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杀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杀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需要,但一般不会判处死刑。广东汕头有一个神经稍显不正常(俗称精神病)的说唱歌手,此人名叫周文锋(外号黑蛇),他在十年前用一把锋利的剪刀虐杀了他的干妹妹崔菲菲(外号K—BO),据说虐杀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死者已经面目全非,血肉模糊,凶案现场让人脊背发麻。

别瞎认干哥哥,这年头自己人害自己人的挺多。人与人之间最好保持一碗米的距离。

K-bo原名崔菲菲,毕业于四川音乐学院,父亲是公安局副局长。大学期间就开始了自己的说唱创作。

在2000年就开始受邀在各地Hip-Hop Party做演出嘉宾,而那时候大陆的说唱才刚刚起步。个人觉得她的声音和长相是绝对可以走商业化路线滴。

但是她却坚持自己热爱的Underground,喜欢做地下歌手的那种状态。在03年K-bo斩获了全国推新人十佳优秀奖,据说是嘻哈歌手第一次获得此奖。

1982年1月1日,崔菲菲出生于四川成都遂宁。似乎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三十多年后,CDC成为了中国HipHop的代表城市之一。

小时候的崔菲菲就展现出了在歌唱方面过人的天赋,1993年,年仅11岁的她就一举夺得了全省希望杯卡拉OK大赛的二等奖。长大后的她,也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热爱变为了专业,在2000年奔赴了四川省音乐学院就读。

据说,崔菲菲有1/4的日本血统,这与她的亲生母亲有关。关于崔菲菲的早年经历已经很难考证,但是可以知道她的父亲离异过,也就是说她来自于一个重组的家庭。

高中时期的崔菲菲可能有过出国的经历,因为有记录显示她在“1998年从加拿大回来”。归国后的她开始正式接触HipHop文化,并尝试R&B曲风的音乐创作,也由此开始了她在国内HipHop圈子内的长期活跃。

2000年时,年仅18岁的崔菲菲就已经受到了各种邀请,开始穿梭于国内各大城市的HipHop Party担任表演嘉宾。而那一年,公认的大陆HipHop先驱——隐藏乐队,才刚刚成立。以崔菲菲对说唱文化的接触时间和了解程度来看,称她一声“中文说唱OG”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再考虑到她的性别,则是更加难能可贵。

与此同时,崔菲菲在学校中的表现也堪称优异。在2003年,她取得了四川省推新人比赛十佳新人奖、全国推新人比赛十佳优秀奖。

2004年,崔菲菲正式从四川音乐学院声乐系毕业。随后的两年,她来到了四川省艺术职业艺术学院担任声乐教师。同时,她也没有放弃对于HipHop的热爱。在担任讲师的同时,她还兼任了明瑛唱片制作人、参与了TOM全国巡演成都站,这些经历都使她积累了宝贵的舞台经验。

而到了2005年,崔菲菲成为了长沙艺人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经纪人和策划。也是在这一年,K-Bo这个名字正式出现在了一众网络音乐人的行列之中。09年又在中国嘻哈颁奖典礼上获最佳R&B女歌手,一时声名鹊起。她被业内人士极力称赞,很多首歌都找她录副歌。

但是,这一切都在10年9月的一场凶杀中戛然而止。2010年9月21号,K-bo在广东汕头遭遇凶杀,据说凶手残忍的虐杀了K-bo半小时,身上有十几处伤口。

这个无辜的女孩,就这样被凶手结束了生命,也结束了Hip-Hop界的一段传奇。关于凶手网上有很多传言,有自称K-bo好友的猴子在网上爆料,矛头直指K-bo生前合作伙伴黑蛇。

黑蛇在当时是广东黑啪圈的领军人物,原名周文峰,潮汕方言说唱团体一指的成员。他与南征北战、醉人、欧阳靖都有过合作,还是09年中国嘻哈颁奖典礼的评委之一。

K-bo去汕头就是去投奔他的,K-bo在日记里称黑蛇为干哥哥。如果K-bo不去汕头以黑蛇为代表的混乱的DJ圈里混,可能也不会惨死。

关于崔菲菲被杀的原因,网上众说纷纭。K-Bo在汕头期间,抽空去了一趟日本,搜罗了不少新潮的日本音乐唱片。而在K-Bo回来之后,两人就开始有了一些争吵。这种争吵甚至到最后发展到黑蛇决定不玩HipHop了,K-Bo也想要退出她和黑蛇的团体。更可怕的是,黑蛇已经说出了在事后看来令人毛骨悚然的“K-Bo去死吧”,但一向随性善良的K-Bo并没有当回事,甚至回怼说“你叫滚就滚啊?”,还好心地想带黑蛇去医院检查。

2010年9月12日,K-Bo从日本回到了黑蛇的家中,而此时的黑蛇精神状态非常不稳定。下午6点左右,黑蛇的女友对K-BO说她要出门找人帮忙,解决黑蛇“发疯”的问题。于是,屋里就只剩下了黑蛇和K-Bo两人。直到晚上,K-Bo还跟父亲还有男友通过QQ聊天,她告诉男友黑蛇在发疯,男友让她赶紧离开、保护好自己,但并没有收到K-Bo的回复。

再之后,惨剧就发生了。K-Bo被黑蛇用一把并不锋利的剪刀残杀。

斯人已逝,有关K-bo的故事却还没有结束。K-bo菲菲写过数千首原创歌曲,而现在剩下的没有几首。大多数能找到的还是在别人的副歌里。然而很多嘻哈界的人忘不了这个中国R&B最好听的女声。

而杀人犯周文锋则被判刑15年。

精神病人杀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如果有精神病的住院史病历,他杀人了,是不承担法律刑事责任的,但是监护人要赔偿受害者一方精神病人如果有精神病的住院史病历,他杀人了,是不承担法律刑事责任的,但是监护人要赔偿受害者一方,监护人如果监护不到位,造成的死亡家属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杀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这种是看情况的

不是所有精神病人杀人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精神病在我国刑法上分为三种

1.完全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2.间歇性精神病人

3.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第一种精神病人如果杀人,是不负刑事责任!

其他的,得看当时的精神状态。

但是因为是精神病患者,所以也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虽然国家的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但是在我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角度去说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有人说精神病人并不知道自己违法,不可以用刑法惩罚他,可杀过人的精神病人和野兽有区别吗?

大多数精神病人是不会随便杀人的,杀了人就说明他有这个倾向,就和吃过人的野兽还会再吃人是一样的。

所以管你野兽还是精神病,杀了人就得偿命,精神病人杀了人就得被枪毙防止他再杀人。

说他有人权,被他杀的人的人权谁去维护?被杀的人家属的人权谁去维护?

精神病人杀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杀人,在法律、情理、伦理、社会道德上确实不好决断。发达国家的好办法是:行凶现场,果断阻止并予以击毙!没毛病,说得过去。

精神病人杀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是没有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万一他杀人了,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他的监护人或相关监护机构,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

无心插柳柳成荫1908 分类: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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