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初中生被老师理发过短,情绪奔溃跳楼自杀,家长讨要说法,你怎么看?

西安一初中生被老师理发过短,情绪奔溃跳楼自杀,家长讨要说法,你怎么看?

老师可以关心孩子的功课成绩等,剃头发算是孩子的私生活,何必过度参与孩子的课外生活,只要不影响学习,不留怪异发型就不要强制孩子剃光头,好了逼死一条人命,这个老师一生都别想安心,对的起孩子的父母吗?养大一个孩子多么不容易,孩子要自尊,还有现在很多孩子都经不起风吹雨打,一生都会遇到很多不如意不顺心的事,不能动不动就用自杀来解决吧!家长和老师都应该重视这一点,让孩子从小在风吹雨打中长大,孩子才能经的起风雨

西安一初中生被老师理发过短,情绪奔溃跳楼自杀,家长讨要说法,你怎么看?

15岁初中生理光头后自杀:家长需理性维权2010年,山东临沂六中13岁女生张悦因不符合学校短发令要求,三次被赶出校门后在家喝农药自杀

2013年,浙江桐庐一14岁男孩跳入富春江,起因或与发型不符合学校要求有关;

2014年,山东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八年级女生因强烈反对学校短发令而跳楼自杀;

武汉汉阳翠微中学制作中学生发型标准照贴在校内供学生剪发参考引发网络大讨论;

北京怀柔一中规定男生“非板寸头不得进校门”登上微博头条!

……

悲剧,似乎总是相似的:据报道,10月22日,陕西西安初三学生毕小李(化名)因为被班主任带去理了光头,孩子拒绝上学。10日后,因为无法劝说孩子上学,加之班主任家访时提出如果无法上学可办理退学,所以死者的父母准备在11月2日前去学校办理长期休学手续,这时他们发现儿子已经跳楼自杀。死者家属介绍,孩子生前学习成绩优良,理光头前一个月还考了全班前9名。出事前,孩子还一直在自学日语。(见下图)

这些应发型而引起的学生自杀事件或网络讨论,其实是指向了几个方面,结合这个案例,我们不妨来试着理一理:

首先,教师有权力要求学生的发型,却无权给学生理光头中学生奇装异服,并不是个例,打耳洞的、染发的、留长发的,确实是并不鲜见。其实,关于中小学生的服饰发饰,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修订后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第一条第二款中,就明确规定;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所以,这位教师,对学生的发饰提出要求,有相关的规定支持,也就是说,老师有权利要求学生按照规范留理发。很多地方。对于学生的发型,还有更具体的要求,很多学校将学生的标准发型张贴在校门口,值周教师或者学生,就按照这个标准对学生提出要求。我在中学工作的时候,还干过一件颇有争议的事情:手持剪刀,在发型不标准的学生头上剪上一刀,以逼迫其立即去理发!(全都是嘴上说说,从没有真的动过手)

但教师有没有权利给学生理光头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光头并非学生的发型标准,并且,还可能涉嫌伤害学生自尊。前一句很好理解,后一句需要稍作解释。一般情况下,除非是一种个性的审美追求或者一种疾病(比如脱发等),光头往往意味着“佛教徒”或者“囚犯”——这是光头的文化意义!

而对于一个初中的男生而言,由于心理断乳期的到来,第二性征的显现,特别在意自己在异性中的形象——所以,这个15岁的男生,才会如此的抗拒,甚至对老师发出了“除非某某拿命来见”的决绝!

所以,教师给学生理光头,实在涉嫌伤及学生自尊!也应该是这一悲剧的重要原因!

但一般来说,老师不会丧失理智到这个程度,应该在之前还有一些纠纷,比如,三水三心当年也曾在几次强调效果不明显的是威胁,“在某天之内还不剪,我就给你剪个光头!”可惜,新闻报道中并没有提及,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了!

其次,学校和教师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并非全部责任前面已经分析过,在这件事情中,教师的行为确实是一种侵权行为,具体来说,是一种侵害学生身体的行为(头发是身体的一部分)。那么,按照《侵权责任法》第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该教师应该为其行为买单——任何一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去承担相应的后果,这就是法律,没有人可以违背!

忽然想起《装在套子里的人》,心里真的是五味杂陈

那为什么学校也要承担责任呢?道理并不复杂: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也就是在上班的过程中的行为,首先应该由雇用单位负责,然后,单位可以向职工个人追偿!

那么,教师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导致这名15岁的花季少年去世的直接原因呢?我们只能说,这是一种诱因,而非直接原因——想起来,这真的很残忍,但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道理是否如此呢?毕竟,这个15岁的花季少年,确确实实是自己跳楼的!

第三,家长应该理性维权,在法治的轨道上来解决问题其实,不管做出多少得赔偿,这个孩子,这个花一样年龄的孩子,已经不可能再背起书包,回到学校了;这一个家庭,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充满欢声笑语了,他的父母,再也不可能等着孩子回家,给他一碗热腾腾的饭菜了!

想起这一点,三水三心的鼻子发酸——我们都是父母,或者,将来,我们都会成为父母,推己及人,悲剧,将成为每一个人内心的痛楚!

但悲剧发生了,暂时的情绪宣泄可以理解,但解决问题,还需要回到法治的轨道上,先与学校和教师协商,协商不成,!

希望家长节哀顺变!希望孩子一路走好!希望所有的教育人,引以为戒!我是三水三心,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欢迎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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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师为什么要给学生理发,你吃饱撑的?有时间为什么不好好利用时间备课,好好休息,多多关心父母妻儿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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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和学校没有任何责任,学生不按学校规定发型头发过长就是违规,家长就应督促孩子理发。老师爱护你关心你给你理发有错吗?我们小时候头发长了老师给理发高兴着那。再说学生时代就是学生,不能学社会上奇装异服怪发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不愿意遵守校规就别上学在家私塾。在不听私塾先生的话,慢慢就成垃圾吧!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教育孩子是尊重老师,一日为师终生父母。上学遵守校规。现在不知道是什么风气?再这样老师没法管孩子了。但本人不提倡老师打骂学生,学生终归不是自己的孩子,说教不行请家长,家长不管就随他去吧,不然自己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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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花季少年过早凋谢,家长向学校老师讨说法,可以理解,但不提倡。

还原事件:11月2日下午,西安一学生在家跳楼身亡。家长称孩子自杀与此前班主任带其去理光头有关。另据北青报报道,11月2日,男生所在学校发布说明称,10月22日,涉事班主任事先征得家长和该生同意后,陪其去理发店理发,理的是平头,不是光头。事后家长要求赔偿,学校同意给予10万元人道补偿,但双方协商未果。

其中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明确:1.男孩剪头前,班主任征求了家长和学生意见后才陪同。可能孩子当时违心同意,但毕竟家长是支持的。2.理发到自杀间隔10天,一般来讲,青春期少年的应急情绪反映不会持续很久;即使孩子对理发有意见,正常心理疏导的话,三五天足可以化解情绪。3.孩子自杀原因非常复杂,剪头是一个诱因,但没有生活目标才是核心因素。学校对男生发型有统一要求,为何没有其他孩子因剪头而跳楼,偏偏是这个孩子呢?

生无可恋,才会走向极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哪怕他喜欢好吃的、喜欢好玩的,只要他还有想要的东西,都不会轻易选择放弃生命。我们不能指责孩子的自私,也不能怪罪家长的追责,只希望家长在养育孩子过程中,一定要让孩子觉得生活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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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闻标题让我感到纳闷,教师怎么当起了理发师?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上好课,改好作业,管好学生的纪律,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然后就开开心心地回家。为什么要去给学生理发?难道吃饱了撑的?我只能往不好的方面来揣度了!

一是见学生留了长发,觉得碍眼,于是把学生抓来理发,让他注意形象。如果老师理发技术好,让学生变帅变酷,学生不至于羞愧地跳楼自杀吧?可是这理发技术太糟糕,让学生都无地自容了!

二是学生有违纪行为,这个老师将学生抓来惩罚,将其剃成光头。本意是惩戒,不曾想学生觉得人格受尽侮辱,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于是愤而自杀。

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原因。我虽也是老师,但觉得此老师的确多事。理发理死了人,其心可安?以此短文作为为师者戒!

ai白给吖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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