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没领证生活十年,男方去世,女方有权分割其丧葬费和财产吗?

再婚没领证生活十年,男方去世,女方有权分割其丧葬费和财产吗?

我们小区有个老太太,有六个子女,老伴去世好几年了,别人給介绍了一个老伴。大高个,人长得特别精神,还特别的爱干净,比她那个死去的老伴强百倍。

她一眼就相中了,两个人认识了半个月,老头子脑梗住进了医院,老头的儿子打电话找她,她就去医院照顾老头。治疗了半个月,老头还是不能起床走路,出院后老头的儿子给租了个车库,两个人就生活在了一起,也没登记领结婚证,把她儿女气的和她断绝关系了。

就这样和老头在一起过了八年,就花老头的每月退休金3000多块钱,她自己的退休金存起来。老头子的儿子一个星期把老头推出去洗一次澡,一个月剪一次头发。

最后老头病重,被儿子送进了医院,第二天就去世了,都没让老太太去看一下,办完葬礼来告诉老太太还有两个月房子到期就不租了。老太太就去找了一个高档一点的养老院住进去了。老太太也挺知足的,老头的退休金每个月花不完,剩下的都是她的,再加上她自己的退休金,这些年也存了不少钱。

再婚没有领证,遇到人家子女好的,也许会分给你一点安置费,要是碰上人品不好的人,真是一分钱都得不到。所以再婚必须要有结婚证,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婚没领证生活十年,男方去世,女方有权分割其丧葬费和财产吗?

2010年,小区里丧偶的白女士在同学们的撮合下,认识了常先生,两人都是60多岁,都在事业单位退休,各自的孩子也好几个,为了减少今后的麻烦,双方约定不领结婚证,在一起搭伙过日子。

两人比较恩爱,经常一起挽着手去超市买菜,小区里的孤寡老人看见了很是羡慕。

对待双方的子女,两人商量好了要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和子女常有走动,一大家子相互之间非常和睦。

人有旦夕祸福。白女士中午做饭没有酱油了,就打发常先生去附近的超市买,左等右等不见回来,白女士就出门找,听到超市的营业员议论刚才有个老人晕倒,让救护车拉走了。

白女士问清情况,赶紧通知几个孩子去医院,自己也打出租赶到,一问医生,人没有抢救过来。

白女士操办完老伴的后事,明显觉得他的一儿一女变得不那么热情了,直到有一天两人掂着礼物上门,跟白女士说想把父亲的这套房子卖了,白女士差点没气晕过去,说自己和他们的父亲生活了十年,现在他尸骨未寒,他们就想撵自己走?

白女士给自己的孩子打了电话,儿子专门把当律师的同学请到家里,听了白女士的述说,律师说他们的婚姻没有进行登记,连事实婚姻都算不上,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咱们国家在法律上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所以白女士不是常先生的合法继承人,自然不能和他的子女进行遗产的分割。

白女士听了冷静下来,说既然有法律规定,那自己就遵守法律,昨天常先生的单位通知去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让拿着结婚证和常先生子女一起去,两人根本就没有结婚证,看来自己也是没资格分割这笔钱了?

律师说是的,虽然这笔钱不属于遗产,但根据法律规定,白女士是没有这项权利的。

白女士想得开,退一万步说不在这里住,但还有属于自己的房子,退休金也高,除了后悔当年法律知识淡泊没有领证外,别的也无所谓。

在子女的帮助下,她把两人这么多年共同生活的一些物品简单收拾了一下,给常先生子女打了个电话,就搬走了,白女士说自己命运多舛,人有时候是扛不过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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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没领证生活十年,男方去世,女方有权分割其丧葬费和财产吗?

您好!

现实中存在很多类似男女不领证、搭伙过日子的情况。那么,一方先走了,留下来的财产,另一方能否有权分割?

针对题主问题,丧葬费、男方留下的财产(遗产)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财产类型。如果从“法”的角度,结论是:

  • 女方无权分割丧葬费。
  • 女方有权主张适当分得男方财产(遗产)

丧葬费,不属于遗产,用于去世人后事处理过程中的花费,例如寿衣、火化、安葬等的费用支出。如有剩余,由与其存在扶养关系的直系亲属,参照法定继承的分配方式分割。

去世人的生前个人合法财产,为其遗产。遗产只能通过继承(或受遗赠)的方式,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分得。能分得遗产的人,要么是法定继承情况下去世人的亲属,要么是遗嘱继承情况下,由去世人生前通过遗嘱指定。

这两类财产的分配都涉及到一个共同问题:女方与男方共同生活十年、未领证,算亲属么?

没有领证,即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题主提到的“再婚”一词是错误的),即双方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不存在亲属关系,不能分割丧葬费。

但是,不是亲属,是否意味着也不能分得男方遗产?不一定。

下述两种情况下,女方可以分割:

一种情况是,男方生前留下过合法有效遗嘱,指定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女方、且女方在得知此事之日起六十天内做出接受声明。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若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按照遗嘱执行,忽略法定继承。

但是要注意:若男方留下遗嘱将财产指定给女方,这种遗嘱属于“遗赠”(因为女方不是男方的法定继承人)。遗赠性质遗嘱的特定要求是:必须限期内作出接受声明,否则视同放弃。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若是2021年之前发生此事(《民法典》之前),事先要求是两个月。

另外一种情况是,男方生前主要依靠女方扶养。双方共同生活十年,意味着双方之间可能相互帮扶、支持较多。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例如,男方年岁较大,生前主要依靠女方照顾,那么,女方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依然可以提出主张,要求分得部分财产。多少,视自行主张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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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没领证生活十年,男方去世,女方有权分割其丧葬费和财产吗?

根据国家婚姻法规定,你和亡者虽在一起生活十年,但没有领证,夫妻关系不能成立,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仅属非法同居关系。

男方虽已去世,女方无权分割男方财产权,如果男方儿女,念在你与亡父共同生活情分上,给你一些经济补偿。

他们出于照顾年老体弱,除了给予经济补偿后,可以回自己家,若无家可归经他们协商,写一份协议书借住,父亲的房子里直至终生的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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