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拨款单位,编制都取消了,还是事业单位吗?

全额拨款单位,编制都取消了,还是事业单位吗?

事业单位根据财政供给模式,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类机构性质。自收自支类是指有生产经营收入,可以自给自足的事业单位,比如宾馆、招待所之类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指自身有生产经营收入,但同时承担部分公益服务职能,由财政差额拨款供给的事业单位,比如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指承担公益服务职能,没有生产经营收入,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存在的主要模式,包括各类省市县乡直事业单位,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等。这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公益服务职能,和行政辅助、支持类职能,不具备从事生产经营、取得收入的职能。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是指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将来也是改革后,事业单位存在的主要模式。

事业单位改革,受影响最小的就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随职能保留、整合,只是机构形式发生了变化,机构性质、岗位设置、人员编制、财政供养等,都不会有多大的变化。即使要求机构精简,职能相近的单位整合成立,也只是单位发生了变化,岗位发生了变化而已,财政供养形式不会发生变化。

事业单位同否由财政全额供养,主要是由其职能性质决定的。比如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按其职能划分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如果其生产经营收入好,可以自给自足,并且还能上缴财政部分资金,那么它的差额供给的比例就是0;如果生产经营收入状况不好,不仅不能自给自足,也不能保证正常人员工资和经费支出,那么它的差额供给比例就大,最大可以到100%,由财政全额供给。但无论差额比例是0,还是100%,这类事业单位依然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全额是由单位性质决定,不会因为某医院经营状况良好,差额比例为0,就被定义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也不会因为某医院经营状况差,差额比例为100%,就改变其单位性质,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因而,看一个单位是否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只有一条途径,就是看它由机构编制部门颁布实施的《三定方案》规定,《三定方案》会明确规定财政拨款类型,是全额、差额还是自收自支。在机构改革中,因为职能转变,由原来的全额改为差额、自收自支甚至撤销,也会有正式的文件规定。机构职能变化,性质变化,人员供养关系才会发生变化。全额事业单位不会因为编制取消,就变成差额或者自收自支单位。同样的,自收自支类单位,也不会因为财政全额拨款,就变成全额事业单位。如果本来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只是因为收入不善,由财政全额保障,因机构改革被取消编制使用,撤销机构,改制为企业,这是职能定位发生了变化,是不可逆转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实行政事分离、事企分开,不允许再承担生产经营职能,也不允许今后再成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单位,编制都取消了,还是事业单位吗?

2020年,事业单位将完成分类改革。改革针对三类事业单位分门别类进行,其中动刀的主要对象是两类:

一是行政执法类事业机构。其中行政类事业机构在去年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已经全部完成清理,部分并入行政机关,部分剥离行政职能转公益,今后不再单设或增设行政类事业单位,不再允许“事业局”出现。执法类事业单位目前暂无统一的改革政策,正在小范围进行试点,未来基本上会改行政或重新审批为参公。

二是生产经营类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按规定将在今年底全部完成改企,剥离事业属性,改为合同制管理。这也是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一大重点,也是难点。事业机构改革要腾出机构、编制,实现精简20%以上甚至更高的目标,主要与此类事业单位改革是否足够彻底有关。

除此之外,在公益类中,公益二类或多或少也会受到改革的影响,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大致分三个方向:效益差、主体职责是公益服务的,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责转公益一类;效益一般但能维持正常运转的,保持现状;效益较好、主体职责是收费的,剥离公益职责改企。

相对而言,全额拨款性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最稳定的,几乎不受改革影响。这也是事业单位的主体,比如中小学、图书馆、博物馆、疾控中心、救助站、福利院等,都是财政全额供养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它们在社会中扮演中相当重要的公益服务角色,根本不具备市场配置资源的可能,别说取消事业编制,就是改公益二类都不可能。怎么可能莫名其妙取消事业编制?

目前公益类事业机构明确取消事业编制的只有两类机构:一是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二是高校。这两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已经明确要取消事业编制,实行备案制管理,不过因为其仍具有公益服务职责,单位依然保留事业属性,不会剔除事业单位范畴。你说的是这类单位吗?

全额拨款单位,编制都取消了,还是事业单位吗?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您之前应该属于公益性的事业单位,那么改革后取消编制了,应该不再属于事业单位了。

如果不是,您可以结合我下面的分析,来对照划分下你属于的事业单位性质属于哪一类,就可以知道后续您所在单位是否还属于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文件,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国家又进行了细化。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

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些就是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大的方向框架。每个省份都是按这个主体思路来推进的,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方向不会偏离。而且2020年就是最后节点,大家自然可以见分晓了。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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