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孩子的监护责任很重要一部分在于学校。但是周六周日或者节假日,家长就担负起最重要的监护作用了。孩子周六的时候溺水,家长只能责怪学校的安全教育没有做到位,不能责怪学校没有去海边巡视,这是一种无理取闹的行为,老师作为“教书育人,传道授业”的主体,去海边巡视并不是他们的责任。

其实相反,我觉得对于周六孩子去海边游玩而导致溺水事件的发生,孩子的家长将承担事情的大部分责任。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首先就应该保证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受到威胁。并且当时实在周六,孩子并非是在学校出的事情,你完全由于家长的监护疏忽造成的。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问题,学校确实也存在一定的责任,但是并不像家长说的那样“没有去海边巡视”。学校只是在教育上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没有让孩子充分了解到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不管责任在谁,事情已经发生。希望家长和学校都要吸取了,对于家长来说,作为第一监护人,孩子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一定要确保孩子的安全,包括用水,用电,户外玩耍等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并教会他们如何脱险,如何求救等重要的生存技能。对于学校来说,应当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演讲,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让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孩子的内心。对于不能游泳或者可能存在危险的地方,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担负起不定期巡视任务,张贴安全标语,排除安全隐患,把威胁孩子安全的事故消灭于萌芽之中。

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现在有些家长有一个特别糟糕的坏毛病,只要孩子出点事,首先去找学校的责任,而不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就拿这个周六去海里游泳溺水的孩子,家长为何要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呢?你当学校是什么单位了?是你家孩子的全天候保姆?

如果我们做一个假设,学校周六并没有放假休息,而是把学生都圈起来在补课,学生偷着跑去海里游泳,家长会抓住学校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但是这也不合理啊。别忘了,没有哪个老师敢随便允许学生去海里游泳,都知道其危险性。也就是说孩子偷跑的责任后果,也只有学校管理不到位的少部分责任,大部分责任仍由家长去负。

如果孩子周末并不在学校,而是在家里偷着去海边游泳了,和学校恐怕没有一毛钱关系,因为责任归属于家长,你是孩子监护的第一责任人,你不认真履行管教孩子的职责,竟然还有脸去责怪学校,说学校不去海边巡视,真是可悲之极啊。将来如果家长还是把责任推脱给学校,恐怕这孩子这次不死,将来早晚得出事。

现在有一个最奇怪的事,有些地区竟然让学校参与巡河巡海边,这是学校该干的工作吗?但是偏偏在联防工作中就纳入有关规定了。在我看来,这纯粹是不合理的规定,如果让学校老师参与巡防工作,那不妨把家长们也都编入其中吧,这才是真正符合群防工作的特点嘛。可是这样一来,家长们干吗?肯定不干。因为很多家长平时连自己孩子都懒得管教,更不要说做安全教育了。

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学校必须承担责任,确实不应该麻痹大意啊,你们为什么不一天24小时跟在学生后面呢,怎么会让学生们离开你们的视野呢?即便你们不想跟在后面,那么起码要在海上加个盖子嘛,或者在大海边加上一圈栅栏才行,再不行给学生们一人再配备一名游泳教练也行呀。

学生离开了学校,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必须负起看管好自己孩子的责任,这和学生没有关系,即便是有关系,那也只是安全常识教育不到位而已,真正的责任在家长身上。家长如果非要追究责任的话,那么先把自己送进去吧,如果不是家长的疏忽大意,怎能任由孩子下海游泳呢?周六是放假时间,家长不陪着孩子难道让老师去陪?

还没有来到暑期,先后在各地就发生了多起学生溺亡事件,而且每发生一起几乎都是多人溺亡,看着一个个夭折的孩子,实在让人痛惜。这种悲剧必须要引起家长和学校的重视,给孩子们打造一个全方位的安全平台。从学校来讲,一定要强化这方面的教育,必要的时候应该开辟流浪课程,教会学生自救。从家长来讲,在孩子走出学校之后,要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管好孩子的校外活动,必须要时刻保持这种警惕性。

孩子出了事情,不要一味的去追究学校责任,即便要追究,你也要分清事实讲道理,不要一出事就胡搅蛮缠撒泼。

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问题描述的相对简单点,但从字面来看,这应当是学生周六自行去海里游泳发生溺水实践。

实践发生在周六,在非上学期间。前往海里游泳,应当也是学生自发行为,而非学校组织行为。出现溺水事故,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要求学校承担责任,这显然是无理无法的要求。学校在非上学期间,并非学生的监护人,对学生不负有监护职责。恰恰相反,家长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因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导致子女死亡,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出现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总是容易推卸责任。毕竟,是否有责任,责任比例多少,这都将直接影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的金额。特别出现人员伤亡的事件,有的人却从不反思自己的责任,反而总是抱着我伤我有理,我死我有理的态度,无理的要求其他人员承担责任,总是希望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我们还是希望在面对这类事件时,能够客观的看待整个事件。我们鼓励合法合规的维权,而不是看到无理取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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