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银行取一万一千元,银行非说取了一万六,要求退还,该不该退?

老人银行取一万一千元,银行非说取了一万六,要求退还,该不该退?

有些人一看到这个事情,可能就会大骂银行无耻。会说银行不是“离柜概不负责”吗?还可能会说,银行就是在讹人。

而另外一些人可能就认为,老人多拿了银行的钱,就应该退。否则,这种行为就是在犯罪。

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这件事情如果真实发生了,其实非常的好解决,根本就不会那么复杂。

首先,带大家了解一下,银行柜员每天的工作流程。你们了解以后,就会发现,这事情根本就不是多大的事情“扎账”!

银行柜台的业务,每天要进行两次业务盘账。

第一次就是柜员在中午交接班的时候,第二次就是在下午下班前。上柜的柜员,要把自己半天以内办过的业务账目,进行审查。

如果这其中项不平,就说明之前办理的业务中,至少有一个业务钱错了。

像老人去柜台取一万一,如果柜台真的给了一万六,那柜台的现金数目肯定是不对的,会少五千块钱。

现在银行的系统很先进,十多分钟就能把办理过的业务,全部审查一遍。柜员很容易,就能找到出错的那笔。

这个“错账”当天必须要解决的,否则全体人员都不能下班。因此,银行柜员会在第一时间里,就打电话给客户,告知取钱数目出现差错。

后面的事情,就非常容易解决了。

把当天的监控视频调阅,就能知道孰对孰错银行的摄像监控,尤其是柜台那一片区域,属于360度无死角高清摄像头。真的一点都不夸张,你手臂上的毫毛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把当时办业务的监控视频看下,点钞机点了多少钱,那是清清楚楚的。一万六的钞票厚度,和一万一的钞票厚度,差别还是肉眼可见的。

只要眼不瞎,心不瞎,任何人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而且那个柜台的点钞机,是带有智能芯片的,连接电脑。取钱时取的每一张钱的冠字号码,都可以打印出来。

有视频监控,有冠字号码,到底是取了一万六还是取了一万一,那是一清二楚、明明白白的。

所以,这个事情处理起来非常简单,根本就不涉及到谁无赖、谁碰瓷。在证据面前,一万六不会变成一万一,一万一也不会变成一万六。

如果真的是取了一万六,多了五千块钱,不归还会怎么样?像柜员办业务,钱给多了,或者是给少了,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给客户打个电话,都能很好的得到解决。

那如果老人,就是不退还这多给的五千块钱,后果会怎样?

属于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银行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不会说上来就是去法院起诉。一般都能找到客户的住址,都会派柜员过去和客户说明这其中的利害关系。

如果客户就是拒不合作,那就打110报警,警察会给他说明白的。

银行和客户之间,没有谁就一定是弱势群体。银行离不开存钱的客户,客户同样也需要银行来保管钱财。

大家都相互理解一下,社会也会变得更加的和谐。

老人银行取一万一千元,银行非说取了一万六,要求退还,该不该退?

老人银行取一万一千元,银行非说取了一万六,要求退还,是否该退那就查看监控录像。

单银行一面之词不可取,老人想看录像银行以“闲人免进”为由拒绝入内,该怎么办呢?

老人只能向警方求助了,让警方进入银行查找证据,就必须查看银行的监控录像来甄别柜员是否多给老人钱。

警方查看银行监控录像之后发现是柜员多给老人钱的话,老人就不能占为己有了,退多的钱给银行是必须的。拒绝退给银行是违法的。如果是柜员未多给老人钱,那就是银行的错,柜员要向老人道歉。

银行有完整的监控系统,柜员不可能出错给老人五千元,难道是老人取钱之后记错了。要想了解真相,老人应向警方报案,警方介入查看监控录像才会知道谁说谎!

银行内部监控录像只给内部领导看,老人提出看监控录像求证是不允许的,除非老人打电话☎️报警,警方要求银行提供监控视频,银行必须积极配合,不然银行可能出“内鬼”,问题就严重了。

老人银行取一万一千元,银行非说取了一万六,要求退还,该不该退?

老人在银行取11000元,银行非说取了16000元,要求(他)退还,该不该退?

我以为老人如果在银行取11000元时确实拿了16000元,多余的5000元应该退还给银行。终归属于“不当得利“之不义之财。

老人取钱时,假若没有多拿5000元,银行认为老人多拿了5000元则需要证据证实。

银行如果报警,公安机关似乎不太好介入。民事纠纷类的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或解决。

银行将老人诉讼于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老人)返还“不当得利“5000元。

人民法院审理中,原告银行必需举证证实被告多拿到了5000元,此证据较难获得。银行似乎只有自己的取款记录(流水)和监控录像。此证据属于银行自己的行为,证据效力大打折扣!被告假若说:“我只拿了自己所取的11000元,并没有多出5000元“。奈何?是否是银行工作人员拿了5000元监守自盗呢?或者电脑故障呢?一言难尽矣!

人民法院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存疑!原告对于被告的辩论意见亦不好作答。人民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另外,银行柜台上有牌扁:“金钱离柜,概不负责”的“免责“提示,那么是否亦适应老人取钱呢?“双重“标准否?

我以为银行似乎比较“霸道”!

老人银行取一万一千元,银行非说取了一万六,要求退还,该不该退?

老人银行取一万一千元,银行非说取了一万六,要求退还,该不该退?这种事情,在很多地方出现过。

不少银行,虽然摆出了“钱币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警示牌,但是银行这帮人往往是少给人家钱,人家找回去就推三阻四,反之万一给多了却找各种理由要求人家归还。

从法律上分析,所谓“钱币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店堂告示,充其量就是一块牌子而已,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约束作用。也就是说,无论是给多了,还是给少了,都应当好好认错道歉,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的确是银行出错了,然后据实改正。

具体到本案,银行说给多了五千元,那他应当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例如现场的监控录像,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是给多了,那么老人应当归还银行,但是银行应当向老人认错道歉,必要的时候还应当就自己的失误给老人带来的麻烦进行适当补偿,或者简单点说,如果确实多了,应当退还。

典型案例某甲到银行取款两万元,几个小时后,银行打电话说是给多了一万元,要求某甲送回银行。某甲认为银行有“钱币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示,再说自己并没有收到的多出的一万元。双方经交涉无果,银行将某甲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多付的一万元。

在法庭上,银行出具的证据是现场监控录像。但是某甲的代理律师看了一下,认为录像有点模糊,无法看清到底是付给了多少钱。后经法官同意,银行申请对现场监控录像进行鉴定,以确定柜员多付了一万元。

根据某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录像清晰度较低,经鉴定,柜员点钞的动作,能基本确定的有250次,有一部分无法确定,但倾向于少于300次,具体确切的点钞动作,因视频质量限制,无法鉴定。

根据这个鉴定,银行方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法庭判令某甲按鉴定的最低数量2.5万元,归还多出的五千元。

最后法院根据案情和双方证据,认为银行提供的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即便是后来申请技术鉴定,也无法证明付出的现金就是三万元,因此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

老人银行取一万一千元,银行非说取了一万六,要求退还,该不该退?

银行说取了一万六(16000 )拿出:重新点钱是一万六,录像映证是一万六,点钞机记录一万六,有一傍人看到交给老人的是一万六!如果没有依据证明确实交到老人手上的钱是一万六,那么银行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不该退还。因为没有依据证明老人拿到手的钱是一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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