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公务员的身份,是跟单位的性质和岗位的性质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单位性质不合适,或者岗位不是公务员岗位,都不会被登记为公务员,也没有资格申请登记公务员,甚至已经是登记了公务员身份的,也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如果该事业单位不是参公事业单位,那么该公务员的身份自行消失,会按新调入的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岗位性质,被定性为管理人员,享受管理等级待遇;或者被定性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拿职称工资。很简单来讲,单位、岗位调整后,工资是实名制系统,会根据单位性质设置岗位,录入个人信息,享受工资待遇。事业单位不参公,没有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岗位,就只能领管理等级工资、职称工资或者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工资,没有公务员选项了。

现在不允许兼职,也就是说不允许机关干部兼任下属事业单位职务,因而也不存在在机关保留公务员身份,在事业单位任职的情况。当然,特殊情况除外,允许兼职的,只占极少数比例,几近于无。不用指望这个保留公务员身份,如果有这个机会,这类人也不会在乎身份的。

调整到事业单位,取消公务员身份,也不等于是坏事。一般公务员调整到事业单位任职,都会担任管理人员,甚至是一把手。工资待遇虽然可能降低,也没有了公车补贴、提前退休、职级并行等政策,但毕竟提拔重用,后面还有发展,就不会在意身份的问题。除非是年龄大了,也没有什么前途的,才会留在机关,保留身份,享受职级并行和较高的待遇。即使是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职称工资标准水平,不会低于公务员,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调整到事业单位,取消公务员身份,并不是不可逆的。如果条件合适,还会二次恢复公务员身份。比如到事业单位任职,后来又转到公务员领导岗位,如果年龄不超范围,就可以恢复公务员身份了。如果年龄超过45岁的,基本上就没有再回到公务员岗位的机会了。

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很明确地说,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公务员身份肯定是要被取消的,而且要求写一份主动放弃公务员身份的承诺书因为,事业单位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其他人员调往事业单位后,也必然使用事业编,绝不会再另行编设其他编制。当然,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不受编制身份限制,可以调往公务员单位、国企、高校等单位任职。今年3月份,我们市直机关有一个副科长,调往省直事业单位,就被取消了公务员身份。下面说说这位副科长公务员身份被取消的过程。

该副科长兼任三级主任科员,女性,35岁,结婚多年,其丈夫在省直机关某厅,小孩在省会读书。为了结束两地分居,为了家庭小孩,前些年,两夫妻一直找关系调往省直机关或省会市直机关,副科长也多次参加省直机关的选调。其丈夫农村出生,人脉资源极其有限。结婚差不多10年,小孩都读3年级了,调动仍然没有成功,选调也是欠点火候,不是笔试成绩差一点,就是面试成绩不太满意。去年,副科长年龄35岁,调动再不成功,就不再符合选调要求。一个偶然机会,其丈夫单位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选调人员,丈夫询问副科长是否愿意?女人嘛,大多都是感性的。副科长想到这些年的两地分居生活,照顾不了家庭,看望不了小孩,不再想品尝异地家庭生活艰辛与孤独。思考再三,两夫妻退而求其次,参加这次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副科长参加过多年的公务员选调,经验比较丰富,这种事业单位选调不在话下。加上面试单位是丈夫单位派出的,这次选调异常顺利。

没过多长时间,调动文件就下到我们单位人事科。由于去的是事业单位,也不属于参公单位。所以,人社局要求我们单位人事科,调出人员必须提供主动放弃公务员编制身份的承诺。副科长早有思想准备,二话不说写了承诺书。

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身为工作多年的公职人员,我可以100%肯定地说: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公务员,会立即失去公务员身份,成为事业编制人员。为什么这样说呢?

在目前的法律、法规、政策大环境下,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和被批准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各方面的管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公务员法》给公务员下了一个定义,是专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实际上是公务员的三大特征:依法履行公职、必须取得国家行政编制——即公务员身份、由同级政府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待遇。

为了从源头上彻底控制住机关工作人员的数量,减轻财政负担,国家实行非常严格的编制管理。在此情况下,公务员编制人数是一种极为稀缺的社会资源。很多单位很想要人,可一查编制人数就立即蔫了,没有编制,要突破编制人数的限制,无论是对地方党委、政府,还是对其下属的党政机关和部门来说,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0年3月3日发布实施的《公务员登记办法》明确规定,公务员登记的范围和条件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且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很明显:在编在职是登记为公务员的必备条件。只有在完成公务员登记审批之后,才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资审批等各项手续。通俗地说:只有完成了实名登记审批的公务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对因撤销登记、调出机关、辞去公职、被辞退、被开除、退休、死亡等原因退出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所在机关应当于次年1月31日前,按照登记工作管理权限,将上一年度退出情况说明及《公务员退出汇总表》报审批机关、备案机关。”也就是说,一旦公务员被调出党政机关,本人所在单位必须办理本人的退编手续并报告审批机关和备案单位。

这里要说明的是:决定公务员调动任职、公务员登记审批和备案的单位,都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机构改革之后,各级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由组织部门直接领导,各级政府公务员局直接并入组织部门。也就是说:涉及到体制内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工作岗位调整、以及相应的登记审批,其实均由组织部分直接办理。

毫无疑问:一旦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肯定会失去公务员身份,一般就是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的管理岗位。即使是担任了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还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依然是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有些人说:事业单位的领导可以保留公务员身份,这肯定是对现行政策的误解。说到底:在什么岗位工作,就是什么身份,也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根本就不存在串岗保留原身份的可能性。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个问题与此很容易混淆的问题:干部管理权限。即省委、省政府只直接管理地厅级干部,市委、市政府管理县处级部干部,县委、县政府管理乡科级干部,这是分级管理原则。在每一级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干部之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本级政府设立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虽然在什么岗位就是什么身份,也享受相应的待遇。但不同身份的领导干部之间,完全可以根据整体工作的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调任职务。这在《公务员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也有相应的《公务员调任规定》。更明确地说:公务员既可以调到事业单位任职,又可以调到国有企业单位任职。反过来,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也可以调到党政机关担任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领导职务或职级公务员,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仅就特定的某一个人而言,在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岗位工作,自然就是公务员身份;在事业单位工作,就是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在国有企业工作,也只能是企业职工身份。总之:个人身份随着本人具体工作岗位的变动而变动

因此,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公务员,肯定会失去公务员身份,成为事业编制人员。这对在体制内单位工作的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的。

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长期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公务员调到事业单位,公务员身份会被取消,即使今后再调入行政机关,还要重新进行公务员登记。

讲个具体的例子,乡镇某副镇长,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为了解决家庭分居问题,找关系调到了地级市直某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任副镇长的时候是副科级领导干部,行政编,到事业单位后对口安排了8级管理岗,身份也由公务员变为了事业编干部。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工资变化,事业单位不能享受车改补贴了。因为缺少了乡镇补贴和车改补贴,这个副镇长到市直事业单位后,工资下降了1000多元。

小伙因为有基层工作经历,学历是硕士研究生,而且家庭能够提供一定的助力,于是在调到市直事业单位后2年,小伙就转任了这个事业单位主管局的行政编,重新进行了公务员登记,重新取得了公务员身份,车改补贴又重新发放,

所以通过这个例子你可以看出,公务员调到事业单位,公务员身份是不能保留的,工资待遇相应也会进行调整。

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一般公务员不会调往事业单位。当公务员从行政单位调到事业单位任一把手领导干部时,我知道一个县是这样处理的:兼任与这个事业单位密切相关的行政单位党组成员,继续保留公务员身份。比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县住建局党组成员,移民服务中心主任和河务服务中心主任都兼任水利局党组成员,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商务局党组成员,等等。

公务员被调到事业单位任职,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身份?

答:题主的情况实属常见,公务员调整到事业单位任职,应该是当领导,任职通知起你不再是公务员的身份,工资也不再是公务员的工资,一切待遇从其事业单位的规定,但档案里的公务员登记表并未抽出,不存在取消的问题。如果是今后回机关还是方便的,如果是在事业单位干到退休的,公务员身份就无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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