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10年起刑直至死刑,你怎么看?

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10年起刑直至死刑,你怎么看?

我曾经看过一部关于寻找孩子的电影《失孤》。作为一个男生我一般不会流泪的,但是看到那些寻找孩子的艰辛,我落泪了。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总是喜欢看央视播放的关于寻找孩子的大型公益节目,孩子被拐卖到一个遥远的地方,生活的怎么样?是够遭到不公平待遇等!想一想这种场景都触目惊心。对于人贩子我也有一种恨之入骨的感觉。因此我特别认同张宝艳的提议:“对于人贩子要终身问责,十年起刑直至死刑”。

曾经看过这样的一起案件:事情发生在四川省,一对夫妇生下来一儿一女。一家四口非常幸福的生活着,由于这家人在镇上经营着一个小饭店平常父母比较忙,于是孩子放学后都会在小饭店附近自己玩。孩子四岁的时候有一天傍晚,被一名微胖的妇女通过糖果诱导的方式把孩子抱走卖掉了。

报警后,警方立马对这名微胖的妇女进行调查追踪。由于这位妇女是一名拐卖儿童专业的成员,其身份证是伪造的,为破案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两年后这名妇女被抓到,据她自己交代确实拐卖过四川这位饭店夫妇的孩子,但是通过自己的上线卖掉了,具体卖到哪自己也不知道。

就这样警方一直没有放弃过,破案时间整整达到了近十年。这对丢失孩子的父母头发都白了。但是每年还是会准时的给公安局打电话询问情况。终于最后的线人被抓获,了解了孩子被拐卖到贵州的某一个地方。时间又持续了一年,当警方找到这名女孩的时候,她已经十四岁的。但是其遭遇让在场所有人都惊讶了。刚开始这对夫妇发现不孕不育于是花钱买了女孩,后来妻子又怀孕了,并且又连续生了三个孩子。由于家庭比较困难,家里面的男主人开车送货过程中出现车祸身亡了。女主人带着最小的一个孩子改嫁了。就这样这名被拐卖的女孩承担起了一个家庭的重担,带着两个妹妹独自生活着。

后来警方把孩子的遭遇告诉了其亲生父母。妈妈听到后哭晕过去了几次。爸爸也使劲抽打着自己的嘴巴,声称对不起自己的女儿,这些年让她吃苦了。看到警方送女孩回家的这一暮,想起女孩经历过的这一切。这都是人贩子一手造成的!对于人贩子来说,为了金钱于两个家庭的痛苦而不顾。有时候甚至会导致丢失孩子的父母心理上承受不了这样的刺激而家破人亡。所以对待人贩子法律上一定要给予重罚。

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10年起刑直至死刑,你怎么看?

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表示,现在的难点在于,以前丢失的孩子,过去了几十年,信息量寥寥无几,案件侦办难度较大。妇女儿童被拐时间越长伤害越大,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

强烈支持张宝艳代表的建议,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对人贩子坚决实行“零容忍”!

目前对人贩子的量刑起点过低,缺乏法律威慑力从统计数据来看,为什么这些犯罪分子出狱后很多人仍然会重操旧业,继续危害社会。就是因为以往对拐卖儿童的量刑起点过低,结果让那些利欲熏心的犯罪分子不惜涉险而去拐卖儿童。

一个儿童被人贩子拐卖之后,会对这个孩子的家庭造成多大的伤痛?几乎每一个家庭都会在孩子被拐卖之后,倾注全力去寻找孩子。为了寻找孩子,没办法正常工作,导致家庭陷入贫困,甚至出现身心疾病。对于如此大的社会危害性,如果不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重罚,就是对这些人的纵容。

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方法越来越多,通过迷药、哄骗、多人合伙胁迫、暴力等手段以达到拐卖目的,胆子越来越大,越来越猖狂,有的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强抢,实在让人心惊胆战,而人贩子拐卖儿童,有的是为了暴利,摘取器官,有的是把孩子致残,为他们敛财。

而人贩子之所以胆敢拐卖如此猖獗,就是因为目前惩罚力度不够,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正是因为如此,人贩子才敢如此猖獗!有的人担心量刑过重,可能会导致人贩子穷凶极恶,对被拐儿童的人身安全不利。怎么不反过来想想,如果加重量刑,又有谁敢再作奸犯科?如果逮一个毙一个,谁还敢拐卖?如果像古代那样株连九族的话,谁敢铤而走险?

虫虫有话说这让我想起前阵子,西安的李静芝终于跟被拐32年的儿子相聚,哭成泪人,32年期间多少辛酸,我们局外人说不清道不明,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就因为32年前一分钟的差错,孩子从此杳无音信,全家人的命运从此被改写。

如果不是孩子被拐,也许她现在已经看着孩子读完大学成家立业,她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帮儿子带孙子了!但是,没有如果,就因为孩子被拐,她走了32年艰辛寻子路。而像她这样的家庭不止一个,多少被拐儿童就有多少家庭悲剧!

我们以前上学,都是三五成群结伴自己去上学的,现在的孩子,初中了都要家长接送,因为家长不放心,就是因为这些人贩子,搞得人心惶惶!

张宝艳代表提案10年起刑直至死刑,加大量刑很有必要,并且建议终身追责,让人贩子入黑名单,让他们成为过街老鼠,无处逃遁!因为他们卖的不是孩子,是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的命!

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10年起刑直至死刑,你怎么看?

5月22日,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妇女儿童被拐时间越长伤害越大,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

针对张宝艳代表的观点我非常赞同,下面我阐述一下我的观点。

1、我国目前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的惩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量刑定罪。但是量刑起点偏低,不足以起到震慑效果。

《刑法》第234条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张宝艳代表所持观点,是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量刑至少要以10年为起点直至死刑。我认为这比较恰当,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以往对拐卖儿童的量刑起点过低,才缺乏足够的法律威慑力,结果让那些利欲熏心的犯罪分子不惜涉险而去拐卖儿童。而这些犯罪分子出狱后,从统计数据来看,很多人仍然会重操旧业,继续危害社会。

2、非法拐卖儿童量刑力度加大,是考虑到每一起拐卖儿童案例,都会给被拐卖儿童家庭造成巨大的伤痛,甚至有些家庭会因此而破裂,社会危害性极大。

每一个儿童被人贩子拐卖之后,会对这个孩子的家庭造成巨大的伤痛。如果大家看到央视所办的节目《等着你》,你就会被深深震撼。几乎每一个家庭都会在孩子被拐卖之后,倾注全力去寻找孩子。为了寻找孩子,没办法正常工作,导致家庭陷入贫困,甚至出现身心疾病。可以说,每一起被拐卖儿童案例,都是一场悲剧,因为时间跨度越长,对失去孩子的父母精神伤害就越大,现时也对被拐儿童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对于如此大的社会危害性,如果不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重罚,就是对这些人的纵容。

3、对人贩子实施终身追责,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只要上了终身监控黑名单,这些人就永远无法再干罪恶勾当。

由于很多被拐儿童被卖的地方往往很远,这就给追踪破案带来很大的难度,警方经常是跨省办案。最近两年公安部推出的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有25家新媒体和移动应用接入平台,上线两年时统计显示,共发布3053名儿童失踪信息,找回儿童2980名,找回率达97.6%。但是对于旧案来说,有些仍然没有破案,而对人贩子实施终身追责,就解决了时间跨度太长,有可能销案的现象。另外,实施终身追责,以上中以将这些人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列为终身监控对象,也就是说上了黑名单后,他们就没办法再干罪恶的勾当。

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10年起刑直至死刑,你怎么看?

“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宝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一句话!

坚决支持张宝艳代表的建议:

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对社会危害是极大的

目前,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方法越来越多,通过迷药、哄骗、多人合伙胁迫、暴力等手段以达到拐卖目的,胆子越来越大,越来越猖狂,有的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强抢,实在让人心惊胆战,而人贩子拐卖儿童,有的是为了暴利,摘取器官,有的是把孩子致残,为他们敛财……要知道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不仅对被拐的妇女儿童是一种摧残,而且对被拐儿童的父母是多大的伤害,一个儿童被拐了,家就破了,多少个家庭为了寻找孩子走上了艰辛路,有的甚至走上了不归路,同时对社会的稳定和谐也是极大的威胁。

人贩子之所以胆敢拐卖,是因为目前惩罚力度不够,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惩罚,《刑法》第234条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样的惩罚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正是因为如此,人贩子才敢如此猖獗!有的人担心量刑过重,可能会导致人贩子穷凶极恶,对被拐儿童的人身安全不利。怎么不反过来想想,如果加重量刑,又有谁敢再作奸犯科?如果逮一个毙一个,谁还敢拐卖?张宝艳提案10年起刑直至死刑,加大量刑很有必要,并且建议终身追责,让人贩子入黑名单,让他们成为过街老鼠,无处逃遁!

支持张宝艳代表的建议,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对人贩子坚决实行“零容忍”!

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10年起刑直至死刑,你怎么看?

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10年起刑直至死刑,你怎么看?

我认识张宝艳还是在央视《等着我》寻亲栏目中。栏目中,很多被拐卖而失去亲人的父母和孩子,和主持人、观众们诉说着自己的不幸。

当希望之门缓缓打开的那一刻,有的喜极而泣、有的失望至极……可以说,作为特邀嘉宾的张宝艳见证了太多的悲欢离合。

对于人贩子来说,他们追求的是一己私欲,而对于许多家庭来讲,却是一段段撕心裂肺、刻骨铭心的伤痛。

对于人贩子的不法行为,近两年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但或许是有些法律条款的制约,一些人贩子被抓后似乎并没有受到更严厉的惩罚,而面对金钱的诱惑,他们或许还会重蹈覆辙,继续危害他人。为什么国家已经加大了打击力度,可人贩子依然会屡禁不止?

有个在2年内拐卖了46个孩子,并害死了两个孩子的人贩子陈莲香在与警察的对话中说了一句令人震惊的话。警察问:“你们为什么要拐卖儿童?”她竟然轻描淡写地说出了四个字:“钱来得快!”

我国《刑法》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处罚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处死刑。

5年,对于一个犯了罪的人不算太长,如果“表现”好一点或许还会得到减刑,说不定有个三两年就出来了。可这些心里始终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的钱来得容易的人来讲,他们会就此罢手吗?我认为很难。

人贩子祸害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其背后的整个家庭,而且对我们的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带来严重的影响。

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10年起刑直至死刑,在一定程度上对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进一步威慑作用,而采取终身追责,也正说明我们的法律对这一祸害妇女儿童,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文中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10年起刑直至死刑,你怎么看?

支持张宝艳的建议!必须对人贩子严惩!

第一,张宝艳是人大代表,也是“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更是2015年感动中国人物!同时她也是一名普通的母亲,更重要是她经历过孩子走失的痛苦,她比我们更能理解丢失孩子的家庭,内心的悲痛!她和这些家庭一样,非常痛恨那些害得别人骨肉分离的人贩子,所以,她建议国家要对人贩子进行从严处罚,终身追责!我觉得这样的建议,是非常必要,就像很多网友说的,10年都是轻的,应该直接判死刑!

第二,一个孩子丢失,也许只是几秒钟的事情,但一个家庭寻找孩子,付出的可能就是一生。很多家庭,因为孩子丢了,弄得支离破碎,甚至家破人亡!人贩子拐卖孩子,无非就是为了挣钱,在他们眼里,抢孩子跟抢钱包没啥区别,他们毫无人性可言!

而那些被拐卖的孩子,有的尚在襁褓之中,最大的也不过6-7岁,都是父母的家中宝!被拐走后,他们绝大多数卖给了一些不能生养的家庭!还有一些,年龄大一点的,聪明一点,不好掌控的,被他们直接被打成残疾,有的甚至断手断脚,让他们在大街上乞讨,成为人贩子的赚钱工具; 还有更灭绝人性的,就是直接从孩子身体取走器官,将他们遗弃在荒野!

第三,我国目前的现行法律规定,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有三个区间幅度,5-10年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和死刑。也就是说,很多时候,大多数人贩子被抓住并不会直接判死刑,他们的犯罪成本和代价一点都不高!为了减少犯罪,重罚严惩,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

但同时我觉得,还应该加一条!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我们也应该对那些买小孩的人进行严惩,甚至应该买卖同罪!花钱买小孩,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本身也是一种犯罪!总之,防拐,防骗,最关键还是我们自己,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并对他们进行防拐,防骗的教育,尽最大可能的防患于未然!因为一旦孩子被拐走,即便最后人贩子被抓到,这中间的过程需要多长时间,孩子经历过多少痛苦挣扎,都是无法想象的!对于人贩子终身追责,加大处罚力度,大家支持吗?

海野赴溟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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