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的唯一住所能否赔偿受害人?
杀人犯有一个年幼的女儿,按说这种情况,请求将杀人犯的唯一住所赔偿受害人是不予支持的。
杀人犯杀人后会负刑事责任和附带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就是该死刑的死刑,该判几年的判几年。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必须用杀人犯自己的权属财产偿还,也就是说属于杀人犯的货币和物质才能用于赔偿受害人。
杀人犯唯一住所是否能用于赔偿,得看住所的权属。如果住所是夫妻共同所有,杀人犯只享有其中自己的一部分财产,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住所是杀人犯独自享有,就完全有权处置。
杀人犯有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的义务。在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前,得留置用于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的财产。杀人犯现在有一个年幼的女儿,必须给女儿留有住房。这种情况,就无法执行唯一住所用于赔偿受害人。
看到受害人家破人亡,生活困难,令人同情,但是也无法得到赔偿,只能自救了,或申请政策、社会救助渡过难关了。
千万别冲动杀人,否则,害人害己,后悔终身。
大家说说,就这样的情况,受害人怎么能得到民事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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