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作属于公务员?公务员包括哪些部门?

哪些工作属于公务员?公务员包括哪些部门?

通俗来讲,公务员岗位就是指的党政机关,而党政机关又包括党委机关和政府部门。再加上扩大回来的人大、政协机关,群团机关,法院、检察院,还有垂直管理的税务局、生态环境局等,都是公务员单位。严格来讲,《公务员法》规范管理的单位包括以下六类:

1、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是真正由《公务员法》调节管理的机关,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单位”。公务员的定义,就是指“负责统筹相关管理经济以及社会秩序的人员,要维护国家法律,同时贯彻落实相关义务”。而承担这些职能的,就是政府部门,党委、人大、政协、群团等机关,只是领导或者辅助政府部门发挥职能。政府部门中的公务员单位包括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公安局、统计局、审计局等部门,从县区一级到省一级,分别按规模设置25个—40个左右的政府部门。

2、党委机关:党委机关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但习惯上,党委机关就是公务员机关,尤其是为了和参公事业单位区分,不再强调其参公管理的性质。党委机关一般包括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纪委、巡察办、编办、机关工委、信访局等,从县区到省直,设置10个—20个左右的党委机关。

3、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党委机关一样,同样是参照管理,但现在也是不再强调其参公管理的性质,直接认为是公务员机关。

4、群团机关:各地群团机关,主要包括团委、妇联、工会,各地设置为群团机关,公务员岗位。群团共有28个,基本上设置为机关的,也就这三个,省市以上多一些,但都不统一。有的县区行政编制不足,工青妇还有被设置为参公事业单位的。群团机关和党委机关一样,还是参公管理。

5、垂直管理部门:主要包括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税务局等。和政府部门一样,是公务员单位。

6、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主要或者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虽然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其身份参公,工资待遇和公务员一样,也可以在公务员岗位调任,和公务员没有什么区别。现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能保留参公属性的,也就只有行政执法队了。其他原来已经取得参公资格的事业单位,由于行政职能在机构改革中,被划转到相应的政府部门,已经没有参公的依据了,改革是迟早的事。中央现在保留参公的事业单位,也只有党校、党史办、老龄办、证监会、银监会了。

乡镇党委政府属于县区管理,乡镇机关中和县区政府对应的机关、派驻机关,也都是公务员岗位。比如乡镇内设机构全部是公务员岗位,派驻机构包括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和县 直派驻部门一样,也是公务员机构。乡镇事业单位中成立的综合执法队,因为承担的是行政执法职能,将来有很大的概率参公管理。

哪些工作属于公务员?公务员包括哪些部门?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收入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等编制内的所有工作人员。

一、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包括:

1、党的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

2、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院机关、全国政协机关的部长(主任)以及副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省长、政协主席以及副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职;

4、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机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属下机关的司(局)长、副司(局)长、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各省(市、自治区)属下机关的部、厅(局)长、副部、厅(局)长、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各地级市(地区、州、盟)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正职以及副职;各地级市(地区、州、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职;

5、党和国家机关属下的处长、副处长、1~4级调研员、1~4级科员;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属下机关的处长、副处长、1~4级级调研员、1~4级科员;各地级市(地区、州、盟)属下机关的局长、副局长、1~4级调研员、1~4级科员;

6、各县(县级市、区)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正职及其副职;各县(县级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职;各县(县级市、区)属下机关的局长(主任)、副局长(副主任)、1~4级科员;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正职及其副职、1~4级科员。

二、公务员的部门包括:

1、党委机关:办公厅(室)、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统战部、编委办、政法委、台湾事务办公室、研究室、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委员会、老干部局、防范办公室、保密局、党史研究室、党校、档案局;

2、人大机关:办公厅(室)、研究室、联络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卫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委员会;

3、政府机关:办公厅(室)、发展改革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局)、信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公室)、金融办公室、公安局、国家安全局、民航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商务局、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财政局、教育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民政局、审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乡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支队)、国税局;

4、政协机关:办公厅(室)、研究室、委员职络室、提案工作办公室、专门委员会若干个;

5、人民团体: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

6、法院;

7、检察院。

哪些工作属于公务员?公务员包括哪些部门?

关于公务员的定义,新公务员法第二条有明确的定义,简单理解就看一条:是否使用行政编制。使用行政编制的,为公务员,反之则不是。公务员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前面说的,必须使用行政编制;二是由国家财政全额供养;三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责。

公务员主要存在于这些部门:

一、党群机关

1、党委工作部门: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政研室(改革办)、网信办、编办、机关工委、巡察机构、老干部局、督查绩效办、党史研究室。

2、群团组织:群团组织是行政参公单位,也要进行公务员登记,因此被列入公务员序列。主要有: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科协、侨联、工商联、社科联、贸促会、残联、各民主党派机关。

二、行政机关

也就是政府工作部门,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宗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委、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审计局、外事办、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人防办、医保局、城管委、行政审批局、金融监督管理局、林业和园林局、国资委。

三、人大、政协机关

人大、政协各级领导、各专委会领导和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四、两院机关

检察院和法院内设机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

五、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

公务员分领导职务和职级。

领导职务有十个层级,分别为:正国职、副国职、正部职、副部职、正厅职、副厅职、正处职、副处职、正科职、副科职。

领导职级分四档十二个层级,分别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领导职务的晋升遵循原则:副职晋升正职,必须在副职岗位上任满两年,下级正职晋升上一级副职,必须在下级正职岗位上任满三年。

职级晋升基本原则:综合任职年限、工作实绩、个人表现等晋升,在名额有空缺的情况下,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每满两年允许晋升一个职级。一级调研员以上职级,需任职满3-4年才允许晋升下一个职级。

六、关于公务员认识的几个误区

1、参公管理的事业机构在职在编人员严格意义上不是真正的公务员,只是享受公务员待遇,进行参公登记。不过现在多数地方已经实现参公和公务员互通,基本不存在交流使用障碍,参公身份与公务员无异。参公事业机构主要存在于行政机关的二层,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改革,下一步将进行重新审批。

2、行政机关中还有一类人员比较特殊,那就是行政工勤人员,他们是工人身份,不能转干,不能提拔,也不是真正的公务员。

3、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是有本职区别的,不要混为一谈。公职人员是指所有享受财政供养或财政补贴待遇,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比如教师、公立医院医生、村干部、公务员等都是公职人员,公务员只是公职人员的一种。很多人说教师也是公务员,是不准确的,教师只能算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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