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亿存在银行,每一年的利息有350万这收入要交税吗?

我有一个亿存在银行,每一年的利息有350万这收入要交税吗?

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第一,你肯定没有一个亿。因为你有一个亿存银行,哪怕是存定期一年,利率都不会低于5.0%。

第二,你很久没有去银行存钱了。因为我国从08年开始,就已经取消了利息税。

一个亿存在银行,一年能有多少收入?

1 . 年化5.0%的利率是保底的

我就在基层银行上班,我们省分行下面的直属网点,有个大客户,18年的时候存了一个亿。

这个客户是银行一个柜员的亲戚,是当时市省分行的领导亲自接见的。据说,客户存的就是定期一年,协议利率高达5.0%。

所以,你拿一个亿存在银行,一年至少也会有500万以上的利息。

2 . 银行求着你去存钱

存款一个亿,放在任何银行都是顶级的大客户了。

这不是你去银行存钱,而是很多银行行长来拜访你,给你开条件,希望你把钱存在他们那里。

像很多的小银行,一个网点的存款总量还没有一个亿。你要是去存了一个亿,可以把你当祖宗一样供着。把行长位置让给你坐,有没有任何问题。

没有至少年化5.0%以上的利率,绝对不可能把你留住的。

如果是购买私行的理财或者基金等,做个资产配置,一年的收入至少也要在七八百万。

利息税是怎么一回事?

利息税没有取消之前,我国银行的利息水平都还比较高。长期的存款,甚至可以达到10.0%左右。

那个时候去存钱,收利息税,其实就是收富人税。目的就是不能让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利息税在没有取消前,一直都是20%的税率。这个税率,算是比较高的了。

比如说,你去银行存钱,存了1万块钱,利息是10.0%,一年就是1000块钱的利息。

你在满期取钱的时候,本金是1万,利息只给你800。另外的200块钱,就以利息税的模式扣下了。

一直到2008年,利息税已经跟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央行这才下通知,所有银行取消利息税。

所以,这都十几年过去了,还在问利息税的事情。难道这十几年,你都没有正经的去银行存过钱吗?

梦想可以有,但不能瞎想。老是想着一夜暴富,容易上当受骗。

每个人都有梦想,但是要现实一些。普通人把这辈子的存款目标,定位为五十万或者一百万,都算是比较现实的。

至于一个亿,99.999%的人,这辈子通过工作挣一个亿,还没有去买彩票中一个亿的概率大。

一夜暴富是普通人的通病,正是有这样的想法,普通人才更加容易上当受骗。

被引诱进传销,导致家破人亡。被引诱进投资p2p,血本无亏。或者是去投资什么暴利的生意,一辈子的血汗钱被骗得分文不剩。

说句不客气的话,真有一个亿的人,除了因为工作需求外,基本上也不太会玩头条,更不会问这种问题。

生活要踏踏实实。

我有一个亿存在银行,每一年的利息有350万这收入要交税吗?

玩笑既然已经开了,那就请把个人所得税补齐吧:存款利息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存款时间不同,适用税率分别是20%、5%、0%。

储户在存款的时候,根据存款期限、存款利率,银行会在存款之初大体算出一个总体收益,并不会告知储户到期后是否会代扣代缴利息个人所得税。

那么针对存款利息,真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还是银行已经暗中“代扣代缴”了,储户到手后的利息是税后利息呢?

其实针对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政策上经历了一番调整:

不同时期,存款利息适用个人所得税的利率不同,分别是20%、5%和0%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针对“个人所得”,具体说明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包括以下几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其中第6条中就规定了“利息”,即利息收益是囊括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范围之内的。

那么“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吗?其实存款时间不同,适用税率也是不同的,政策方面经历了一番调整,具体来讲:

目前对于“存款利息”是否征收个税、适用何种税率的问题,主要依据是2008年发布的《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具体来讲:

1,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产生的利息,不征个税;

2,1999年11月1日-2007年8月14日产生的利息,按20%征收个税;

3,2007年8月15日-2008年10月8日产生的利息,按5%征收个税;

4,2008年10月9日及以后产生的利息,暂免个税。

对于在征收个税时期产生的利息,银行等各金融机构在向个人结付存款利息时,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剩余部分才给付给储户。也就是说,在2008年10月9日前的储蓄存款,到储户手里的利息收益,实际上是扣除个税之后的收入。

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一“暂免个税”的政策在2008年10月9日就生效了,鉴于银行存款产品中,多以1年期、2年期、3年期为主,最长不超过5年期,所以就当下而言,去银行存款产生的储蓄利息,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一点大可不必有什么顾虑,放心存就行了。

“储蓄利息”个税方面,从有到无、税率从高到低,这一转变的过程实际是宏观调控的过程,通过降低税率进而进一步取消利息个税,更能促进广大储户的存款意愿,更能使社会上的闲置资金被经济建设、经济发展所用,最大限度的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为经济发展所用。

具体到这一问题,1亿元每年产生350万的利息收益,倘若放在过去,在不同时期所要缴纳的个税是不一样的:

假设是在适用20%税率时期产生的利息,那么需要缴纳70万的个税,实际到手280万元;

假设是在适用5%税率的时期产生的利息,那么需要缴纳17.5万的个税,实际到手332.5万元。

当然,现在针对储蓄存款利息收益已经全面暂免个税了,因此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延伸阅读:银行理财、国债、保险赔款、保险分红收益、股票收益、企业债券收益需要缴纳个税吗?

“储蓄存款”是最基础的金融产品,如今不征收个税。那么针对于银行理财等金融衍生品,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呢?情况不一而定:

1,银行理财:

针对“银行理财”是否需要缴纳个税的问题,从《个税法》的角度来说,理财收益可以视为“红利”,应当缴纳个税。

但实际操作中,针对银行理财收益到底应当如何界定,法律法规层面没有一个标准,所以一些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的时候,是否代扣代缴个税也存在“矛盾”,有些理财产品的收益会由银行或者理财发售方来代扣代缴,但是大多数的理财产品,并不会代扣代缴个税。

2,国债:

国债收益是绝对免征个税的,这一点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明文规定,即“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从这一规定来说,在购买国债之前,就没有必要先问银行是否需要缴纳个税了,是绝对不会代扣代缴的,个人更无需主动申报。

3,保险赔款

保险赔款,既包括人身意外险所获得的赔偿,也包括车损等各种险种所得的赔偿,这块收益是否征收个税?

答案是免征!《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保险赔款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保险分红收益

分红型保险、寿险等类似于“银行理财”的分红收益征收个税吗?

与“银行理财”的规定基本一样,没有明确规定征收,也没有明确规定不征收,但从实际出发,绝大部分地区、绝大部分分红型保险产品,均暂免个税征收。

5,股票收益

股票收益包括两部分,一是股票转让所产生的价差收益,也就是买进卖出获得的收益,本质上属于“财产转让”的范畴。针对与这部分收益,个税法规定暂免征收个税,是不需要缴纳的。

另一部分收益就是“分红”,这部分就需要纳税了,税率适用20%。

6,企业债券收益

与股票收益中的“分红收益”类似,适用于20%的个税税率

写在最后:

综上而言,且不说有1亿银行存款是真是假,倘若是在2008年10月9日之后存入银行并产生的利息,那么针对“储蓄利息收益”,是无需缴纳个税的。但是这一政策是经过调整的,把时间再往前推,可能会适用20%或5%的个税税率。

除了银行存款外,针对市面上常见的一些金融衍生品,保险赔款、国债、股票买卖这三类,《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是不征收个税的,与银行存款类似;而银行理财、保险分红等产生的收益,目前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对于股票分红和企业债券收益,这两项则适用于20%的个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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