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中国80年代是没有收养法乱收养了对吗?现在想追究当时的事情有没有可能呢?!

题主的“说法”应当是属于自己的“猜度”,不靠谱的。

在上世纪80年代及以前,由于中国实行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公安部门在落实户籍登记时会严格的执行相关的规定,在该项规定中就存在如何“规范和处理、解决收养事项”的相关规定,至少在城市里不存在“乱收养”的情况,因为,若不能较好的解决“户籍登记”问题,黑人黑户在城市里是非常难于生存的,没有了“配给”的生活必需品,想“顺利的收养孩子”,那是极端的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偏远地区由于管理制度的“松懈”,“自给自足”的生活条件下,有可能存在一定的“乱收养”现象,但绝不是“普遍现象”存在的。

至于题主“想追究”?则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支持题主的“想法”,还须考虑“时效性”的问题的。

许嵩非官方认证对象 分类: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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