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自认为的紧急事件,能短暂在应急车道停车吗?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自认为的紧急事件,能短暂在应急车道停车吗?

方老师在应急车道上停留了1分钟就被警察逮到了,扣他6分并罚款200块钱。方老师不服气,应急车道不就是用来处理紧急情况的吗?一纸诉讼,他把交警告上了法庭。本身就是教授法律的方老师,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知法违法了。在当场收到处罚判决书的时候,方某就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应急车道能用来做什么?”

交警不假思索地回复他:“正常情况下,社会车辆是不允许行驶在应急车道上的。方某不认同这个答案,如果不是因为特殊情况,谁也不会好端端地将车由正常的行驶车道,转向紧急车道,肯定是自认为发生了紧急情况有必要及时处理。于是,他申请了复议。

复议部门很快给出了答复:“应急车道虽然不属于某些车辆的专属车道,但是,社会车辆只有发生了事故,才能停靠应急车道。而且必要的三部曲要做到:双闪、三脚架,3分钟。

方某称,自己就是遇到了事故,认为很有必要做一下处理,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到底方某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故呢?

原来方某在正常行驶时,位于副驾驶座位上的水杯发生了倾倒,水流得到处都是,车里的电子元件比较多,害怕会引发短路故障。

当时的他第一反应就是,不能停留在正在行驶的车道上,最好的办法就是停在应急车道做短暂的处理。他自己的预判就是在1分钟左右,不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方某认为,交警复议的答复依旧没有说服自己,缺少公信力,所以他选择继续上诉,也是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同学们一场真实的教学活动:如果觉得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为自己维权?

只不过,法院并不认同方某的观点。原因就是方某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如果水流的到处都是,当时不停车处理,车子就不能正常行驶。更重要的是,方某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范畴里认定的紧急情况,没有较大的危险性。

对此,方某没有提出异议,他默认了法院的处理方案。确实,他没有有效的证据,在应急车道上也没有及时打双闪和放置三脚架,扣他6分和处罚200块钱一点都不冤,方某输得心服口服。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方某却赢了。他敢于去较真和质疑。

在他看来,如果当时将车子停留在正常的车道上,危险性更高,也影响了来来往往的车辆。而当时应急车道处于畅通状态,他自己预判1分钟之内就可以处理好,相对来说是比较稳妥的做法。符合交通法规的立法初心,合法又合理。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紧急车道就是用来处理紧急情况,并不是警车、救援车、120救护车的专用车道。如果我们遇到了紧急情况,根据相关的法规,又不符合可以行驶的条件,那么建设紧急车道的目的是什么?

比如说:我开车途中头晕目眩,感觉身体突然出现不适,再继续开下去可能会发生不可控的行为,距离服务区的距离较远,我就不能短暂地停留在应急车道吗?

如果根据相关法规,我不能证明在当下我的病情隐患,是不是就100%判定属于违法行为?遇到这类情况,应该要怎么处理呢?

【写在最后】

应急车道顾名思义是用来处理紧急情况,如车辆发生故障,遇到交通事故等等。不是指定车辆的专用车道,相关部门应该完善应急车道的定义,在哪些突然的情况下,可以允许社会车辆短暂的停留,而不是简单的一刀切。

应急车道既为出警、救护、救援使用,也应为事故车辆、故障车辆临时停车使用,还应为避免事故、故障等短时间停车使用。否则就失去了它应急的意义。

当然,当我们确实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停留在紧急车道,需要做好自身的规范:不随意停留、打开双闪提示、在车后方150米放置三脚架提醒,小的故障尽量在3分钟以内解决。必要时需要报警,车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大家说说看,什么样的情况下,一般的社会车辆可以停留在应急车道?你认为方某的诉求合理合法吗?

分类:生活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