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县乡基层行政单位混编混岗问题能彻底解决吗?

你认为县乡基层行政单位混编混岗问题能彻底解决吗?

县乡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混编混岗问题能得到彻底解决吗?

这个问题,要分开回答:混编问题在短期内,就必须彻底解决。而混岗问题,估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也许十年二十年,都看不到解决的苗头。

一、混编问题。基层编制短缺,是混编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县乡基层,无论是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都处于紧缺状态。各单位超编现象非常普遍,这不是一省一地的问题,也不是一个两单位的问题,是全国基层存在的普遍现象。但问题还是要解决,混编问题有以下几类情况,分别有不同的解决方式:

1、党政机关混用事业编制。党政机关是公务员岗位,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以及极少量的工勤编制。由于基层行政编制短缺,再加上机构改革,将原来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政府部门承担,随职能划转,有的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部分整合,有的是则是单位撤销或者挂牌、连人带编全体整合,这就造成新组建成立的党政机关,存在部分事业编制和事业人员。党政机关存在的事业编制,叫“机关事业编制”,有专门的称呼,可见其存在的普遍性。上级编制部门要求,在短期内,全面消化“机关事业编制”,采取一对一置换行政编制、将事业身份人员调剂到事业单位,以及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保证党政机关全部使用行政编制,不再存在“机关事业编制”。

2、全额事业单位混用差额、自收自支编制。事业编制按财政供给,分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类编制,因为全额编制不足,全额事业单位混用部分差额或者是自收自支编制,甚至还有地方自定、自筹编制。这类混编问题的解决办法,区别混编的编制类型不同,有三种解决办法:一是混用的差额事业编制,坚决清理整顿,全额事业单位只能使用全额编制,差额事业单位只能使用差额编制,两者不能混用,这是原则问题。将来随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差额编制也会越来越少,直至消失,也不存在全额、差额想到混编的这类问题了。二是混用自收自支编制。自收自支编制是备案类编制,随着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编制部门要求2019年6月底前全部取消,不再使用。自收自支编制不存在了,这类混编问题也就彻底解决了。三是混用自定、自筹类编制。自定、自筹类编制,是地方自行核定、自行使用、自行管理、自行供给的编制类型,已经明文要求全面取消,目前也只是在部分编制矛盾突出的地方有残留。随着编制法制化,这类地方自定编制肯定会全面消失,这类混编制问题也就彻底解决了。

二、混岗问题。基层混岗问题,比混编问题更为严重。县乡基层事多编少人少,人员很难有清晰的定位和分工,什么事忙了,什么事紧了,所有的人都要挪用。再加上机关行政编制少,公务员岗位少,下属事业单位稍有能力的人,大都有被机关拉用的人,或者正在被挪用。再加上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层的职能越来越重。但改革的时候,随着职能、权利下放,并没有将省市承担相应职能的岗位、编制、人员下放下来,只是在同级、同单位内部消化。事放下来了,权利下放下来了,却没有下放人,也没有下放编制用于招人,所有这些原来由省市承担的职能,就只能由县乡现有的人员分担。本来任务就重,混岗现象就普遍,再加上改革中承担省市下放的职能,更是雪上加霜了。因而县乡基层的混岗问题,在短期内根本看不到解决的希望。

你认为县乡基层行政单位混编混岗问题能彻底解决吗?

本人在基层单位工作,我来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个人看法:县乡基层党政机关的混编混岗问题,目前根本就没有可行的办法解决。为什么这么说呢?

从法律法规的本义来说,党政机关就是党政机关,其工作人员的主体就是公务员,另外还有为数不多的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就是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这种单位分类和工作人员的区别界限分明,一清二楚。

可什么事情就怕落实,就怕落实中出现问题,并且有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只能是越来越严重。

毫无疑问的是:县乡两级处于我国整个国家体制的未端,机关数量非常大。目前,我国的县级行政区域有2851个,乡镇一级的镇、乡、街道办事处分别为21014个、9220个、8530个,总数38764个(2020年第一季度民政部统计数据)。任何条条、块块的工作到了基层,只有一条要求:落实。这与上级机关只制定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有着本质的不同。现实地说,现在县、乡两级的工作任务极为庞杂,工作量非常大,工作压力也非常大。所谓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也。加上现在的工作要求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基层的工作人员有时难免疲于奔命。

也正是因为处于整个体制的最基层,编制管理上又非常地严格。工作任务与工作人员数量的矛盾,就非常突出。一个乡镇的公务员也就十几个,县直部门按工作量多一点的十几个人,少的仅仅是两、三个人而已。总体上,公务员人数严重不足,形势逼迫只能靠所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补充。现在,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的混编混岗,对于大多数乡镇人民政府、很多县直单位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是实实在在的工作常态,并且己经行之有年,积重难返,也是无奈之下唯一现实的选择。

政策上要求不能混编混岗,这肯定是毫无问题的。现在的政策要求是机关、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在基层,多年来不补充一个公务员,老公务员都年龄大了,人员严重断层,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但基层确实无法解决。据我了解,现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党政机关,如果事业编人员彻底撤出,很多很多的党政机关立即瘫痪,只能停止运转。可事实上这种状况,在任何时候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按正规要求将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完全分开,则无疑又会在客观上要求基层设立大量独立的事业单位,最终与机构改革的初衷南辕北辙。可现在的政策是公务员不增人,增设事业单位坚决不批,工作任务只会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细。如果上级单位甩锅技术更好、要求更严格的话,县乡两级只能乖乖地受着,毫无办法。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啊!!

至少在本人看来,目前要彻底解决县乡两级的混编混岗问题,没有多大可能性。总之一句话:宏观政策到了基层,严重地水土不服,可问题又没有引起上级机关的足够注意,始终未见到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以至于问题长期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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