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一个体制内工作人员有多难?哪些情况可能被开除?

开除一个体制内工作人员有多难?哪些情况可能被开除?

体制内的工作,只要你不是犯下原则性的错误,哪怕领导看你不爽,也不敢随意开除你。

但是也不是说,你只要进了体制内,就可以为所欲为。

像我在银行上班,算半个体制内吧。我身边就有员工,因为各种原因被开除,或者是被迫离职。

在外赌博,欠下很多钱

18年的时候,工作的银行网点,有个同事家里拆迁,赔偿了300多万。

这是好事啊,把这钱存在银行,一年十多万的利息,再加上工资收入,妥妥的人生赢家了。

但是这个同事,没接住这笔钱,整个人被钱砸懵了。

他不知道哪里认识的一群人(有可能是朋友设的圈套),然后天天晚上一下班就跑出去赌博。

300万拆迁款,短短两个月的时间,输的一干二净。然后还借了一百多万的高利贷,要钱的人都到银行来找他。

上面的领导知道这个事情,特别的震怒。

银行从业人员,染上赌博的习惯,外面欠下一百多万的高利贷,还影响银行网点正常运营。

这个属于重大性错误,然后风控部门就直接在我们银行大群发开除通知。

直接开除,一分钱补偿都没有的那种。

所以,体制内是可以开除员工的,前提就是你犯下重大原则性错误。

信用卡欠款,无力偿还

银行对基层员工的审查,特别的严格。别的银行我不清楚,但是我上班的银行,每年有两次政审加经济审查。

去年的时候,总行下了一个内部排查通知。一线基本员工,除了房贷、车贷外,不允许在经济上有任何的负债。

为啥这么严格?

很容易理解,基层员工可是天天和钱打交道。如果他经济上有问题,思想上很可能就会有偏差。极有可能会为了钱,干一些不法的事情,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

然后有个同事,信用卡欠了九万块钱。

他以前就是拆东墙补西墙,几张信用卡,加上花呗、借呗来回倒腾。

但是现在不行,上级直接给他下通知:要么一个星期内,把欠的信用卡全部还上。要么就是自己主动离职。

因为这个属于经济审查不通过,不属于重大性选择错误,银行没办法直接开除你。一般都是要求,员工主动离职,然后还可以补偿一点钱给你。

如果要是一个员工头铁,就是不主动离职怎么办?是不是就拿她没办法?

错!

别的单位我不清楚,但是银行真的想让一个员工离职,有一百种方法。

做事经常抱怨,领导把她调到一个非常偏远的银行网点,逼着她离职

也是去年的时候,有个刚工作没多久的女同事,就是嘴巴喜欢抱怨的那种。

晚上不想加班,一百个理由要请假。早上只要她负责接钞,必定会迟到。平日里工作,总是拖拖拉拉的。

说真心话,谁都不想加班,谁都不想早上起来那么早。但是你可以向领导说,不能影响其她人正常的工作。

领导找她谈话了很多次,但是她就是阳奉阴违。不但是领导很生气,身边的同事也受不了。

最后没办法,只能向领导请示,把她调到别的银行网点。

领导心里也烦,也不能直接开除她,最后就把她调到一个特别偏僻的银行网点,靠近郊区的那种。

每天上班,她早上要坐公交、地铁将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没上半个月的时间,她就扛不住,自己主动辞职了。

一般情况下,体制内的工作,只要你安分一点,不会有人专门针对你的。

如果真的有领导和你有啥深仇大恨,也不可能让你进来。

平日里上班偷个懒,请个假,领导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但是如果你天天这样弄,上面也有很多方法让你主动离职。

体制内工作,确实还是比较爽的要你有正当理由,都可以请假休息。而且在五险一金上面,也是顶格给你缴纳的。

体制内的工作,确实比较爽的。

有个女同事怀孕三个月,然后就请假回家休息。一直到孩子快一岁了,才出来上班。

每个月基本工资照发,五险一金照常缴纳。

如果你家里发生什么事情了,请个几天假也是没有问题的。家里遇见困难,申请个困难补助,财务一般都会批准。

像五险一金,我们银行都是按照顶格12%的比例缴纳的。

比如说,你上一年平均税前工资一万。

那公积金每个月扣1200块钱,单位还给你交1200块钱。这就相当于你一个月有2400块钱,一年接近3万。

如果你买房子,公积金贷款可以省下一大笔的钱。就算没有买房的需求,也可以每年提取出来。

像社保医保,都是按照300%的档次缴纳的。

有个姐姐退休,上班时的工资每个月就只有4000多块钱。但是她退休后,第一个月的退休金加企业年金,拿了将近5500块钱。

退休后的退休金,比上班时的工资都要高。这个就是体制内工作,最大的优势。要不然为何有那么多的人,挤破头皮也要进体制内。

体制内的工作,确实是铁饭碗。虽然不能让你大富大贵,但是保证你这一生衣食无忧,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只要你不是自己作死,不犯下原则性错误,不是那种人见人烦,任何人都不能开除你。

开除一个体制内工作人员有多难?哪些情况可能被开除?

我说几个我见过的体制内的事情吧,有一个市政公司在编的员工,因为跟经理吵了架,拿着电焊机把经理的办公室门焊起来,,请注意经理当时在里面,经理在里面关了半天,愣是没人敢给他放出来,因为用电焊那个哥们就是市政公司的一个烂仔,别人不敢得罪他,一直到晚上才有人偷偷的拿着氧焊把门割了,把经理放出来,就这样,人家照样在市政公司干,关键是人家还不干活,各种福利都要,少一点就要闹,市政公司由市政府每年给出一定量的工程量,想要多挣钱,就自己去外面揽活,总经理为了多拿点钱去外面请一些相关部门的人吃饭,只要他看见了经理去吃饭,他也去吃饭,好酒好菜点着吃完了回来,财务不给报就乱闹,凭什么经理可以吃,我不可以吃,再不给又拿电焊机焊门了,顺便说一下,市政公司,办公场所在一栋老楼里面,就是以前那种刷到绿清那种老铁们,他动不动就干这种事?没人敢得罪他,可谁也开除不了他,最后,总经理被闹得实在难受,找关系给他承包了一个垃圾站,这个垃圾站每年有几万块钱,但必须要天天去干活,,因为你垃圾,每天都要处理啊,你不处理那个垃圾站不就满了吗?除了垃圾站的承包费之外,市政公司的一切工资啊,福利啊啊,甚至发一些物资什么的,每一分都不少,他的说白了,就是给他拿两分钱钱,然后让他不要在公司了,留得清净,看见没有,就这样,你都开除不了,体制内有多难开除应该可以看出端倪了,这还只是个事业编,你要是公务员的话,那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你要开除一个体制内的人,除非是违法犯罪,否则基本上不可能开除,哪怕她不来上班,哪怕他从来不做事,哪怕他甚至来捣乱,你也开除不了

开除一个体制内工作人员有多难?哪些情况可能被开除?

因有多年从事人员惩戒的工作经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关于体制内工作人员的范围

通常人们所说的体制内工作人员,是指党政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的一部分职工。毫无疑问,现在所说的体制内工作人员,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主。关键原因也比较简单:不同身份的人员管理所依据的法律完全不同。如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就必须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任何类型企业的职工,首先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法律规定执行。在以上三类人群中,公务员全部为体制内人员,直接行使国家事务管理权,都有一定的职务或职级,都享有行政编制,都由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统一负担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体为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向社会提供公益事业服务,基本没有行政管理权,一般都享有事业编制,除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然由政府财政部门负担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也都由各级政府或者下属部门直接领导。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国家雇员,是财政供养人员。而所有的企业职工一般都没有编制,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完全由企业自身保障,整体上属于自苦自吃的劳动者群体,是企业的雇员。有人将国有企业职工划入体制内人员,是因为国有企业是由各级政府出资建立的,必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企业负责人都由各级党委、政府考察任免,与各级政府有着天然的隶属关系。其他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自然就不存在这种关系。因此,说国有企业属于体制内工作人员,的确有一定的道理。

打个比方:如果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公务员居于核心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居于第二圈;国有企业居于第三圈的位置,公共权力的属性是逐步地明显递减的。

二、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开除只适用于错误性质严重的极少数人

谈到工作人员的处分问题,从建国开始就有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按不同的人员身份分别规定到统一规定的历史过程。应该说,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例如,以前公务员的处分,就必须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而国有企业职工的处分,必须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2008年1月被国务院明令废止,停止执行)。以上这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就是标准的处分法规。都有明确的错误性质分类和处分的轻重档次,不同身份的人员,都要按相应的处分法规执行

处分的种类而言,公务员适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种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种处分;国有企业职工适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种处分。显然,不同身份的工作人员,连具体处分的名称都不一样。同时,在处分法规中,具体的处分也都是有轻有重的,构成一个严密的政策体系。总之,具体处分的轻重,必须与本人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的情节轻重相适应,不能畸轻畸重但无论本人为哪一种身份,开除都是最为严厉、最重的处分,是对工作人员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措施,肯定会直接解除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从此完全停发工资,彻底地成了无依无靠的待业人员

尤其应该强调的是: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彻底地改变了处分法规比较分散的现状,将包括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的政务处分事项统一纳入到这一部法律之中,实现了不同公职人员处分标准的统一,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到监察范围,做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无死角监督,从而在整体上不断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处分种类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具体处分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前三种是轻处分,后三种是重处分,开除是最重。公职人员受到开除处分,一律解除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退休时视同缴费年限一律清零;同时还禁止在重新就业时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人员,这就是标准的禁业限制了。很明显,开除的法律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因此,对开除这种处分的使用,有关执法执纪机关、部门和单位一般还是非常慎重的。

三、政务处分是极为严肃的执法执纪活动,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步骤,由有法定权限的机关、单位依法做出处分决定,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自行其是

具体而言,个人有明显的违法违纪行为,是最为基本的前提条件。否则,就根本不能给予任何人处分。在严格地按照法定的程序,经过初查、调查两个阶段,彻底地查清违法违纪事实的基础上,经过领导审批后移送审理,在依法审查问题是否彻底查清并补充证据后提出处分意见,按规定提交有处分决定权的政府常务会议或者行政机关、单位的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做出处分决定。当然,如果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给予公职人员处分,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这就是执法执纪单位任何时候都必须始终坚持和遵循的二十四字办案方针。说到底就是:彻底地查清违法违纪的事实是给予处分的基础前提;给予的政务处分时,还要充分地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做到过罚相当,绝不允许因人说事,畸重畸轻。总之,本人违法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才是给予处分轻重的决定性原因,必须实事求是地逐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

因此,题主提出的问题:开除一个体制内人员有多难,这种说法本质上是完全错误的。更确切地说:只是在查清了本人确实有非常严重的违纪行为,并在处分法规上能找到必须给予开除处分的明确政策根据时,才能依法给予开除处分。

四、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开除一个体制内工作人员有多难?哪些情况可能被开除?

综上所述,要开除一名体制内工作人员,真正的决定性因素,是经过依法查证落实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如果错误性质十分严重,违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后果很大,自然就必须给予开除处分。如果错误性质不严重,违纪情节轻微,没有危害后果,当然就不可能予以开除。说到底就是:处分公职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能无限地上纲上线,故事往违法人员头上扣屎盆子,把没有的硬说成有的。反过来,也不能故意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严肃的执法执纪行为流于形式。这都是绝对不允许的。

至于哪些行为有可能被开除1、对公务员来说,最为概括、最为原则性的规定就是《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公务员不得有的十八种行为,具体而详细的规定肯定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在第三章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一章中的内容,具体从第十八条开始到第三十三条为止,共计十六条。2、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还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所列的六种行为: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失职渎职的、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更为详细的规定要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中找答案,从第十六条到第二十条共七条,就是具体内容。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从2020年7月1日起,所有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事项,都要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办理。该法之中规定的非常概括性、原则性的应该受到处分的违法行为,都在第三章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中,从第二十八条到第四十一条,共计有十四条之多。要注意的是:如果这部法律的规定和以上条例、暂行办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当然要按法律的规定执行。毕竟,法律的效力远高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尤其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部法律的出台之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与此不一致的规定不少,对其有着重大的影响,国家当然应该做出重大修改。与《暂行规定》不一致的规定更多。因此,该法第六十五条极为明确地授权: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法的原则和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说到底就是:涉及到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公职人员处分事项的配套法规,必须重新制定

更要特别强调的是:有关国有企业职工中管理人员的政务处分规定,在被国家明确废止、兜兜转转十多年之后,肯定很快又要重新面世了。这当然是国家发展形势的需要。真是: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

截止目前,事关《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实际落地执行所必备的配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具体政策,一律都还没有出台。也就是说:这部法律的所有实施细则都还在制定之中,相信不久就会渐次发布。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总结一下:只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地开展工作,平时严格要求自己,老老实实做人,从根本上管好自己,不干严重违法违纪的事情,公职人员就不存在被开除的可能性,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开除一个体制内工作人员有多难?哪些情况可能被开除?

公务员之所以被称为铁饭碗,是因为要开除你,是难上加难。

在公务员队伍里,首先你不用担心因为跟领导关系不好,或者得罪了领导而被辞退。公务员辞退可不是领导一个人说话算的,要上会,经过组织部们走一系列的程序来定。另外你也不用担心因为自己不能胜任职位而被开除,因为就算你不能胜任这个职位还可以给你调到其他岗位。更不用担心身体原因而被辞退,因为公务员有完善的制度来保证公务员合法权益,很多单位生病的职工都有时间修养,而且不会被辞退。

根据公务员法存在以下情况才能辞退公务员:

一、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四个档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但实际操作中,公务员因为每个人的工作都具有特殊性,考核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值指标,而且考核你的人并不是你的领导,要用这一条辞退公务员,需要走非常繁琐的流程,基本称职”不是“称职”,但“基本称职”这个“基本”不能太离谱,达到“基本”的条件至少应该向“称职”靠拢,或者说稍次于“称职”的标准。一般表现的非常差,能被评为“基本称职”而且还要各种领导、组织部们开会决定,所以基本上没有听说过有公务员因为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被开除。

二、无工作能力,不听安排的,公务员是通过笔试面试进来的,有可能其能力不能很高地胜任本职位,但是就算这个人胜任不了这个职位。还有其他很多职位供选择,假如这个是不服从安排,一般情况下领导也会根据具体原因来调整,不会轻易给扣上不服从安排的帽子。因为在领导的任职内因为下属不服从安排而开除,对于领导也是给自己摸黑,在以后的升迁中组织也会着重考察在这方面有没有权力寻租。所以聪明的领导都会和稀泥,不会让你因为这事儿被辞退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这种属于不可抗力,组织给提供其他岗位,但是其本人有拒绝安排,这是由于自身的原因,一般经过组织部门开会研究,各级领导开会研究,确定安排的岗位合不合适,再决定是否做出辞退的决定。这期间会有很多人来找你谈话,希望慎重考虑,如果没有妥协,就只能走辞退程序。

四、不履行公务员职责,不遵守公务员纪律,受教育后仍无变化,不适合继续在代理机构工作的,不予处以解雇。这种一般都是干了违法乱纪的事儿了,比如酒驾,赌博,打架斗殴,徇私枉法等等,开除也是无可厚非,但是一般公务员都是遵纪守法的,这是最起码的素养,没有人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五、旷工,缺勤或上班,无正当理由要求请假,连续15天以上或一年累计30天以上未返回的情况。这种一般领导都会灵活给予请假,不会让你无故旷工达到相应的天数,比如你几天没来,领导立马会联系你,得知具体原因后先给你请事假、病假,这两个天数没有限制,如果故意延长假期,单位还是会想办法算入你请的假期。除非领导忍无可忍,就想通过这个原因辞退,但是还涉及到很多取证的程序。

通过以上几点可见,辞退一个公务员得有多难。但是体制内人员也得加以谨慎,不要触碰底线,现在因为违法乱纪每年开除的公务员也挺多的,尤其是因为酒驾问题。

开除一个体制内工作人员有多难?哪些情况可能被开除?

我老公单位就有一位简称刘哥,再干两年就该退休了。在单位他挂个副职,没有实权,就是在混日子。领导们都巴望他赶紧退休,惹不起还不能开除,只能把他发配闲职,眼不见心不烦。

刘哥入职时间久工龄长等级也高,属于只要不犯原则性重大错误的,就能安稳干到退休。只是他性子太直,不会溜须拍马,不懂职场人情世故,所以提拔的很慢。

他资历老,排资论辈也该先提拔他,就因为他不会操作,也看不上溜须拍马那一套。所以一直在原工位干了十年,工资涨幅也低。后来局里等级考试,他得了区里第一,才提拔到办公室搞调度。

和他同批的几位早就爬到中高层,只有他进步很小。他越想越气,就是不懂操作,气急了喝点酒就在单位骂骂咧咧,跑主任办公室理论,拍桌子骂人。什么话都骂,主任和他同时入职的,知道他的脾气品性,估计也有把柄落他手里,只能陪笑劝解,让别人把刘哥拉走。

总那么闹也不行,主任又把他调离到支局任职。明眼人都知道那个支局业绩不行,年年垫底。刘哥去了也整不转,可他不知道,还挺高兴的去上任了。

几年后他急了,每月局里下发的任务指标太离谱,根本完不成,绩效考核太重。刘哥喝了点酒,在工作群指名道姓的骂,领导们没一人搭腔,也没人劝阻,眼看骂的越来越离谱,群主听从领导安排,把刘哥踢出群聊。

群主在群里暗示,刘哥喝多了,后面都是附和声,就是的他经常喝多,可能心情不好,或者压力大,喝多了不理他,是不是很现实。

刘哥第二天就回局里找事,正好局里开会,好多领导都在。他不分场合就骂,捎带着骂了好几个领导,有人通知保安,又把他拉走了,场面很难堪,主任直接转移话题,大家也都装没看见。

他性子太直,不懂迂回,容易得罪人不自知,这种性格太吃亏了。稍微会变通点,也不会混到这个地步,肥差轮不到他,难干的差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也不怪他窝火,这些年还是原地踏步。

此事过后,他又被调到偏远的局里挂个副职,工资只有四千多,没有奖金。他在那相当于养老的,没有实权,每天负责打卡签到,其余的都不需要他过问。

他也知道有人给他穿小鞋,想逼他辞职。只有他犯原则性的重大错误才会被辞退,否则公司不能辞退他。混着吧,再忍两年就退休了,他们爱咋咋地。工作不能丢,不然白辛苦这些年,不能让他们看笑话。

所以即使他上班摸鱼混日子,领导也当看不见,没法开除,也不想添堵,受两年等他退休就好了,双方都在忍。

只要没犯重大过错,单位就无法开除在编正式工,最多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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