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离职才能不断社保,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怎样离职才能不断社保,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很高兴回答题主的这个问题,这种情况咕咚亲自经历过好几次,而且处理的相对合理,而且相对省钱。

其实离职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每个公司都不是福利机构,所以大都是相互共用的过程,你从公司获得工资甚至是利润,公司从你身上创造的价值变为财富,唯一的福利甚至是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五险一金,有的地区称之为福利,有的地区其实是强制为员工缴纳的。

既然离职了,如果都已经连续缴纳了最好就不要断缴了,尤其是5年的。咕咚已经连续缴纳七八年了,所以和你的情况大同小异,所以要维持住别断缴。尤其是失业金的话尽量别去领取,否则因小失大。社保保证连续,让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的方法最简单的就是找公司挂靠,不过这种公司除非不是特别熟悉的人一般不会主动让你挂靠的。

自然要找一些靠谱的挂靠第三方公司,现在很多的这样公司,就是专门为这些人办理社保的,而且靠谱的居多,当然也有一些不靠谱的公司,所以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甚至要通过一些人多问问尤其是找这类公司缴纳过的人。

一般都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就可以,这样的话就可以维持用最低基数的费用包含公司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一个月大概是两千以内就可以搞定了,从而维持社保连续5年甚至以上不断缴。很多地区需要社保5年以上才能享受一些政策,所以自然这种方式的话就可以轻松的度过过渡期!希望咕咚的回答对题主有帮助,欢迎关注一起探讨和交流!

怎样离职才能不断社保,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怎样离职才能不断社保,将自己损失降到最低,这个是不能一概而论的,有时可以做到,有时真的不能做到,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两全其美,但是事在人为,如果离职前事先策划了,还是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的。

第一,在同城辞职并提前找好新单位,基本上可以做到不断保。

如果打定主意要辞职,那么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在辞职前,已经在同城找好了新的就业单位,我们很多单位的工资计算月都是25号对25号,即这个月是发上个月的工资,社保也是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那么实际上也是这个月缴纳上个月的社保。如果我们选择在25号以后离开公司,按照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规定,需要在上个月25号左右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和新的用人单位约定下个月26号左右报到上班,这样到新单位的下个月25号刚好工作满一个月,到发工资是即可代扣代缴社保。这是比较理想的状态。

第二,户籍在同城的,可以做到无缝对接。

如果户籍在同城的,自己从原单位辞职或是离职,虽然重新找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只要户籍在同城的,可以凭离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缴费主体变更,由单位缴费变为个人缴费,由自己来继续缴纳社保。待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后,再由新的用人单位继续缴社保,这样也是可以做到无缝对接的。但是如果户籍不在同城的,就需要回老家以个人身份缴纳,这就很难做到不断保了。

第三,短期断缴是没有影响的。

对于辞职离职人员来讲,其实社保断缴三个月之内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养老保险断缴三个月,只要找到新单位以后,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缴纳,其断缴的几个月是可以补缴的,只是补缴的费用,需要由自己来承担,不补缴也是没有影响的,只不过是少了三个月的缴费年限;医疗保险断缴三个月的,只要及时补缴,是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的,即使在这期间发生住院等医疗费用,只要及时补缴,医疗基金也是可以支付的。

总之,对于辞职的人员,要做到保证社保不断保,只要提前找好工作,到新单位后及时缴纳,或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辞职后继续缴纳,都不会造成断保,即使短期的断保对自己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怎样离职才能不断社保,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你想在离职以后做到自己的社保不中断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做到的,首先你可以将自己的个人社保转移成为灵活就业的形式,然后以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缴纳自己的个人社保,这样的话就会形成一个连续的缴费年限。

那么这样的一个做法适合于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人群,因为如果你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也就不知道自己能够什么时候才能参保,这个社保的交费,所以说自己以灵活就业的形式暂时交纳这个费用,相对来说是比较合适的选择的。

当然如果你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如果新的工作单位在试用期间内不承诺缴纳个人社保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你可以在试用期内暂时不转移自己的个人社保账户,由原参保机构通过原参保机构进行个人自费缴纳,这也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说这样也能形成一个连续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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