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个属于事业编吗?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个属于事业编吗?

只是单纯和事业单位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不能说明就成为了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可以使用事业编制。大概率只是事业单位聘用的合同工,所签订的合同为确定劳动关系的文本。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现在和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岗位一样,也是凡进必考,只能通过省人社部门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考,才能成为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这时候签订的聘用合同,才是真正确定人事关系的文本。这在事业人员招考说明中,就可以分辨出来。事业人员招考有多种多样,有正式的招考,也有招考的三支一扶人员、市县自行招聘使用的项目生、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免费医科生、大学生村官等。哪些实习期满可以转正,哪些有服务期,哪些可以使用编制,都会在招考公告中的“待遇”部分明确标明。

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正式职工也会和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五年为一期,期满考核合格继续续签,这只是事业人员的一种管理模式。这种合同是制式的,基本都会续签,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如果只是事业单位的合同工,未通过招考等途径,那是不能使用编制的,也不是单位的正式职工,工资低,福利少,更为关键的是没有发展前途,没有机会转正,也没有提拔晋升的机会。

事业人员除过招考以外,由于基层严重缺乏医护人员和教师,每年毕业季,县区人事部门也会在人才市场或者师范类、医学类高校招聘这两类人才,只要有相关资质,直接签订合同,不需要考试,或者走走过场,这种招聘反而会承诺直接给编制,是单位的正式职工。当然,还是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清楚到底会是什么待遇,是招正式职工,还是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合同工,不要想当然,也不要望文生义,一定要找内行问问清楚。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个属于事业编吗?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个属于事业编吗?是否是属于事业编,这个不能只是看聘用合同,而是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即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的内容来作为衡量的标准,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事业单位进人的渠道。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入事业单位一般有这么三种方式。第一种是调动。调动主要是指事业单位之间,或是不同的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岗位轮换,或是交换的一种方式,主要涉及到事业单位的领导,或是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任命的人员、涉密岗位的人员等;第二种属于政策性安置的人员。这部分人员比如每年需要由地方安置的转业军人,尖端专业岗位所需要的人员等;第三是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这部分人员一般都要通过同级人事部门组织的招考,经过相关程序录用的人员。

第二,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除了原有工作人员、政策性安置的工作人员、上级任命的人员和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以外,新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经过如下程序。一是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是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是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是考试、考察;五是体检;六是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是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如果经过了这七个程序进入事业单位,然后再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第三,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凡是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都要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年限最低为三年以上,其中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如果继续在事业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距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与事业单位签订至办理退休时的合同,也就是长期聘用合同。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具有以下情节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一是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二是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三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觉得自己不适合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与事业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之后,如何判定是否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

由于目前事业单位是采取竞聘上岗和公开招聘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于原有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根据岗位设置的需要,采取内部竞聘上岗的方式,然后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采用的是公开招聘的方式录用工作人员,不管是哪种人员,进入事业单位以后,都要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那么在签订聘用合同以后,如何判定自己是否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呢?一是看签订的合同模板。编制内职工签订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内容里对于是否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具有明确的条款说明,这样的聘用合同是有编制的聘用合同;二是按照公开招考程序进入事业单位,和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三是进入事业单位以后,人事部门或是单位负责人会明确告知你是否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四是如果和事业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聘用合同,那么就属于编制外人员;五是从社会保险的缴纳来看,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五险二金的,二金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特别是缴纳了职业年金的才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

综上所述,和事业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是否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要根据进人的渠道,签订聘用合同的格式和条款、是否缴纳职业年金等来作出判断。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由当地人社部门统一招录,由人社部门出具报到介绍信到事业单位报到,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个属于事业编吗?

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为你解答,主要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聘任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等有关工作。

现在事业单位实行的是聘用制,这种聘用是编内聘用,是和编外的劳动合同制有着本质区别的。事业在编人员的聘用合同中,一般会约定签约期限,试用期,工资标准、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等款项。

这种聘用制,都是要经过人社局备案,编委会研究,并列入编内人员信息库的。

判断聘用制是否为在编人员,看招聘公告中有无列编说明。一般招聘公告中,都有明确说明。如果招聘人员未列编,那会明确讲清楚招聘人员类型(比如备案制、人事代理、劳动合同制等)。如未列出,则会引起较大的信息歧义,存在矛盾隐患。

我们还可以通过薪酬待遇,养老保险,来判断是否为编内人员。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绩效工资、年休假、五险二金、住房补贴、一次性奖金等诸多项目,编外人员(除备案制及部分人事代理人员外)一般情况下不会有这么全的享受条款。即使发生了特别特殊的情况,地方粮票使得一些未列编人员也享受了和在编人员完全一样的待遇,那么我们也可以从晋升职务中看出端倪,编外人员的职务任用是无法经过组织部门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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