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8名小学生落水身亡,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重庆8名小学生落水身亡,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重庆8名小学生落水身亡,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说学校和教育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估计又要被喷了。

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发生这类一人落水,多人下水救援导致学生集体溺水事件必然存在学生安全教育没有落实的问题。

你说,学校和教育部门岂能没有责任?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学生“安全教育”

2006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发布的由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多部委联合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章“安全教育”之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显见,其中包含了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这一条似乎就是针对重庆8名小学生落水身亡这类事故量身定制的。

涉水安全教育应有的内容

我们不知道各地有关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的具体内容。

但是,根据涉水安全的一般准则,比如国际上流行的“溺水生存链”的内容看,

第一条,作为预防措施,无论是从事水上活动或在有水的周边活动,都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非充气式救生衣;儿童不应该在没有成年人允许和陪伴下从事涉水活动。

第二条,识别溺水的发生,并及时呼救。

由于这个所谓生存链是针对所有人的。

对于儿童来说,发现有人溺水及时呼救应该是他们唯一必须做的事。

第三条,向遭遇溺水者提供(扔)漂浮物,比如,救生圈,救生衣等。

但,这通常是事先有准备,或者在附近可以找到漂浮物的前提下才能实施。

第四条,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条,将溺水者救出水。

但是,强调的是,只有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具体的,所有指南都会强调,除非你受过专门训练,都不要下水救人。

并且指出,即使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成年人,下水救人也存在溺亡风险,因而最好是在有同伴和安全保障设备(比如,穿戴救生衣,身系安全绳等)协助下。

对于儿童,包括少年来说,他们必然没有经过这类专业训练。

因此,“只有保障自身安全”不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评估,而是由教育者直截了当告诉他们:

遭遇有人溺水事件,无论如何都不要下水救人!

无论如何都不要下水救人!

无论如何都不要下水救人!

其他不论,只要这一条真正落到实处,也不会有屡屡发生儿童少年集体溺水事故。

第五条,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护。

主要指的是救出水后的心肺复苏。

关于这一点,有研究发现,初中生经过培训可以提供有效的心肺复苏操作。

对于小学生来说,这一条基本不会涉及。

不要做见义勇为的小英雄,是这类安全教育首要的内容

关于这一条,人们观念的转变可能需要时间和过程,也就不展开讨论了。

但是,答主在这里提醒那些有孩子的家长,在对你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时,这一条必须落到踏踏实实的实处。

应该告诉孩子们,这不是自私,这原本就不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原本就不是他们应该做的事。

具体到重庆8名小学生集体溺亡事故,只要安全教育,哪怕只有“不下水救人”这一条真正落到实处,就100%可以避免集体溺亡的惨剧。

至此,你还真的认为学校和教育部门完全不应该承担责任吗?

P.S. 又有“双双溺亡”事件发生

就在问答发出不久,答主又看到媒体报道这类事件:

15岁少年,外表看上去已经是“人高马大”,而且可能已经掌握了一定游泳技能,这时往往容易高估自己的能力。

然而,正如指南警示的那样,除非你受过专业训练,都不要下水救人。

而后面的同伴,由于找来了“安全绳”,下水就没有再遭遇伤害。

总之,还是那句话,只要相关安全教育落到实处,至少集体溺水事故几乎100%可以避免。

重庆8名小学生落水身亡,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此事和老师学校有责任,具体来说有个毛线的责任!

这件事情上学校和老师没有一点责任,好吗!

不要学生一出事,就去找老师和学校的麻烦,至少在这件事上不应该这么做!

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小学学生,周末放假自发相约,到童家坝涪江河一宽阔的河滩处玩耍,期间有一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旁边7名学生前去施救,造成施救学生一并落水。

很不幸的是,经全力搜救打捞,重庆潼南区8名落水小学生全部打捞出水时,均已无生命体征。

此事马上引起社会的剧烈讨论:此事老师和学校是否有责任了?

大家应该知道学校每次放假都要发一张红单子说什么放假须知,里面有各种注意事项,上课跟你说完之后还需要家长签字,学校已经很努力了!

学生在假期溺水、在上下学路上发生群殴致伤致死事件,凡是在校外发生的事情,都需要学校和老师承担责任吗?

学校和老师有那么大的责任和能力吗?家长和政府是否需要负更多责任?

政府和社会不要把啥都推给弱势的学校和教师,他们真的没有这么多能力。

老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需要休息!

上门求、网吧找,已成常态。什么时候,假期巡查水域,竟然也成了教师的份内事?学生校外溺水已经是我们的责任了?安排一个老师从来没去过的地方巡逻一天?

学生在哪里游泳都不知道,巡逻老师溺水了又算谁的责任!

很好奇接下去,学生是否能处到对象,也将变成教师以及学校的份内事吗?

这肯定是不现实的!

所以,对于发生的学生溺亡事件,无论是作为一个普通人,还是说学校和老师,我想信大家心里面都是不好受的!但是希望大家理智一点,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不要让莫须有的锅让学校与老师承担不应该承担的压力!

当老师真是太伟大了!

重庆8名小学生落水身亡,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那些说学校有责任的,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心理龌龊!请问学校有什么责任?不是在上课期间发生的悲剧吧?哪个学校不是天天说时时讲,你们说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又从何说起?还有说河道管理有责任的,你去当水利局局长去,看你怎么管理。沿着河道建护栏?上纲上线、道德绑架……有意义吗?

答应赋你的诗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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