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正式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电力公司正式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电力公司是企业,所谓正式工就是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工人,也是顾工,根本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财政供养的,只不过电力公司属国家电网,是高度的垄断行业,待遇相当高,这两年退休职工工资都在8000元以上……。

电力公司正式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电力公司正式员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这个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因为我就是从事电力系统的工作人员,并且也是属于正式员工,那么是不属于所谓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因为在电力公司也就是最大的一个电力公司叫做国家电网公司。那么这个既然称之为公司,说明他是一个企业单位。企业单位和一些公务员单位或者说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是有一个本质和明显的区别,所以说也不能够称之为是国家工作人员。

当然我们这个企业单位他是属于中央直属的大型企业,并且是世界500强企业排名比较高的,而且每年一年再公布世界500强企业当中我们中国的企业,这个国家电网公司基本上是仅次于中国石化排名第二,有时候甚至是排名第一的,是一个非常大的集团性的公司。但是虽然说他的这个公司收益营业收入比较高,可能利润也比较高,整体来说内部员工的这个福利待遇也比较好,但是归根到底他还是企业,所以严格来讲,不能够被称之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

而且电力系统整个的队伍是很庞大的,国网公司只是其中之一,因为除了国家电网公司还有一电厂一类的公司,比如说像我们国家的五大发电集团,包括中国华能国家电投等等这些公司也是属于电力系统的,只不过就是他们属于发电厂一类的,而国家电网是属于电网一类的,上个世纪末进行了场网改革,所以说这电厂和电网进行了分家,那么他们也都是属于企业,也都不会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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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正式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你好,国家电力公司早已拆分,重组为了“两大电网、五大发电、两建”9家央企。这些央企的正式员工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首先,介绍一下电力公司的前世今生。2002年之前,我国的电力行业一家独大,即国家电力公司。

为了避免垄断,2002年11月,国家电力公司拆分重组成11家公司。并且,经过多次改革,形成了目前“两大电网、五大发电、两建”的局面。

两大电网指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负责建设和运营电网等;五大发电指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这五家央企,负责发电;两建指中国电建和中国能建,负责电力工程基础设施建设。

其中,两大电网和五大发电为“副部级”央企,两建为“正厅级”央企。

这9家电力央企之中,以国家电网实力最为雄厚,资产规模最大,业务范围最广。目前,老百姓口中的电力公司、供电局往往指的都是国家电网。

其次,介绍一下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通常来说,国家工作人员指的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的是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主要有两类构成:一是公务员,二是行政工勤人员。

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的是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分成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三个种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另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可认作是广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而央企虽然性质比较特殊,但其本质还是企业,实行市场化管理。其中的正式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进行管理,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没有所谓的编制。

所以,央企正式员工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再次,介绍一下国家公职人员的概念。国家公职人员这一概念出自2018年施行的《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2、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科教文卫体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毫无疑问,央企管理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在《监察法》的管辖范围之内。

但是,很多朋友会对这一条款有误解,认为国企的领导班子才属于公职人员。对此,纪委监委曾经进行明确: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应全面综合考量,除了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外,在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也属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简单来说,国企管理人员既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例如董事长、总经理、工会主席等;也包括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例如部门经理、车间负责人等;还包括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采购人员等。

所以,如果是国家电网或者其它电力央企的正式员工,基本就属于国企管理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综上所述,央企的正式员工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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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正式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你说的这个电力公司很笼统,因为目前我国的电力行业分为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其中电网企业只有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公司,这两家企业都属于国有企业。

而发电企业则比较多,这些发电企业当中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比如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能源投资,国家电力投资,这些企业都属于国有企业。

而类似汉能集团、协鑫新能源,晶科电力,正泰新能源等这些都属于民营企业。

对于这些民营企业电力公司来说,他们的员工当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只不过是普通的民营企业员工而已。

对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电投,华电,华能,大唐这些国有企业来说,至于他们的员工属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要看他们合同的性质。

1、如果国有企业的员工属于正式员工,那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目前我国已经实行政企分离,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和央企仍然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对于这些企业的工作人员,如果他们是国有企业的正式员工,也就是有编制的员工,那么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至于为什么这些正式员工可以算是国家工作人员,大家不用问那么多,因为我国法律就这么规定了。

比如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 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 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 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另外《监察法》第15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管,其中第3项就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这里所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包括国有独资、控股、占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国家出资企业中由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从事领导组织管理监督等活动的人员。

由此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当中的管理人员肯定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另外国有企业当中的正式员工是按照国家工作人员论处的,所以也可以增为国家工作人员。

因此对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电投这些电力企业的正式员工来说,他们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公职人员。

2、如果国有电力公司当中的员工属于派遣制,那就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目前国有电力企业员工非常庞大,但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属于正式员工,比如国家电网目前的员工数量超过91万,这里面有很多基层岗位,其实都是属于派遣制员工。

所谓派遣制员工就是这些员工并没有跟国家电网或者南方电网签订合同,而是跟第三方企业签署合同,由第三方企业发放工资,所以他们并不属于电力系统内的正式员工。

这些员工不论是待遇晋升等各方面跟电力系统正式员工都是有很大差距的,他们也跟普通的企业员工一样,只不过是谋一份工作而已,所以他们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电力公司正式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电力公司的正式职工,肯定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为什么呢?

首先,所谓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地说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用时下最通俗的说法,就是指体制内工作人员。不过,这只是一个比较粗略的划分。更严格地说,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两大类人员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际上就是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其法定职责是依法履行公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所下的定义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其本质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依法履行公职,领导、管理、指挥、决策国家事务;都有公务员编制由国家负担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公务员综合管理的法律依据肯定是《公务员法》以及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管理上比较严格、规范。目前情况下,人人都知道要依法取得公务员的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大一些,其主体主要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一类工作人员,主要在科、教、文、卫等行业和单位工作,以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主。其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向全社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撑,如大学教授、中学教师、医院的医生,是国家的智力宝库。这一类人员都不具有行政管理权限,都是玩技术的,靠本事吃饭。绝大多数人由国家负担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也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这一类人员的综合行政管理法规是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概括地说:之所以把这两类人员作如此的划分,根本的原因是:两类人员工作职责不同,管理方式不同,要求也不同。尤其在这两类人员涉及到刑事犯罪、违纪等问题时,实质性的客体相同的违法、违纪问题,却因人员主体的不同,罪名、违纪性质也是不同的。如,公务员可以构成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不一定了。这在《刑法》《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都能找出法律根据。

其次,电力公司的正式工,其本质上就是企业职工。目前,我国的电力公司主要是国家电网公司,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特大型企业,职工人数达到70-80万人,是国家电网投资和经营的主体,是国有经济的主力军之一,当然也是我国经济实力的基础,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作用十分突出。可以肯定的是:电力公司是以《公司法》为法律根据组建而成的,公司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负责全国电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电力公司的职工当然就是企业职工,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会保险待遇,都由各级公司及其职工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说到底:企业的经营效益情况决定了企业职工的工资待遇状况,又同时决定了退休之后的基本养老金的高、低水平。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电力公司正式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综上所述,可以肯定地说:电力公司正式工,肯定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这里有一个经常造成大家发生概念混淆的问题,就是:原来的电力管理体制,既有电力工业部,又有地方电力局,还有电力局管理的电力公司。最近几十年,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原来的电力工业部、钢铁工业部、石油工业部、铁道部、煤炭部等国家部委被相继撤销。国家又先后相应地组建了很多的国有大型公司、行业协会。甚至有些协会和公司还被赋予了一定的行业管理权限,相应地履行了一部分的行政管理职能。近些年来,随着行政管理职能被逐渐剥离,现在这些国有大型公司一般都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了。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逐渐适应、逐渐演变、逐步理顺的过程,应该客观、理性地看待。说到底,就是一句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从这个角度看,有些老同志将电力公司的正式工当成国家工作人员,其实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历史的惯性思维是非常强大的。

今天也晚安~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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