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物业方,有业主威胁说要投票赶我们走,他们是不是犯法了?

我是物业方,有业主威胁说要投票赶我们走,他们是不是犯法了?

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开会讨论,有3/2的业主签字同意,可以赶走物业不违法,然后小区另外聘请负责任,服务好的物业进驻,或者实行小区自主管理。

业主出了钱交给物业方,物业就有责任服务好小区,让大多数人满意,有些物业只收钱不办事,外人随便出入,小区物品和车辆经常被盗,让业主没有一个安全感,现在小区的保安,多数都是掉了一半牙齿的,别说保护业主,还要业主保护他。

有些物业为了节约开支,人员的配备也不足,本来需要5个人做保洁,物业只请了3个人,有些小区连电工都没有,用电一旦出现故障,没能做到及时处理。

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物业方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资是所有业主发的,有一些物业的保安,保洁员还不明白,认为他们的工资不是业主的钱,是物业公司发的钱,与业主没有关系,但他根本不知道,物业公司的钱是从业主交的物业费得来的。

现在很多人都反感物业,讨厌物业,业主有这样的想法,并不是因为交物业费,而是交了费没有得到该有的服务。

小区有物业管理,如果是服务到位,认为是有必要的,毕竟一个负责任的物业,让业主觉得非常安全,而且环境卫生也很干净,电梯或公共设施有问题。物业会及时解决。

一个月一百几十元物业费也不算多,买不到20斤青菜,也买不到5斤瘦肉,如果物业服务好,责任心强,相信很多人宁愿少吃几斤肉,也不反对请物业来管理。

每个小区的物业方和业主都会产生矛盾,原因是一个收钱,一个给钱,但是,要看有矛盾的人是多还是少,如果一个小区10户有8户人没有意见,就说明业主认可物业的服务,就称为好物业。

小区业委会是代表所有业主的组织,具有一定的职责和权力,比如,平时有权监督物业的不作为,或者对小区有建设性的提议,业委会也有权监督小区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对小区内的广告费收入进行监管。

按目前的情况看,大型小区,中高档小区的物业管理得比较好,业主的满意度更高,因为那些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文化比较高,素质也好,管理比较到位,业主的满意度达到百分之八十。

我是物业方,有业主威胁说要投票赶我们走,他们是不是犯法了?

物业,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全体业主出钱雇佣的小区管理人员,因为业主都没有和物业签定小区管理期限的合同,听以多数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不称职的话,业主委员会随时都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通过投票决定是否换物业管理,一旦投票数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管理,那么就是合法的更换。记住:多数物业都是临时打工仔,业主随时可以集体决定解聘物业。

我是物业方,有业主威胁说要投票赶我们走,他们是不是犯法了?

物业本身就是社会闲散人员,近似于黑社会。街道因平时与物业有利益勾连,一旦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街道社区一般会偏袒物业。

物业像依附于住户身上的寄生虫、吸血鬼一样,这种凭空多出来的行业本就不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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