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务员返乡政策?外地公务员是检察院的回乡后能回检察院吗?

外地公务员返乡政策?外地公务员是检察院的回乡后能回检察院吗?

鼓励外地人员返乡政策,是各地“抢人大战”的举措之一,是为了吸引本地人才返乡,参与家乡建设。本地人相比,更有归属感,如果同时照顾到个人的待遇,保障个人的权益,会比单纯吸引外地人才,更有可行性,难度更低。

外地人员返乡,包括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均可参与,并且保证身份与对应的级别。如果是公务员,不仅会保留其公务员身份,和已经获得的级别,而且会归口安置到适合的岗位工作。如果是事业人员,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会保留其已经获得的职称级别和待遇,同样是归口安置工作。

但是,对口安置,并不是肯定会保留原单位类型、原岗位类型不变。比如原来在外地检察院工作,并不会保证返乡后,就一定安置在检察院工作。首先,不能超编进人,当地的检察院不一定有空缺编制。其次,检察院是省级管理机构,返乡政策是当地政策,当地政府没有权利要求省高检完全配合当地任何工作。再次,即使一切顺利,可以安排到检察院工作,能不能进员额制管理范围,又是一个大问题,毕竟员额制和非员额制的待遇,相差很大。

因而,无论原来的身份是什么,工作单位是什么,既然决定返乡,就不要纠结这些。当地也会根据实际需要和返乡人员原来的工作情况,适当考虑其新的工作单位和岗位。比如司法人员可以安排在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也会对口安排在相应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不脱离原职业范围,各取所需,妥善安置,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各地都是拿出有限的编制资源,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不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

笑叹红尘纷扰 分类:其它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