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被逼离职,有哪些赔偿?

老员工被逼离职,有哪些赔偿?

题主好,大家好。相信今年有很多人都面临着类似的情况,下面咕咚给有这类情况的员工朋友们简单梳理下,具体该与公司要哪些补偿,甚至是否能提出自己的要求。

先要看老员工是怎么离职的,是被动离职还是主动离职。先说主动离职,就是老员工自己提出的离职,或者因为不满公司,不满老板,然后自己主动提交的离职申请书,然后部门签字,老板签字,针对这种情况想都别想要赔偿,确切地来说是经济补偿金对于主动离职的是没有任何保护的,所以一旦是自己主动离职,那么就赶紧说拜拜去找下一家公司就可以了。

如果是被动离职,也就是员工不得已或者是不情愿地离职的,离职的理由全是因为公司方面引发的,直接开除员工或者是辞退员工的话,这种情况员工还是可以和公司协商要补偿金的,一般再细分两种情况,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补偿11个月的工资,因为每个月都发工资的话就还剩下11个月的作为补偿。如果签订劳动合同了,那么根据工作年限来要,满1年要1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为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1年计算,举个例子,比如工作了3年零4个月,可以要3个半月的工资,假如工作了3年零8个月,就可以要4个月工资。其实如果还有更多方面公司违法行为,比如拖欠工资或者乱扣钱比较多的话,可以适当地再多要一个月的工资。

这种情况没有什么不好意思,也不用考虑员工和公司的感情,因为公司逼着你离职说明公司已经不考虑情面了,所以在劳动法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跟公司要补偿金的,但是要补偿金不是狮子大开口。大多数公司都不会根据你实际要的数目给你,所以也就有了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只能去劳动仲裁了,收集证据然后和公司走法律途径。

希望咕咚简单的梳理能够帮助到题主,对有类似问题的朋友们有启发,欢迎关注咕咚,一起探讨和交流员工和公司要补偿金的那些事儿!

老员工被逼离职,有哪些赔偿?

HR老司机来答一发。

有不少企业想要辞退某位员工,但又想要节省人力成本,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想出了各种逼迫员工辞职的“阴招”,的确很无赖。这个时候,作为劳动者就需要拿起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法律意义上的被迫离职

如果遇到被逼迫辞职的情况,首先要看一下哪些情况在法律上会被认为是被迫辞职的。根据法律规定,下面这些情形一般被认为员工的辞职是“被迫”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违背诚信原则,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如果遇到上面这些情况员工被迫离职,这就算是公司逼迫员工离职。

但是,企业逼迫员工辞职所采取的手段,却往往比上面法律提到的更加隐晦,总是变相逼迫员工主动离职,包括:

第一种:随意调岗

在未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调到比现在更累、环境更差或者奖金更少的岗位,要求劳动者如果不愿意就辞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员工不知情企业更改劳动合同条款,也同样视为强行调岗。

第二种:恶意降薪

企业以不正当理由降低员工工资,比如员工的业绩没有达到规定就降低工资,甚至工资直接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这种情况属于恶意降薪!

第三种:规章制度不合法

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不合法的,最常见的是违章罚款,比如迟到一次罚款扣3天工资,连续两个月业绩不达标就自动离职,甚至强行逼捐等。

员工被迫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28 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 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

“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说,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那如果用人单位是非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呢?继续往下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先说这么多吧,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职场/HR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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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茶旦旦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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