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来某去世,丈夫将牢底坐穿,他们的未成年女儿应该由谁抚养?
许某不是牢底坐穿,而是要判处重刑。
他们的未成年女儿应该由谁抚养?
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由许某那边的亲戚抚养,是不合适的。曾经有一段时间是许某的弟弟提出来抚养小孩,但是遭到了网络的一片反对,因为他毕竟是凶犯的弟弟,不仅是钱财方面不合适,对于伦理方面也不合适。
小女孩一直在杭州生活,他们家就在乡下,一个小女孩从城市里面回到乡下来,她肯定有很多的排斥和不适应。
马上小女孩12岁了,也到了二次发育的阶段,身边至少要有一个像姐姐般的人来照顾她。
其次,来女士那边的亲戚来抚养小女儿是最好的选择,最优选的就是来女士的大女儿,两个人的关系又好,年龄又相差不多,在继承财产方面也没有太多的问题。
这就需要大女儿的丈夫,给出更多的爱和关怀,目前,大女儿的父亲他们一家持反对意见,不肯让大女儿抚养。
那么,除了来女士的大女儿,那就是来女士亲戚一家,有着抚养的权利,因为他们本来就很亲密,又都是受害者,小女儿跟他们会走得更近些,更能体会到家的温暖。
最后,如果他们都不同意的话,那只能交给社会福利院抚养,市民中有愿意抚养的,可以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之后,以及小女孩的意愿,也是可以进行抚养的。
个人觉得抚养小女孩的问题不大,因为她毕竟继承了父母的那么多财产,在资金方面是不用考虑的。
杭州来某去世,丈夫将牢底坐穿,他们的未成年女儿应该由谁抚养?
杭州来某去世,丈夫将牢底坐穿,他们的未成年女儿应该由谁抚养?
从现在已经查明的案情,许某某涉嫌杀人碎尸,犯罪手段及其残忍,犯罪情节及其恶劣,犯罪后果及其严重,社会影响巨大,将来许某某不是将牢底坐穿的问题,而是很可能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样面临的问题就是许某某和来某某还有个未成年的女儿(十一岁),由谁抚养的问题。一般来讲,如果他们的女儿还有有抚养能力的近亲属同意抚养,而其女儿也愿意由其抚养,一般可以有这个近亲属进行抚养。当然了,有哪个近亲属抚养,主要考察两个因素,一个是未成年女儿的意愿,二是抚养人的经济状况和抚养能力,是否有不利于抚养的因素(例如有某种不良嗜好,或有刑事犯罪记录)。
如果其近亲属中没有适合抚养的人员,则一般会由当地民政部门指定专门的机构进行抚养,市民当中有抱养意愿,经审查符合抱养条件,并且孩子本人同意的,也可以办理抱养手续进行抱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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