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饭店开业全羊挂门口10分钟就让人“顺”走,你怎么看?

哈尔滨一饭店开业全羊挂门口10分钟就让人“顺”走,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

哈尔滨一饭店开业全羊挂门口10分钟就让人“顺”走,你怎么看?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小偷也太大胆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如此猖狂“顺”走了饭店的全羊。

但是,仔细一想我觉得这个事情有一些故意人为的嫌疑。是不是饭店老板为了网络炒作、免费打广告而做的噱头呢?

我们现在来捋一捋。小偷“顺”走全羊时间是傍晚19时许,这时候是饭店生意正好的时候,饭店刚开业,应该有迎宾员或者是老板在门口招呼迎接客人吧,饭店开业就算是生意不爆好,但也还是会有亲朋好友前来恭贺,也有进出的客人,小偷是没这么大胆的。

另外,据店主说,这男子(小偷)在门口徘徊了半天,难道你这个饭店老板都没有看见?或者没人去招呼?

正常情况下,开门做生意的人,不说门前有人徘徊半天,就是门前有过路的人,老板都会主动上前招呼,询问是否在等人,还是要吃饭,最差也要去与人客套几句吧。

再说一只全羊,再小也有几十斤吧,小偷真敢明目张胆扛走,简直不可思意。

这如果不是其中有什么猫腻,也太说不过去了。这也许就是店主自导自演的一出免费广告罢了。

综上所述,只是我个人对《哈尔滨一饭店开业全羊挂门口10分钟就让人“顺”走》这问题的一点看法。各位看官怎么看的呢?

我是喜欢唱歌的大姐姐。

欢迎朋友们阅评+关注。谢谢。

哈尔滨一饭店开业全羊挂门口10分钟就让人“顺”走,你怎么看?

不能简单武断评价哪里人好,哪里人坏,哪里都需要警察对吧!我在哈尔滨工作两年,儿子在哈尔滨出生。哈尔滨城市和人都给我留下终生难忘的印象。城市热情,人性格直爽。我喜欢。回到话题,顺手牵羊是小事,哪里都会发生,赶上开业大吉,别晦气,全当搞活动搞宣传,这么搞笑的事情被网友在头条一宣传,明天客流大增,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祝开业大吉

哈尔滨一饭店开业全羊挂门口10分钟就让人“顺”走,你怎么看?

本身我不想回答这一问题,但看了别人回答底下的评论,我就特别想回答。剥好皮的全羊,挂在店门口,这人被吸引过来,先端祥了这只羊,半天都没人出来,可见店主大意疏忽。于是激起男子一念之差拿走,但没摘下来,他走了。可是远处看还没人出来,他又回来了,可见没人挑战着他由拿的一念,到偷的坚定的跨度!看这次全拿走了,没人那!

在精神文明的高度,还没普及到每个人的身上时,为什么店主要出现这么大的不看管问题,难道在衡量有些人的道德吗?人有时犯错,有时真是一念之差的动摇,如果店主看护有加,那他这一念何来的拥有?当然也可能这人原先就有偷盗行为!再说不好好看管的情况下,拿全羊的小偷,在半上在累摔倒了,出现身体不良后果,店主是不也有责任,好好经管也是对双方的负责!

不管居住哪地方的人,都有小偷小摸现象,但不管什么地方发生,请不要地域黑,比如偷羊这事,就说东北人特点了等,难道这就不是素质的问题吗?

因此不管遇到什么事,就事论事,想法解决,想法改善,才是正确的态度!

哈尔滨一饭店开业全羊挂门口10分钟就让人“顺”走,你怎么看?

典型的盗窃罪,店主应该果断报警追回损失。道德层面的东西咱们后面说。

法律层面,一只全羊的价格在1000多元,按照黑龙江省关于盗窃数额的限制,该案件已经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案件,而是触犯了《刑法》的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羊失窃,盗贼得手,属于盗窃罪的既遂,而且属于数额较大,因此该男子难逃法律的制裁。

(图文无关)

道德层面,我们必须强烈谴责这样的事情,偷盗别人的东西、不劳而获应该全社会唾弃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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