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男方家首付买房子不写女方名字对吗?

订婚后男方家首付买房子不写女方名字对吗?

个人觉得挺正常啊。人家父母辛辛苦苦给人家的买的,女方只嫁过来,为什么要写女方的名字啊?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

还有女方所强调的安全感。

如果你说加上名字就可以有安全感的话,那我觉得你还不如自己出去赚钱,赚的比南方还多一点,这样安全感不是更多吗?

还有如果以后离婚的话,你让人家怎么搞。加上你的名字,就意味着你要分配这套房子的财产。万一你为了离婚而结婚的呢?这样岂不是被很多骗子空手套白狼了吗?

安全感不是别人给你的,而是你自己去努力,自己去创造的。

我们中国既然赋予了男女平等的权利,我不是很明白,女方为什么不好好去把握这个机会呢?

如果你想要安全感,就去和南方平起平坐。男人挺佩服非常独立自主的女性的。

订婚后男方家首付买房子不写女方名字对吗?

这个事不是对不对的事。凭啥人家首付写女方名字,只不过是订了婚吧了。订婚只不过是一个形式,还没有结婚,能不能结婚还是个变数。订婚法律不承认。如果白字黑字,到时候,法律就出面说话了。法律讲证据,那就是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产所有权就是谁的。最坏的结果,婚还没有结,就是黄了,然后分割人家房子。这男方不能不想吧。可以折中,不要彩礼,把彩礼钱算算多少,值不值首付款的一半,然后加女方的名字,这样男方会同意的,你名字也加上去了。我觉得不错。以后夫妻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公同财产。再不然彩礼多要点,省着觉得老吃亏。房子的事最好别提,人家拿钱想咋办,就咋办。你不能彩礼也要,房子又加名的,给人感觉是个贪得无厌之人。婚前就为这事闹不愉快,耿耿于怀的,那日后过日子就会时不时的想起来,伤感情。

订婚后男方家首付买房子不写女方名字对吗?

谢邀请,谈不到对于错,现在说有点过早,只是个定婚,还没有登记,定婚是一种形式,男方家庭也是出于防患于未然,为什么要写女方名字,咱没有权利要求人家写女方名字,必竟没有真正成为夫妻,领证结婚了二个人共同还贷,再加上你的名字也不迟,现在你不要纠解,大度点,不要耿耿于怀。如果真正爱他就不要计较。法律是承认有一纸文书,是受法律保护的。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你要一份安全感,有一份保障可以理解。你要清楚如果男方家庭要是把赠与的首付写上他儿子名,你也捞不着分文。如果你要真正爱他,喜欢他就选择和他在一起,暂不要因这点事伤了和气,家和万事兴!

订婚后男方家首付买房子不写女方名字对吗?

订婚后男方首付房产,不写女方名字,也是情理之中的。而女方要求加上自已的名字,也是应该的。

想想一对恋人,真要甜甜蜜蜜,一起搭火过日子,总得有价值的证明自己共同属于一个家庭,住同一个屋檐下。于是乎都愿意写上自己的名字,可是这份感情坚定,可靠吗??男方自然有所诫备,只写自己的名字。订婚期,虽然已“订”却有许多的感情不稳定因素,这也诫备了女方日后如不愿一起时的一些损失。

作为女方,大度一些,等婚后二三年,再加上自己的名字,共同承担房贷,也不迟。

当然,这只是一种情况。

另一种,当然即是,双方可以共同商量,做到和谈共处,共同协议协商,做到双方放心,愿意一起承担,一起还贷,可以要求男方加上自已的名字,也不算错呀。

只有互相的包容,理解,和商,才能长久甜蜜的生活呀。

不稀罕你的爱 分类: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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