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退休归社区管理,死后丧葬费找谁办理?

企业员工退休归社区管理,死后丧葬费找谁办理?

过去,退休人员归单位管理,这也只限于国企,而其他性质的企业或者灵活就业人员,一直都是在社区管理。

2019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国有企业的退休员工,要在2020年底前,全部归到社区管理。

在国家发布上述文件之前,国企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到原单位的一些福利政策,现在归到社区管理,那些额外的福利待遇,自然是不会再享受了。这里包括原单位在退休人员去世后,还可以额外有一定的补助和一些慰问品。现在这些退休人员的关系归到了社区,原单位也不会再发放了。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葬补待遇,全部由社保基金来负担。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是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社区或者街道,接受了国企退休人员,同时也增加了下面几项服务 :

1、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协助社会保险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2、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费。

所以,在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以后,如果因病死亡,直接找社区就可以了。

但是,我国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国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都有自己的政策。实际上确有一些差别。比如山东省,丧葬补助金为1000元,北京是5000元,黑龙江是4000元。一次性抚恤金福建省是省平均养老金的15个月,贵州省是20个月。

企业员工退休归社区管理,死后丧葬费找谁办理?

未来一切退休老人,无论是在国企退休的,还是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或者是在私企和外企退休的,甚至是那些吃低保的,所有的社保和养老问题都归社区管理。这是目前的一个定下来的大方向,而且正在分步落实实施。以后退休了就真正同单位没有任何联系了,这样让单位也可以减轻负担,轻装上阵,该做生产做生产,该做工作做工作。

我们过去,工作单位同劳动者的一生紧密联系,工作时受到单位的管理,从单位领工资,档案也由单位保管。退休之后由单位发退休工资,生活福利仍然要去单位领取。去世之后由单位组织开追悼会,办理后事。听上去感觉是挺好的,但是想想单位就像一个社会,他自己的历史负担,不就越来越重,越来越重了吗?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们出现了多种经济体制,让那些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去管劳动者的一生也是不太现实的。那么如果还维持过去的退休管理方式,就形成了两元化。有一些劳动者退休后有单位照顾,有一些就抛入了社会之中,这是不是对于退休老人的不公平性呢?所以未来都一切归属于同一部门管理,对于社会的公平性非常有好处。

2019年,发布了《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有的国企已退休人员,要在2020年底以前全部移交街道社区。目前大部分地区工作已经移交完毕,未来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也将逐步移交社区。

在未来,民政部门,人社部门和街道社区部门将合在一起,负责退休人员的后续事宜。假如老人养老过程中需要照顾,那也是向社区告知,社区来安排相关的扶持措施,本月的养老金由人社部门发放,民政部门出台各项扶持优惠措施。这三个部门合作在一起,整体负责老人从退休一直到去世的管理事宜。

那么老人去世之后,家属办理手续时,未来不用再去单位了,直接到社区办理即可。目前的社区管理职责内清晰的写明: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费

社区手续办完之后,就可以去社保部门办理领取丧葬费以及可能的抚恤金。就在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7条已经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如果去世人还有亲属需要进行抚养或者赡养,那么这些认定和办理手续,要去民政部门办理,办理完毕后,再回归社保部门办理未来的按月领取手续或者一次性领取手续。

这样的安排其实是最合理的,毕竟远亲不如近邻啊,社区才是最知道老人现状的身边部门啊,才能真正帮得上老人的忙。而且一切事务归于社区,办理效率又高,也不至于往返跑很多趟。

企业员工退休归社区管理,死后丧葬费找谁办理?

在过去的时候,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都是由原单位管理。但是其他性质的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以后,都是由社区进行管理。

2019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有的国有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要在2020年底以前全部移交街道社区。

原先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用人单位可能还会额外发放一部分退休的补贴补助或者福利待遇,已经退休的职工福利待遇不变。三年内退休的人员逐步实现过渡,有关退休福利要在三年内逐渐转化为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机制,或者其他退休时一次性待遇发放。

如果说,过去原先用人单位在职工去世以后,还会额外发放一定的退休职工去世后的丧葬补助费,在全面移交社区、国有企业改革完毕以后是不会发放了。有关的丧葬补助待遇,将全部转由社保基金承担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实际上,移交街道和社区实施社会化管理以后,有关社会化管理服务包括了: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费。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找社区就可以了。

不过,有关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全国各地标准并不相同,差别也是不小的。山东省丧葬补助金只有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一次性抚恤金,福建省15个月的省平养老金,贵州省是20个月的省平养老金。

总体来讲,我国将在十四五期间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希望能够有更好的方法实现有关养老保险待遇的全国统一。

企业员工退休归社区管理,死后丧葬费找谁办理?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企业员工退休以后,归社区管理,死后丧葬费找谁办理呢?首先我们要弄懂企业员工退休之后,为什么归社区管理,这个归社区管理又是什么意思?可能有相当一部分的人,会误认为归社区管理以后,是不是我们今后的退休金都通过社区发放,其实并不是这样子的。所谓的社区管理,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跟自己原有的工作单位完全脱离关系,才被称之为社区化管理。

因为像有些国有企业单位,即便是退休之后,那么也会有一个离退休管理中心,这个离退休管理中心就是负责连接这些离退休人员的一个机构,当然随着国有企业单位退休人员越来越多,实际上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说,要支付一些退休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实际上一个企业单位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在这样的基础上就通过国企完全跟自己的退休人员脱离关系,那么就实行了社区化的管理,其实从根本上来讲并没有影响到我们退休以后的待遇。

当然我们的这个所谓的丧葬费抚恤金这一系列的由社保发放的待遇也不会有任何的影响,这是根据你所在地区的标准来进行发放的,一般情况下丧葬费和抚恤金大概一次性能够领取到几万块钱左右,这个钱依然是由社保来进行支付的,作为你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是遗嘱的法定继承人,那么都是可以正常享受,是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也不会因为社区化管理而受到丝毫的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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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退休归社区管理,死后丧葬费找谁办理?

企业员工退休归社区管理服务后,死后丧葬费等找谁办理呢?下面谈谈我对此问题的看法与提示,希望退休员工同志们关注与重视,不要因此而疑虑与纠结。

我认为,这个问题是个实际问题不假。但是,这却是一个压根上不存在的具体问题。据此,有关政策规定是十分清楚明白的:这就是,企业退休员工死亡丧葬费等,仍由养老金原渠道支付的政策规定维持不变。也就是说,归社区管理服务,与养老金拨付发放,它们是不同概念与范畴的问题,是两码事情!很显然,退休人员去世后所涉及的有关丧葬费、丧葬补助费,以及死亡遗属的抚恤金等项合法合理的政策性费用,仍由原养老金支付渠道,按所在省、市、自治区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与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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