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迷奸男人,如果证据确凿,女人会被判刑吗?

女人迷奸男人,如果证据确凿,女人会被判刑吗?

2007年,河北曾发生过一起三个女人迷奸一个男的案件,由于纵欲过度,导致男子不幸出现了休克,事后其家人以强 奸罪到法院提起诉讼,但最终却不能以强 奸罪给予定罪!

2007年,居住在河北永年县的周某,年仅18岁,高中一毕业就外出打工了,由于自己比较年轻,所以每个月发下来的工资基本都是去酒吧或者KTV消费了。

一来而去身边就认识了很多的女性,这个时候有一位夜场的“大姐”看上了周某,两人相互简单认识之后,就在一起。当时这位大姐差不多有三十岁左右,而周某也不过是18岁,只不过他把自己打扮得像24-25岁的样子。

这位夜场的“大姐”大家都称她为梅姐,周某和她在一起之后,可以说两个人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大概一个月之后两个人就住在一起了。

此后梅姐每天都红光满面的,据说是周某伺候的不错,与此同时梅姐也会给周某一些钱,主要是为了让他多吃点,多补点。

此时梅姐身边的闺蜜看到之后,就问梅姐是不是每晚都和周某翻云覆雨,而梅姐也并没有不好意思,直言确实是这样的,好像他非常年轻,还挺适合我的。

两个闺蜜听到这样的说法之后,心里也非常的激动,就说道这样的好事大家是不是需要共享,而梅姐也毫不客气地说,只要他愿意我也同意。

大概一个月之后,有一天周某刚好过生日,梅姐一听过生日那肯定就需要请几个朋友一起来吃饭,此时的周某回答到,我在这边没有什么朋友,倒不如你多叫些朋友一起庆祝。

而梅姐一高兴就把自己之前那个闺蜜叫过来了,当天晚上梅姐安排好了一个包厢,点了十个菜,就是为了庆祝周某过生日,当梅姐到来的时候,周某没有想到带来的两个女性朋友,而且身材各方面都不错。

大家坐下来之后,经过一番相互认识之后,就开始大吃大喝,你一杯我一杯,在这种情况下周某自然是比较吃亏的,因为他不可能一个人喝得过三个女人,所以没有过多久就需要上厕所,同时还有点眩晕感。

而就在周某上厕所的时候,梅姐带来的两个闺蜜往周某杯子放了一些催Q的药物,等周某回来之后拿起酒杯就喝下去了。

十五分钟过后,此时的周某可能说意识完全有点不太清醒,而三名女子就说道,我们在楼上安排了一个房间,等一下一起去房间蹦迪,周某一听自然非常高兴。

眼看周某越来越不行了,此时三名女子就把他扶到楼上的房间去了,到了房间之后,三名女子的本性就全部展现出来了,三名女子轮流都与周某发生了关系。

在酒精的作用下,经过第一轮之后,三名女子好像没有得到满足,所以要开始了下一轮,就在这个时候周某不幸出现了休克,不管怎么弄,怎么叫都没有反应,三名女子害怕极了,所以就马立的打电话给120了。

幸好治疗及时,周某并没有生命的危险,但是其生理部位受到非常大的伤害,未来很有可能没有生育能力了。

事后其家人以以强 奸罪到法院提起诉讼,但最终却因为《刑法》没有相关规定,而不能以强 奸罪给予定罪,最终只能是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罪进行判决。而这三名女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女人迷奸男人,如果证据确凿,女人会被判刑吗?通过上面这个案件可以看出来,如果女人迷奸男人,只要证据确凿,肯定会被判刑,只不过不能以强 奸罪去判罚,因为这里牵扯到强 奸罪的定义,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能是以故意伤害罪和猥琐罪去判罚。

在这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强 奸罪的,如何去定义:

强 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而强 奸罪被害人的主体只能是女性,也就是男性如果强 奸女性,那就可以用强 奸罪去判罚,但如果是女性强 奸男性,只能是以其他的罪名去判罚,就像上面周某这个案件一样,只能是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判决。

但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只要证据确凿,不管是男性犯罪还是女性犯罪,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女人如果迷奸男人,除了以故意伤害罪去判决之外,还会有另外一种情况去判决,就是强制猥琐罪。其实这种罪名就是对于男性的一种性保护。

按照官方的解释:强制猥亵,是指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而这里的被害人就是男性为主,女性为辅了。猥亵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而这个他人就包括了男性。

2013年,江苏省某个三线小城市,曾经就发生过一起这样的强制猥亵罪,故事的被害人只有14岁。

事情是这样的,就读某中学的小李是一名刚刚进入初中的学生,家长为了让其学习成绩更好,特意请了一名女老师为他去辅导。

小李长得可以说眉清目秀,此时也正是发育期,身体各方面可以说都处在一个发育阶段,而女老师见他的第一面就喜欢上了,在这个辅导的过程中,有意无意都会凑近小李的身上,时不时交他写公式,时不时给他讲一些性方面的问题。

就这样一来而去的情形下,小李完全感受不出老师这样做的目的,有一天小李的父母因为加班都没有及时回家,所以就让小李一个人在家,此时女老师就上门来辅导了,她问道为什么今天没有见到你的父母。小李回答说她们加班。

女老师见到这样的情况,自然是内心非常开心,还帮小李煮好面了,同时说了一句,我下面给你吃啊。而小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就说好。

15分钟之后两个人就进入书房去了,此时女老师把门反锁,眼前这个小男孩就是属于自己了,在一番覆雨翻云之后,小李自然也没有力气反抗,毕竟一个成年的女性对于一个男童来说,想要反抗也是于事无补,所以只能是接受了。

完事之后,女老师告诉小李,不要告诉自己的父母,否则就不教他了,还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学校的同学和老师,出于害怕小李自然不敢说,就这样这名女老师一次又一次与小李发生了关系。

最终小李忍无可忍,就把整件事情都告诉了自己的父母,

父母听完之后,非常生气,所以就以强 奸罪去法院起诉,最终却因为《刑法》没有相关规定,而不能以强 奸罪给予定罪,只能是以强制猥亵罪进行判决。

最终这名女老师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对小李造成的伤害可以说也是非常大的。通过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只有证据确凿,女人迷奸男人,同样会被判刑。

最后:

任何时间,任何事情,只要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都会受到相对应的惩罚,这个惩罚可重可轻,也不会因为你是女性,就区别对待,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女人迷奸男人,如果证据确凿,女人会被判刑吗?

男人晚上加班回家,一改往日哼着小调习惯,而是步履沉重,开锁时手都有些发抖,心里依旧耐不住有些愤怒。

进入家里,妻子不在客厅,桌子上摆着给他爱吃的饭菜,还有两瓶啤酒。男人感觉没有胃口,把饭菜放置在冰箱里。到了浴室,褪去衣服,打开淋浴狠狠的擦拭着身体,好似身体上附着洗不净的东西。他仰起头来大口大口呼吸着,水滴在脸上,留到嘴里……

一个小时后男人从浴室出来,打开卧室门,看到结婚半年的妻子用薄被半掩玉体,嘴角含笑的睡着。

女人听到男人上床的声音,身体侧翻了一下说:回来了,吃了吗?男人嗯了一声便躺在妻子一侧。

这一夜,男人翻来覆去不眠,起来到厨房开着抽烟机吸了两次烟。

次日清晨,妻子醒来,反趴在男人身上问:你怎么了?今晚上你这么老实,很累吗?男人看着妻子苦笑了一下说:不累。女人说:你不累,那来一发呗?女人的手向男人下边移去,碰到那个地方感觉疲软,随即问:你到底怎么了,以前这个时间不是最旺盛的时候吗?

男人说:我昨天晚上下班被一个女人……

女人迷奸男人,如果证据确凿,女人会被判刑吗?

我来说一下我的看法吧,从理论上说,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女人迷奸男人,应该是可以判刑的,但问题的关键是男人在昏迷的状态之下,女人如何实施迷奸这个问题值得考虑,也就是说女人往往实施不了,但假如说告女人性侵,恐怕还可以。

我们常说男女有别,男女之间的区别不仅仅在生理结构上,在体力上也有着很大的区别。通常来说,女性在体力上都是弱者,如果男人反抗,女人的任何行为恐怕都不能实施。那么我们再把话题引到问题上来,假如把男人迷倒了,确实男人失去了反抗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人想迷奸男人,稍微有点生理知识的人也知道,女人如何做得到?所以即便是男人想告女人,恐怕也很难站得住脚,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

总之这种犯罪方式,不管能否实施,作为女性来说,也都不应该这么做,毕竟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这个尊严不是单纯属于女人,也属于男人,每个人的身体都不容侵犯,我就被他人意志侵犯他人人体,这本身就是犯罪,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是十分反感的。作为女性随是弱者,但并不意味着侵犯男人自己就理所应该,而是应该懂得尊重别人,只有尊重了别人,自己才能够受人尊重,希望有这种想法的女人好自为之吧。

女人迷奸男人,如果证据确凿,女人会被判刑吗?

无论“是”现实,还是剧情,通常都是,男人强奸女人,很少会有“女人”迷奸强奸男人的这种行为。

男人强奸女人,一般都“会”给女人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正据确凿,肯定是要判刑的,但是女人迷奸男人,事件就会充满了重重的谜团,一般的男人事后“是”不会再找女方的麻烦的,甚至有些男人,还会偷偷的乐!

如果真的“有”男人被女人迷奸,告发后,正据确凿,会不会判刑,我觉得还是取决于是不是给男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

女人强奸男人还是一种比较罕见的行为,法律上关与强奸的条款也是针对保护女性而言,不管“是”从生理结构上的区分,是否“处于”弱势和强势,单凭从常规道德观念上讲,性行为的过程还是男人占便宜的。

很多结婚的男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自己由于劳累等原因不愿意与妻子过性生活,而妻子却十分的需要,有时候妻子会强行用“物理”手段与“男人”发生性行为,男人都会有一种被强奸的感觉,但是这绝不同于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性质。

所以我认为,在正常的情况下,一个正常的女人迷奸一个成年男人,没有带来严重后果,一般不会被刑事起诉,但是如果这个女人患有性病或者是迷奸幼童,给被强奸者的身心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伤害,那么这个女人就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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