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职了,为何以前的公司还在给我交社保?

已经离职了,为何以前的公司还在给我交社保?

我就遇到过,说说我的经历吧。

我是2001年到2003年的11月底,在郑州某商场工作。

当时单位交的有统筹,当然也有很多员工没有交的,这个是个人自愿选择的。

不过我现在也很庆幸,我从最开始工作第1个能缴统筹的企业单位,我就选择了交养老统筹。所以直到现在,我的帐号应该就差一两个月就交够15年了,但我以后还会继续交下去,一直到我退休的年龄为止。

接着上面的经历来说,我2003年12月1号起正式辞职,后来去了省移动客服工作。

过完春节,我的客服工作进入正轨了。那时候单位人事部门需要给员工交个人统筹。

要求之前交过统筹的人员提供缴费清单,谁要是中间有断交的月份,如果愿意交,可以自己出钱补出来,交由人事部门帮员工代交上去。

于是我就趁休息日去统筹办打印出了我的统筹缴费清单,上面显示一直交到了2004年2月份。

正好从2004年的3月份开始,新的单位继续给我交统筹,所以说我个人不需要再出补交的那一部分钱。

我当时也很纳闷,为什么我头一年的11月份辞职了,但原公司为我交到了第2年的2月份呢?

我带着这个疑问,也问了我新单位的人事部人员,她说:“社保局要求单位企业给员工交统筹时,需要一次性交三个月的费用,并不是单位一月一次的往上交。有可能你原单位部门人员提前把下一季度的统筹费用交到了社保局,没办法再给你退了。”

哦,原来是这样。我一听她的解释,我一下子全明白了。

怪不得我离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少了非常多。那时候在商场工资应该有600块钱左右。

但实际上我后来银行取款的时候只有200多块钱。

这样一算,应该是我原单位把我2003年12月、2004年1月、2月,这三个月的个统筹金,含个人和单位两部分的钱全部算到了由我个人来承担,然后一块儿从我的工资里面扣除了。

本来我查看到我离职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下子少了几百块钱,我还想抽空去找原单位人事部了解原因。

可经过新单位人事部工作人员给我解释之后,我也没再去找问,就那样不了了之了。但这件事给我印象深刻。

恰好,今天看到了这个问题就给大家分享出来。

也可能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社保局,关于缴费周期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已经离职了,为何以前的公司还在给我交社保?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既然你已经离职,那么就没有必要将你的社保保留在原工作单位,这种情况,你只要及时的将你的社保从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那么你以前的公司就不会再给你缴纳社保费用了。

当然如果你还没有办理转移社保的手续,很有可能你们公司没有清楚你已经办理离职,所以说他给你缴纳社保的一个原因。那么这种情况,如果他给你交了几个月的社保对你而言并没有什么坏处,但是如果你的新工作单位也给你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就会造成重复缴费的一个现象。如果重复交费的话,实际上重复交费的这一部分费用就需要退还给你本人。

当然如果没有重复缴费的话,实际上对你本人来说也就没有什么影响。这样的情况的话,你需要将你的社保基数从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就行了,需要你工作单位做的就是一个人员的增加检工作,把你从该单位减出去,然后你就可以正常转移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已经离职了,为何以前的公司还在给我交社保?

谢谢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题主的问题是,已经离职了为何以前的公司还在给我交社保?

我的回答是:题主不必惊讶,以前公司负责社保管理人员可能忘记给办社保减少了。

01.公司负责社保管理的人员工作产生疏忽,忘记了人员关注的工作。

题主原来公司负责社保管理的人员,存在严重的工作疏忽。或者公司未对应管理人员,不清楚人员离职还需要这步操作。所以在题主离职后,公司没有人在社保管理系统中,及时办理人员减少导致,也导致题主社保还在原来单位继续缴纳社保的问题。

02.及时与原公司负责人或者负责社保人员联系,取消即可。

题主可以给原来公司的社保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告之及时减少你的社保购买即可。如果原来公司没有相应负责社保管理人员,可直接给公司负责人联系,请其安排人员办理减少社保即可。

综上所述,题主不必担心以前的公司继续缴纳社保有其它什么目的,因为公司已付出购买你社保的所有费用,相信足够让其付出损失。我想你离职后公司清楚或者未忘记,公司会及时办理减少的。

以上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大家有什么不同意见或者建议,欢迎留言告诉我。如果大家认同我的观点,请大家【关注】我吧,我专注职场领域,持续提供职场资讯,谢谢!

已经离职了,为何以前的公司还在给我交社保?

这未必是好事,极有可能惹出麻烦。我曾经在离职4个月后,发现前公司仍在给我交社保,导致新公司没法给我交社保,我让他们把我的社保停掉,结果他们却让我补钱。

2019年,我从上家公司离职,在离职的时候,我拿了离职证明就走了,对社保这些东西没有多想。因为我当时并不打算离开深圳,我以为我离职后,公司会自动给我停交社保,等我找到下家,再续交社保就可以了,不需要办社保转移的手续。

上家公司是一家只有几十个人的小公司,我当时之所以离职主要还是想找家大公司上班,在这种小公司混,既不稳定,又没前途,所以就一走了之了。

在我离职之后,我中途休息了3个多月,到第四个月才找到下家,开始上班,而且下家确实是一家大公司,算是满足了我进大企业上班的愿望。但上了一个月班之后,人事部的同事跟我说,我的社保有问题,交不进去,问我上家公司的社保是不是没有断交。

我当时感到很奇怪,觉得这不太可能啊,我都从上家公司离职4个月了,公司还在为我交社保那不是傻吗?后面人事部的同事让我打电话问问上家公司,如果是他们没有给我断交社保的话,就让他们把社保给我停掉,不然会影响这里交社保,而且按新公司的规定,是必须给每个员工都交社保的。

于是,我就打电话给上家公司的人事,问她原公司那边是不是没有给我停交社保,她上网查了一下,然后跟我说:“好像是的,估计是前段时间忘记给你办减员了,所以社保一直交到现在。”

听了这话,我有点暗自高兴,我心想还真有这等好事啊,我都离职几个月了,他们还在给我交社保。然后我跟她说:“那你们把我的社保给我停掉吧,不然我新公司这边没法给我交社保。”

接着她停顿了一会,去查了下我的社保缴费情况,再回来跟我说:“那行吧,我们这边可以帮你把社保停掉,但这段时间我们给你交的钱,你得补给我们一下,总共2920元。”

听她这话,我就愣住了,这突然让我掏出将近3000块钱出来,我肯定不乐意啊。于是我就跟她说:“为啥要我补钱啊?又不是我让你们交的,在我离职之后,你们就不该给我交社保了啊。”

但她说:“虽然是我们这边误给你交的,但这钱是交到你的账户上去了,你是直接受益方,所以这个钱你还是得补一下,你把钱补给我们,我们再给你做减员。”

她坚持让我补钱,我一时间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就瞬间挂断了电话。挂断电话之后,我一直在纠结着这事该怎么办,这钱我要是不给,他们就不愿意给我办减员,新公司这边交社保也交不进去,而我要是给了这钱,我又觉得自己亏了,毕竟这钱对我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而且他们给我交的这个钱,我暂时是拿不到的,感受不到存在感。

我找到新公司的人事,跟她说明了情况,问她我该怎么办?她给我的建议是,这钱其实我是可以不给的,但是需要我去和原公司协商。经过前面和原公司的人事的一番对话,我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去和他们协商,说服他们在我不补钱的情况下给我办减员。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什么办法,后面我就上网搜索,看看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搜来搜去,我在网上看到一条信息,立马增强了我的信心。

这条信息是什么呢?一个社保官方账号说在法律上是有类似的先例的,在曾经的一起劳动纠纷案例中,也是员工在离职之后,单位却仍然给他交社保,后面单位却找员工索要这笔额外支付的社保费用。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员工无需返回这笔社保费用。而依据就是员工并没有享受到这笔社保费用,所以没有构成不当得利,不用返回单位这笔钱。

看到这条信息,我就知道,从法律上来讲,我是可以不返还给他们这笔钱的,所以我心里自然也就有底气了。 但同时,我又有点担心,如果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那还得打官司,太麻烦了。我这样一个普通的打工仔,根本经不起那样的折腾,我还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种不伤大碍的事,最好不要动用官司。

后面我又咨询了社保局,问问他们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给我的建议是:让我补给他们以我的个人名义交的那部分社保,其他的费用算是他们的工作失误,让他们自己承担。

这样的话,也就是我只需补一半的钱给原公司,因为我知道平时交社保都是个人交一半,公司交一半,我补个人交的那一半,也就是1460元,这样或许我勉强能够接受一下。

有了社保局的建议,我就再次打通了原公司人事的电话,跟她协商帮我停交社保的事。刚开始她还是坚持说要我补2920块钱,后面我跟她说:“我找社保局的人问了,他们给我的建议是,补给你们以我个人名义交的那部分,大概是一半,1460元,另一半也算是你们自己的工作失误,你们自己承担,对此我也是勉强可以接受的,让我补你们全部2920元,那是肯定不可能的。”

她听了我的建议,还是有点不太同意,于是我就把我在网上搜到的那条信息的截图发给她,并跟她说:“如果严格从法律上来讲,我可以一分都给你们,这是有先例的,你看看吧,实在不行就打官司吧。”

她听了我这话,也不再像之前那么坚持了,只好跟我说:“我去问下老板的意见吧。”过了一会之后,她就跟我说:“我问了下老板,老板说可以,那你补给我们1460元吧,补完之后我这边立马给你办减员。”

然后我就打了1460块钱过去,他们也给我办理了减员,帮我停交社保。其实我也不清楚个人和公司交社保的比例,只知道个大概,好像是各交一半,所以就补给了他们一半的钱。

本来我是可以一分都不给他们的,但我为什么还是要给一半的钱呢?主要是不想费尽周折去打官司,那样我请几天假去折腾,扣的工资都够这个钱了,可以说是得不偿失,所以只好采用了社保局给的这个中和的建议。

从法律上来讲,员工离职,就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终结,单位不应该再为员工缴纳社保,但为什么仍然会出现员工已经离职,原公司却仍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就是在员工离职的时候,原公司HR忘记提交社保减员,导致在员工离职之后,还在给他缴纳社保。这种情况还并不少见,在员工离职时,有些公司的HR就是会忽略这一点,像我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第二,原公司可能在申请某个项目资质,需要一定人数的在缴社保记录。所以公司在员工离职时,故意不给员工办理社保减员。这种情况其实是属于公司的自私了,故意利用你的社保名额来充数,帮助公司获取利益。

第三,公司正在申请政策补贴,或者个人待遇为结算,所以暂时不能减员。这种情况公司也算是为了员工的利益而考虑,当公司正在申请比如培训补贴、稳岗补贴或者其他补贴,而且员工离职时未获批复,那就不能即时减员,因为一旦减员,员工可能就享受不到这个补贴了。还有一些个人申请的生育补贴或者工伤补贴,也是如此。

离职之后,原公司仍然在交社保,会有什么影响?

离职之后,原公司仍然在给你缴纳社保,如果你的新东家和原公司是在同一个地区,那会影响你新东家缴纳社保,因为在同一个地区,是不允许同时在两家公司缴纳社保的。

当然如果新东家和原公司不是在同一个地区,这样虽然不会影响新公司缴纳社保,但这属于重复交社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多交的那一部分你以后享受不到。

如果原公司向你索要额外支付的社保费用该怎么办?

按理来说,员工在离职之后的下一个月,公司就不该为他缴纳社保了,如果这个时候公司仍在给员工缴纳社保,那就属于公司额外支付的社保费用了。

但后面如果公司向我们索要这部分额外支付的社保费用,我们该怎么办呢?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明白两点:

第一,如果在离职后公司仍为我们缴纳社保期间,我们没有享受到这笔社保费用带来的保险权益,那我们是可以不返还这笔费用的,这在法律上是有先例的。当然,如果我们在这期间,享受到了医保报销,那公司是有权要求我们返回这笔社保费用的。

第二,公司给我们误交社保费用,属于他们的工作失误,或者是他们故意的自私举动,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我们,所以我们没必要返回全部的社保费用。

明白了以上两点,我们在与公司协商的时候,就有底气了。如果你没有享受到这笔社保费用带来的保险权益,你要是不怕麻烦打官司,而且对方又态度坚决,那就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你要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就采取中和的办法,返还一半的社保费用即可,像我就是采用了后者。

总结

员工离职之后,公司仍然给他缴纳社保,原因可能很多,也许是工作失误,也许是公司利用你的社保名额谋取什么利益,也许是其他原因。但不管什么原因,当我们发现之后,最好还是让公司立马帮我们停交社保,毕竟这不是他们该交的,后面极有可能会惹出更麻烦的事端。

小Q吃汤圆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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