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之下,丽江一3岁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该如何定罪?

光天化日之下,丽江一3岁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该如何定罪?

太嚣张了,现代社会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抢孩子,一定要严惩涉事女子及涉案所有的人员,建议重罚人贩子和买卖交易者!

对于人贩子,一旦抓到,绝对不能手软。

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失去孩子,对一家人来说,是怎样的痛苦和打击啊!

8月23日,云南丽江市永胜县,孩子奶奶带着2个孩子(姐姐6岁、弟弟3岁左右)去放牛,期间,一头牛脱离了路线,奶奶让姐弟俩在原地等着,自己则去追牛。

就在奶奶去追牛的期间,一辆川牌白色的私家车停在附近,一名梳着齐耳短发,穿着紫红上衣和牛仔裤的女子下车抱起了男童。

6岁的姐姐很是诧异,质问该女子为什么要抱起弟弟,对方没有说话,抱着男童便上了车,6岁的姐姐拼命拉车门被女子推倒,驾车逃走。

因附近没有监控录像,无法确定具体的车辆,警方只能在各街路设卡查缉。

被抱走的男童,三岁左右,上衣身穿白底黄条的上衣,下面是白色的灯芯绒材质的裤子。

8月24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从失踪男童父亲处得知,目前孩子仍未找到,“我们家人现在已经受警方保护,关于我儿子的事情,警方正在全国各地设卡抓捕。”

一定要找到孩子,人贩子真的太不是人了,太胆大妄为了,一定一定要严惩,绝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一个家庭就这样被毁了!孩子这一生,也被毁的差不多了,他内心该有多大的心理阴影啊,晚上该有多香自己的父母和姐姐啊!

持续关注此案件,希望能够早日找到孩子,希望孩子能够早点回到父母的身边。同时在这里提醒家有孩子的大人,一定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宁可丢牛,也绝对不能把孩子单独留下,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孩子比牛重要的多了!求求此女子,千万千万不要伤害孩子。你可能也是一名母亲,如果你的孩子被拐走了,你会如何呢?

光天化日之下,丽江一3岁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该如何定罪?

如果可以,建议死刑!虽然按照现行法律来说,这样的判罚有点过了,但是这名女子的行为实在是太猖狂了,而且其给孩子家人带来的痛苦是巨大的,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

丽江3岁男童被一女子当街掳走

近日,一则消息引发全国网友热议,起因是丽江发生了一件令人非常气愤的事情。8月23日上午,一名3岁的孩子(男孩)正在丽江永胜县永北镇东昌路驾校附近玩耍,突然从不远处的白色轿车里下来一名女子,只见这名女子二话不说,直接抱着孩子就往车里钻。由于当时男孩的身边没有大人看护,而且事发突然,待周围有人察觉,小男孩已经被车子带走了。

后来,有人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立马赶往现场,展开调查。紧接着,当地县公安局开始派出警力进行全县围堵。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小男孩还没有任何消息。小男孩的父母、爷爷奶奶得知这一消息后都非常焦急。很显然,这是一次性质恶劣的当街抢孩子事件。

涉事女子如何定罪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有人居然就把孩子掳走了,这已经不是拐卖儿童那么简单了,这是活生生的抢人,这人的胆子也太大了。大白天,还那么明目张胆,这些人真的不把法律和道德放在眼里。拐卖儿童本身就是重罪,这样当街明抢,那绝对是罪加一等。至于如何定罪,还要看到时候法官如何宣判。但是,就从我们普通人的角度来说,这样的人就算被判处死刑,也一点儿不可惜。

一方面来说,这样的行为太恶劣,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另一方面来说,拐卖儿童给家人带来的痛苦是无以加复的,一个孩子就是毁掉了一个家庭,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兄弟姐妹等都会非常难过,这样的创伤是根本无法愈合的。这人,真的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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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丽江一3岁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该如何定罪?

对于涉事女子对孩子的家庭所造成伤害是无法估量的,对孩子造成的阴影恐怕很难抹去,涉事女子造成社会极其恶劣影响,如果属于法律量形内,建议判处死形。

光天化日之下,丽江一3岁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该如何定罪?

拐卖小孩的,应该一律判死刑,立即执行。丢失孩子的家庭受到的伤害,完全不比其他任何一种情况受到的伤害小。

看了这则新闻后,我第一时间联想到的就是我自己的孩子,我们家老二正是三岁多。看到被拐孩子,与我家宝宝还真有几分神似。

曾经,我还天真的以为,目前天网监控摄像头到处都有,高清到开车拿个手机,打只蚊子都拍得很清楚,应该没有人敢再拐卖小孩了。也对小孩看管没有那么紧,有时,让哥哥(快7岁)带弟弟独自下到小区去玩耍。老婆还说我心大,我反驳她说现在治安好、监控处处有,没有人拐小孩子。没想到,现在,被狠狠打脸了,估计老婆得念叨几天了,我也不敢放两个孩子独自下去玩耍了。

想想都觉得恐怖,虽然我不能给人贩子定罪,但还是想发泄一下,这样的人,应该判死刑,立即执行。拐卖一个小孩,对丢失孩子家庭的伤害并不比害死一个小孩小。

觉得应该给人贩子判死刑的,点个赞呗!

光天化日之下,丽江一3岁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该如何定罪?

针对此类犯罪分子应在原刑事诉讼法基础上再调整,施以重刑伺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3岁儿童被拐发生地:云南永胜永北镇东昌路驾考中心附近。

案发生时间:8月23日上午10时。

起因:3岁男童的父母早上出去打工,男童和男童的姐姐均由奶奶边放牛边带。

男童的父母10时30分接到奶奶的电话称,男童被拐。

在此之前,因为牛跑远了,奶奶去赶牛回来,两个孩子在路边玩。

有目击者称,奶奶刚离开,一辆白色轿车在孩子呆的地方停下,下来一名女子抱起男童转身上车随手关车门,目击者尚未反应过来,车辆开走,目击者随后报警。

截止23日晚8时,孩子还没有找到。

10点34分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设卡拦查。

揣测:由于目击者距离案发地点太远,只看到“川牌”,车辆车牌数字看不清楚。由此给警方的排查带来一些难度。

按理说,永胜永昌地区上的国道省道上,摄像头应该不少,即使报警耽误时间了一些时间,犯罪分子车辆也走不了多远。

现代通讯发达,高速路上肯定是跑不掉。省道又开不快。

如此说来,犯罪车辆有可能走乡道,然后进山,弃车翻山逃命。

假如是这样,男童随犯罪分子逃跑的可能性就不大,因为3岁的男童已经懂得识别陌生人,哭闹是肯定的。

现在已经过去15个小时,最担心的是,犯罪分子上车后给男童打针,让男童睡觉。最后为了自己逃命,把男童掉弃在山里,犯罪分子弃车或驾车逃跑。

如果是这样,男童就危险了。

其二,男童和犯罪分子还在山里。

云南山多树茂,犯罪分子又是有备而来。本地人有没有人配合?

男童的奶奶刚刚离开车辆就开到男童身边,说明犯罪分子已经盯上男童好几天,并熟悉了逃跑路线。

祝福男童平安归来!同时,希望带孩子的人,分分秒秒不要让孩子离开视线,以避免不幸发生。

光天化日之下,丽江一3岁男童被拐,涉事女子该如何定罪?

如果这个女子是传说中的“梅姨”,那么男童很难被找回来,而且更不用说定罪了。中国人贩子头号通缉犯“梅姨”,善于伪装,多次拐卖儿童,至今仍未被抓获!

“梅姨”,真实姓名不详,曾用名潘冬梅,平时以红娘为生,暗地里还倒卖孩子。现约65岁,身高1.5米,讲粤语,会客家话,曾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等地区活动,涉嫌多起拐卖案件。

人贩子可以说是毁了一个家庭的未来,多少家庭因为失去了孩子变得郁郁寡欢,每天以泪洗面,更是在寻找自己孩子的路上孤苦无依,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而他们的“掌上明珠”在人贩子眼里不过是一沓一沓的钞票,几岁大的孩子就如同他们的商品货物一般随意买卖。

我是希望能够判处人贩子死刑的!因为它们的自私自利,破坏了那些本该拥有幸福家庭的人。而且从法律角度来说,判处他死刑也是有可能的,从这次她光天化日就敢抢劫孩子,过程速度,这种熟练程度应该也不是第一次作案了。情节属于特别严重,我觉得至少应该是十年起步,无期徒刑,死刑也是有可能的。

最后,这次主要是因为留守儿童身边缺少了父母,所以人贩子就敢肆无忌惮欺负独自带孩子的老年人。对于老年人独自带孩子的情况,应该注意防范,尽量不要去人少的地方,以免给人贩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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