事业单位工勤有必要存在吗?

事业单位工勤有必要存在吗?

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有存在的必要吗?现在,党政机关工勤人员已经是只出不进,工勤编制只减不增,完全取消也在不久的将来。事业单位基本上事事都和党政机关看齐,在这一方面,虽然情形完全一样,也有取消的必要,但却在短期内难以实现。

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是用来安置退役军人的。事业单位虽然也和党政机关公务员一样,凡进必考,但工勤岗位现在还没有听说组织过招考,也好像没有此类需要。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新进人员,都是退役军人安置的。退役军人新的安置政策,要求事业单位、国企央企安置率超过80%,事业单位是安置的主要渠道。依据目前的安置政策来讲,士官安置,依然是工人身份,岗位当然也是工勤岗位了。

实际上,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承担的可以由社会分配资源,或者是市场承担资源配置的职能,都要推向社会,这除了其承担的生产经营职能之外,主要就是指工勤岗位承担的水电暖、司乘等职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其实已经将事业单位最后的工勤岗位消化得差不多了。现在的工勤岗位其实已经非常少了,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承担的,也是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差不多的职能和工作,混岗现象不仅普遍而且将来会越来越严重。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也在探索不再区分干部工人身份的差别,也不再有岗位限制,只要能力适合,所有人都可以公平竞争,去干自己适合或者喜欢的工作,并享受该岗位的待遇。

因而,无论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或者是工人身份,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会轻易消失。

事业单位工勤有必要存在吗?

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水电工、驾驶员、炊事员、门卫及收发、清洁工等后勤服务勤杂人员,在计划经济时代的用人制度下,这些人都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人。人事用人制度改革以后,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对这些工勤岗位不再招用正式工了,只是对个别重要的岗位如驾驶员仍然使用的是正式工,也有很多单位也用临时工代替了,签订合同用工协议,表现好的长期使用,最后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国企正式工一样,一直干到退休。表现不好的,不等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就将其解除合同辞退。公车改革之后,事业单位公车大量减少,使用的驾驶员也只是一人或最多两人。除驾驶员之外的其他工勤岗位基本上都交给物业承包了,用的正式工基本上没有了。即使有个别存在,也可能是情况特殊或关系用人,大可不必使用正式工,因为成本高。

事业单位工勤有必要存在吗?

工勤人员都应转变为专业技术人员级,消除不必要的管理层次,减少人员差别,现在是专业技术人员不技术,技术人员不享受专业技术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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