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如果警方找不出许某某确凿的杀人证据,怎么办?

杭州杀妻案,如果警方找不出许某某确凿的杀人证据,怎么办?

警方已经找到证据了,我觉得这个假设不成立。

我从以下几点,来说说,为什么这个假设不成立。

1.如果没有证据。许某不会拘留这么长时间,25号被拘留,现在已经31号了。

警方只有在掌握了一些重要证据的情况下,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暂时的扣押,一边审讯一边搜寻更多有价值的定罪证据。

2.7月25日的警方通气会,经过10个小时的侦破,犯罪嫌疑人许某已经初步承认了杀妻事实。

警方能发布这个重要的信息,不可能无缘无故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来公布案情的,肯定已经掌握了好多实打实的证据了。

3.从警方流出来的一段视频,可以看出来,犯罪嫌疑人许某不仅已经戴上手铐,还扣上了脚链。

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能套上脚链的,一般都是刑事案件较为严重的罪犯,至少已经说明,许某被定罪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4.在认罪书上签字画押,说明他已经初步承认了犯罪事实,一旦按了手印,将是他未来定罪的重要依据。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的侦查之中,具体已经到了哪一步,还要等警方再一次的案情通报会,才能知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许某一定逃脱不了。

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侦查手段多样,几乎只要是刑事案件100%的破案率,面对犯罪嫌疑人,只要你犯了案,留下就是蛛丝马迹,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杭州杀妻案,如果警方找不出许某某确凿的杀人证据,怎么办?

没有完美的犯罪,一切都有章可循。

为什么警方能够锁定化粪池,就是在家里发现了异样,发现了血迹或者骨渣,才会想到从马桶冲走了部分人体组织。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任何一个刑事案件,只有被告人口供是没办法定罪的。

之前有一个案件,铁笼沉尸案件,被告人将被害人关在铁笼子里,沉到百米的江中,但是案件到了检察院又被打了回来,没办法推进,只能多次借助专业的设备打捞,最终将铁笼打捞上岸。

同样,许国利也知道,即便我承认人是我杀的,但是你们找不到证据,就无法定罪一样,他用了40多个小时来分尸、抛弃、处理现场,为的是将杀害来女士看成一个普通的人口失踪案件。

一个大活人怎么能平白无故的失踪,虽然警方在前期的工作中,虽然对许国利怀疑,但是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就是为了尽快找到来女士遇害的线索和证据,即便许国利零口供,也要能够定罪。

当在化粪池发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时,就已经说明人已经遇害,那么也没有出过家门,谁能把来女士杀害不言而喻。只是许国利在被拘留后,就很快招供了,顺着线索,警方还会寻找到更多的证据,比如抛弃的刀具,比如其他人体组织等等,等待许国利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杭州杀妻案,如果警方找不出许某某确凿的杀人证据,怎么办?

这个案件目前警方到底掌握了多少证据?这些证据是否形成了证据链?局外人并不完全知情。当然从办案纪律来说,在没有破案之前也不应该让外人完全知情。

从官方公布的信息看,目前警方掌握的证据称得上"确凿"的并不多,大体有:

一、嫌疑人的口供。过去嫌疑人的口供是作为重要证据使用的,凭嫌疑人的口供就可以不需要太多的其他关联证据定案,因此也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现在疑罪从无了,显然不能仅凭口供定案。

二、来女士进了那幢楼就没有离开。这是个利用排除法取得的证据,由小区录像处于闭锁状态的证据和所有有关视频录像构成。排除法取得的证据一般只能适用证明某人无罪,这个证据即便没有漏洞,也只能证明许女士没有离开那栋楼,或者证明没有其他嫌疑人进去那幢楼,并不能证明许某就是杀人犯。

三、化粪池内来女士的人体组织。这只能是经过DNA现代侦查技术,这种技术是否百分百准确且不论,也只能证明是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真正证明来女士是否被害,其实不是一块两块人体组织能证明的问题。既然警方已经明确宣布来女士遇害,显然是找到了足够多的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或许还有内脏之类的组织。这个证据同样不能证明已经遇难的来女士是被谁杀害的。

四、作案现场。根据警方公布,嫌疑人交代了在家里乘来女士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分尸抛尸的犯罪事实。注意这里仅是根据“嫌疑人交待”,“家里”是否真地构成证据意义上的“作案现场”?还需要其他证据证实。比如现场是否有血迹或骨渣,血迹或骨渣多少?是否经过深度清扫等。

把仅有的上述四个证据串连起来是很难形成证据链的,证据链证明出来的嫌疑人必须具有唯一性特点。用证据“三性”,即“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来考查,很难天衣无缝地还原作案经过,甚至随便都能找出其他可能性来。

总之,把这个案子真正办成铁案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寻找杀人、分尸、抛尸工具,寻找受害人主要人体组织,如头颅及其他骨骼等。另外,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是如何到化粪池内的等也需要证据进一步佐证……这些不是靠嫌疑人口供描述出来的,都要靠物证来支撑。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案件只能被“疑罪从无”了,许某也就不会受到法律追究

至于来女士出走时只穿内衣、没有带走手机银行卡、邻居一天耗了2吨水,也包括嫌疑人未经证实部分的口供,即便这些都是事实,也不能视为证据,只能作为查找证据的线索。

用一个也许不恰当的比喻,根据警方通报的情况,目前这个案件只是个文章的初稿,真正使之成为完美的作品还需要深度加工、修改、润色,甚至重新起草。办案不同于写文章,一个案件的加工、修改、润色靠的是证据而不是笔墨。

在“命案必破”的大背景下,保守估计,目前杭州警方投入的警力最低不会少于一万个工作日,投入的财力也不会少。可以想像,烈日下,民警在每寸土地、每个树林、每个角落排查线索、寻找尸骨的过程中所付出的艰辛努力。

忠心祝愿杭州来女士被杀案早日成功告破!

杭州杀妻案,如果警方找不出许某某确凿的杀人证据,怎么办?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许某某不管如何狡辩早已成事实,如果警方找不到,杀人证据应该怎么办?因为许已经亲口承认自己杀妻的行为,但是也有很多的疑点,让人不得不觉得是在替其他人顶罪,目前为止网上这件事一直在发酵,但是他的大儿子也就是该事件最终矛盾点,他没有出现在公众面前,所以大儿子到底有没有嫌疑,也许是需要进一步的确认。

如果找不到确切的证据,许某某凭口供也可以判刑,毕竟他已经承认了自己犯罪的事实,而且还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最可怜的也许是他自己的小女儿,不管是顶罪,不管是自己的行为,让自己的小女儿处于自卑的状态,一辈子都会想起这么痛心的事情。来女士和许某本来是情投意合之人,但是由于生活的琐事上升到这种极端的手段,夫妻之间还是需要沟通,婚姻生活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有人说是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但是也有甜蜜的结果,只要是两个人把心打开,相互沟通相互交流,而不是紧闭自己的内心,把妻子或者是丈夫看作是仇人,许某某在这件事中由于他从小敏感的性格,失去母爱的经历,导致自己偏执性格,表面上是一个老实人,其实内心是蠢蠢欲动,并不是那么老实,而且自己是一个笑面虎,表面笑嘻嘻给人的感觉挺舒服。

不管许某如何狡辩,但是事实已经木已成舟是无法改变的,自己杀妻的罪行也无法改变,不管是他是顶包还是自己作案手法老道,让人不得不胆战心惊,后背一阵发凉,对于自己的妻子怎么可以下得了手,所以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杭州杀妻案,如果警方找不出许某某确凿的杀人证据,怎么办?

杭州杀妻案,如果警方找不出许某某确凿的杀人证据,怎么办?

如果确实找不到确凿的杀人证据,那么案子疑罪从无,不会有人被定罪。不过,这种情况在以前可能会发生,在现在,发生的概率非常之低,换句话说,在闹市区杀人而不用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理由如下:

1、家属院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监控录像已经明白无误地证明,受害者最后一次进入家属院,没有在离开,那么人肯定在这个院内,要么活着、要么被害。

2、现在已经知道这个家属院一共三百来户,一个以前多人居住,一个成年人至少也有几十公斤,家属院都是水泥地面、钢筋混凝土结构,经过警方搜查,没有能藏下一个人或依据尸体而不被发现的地方,如果活人找不到,尸体没有,也没有类似的物体被运出家属院,那么可以判断受害人已经被害,并且可能被分尸。

3、分尸案件的突破,一是查找分尸现场,而是查找分尸抛尸途径。一个人有四千多毫升血液,杀人分尸不留一点痕迹,是非常困难的。抛尸需要有大量的包装材料,准备和抛弃、销毁也难以不留痕迹。

4、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可能会刻意清洗现场,但是刻意清洗现场的痕迹同样会引起注意。

5、现在血迹检验、DNA检验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只有微量样本即可做出认定。

6、作案者在警方调查当中,言谈举止也会露出蛛丝马迹,引起警方重视。

综上,在一个不大的家属院杀人抛尸,想完全不留痕迹,非常难。

杭州杀妻案,如果警方找不出许某某确凿的杀人证据,怎么办?

这个问题下,最真实的答案就是,没有确凿证据只能按照疑罪从无的政策放人,能怎么办?哪怕你再怀疑他有问题都不行。

很多网友说很多的蛛丝马迹,主要是因为现在警方公布了许某某的罪行。但是由于性质过于恶劣,为了避免一些坏分子仿效而给社会带来更坏的影响,也给警方带来一些侦破上的困难,所以,警方决定不公布一些过于血腥的过程和证据。

当然,人只要做过的事情,都会有痕迹。这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来由。也真的感谢杭州警方在这么高的温度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他们先是进行小区内地毯式的搜索,抽干了小区的一条河,最后警方在小区的下水道以及化粪池等抽吸38车秽物,我想平时我们看见这种车都要绕道走的情况下,杭州警方一车一车冲洗辨认,最后发现了人的组织物。他们肯定是有确凿的证据才会去做这儿艰难的工作的,毕竟,这么热的天,过几天这些东西都被分解了,以后就算有什么证据,也很大概率会变成一桩悬案,警察真的不容易。当然,他们没必要向公众交代破案的细节,为了避免模仿,也为了社会安定。我觉得我们也不用花这么多心思来做别人专业的事情。

真是,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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