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镇学校校长要求教师暑假每天到河边去巡查,可以起诉校长滥用职权吗?

某乡镇学校校长要求教师暑假每天到河边去巡查,可以起诉校长滥用职权吗?

校长在暑假期间安排老师去附近的水塘巡逻,以保证学生的假期安全,其实校长并没有滥用职权,就是起诉也不能被法院支持。在一些地方教育部门有相关的规定政策的,寒暑假期间,学校可适当安排老师轮流进行巡查,以确保自己的学生安全度过假期。

老师除了平常的上课外,由于假期较长,教育部门会安排老师进行培训或者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在或者在农村进行一些防火防灾宣传,假期河边巡逻也是老师的义务之一。其实老师的实际假期并没有学生的那么漫长,在假期期间也有一定的工作任务。

在我们家乡,豫中平原的大地上,老师的暑假是有一定的工作量的。除了按时给学生批改完期末考试,填写假期通知书和奖状之外,还会进行一系列的公益活动。由于假期刚好属于我们那里的麦收季节,每年都会安排老师戴上红袖章去田间地头监督巡视麦田防火工作,除此之外还会安排老师去各个村庄张贴《学生假期安全通知》,顺带进行学生家庭访问,密切关注孩子的动态,当然排班轮流去河边巡视也是他们的工作之一。

所以校长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并且合情合理,是对自己学生负责的一种表现,老师的假期本来就很漫长,在假期期间安排一些公益事情也是无可厚非的,老师们应当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尊重学校以及教育部门的安排。

某乡镇学校校长要求教师暑假每天到河边去巡查,可以起诉校长滥用职权吗?

对于这个问题,简单说三点意见:

一、教师巡河有无义务?绝对没有,这是额外加在教师身上的额外负担,这是对教师职责边界无限延长的直接反映,这是剥夺教师享受寒暑假休假权的行为。教师可以拒绝巡河,假期中,学校和教师对学生没有监护权,监护权已经全部移交给家长,即使不是假期中,学校和教师也只是有部分监护权。

二、学校为何要这样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学校自作多情,校长脑子被驴踢了。一般这种情况比较少。这样做,就是自揽责任。本来发生意外跟学校无关,但一旦这样做了,学校也就有了责任。家长理直气壮:你没责任干嘛巡河?巡河出问题就是你的!

第二种情况,是校长迫不得已。因为学校是双重领导,既要接受县区教育局的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也要接受地方乡镇政府的领导。无论是县区教育局,还是乡镇政府,只要安排学习巡河了,校长都是顶不住的,明知不对,还得安排,这就是校长的无奈。不要以为校长有多大能量,其实无奈几乎经常有。

三、是否可以起诉校长滥用职权?起诉当然可以,但是,只要这样安排了,如果不是校长自行其是这样安排的,是按照上级布置的,起诉也没人会受理。具体原因我就不具体说了,说了你们是看不到这篇文章的,套用一句话,你懂的。

所以,作为一名教师,先弄清是校长要求这样做,还是校长是执行上级的规定。如果是校长的个人行为,确实脑子被驴踢了,还直接拒绝,跟这样的校长,也干不出什么来。反正校长也没有权利不要你。如果是校长是执行上级的规定,作为教师,你拒绝不了的,那么,你可以“生病”啊。人家脑子病了,还不许你“生病”吗?生个病,请个假,也就解决了。

某乡镇学校校长要求教师暑假每天到河边去巡查,可以起诉校长滥用职权吗?

暑假,本应该是中小学教师自由支配的时间,然而小徐老师从教20年,从没有一个暑假是可以自由支配,不受额外工作的打扰。

暑假期间,中小学教师要做的事情主要包括:

1、保障学校的财务安全。从小徐老师进入教师编制以来,无论周末,还是寒暑假,学校都会安排全体老师轮流在校值班,20年前,主要看护学校桌椅不被偷盗和破坏,近些年来,要保障学校的电脑、电视等设施的公共财务安全。

特别是晚上,偌大个学校,远离闹市,两个老师会结伴来学校守卫学校的财务安全,但没有人考虑值班老师的人身安全如何保障。

2、保证学校师生与上级信息连接的上传下达。学校在节假日安排值班,还有一个重要意义,那就是要守在学校固定电话旁,以防上级部门有什么指示,及时接听并传达下去。

虽然,这是一个信息时代,每个人都有手机,都有工作群,但不知为什么, 这种原始的传达信息的方式依然被保留,并要求老师们假期值班守护。

3、辅助保障学生的假期安全。学生安全大于天,每个老师都有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以前,老师只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就可以了,但是近几年来,老师的职责无限扩大,一些学生在节假日,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也会找到老师或学校的头上。质疑学校或老师有没有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等等,有些地区还追究校长或教育部门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在这种形势下,校长及各级相关领导为了避免因意外安全事故受到牵连,于是把广大教师作为廉价劳动力随意支配。而暑假安排教师巡河就是随意越权支配教师,给教师胡乱安排额外工作的一种滥用职权的体现。

那么,乡镇校长安排学校教师暑假每天到河边巡查,教师可以告其滥用职权吗?

一、什么是滥用职权?滥用职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滥用职务权限,以达到不当目的;

2、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违反职务行为宗旨;

3、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等。

校长的职权范围主要是协调学校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学工作,保障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协调教师、家庭及与上级部门之间的工作需求等,而安排老师暑假巡河并不在职权范围内。

二、 为什么校长没有权利安排老师暑假巡河?1、学生在暑假期间,学生安全交由家长监护,家长有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2、老师只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义务,没有在暑假看护监管学生安全的义务,而假期巡河这种越权支配老师,无视老师休息权利的行为,实则是滥用职权的表现。

三、那么,面对乡镇校长这种滥用职权,随意强行支配教师额外付出劳动的行为,应该怎么办呢?可不可以告校长滥用职权呢?原则上来说,校长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教师也有权拒绝执行,如果校长因教师巡河不利,而对教师进行处罚,那么教师是有权利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检举校长滥用职权行为的。

总之,当以“巡河“来对教师进行道德绑架,粉饰某些人的工作业绩之时,请问一问老师们的权利有没有被漠视吧。

某乡镇学校校长要求教师暑假每天到河边去巡查,可以起诉校长滥用职权吗?

校长要求教师暑假每天到河边去巡查,这种情况还确实存在。大热天,老师们要全副武装,在河边巡逻,无论男女老师“一视同仁”。一个假期,老师要轮流值班。值班老师要按时到岗,要拍照上传,发到群里,让领导看到你能“坚守岗位”,能“尽职尽责”,有异常情况要马上汇报,妥善解决。

还别说,老师们还真的特别敬业,轮到自己值班,早早到岗。巡逻期间,坚守河段,不敢有丝毫大意。有个老师遇到大人在河边钓鱼,都要言明利害,让人家带着鱼竿“乖乖离开”。

为什么老师要这么做?因为这是工作,是学校派的工作,既然学校让做,就去做好了。在老师心目中,什么事情,没有该不该,存在即是合理。学校派所有老师都去,又不是你一个老师,你干嘛那么特殊?大家都这样做,你有何理由逃避工作,逃避责任,除非你不想吃这碗饭了?

所以说,既然学校规定这么做,你就乖乖地去做好了。尽管,每个老师都心知肚明:学生放假了,安全责任由家长监管,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但是没办法。

作为一个老师,你不听学校的,不服从学校领导,你还要起诉校长滥用职权,除非你下学期不想在学校干了,除非你有了更好的去处。否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再说了,有的事情,也不是校长能决定了的。上级部门有规定,校长也只能奉命行事。遇到这种情况,你起诉?起诉谁去?谁又会受理你的起诉?

冷静冷静,清醒清醒,该巡河还是去巡河吧!暑假余额不多,巡河的任务也快结束了!你说是吗?欢迎留言,欢迎评论!

某乡镇学校校长要求教师暑假每天到河边去巡查,可以起诉校长滥用职权吗?

对于暑假巡河这个任务,我是第一次听说,也许是平时关注过少,特意去网上查了一下,这不是假的,竟然是真的。

第一反应就是,还好我们附近没有河,真好。其实不是害怕那几天的工作,害怕的是巡河的责任,让你去巡河,万一你负责的区域出了啥事儿,怎么说?这年头最怕摊上事儿了。

同为老师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巡河应该是区域性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吧,老师的义务里没有这一项,但是既然校长要求了,应该不止一个学校,个别老师,对于这种地方要求老师也不好公然挑衅,不然麻烦的还是自己,枪打出头鸟这个事情在哪儿都一样。

关于巡河,我有话说。

看评论家长大力支持巡河政策,纷纷点赞。作为学校,这样往自己身上揽责任真的好吗?孩子多个保镖作为家长肯定没意见,最好是上下学路上,大型商场,河边……只要是有学生,有危险的地方都有人24小时盯着,是不是对于学生我们要承担无限责任制就是所谓的负责任?你能盯他一辈子吗?在小学有老师盯着,高中大学换了地方突然不盯了,到时候该出事的不还是一样出事儿。作为学校,校内安全责无旁贷,校外责任我觉得有点儿多余,教会他们自保,提高安全意识比什么都管用。

再者,假期时间学生安全责任本就属于家长,学校如此大包大揽那家校责任还怎么明确,人家遇事儿不找你都对不起你们这么敬业。

巡河虽是无奈之举,但这不是明智之举。

某乡镇学校校长要求教师暑假每天到河边去巡查,可以起诉校长滥用职权吗?

看到这个问题时,很想对题主说,你起诉校长没用,你以为校长愿意安排老师暑假里去巡河啊,那是教育局做出的规定。你以为教育局愿意出台这样的规定啊,那是县政府分管教育口领导做出的规定。如此说来,你到底去起诉谁去?

联席会议制度,使相关职能部门被纳入具体工作之中,学校也不例外。我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在各地区职能部门,有召开联席会议的习惯?就如暑假巡河这件事,涉及到不少相关部门,于是在联席会议上,就会把相关部门都给纳入具体责任单位,再明确责任单位具体做的工作。如此一来,学校自然就会从教育局接到任务下达指令,校长当然要做具体的人员安排,提出具体的要求。可是对于很多教师来说,你可能并不知道这些任务是怎么来的,便会以为是校长自行安排的,其实你的校长也很无奈哟,你起诉得着TA嘛。

教育暑假巡河这事,原本不应该由教师参与,这是某些职能部门观念有问题。按常理讲,学校参与暑假巡河之事,就是为了防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或玩耍而出现意外事故,这是本着对孩子们生命负责的态度去做的考虑和安排。但是有职能部门负责人完全忽略了一点,孩子们在暑假里的法定监护人是谁?如果不把这事搞清楚,不重视去教育辖区内的家长,那还不是让家长这法定监护人视孩子生命安全于不顾吗?所以说,教师原本不需要参与这巡河之事,但是却被当成了随时拿来用的力工了。如此一来,该对孩子负责的家长乐得个轻松,倒是让教师有怨言了。

题主如果去起诉校长,你还想在学校干不干了?甚至有可能你还会成为笑柄呢。如果题主真去起诉了校长,恐怕这官司你没办法打,因为你主诉对象都没有搞清楚啊,再者说律师愿意接这种无厘头的案子吗?所以,你可能都没有办法实现想法。退一步讲,假如你真能顺利起诉了,你可就在业内出名喽,可能会有不懂法的人为你欢呼,为你喝彩,说你是“英雄”。可是你在学校还能好好干吗?想过这里的后果没有?尽管工作丢不了,你将来的升迁进步可能就有大麻烦了,甚至还可能成为大家的笑柄。

结束语:透过暑假老师巡河这件事,尽管我们看到了工作安排的可能不合理,但是既然你人归属于单位,你就只能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这就和很多学校都安排教师假期里到单位轮流值班一样,你敢不去?如果学校在你值班期间出了什么问题,责任后果还是要你去承担的。因此,巡河这事,用不着有多复杂的想法,该去还是去吧。不然在你值班期间你不去巡查,如果有孩子出现意外溺亡事故,你逃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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