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消物业公司,由业委会负责给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你觉得靠谱吗?

如果取消物业公司,由业委会负责给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你觉得靠谱吗?

如果取消物业公司,我觉得不太靠谱。物业公司还是有存在的必要,但是目前太多的垃圾物业,光收钱不办事,管理混乱,所以造成了很多人对物业公司印象不好。

小区业主自治,也并不是不可以。但是这其中对于人的选择太关键了,我来说说我自己亲身体会的一些情况吧。

第一个例子:小区物业被业委会罢免,选了新的物业,谁知道新物业就是业委会的人勾结的

2007年,我买的第一套房,这个楼盘是一个小开发商的楼盘,类似于那种家族企业。那个时候大多数的情况就是,交房后小区的物业,基本上都是开发商的物业,虽然不算是同一公司,但基本上都是穿一条裤子的。

交房最多一年吧,当初的保安帅小伙们不见了,变成了老大爷。按照网上搞笑的说法就是,4个保安没有三颗牙。

打扫卫生也是越来越马虎,垃圾清运也不及时,出现一些需要修理维护的东西,也老是拖拖拉拉的。

这个时候小区的业主们就不乐意了,但是大家也没有太多的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集体不交物业费。

当初我一共有三年多没交费,物业也只是贴了几次欠费通知后,也没有再理我,最后收到了一张物业起诉我的传票。

做为一个早出晚归,脸朝键盘,背朝别人的显示器的打工仔,真的没有太多的时间来跟物业耗。

我咨询了一个懂点这方面知识的朋友,朋友告诉我说:“最好去把欠费交了吧,这个官司打起来你也是败诉的,你可以不认可物业的服务,你们可以罢免现在的物业,但是他们在服务的时候,费用还是要交,哪怕你们不满意,也得收集不满意的证据。”

就这样,大部分的业主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交了物业费。但是从这件事以后,小区的业主就铁了心的要换物业。

根据流程,首先是成立业委会(这其中的过程也真的是一把辛酸泪,真的非常不容易,这过程就不细说了)。

成立以后,由业委会牵头,重新找了一家物业公司,进入小区的当天,大家也是兴高采烈的欢呼,可是没人知道,更坏的事情还在后面。

新的物业进来了,老的物业不愿意走,双方也爆发了冲突。最终协调以后,老物业离场。

但是他们留了几个人守住了地下停车场,原因是地下停车场属于开发商的产权,现在并没有出售,小区的业主要停车,停车费得单独交给他们。

就这样,小区奇葩地成了两个物业,一家公司管地面,一家公司管地下停车场。

在他们的管理下,这是我见过所有的地下停车场最脏、最黑的地方,没有人打扫,灯坏了没人修。反正就几个小混混守停车场出入口,他们根本不管其他的事情。

地上的物业公司,在经过几个月后,本性也暴露无遗,同样的收钱不办事,但是现在他们有了更好的理由,一些东西坏了,他们说没法修理,因为老物业离场没给他们留资料。

打扫卫生也是各种敷衍。曾经有电梯坏了,居然差不多整整半个月没有人修理,最后造成小区大部分电梯失修而停止运行。

后来又爆出,原来新的物业,就是业委会这几个人找人搞的,在这其中吃了不少的回扣。最后这几个人被小区业主痛骂一顿后,我的人直接搬离了小区,有的人干脆卸任了业委会不再管了。

在这期间,我实在是感觉对小区未来担忧,我总感觉这个小区的房子就会砸在物管身上,所以我低价贱卖了这套房。

所以要让小区的业主来提供服务,这种情况,对人性的考验真的太重要了。并不是说没有成功的案例,我有朋友小区就是业主自治,管理得也不错,年底大家还会用收入来发点小礼品。

但是也不排除大家选到了心术不正的人,最终给小区带来更糟的结果,因为物业起码还是一个公司,最少接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

如果是小区自治,这种靠良心办事的情况,真的需要一群正直,而且无私的人。哪怕是他们收钱,赚取一些报酬,也要收在明处。

第二个例子:小区物业被业主闹走,变成无主小区

这个小区,是我父母的房子。

当初买这套房的时候,是我们这里算的上比较大的小区了,效果图做得很漂亮。

可是因为资金断裂,小区最后还有一期没有开发了,烂尾了。

小区因为是多层,房子并不高,烂尾的房子虽然没有交费,但是主体和外墙基本上也都完工了。

就这样,买到烂尾房的这些人也都住了进去。

住进去以后,就开始闹不交物业费,不交停车费。就这样一部分交,一部分不交,交了钱的心里不平衡,也不交钱了。

当初的小区,并没有修地下停车位,停车位都是地上的,大家进出都开始不交停车费。最后物业公司收不到钱,一夜之间搬离了小区。

物业走了后,垃圾没人清理,停车位大家就开始各显神通占位置,有打钢筋加铁链上锁的,有按地锁的,有砌砖墙占位置的,小区乱成了一团糟,占位置就变成了谁的嗓门大,谁的声音大,谁家的人多更牛。

小区为了停车位,三天两头的起争执,大家停车也开始乱停乱放。

大家商量着选业委会来管理一下,或者重新找物业公司来管理。

结果选了几个人出来找了个物业公司。因为小区的各种问题,新来的物业公司商量着每家收费80元作为物管费,并在小区出入口修了门岗和车辆出入的门禁。

结果第二天就被人把岗亭推翻了,因为那批住着烂尾楼的人说,我们不会交一分钱的费用,除非把我们房子产权问题解决了。

就这样,新来的物业公司,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就离开了。

从这以后,小区也没有热心的业主来管了,也没有物业公司愿意接手了。垃圾清运由社区派人清理,每家给点垃圾清运费。

几年以后经过协调,烂尾房的产权问题也解决了,一些业主也认为目前这样的情况也不太好,大家也提出还是需要找一个物管公司来管理。

或许是这么多年,大家不给物管费也习惯了,觉得这样也还不错,因为不是电梯房,也没有什么需要维护的地方,所以这次收费,又被很多业主反对,最后不了了之。

虽然这事情从开始到现在,已经很多年了,当初的很多都不健全,但是直到现在,小区仍然没有物管,也没有业主愿意来管理这样的事情。说到底,这就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大家都得过且过了,当初最早的业主,也都基本上卖房离开了。

所以我觉得,小区还是需要物业来管理的,特别是这种高层的电梯小区,毕竟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但是对物业的监管手段真的需要大力的加强,不合格的物业,应该坚决地取缔,加强准入的门槛。

对于业委会的选择,大家也应该擦亮眼睛。对于小区成立业委会,也应该大开方便之门,我之前经历过小区成立业委会,真的是太难了,难得好像全世界都与我们业主为敌。

如果取消物业公司,由业委会负责给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你觉得靠谱吗?

当然可以。

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也没有任何一级政府,有过任何一种说法说不准业委会自管小区的。

不过,绝大部分业委会至少在目前的情况下,都是义务无偿为小区服务的。业委会自管小区后,必然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去管理小区,有的大型小区甚至需要多个岗位的24小时值班。有时甚至将直接面临着法律的追究。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题主是业委会成员,不知道还会不会是这样的想法?

认为业委会自管可以降低成本的想法,说直白一点,就是希望业委会的那些成员以无偿投入大量劳动的行为,来给自己的物业服务费下降买单,而且不满意的时候,情绪不好的时候,不高兴的时候,还可以骂骂业委会的那些人。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这样的事情有多少人愿意去干呢?就是题主这样有迫切要求的人,让你去干,你愿意吗?

如果取消物业公司,由业委会负责给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你觉得靠谱吗?

取消物业公司完全可行,业委会可以聘相关专业人员,比如绿化,委托给私营园林公司打理;保安,委托个保安团队打理;卫生,委托个卫生团队打理……都有合同加公示,钱花到明处。

如果取消物业公司,由业委会负责给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你觉得靠谱吗?

谢谢邀请!从我15年物业行业的工作经历看,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当中的知识了解甚少,最起码掌握的不系统。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或自我管理在现实法律制度框架下,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有三大障碍不可逾越:一是遵章经营合法纳税及给业主开具合法的发票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难题;二是整个业主委员会管理过程中的聘用服务人员的五险一金等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第三个是服务人员的工伤险和物业管理中的公众责任险难以落实。再加上服务管理专业性很难得到保证,看起来很美妙的业主自治会变成棘手的烫手山芋,丢不下又捧不起。关注我专栏号查阅系列文章中有过详细的阐述,请参阅我的文章《业主自治一一现实制度框架下的海市蜃楼》,但愿这些观点能给业主以警示,物业管理绝非外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提供参考。

如果取消物业公司,由业委会负责给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你觉得靠谱吗?

取谛物业公司非常好,社区更和谐,业主之间才有邻里之情,大家的事共商共谋,有了物业,关门互不认识,物业是寄生虫,各种乱收费,多收费,不作为,把一个小区搞得乌烟瘴气,业主自治,花更少的钱,办更大的事,少了剥削,物业公司就是个当翘脚老板的,只管收费,小区的管理层层外包,每转包一次就增加一定费用,全部由业主买单,业主自治,可直接招聘工人,少去中间剥削,业主会少不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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