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18岁女孩不仅杀父弑母,还将父母尸体肢 解分装,亲属却为她求情,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这样做真的值得吗?

楼道间的恶臭揭开案发现场。

2009年9月14日,广 东省中山市的一栋公寓楼内恶臭熏天,楼层的管理人员准备对每一个房间进行逐一排查。

当他们排查到803房间时,开门的是十八岁的齐萍萍,她一脸平静,可是房间里的恶臭和她身上披着的带血迹的被子让楼层的管理人员一下子就不淡定了。

管理人员赶紧报了警,警察赶来后,发现了让人震惊的案情。

在803房间,放了42个黑色垃圾袋,袋子里装的不是垃圾,而是齐萍萍的父亲齐运喜和母亲李慧香被肢 解的尸 体。

这一发现让在场的人难以置信:究竟是怎样的仇恨,要对自己的父母做出如此狠毒的事情?

齐萍萍淡定讲述案发过程。

齐运喜前几年跑大车,李慧香做保险代理,日子虽然过得紧紧巴巴,一家三口也算是其乐融融。

不幸的是,齐运喜出了车祸,没有办法再去跑车,一家人的生活变得比之前还要拮据。

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齐运喜夫妇的矛盾随着家中收入锐减而日益激化,吵架成了家常便饭,离婚更是常挂嘴边。

2009年9月11日,齐运喜夫妇因为琐事又吵了起来,齐萍萍进行了劝阻,父亲停下来了,母亲却一直喋喋不休。

愤怒的齐萍萍那一刻好像是被恶魔缠身,她将母亲绑了起来,用胶带将母亲的头封了起来,最终母亲因为缺氧死去。

当齐萍萍反应过来的时候为时已晚,见此情况父亲劝齐萍萍自首,以减轻罪行。

恶魔齐萍萍却将自己邪恶的双手伸向父亲,紧接着,她用胶带把父亲也给闷死了。

齐萍萍为了逃避责任决定肢 解父母尸体。

父母惨死在自己的手中,齐萍萍没有逃跑亦没有悲伤,而是想着如何瞒天过海,逃避责任。

她在网上查询如何毁尸灭迹,她了解到,直接尸 解会溅 身 上 血,第一步要先 放 血,她用刀切开父母的血管,直到他们把血流干。

然后,她把父母的尸体拖到卫生间开始行动,几个小时过去了,刀已经钝了,肢 解进 展的却非常不顺利。

接着她多次外出购买凶 器,累计购买了9把刀,凿子1个,铁锤2个,刀片2把。

就这样,齐萍萍父母的尸 体被肢 解成几百块,被分别装进了42个黑色垃圾袋中。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被肢 解的尸体开始腐烂,发出阵阵恶臭。

齐萍萍又上网查询:如何防止尸 体变臭?

按照网上的推荐:蒸煮。

蒸煮的效果并不理想,齐萍萍索性放弃了,她披着带有血迹的被子,玩着电脑,任腐 烂的尸 体在房间内散发着恶臭。

很难想象这个看起来乖巧懂事,说话奶声奶气的18岁的女孩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恶行?

齐萍萍当庭翻供。

这件杀父弑母的案件在当时引起非常大的轰动,而齐萍萍的当庭翻供也再一次证明她作案时,是理智清醒的。

在庭审过程中,齐萍萍翻供:父母早有了寻死的想法,她本打算和父母一起死的。案发前父母均服用大量安 眠 药,她的行为只不过是减轻父母的痛苦。

但尸 检报告显示:齐萍萍的父母均是窒息而亡,而且体内未检测到安 眠 药的成分。

很显然齐萍萍撒谎了,因为她想活着。

18年前的秘密被揭开。

齐萍萍的小姨从河南老家赶来看望她,并说出一个隐藏了18年的秘密:母亲李慧香无法生育,齐萍萍是小姨抱来的孩子。

齐萍萍自己也说:父母待她视如己出。

既然如此疼爱为何要痛下 杀 手,齐萍萍说:她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却觉得人性生来就有善 恶之分,有些恶是天生的,在特定的情况下会被激发出来。

齐萍萍被从轻判处,这样的人 文关怀是否值得?

齐萍萍犯下这滔天罪行后,她父母双方亲属的做法是我所不能理解的。

齐萍萍父母的双方亲属一共给法院邮寄了5封求情信。

她的大伯在心中写到:如果齐萍萍被判处死刑,对这个家庭就是灭门之灾,请求法官可以从轻发落。

齐萍萍的小姨鼓励她好好活下去:

齐萍萍的舅舅请求法官给她一个为社会做贡献的机会。

最终法 官宣判:

齐萍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 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 治权利终 身。

法官认为齐萍萍犯罪动机并不是很卑劣,杀人后没有逃跑,危险性不大,出于人文主义的关怀,法官希望齐萍萍可以珍惜这次机会。

@麦子成长记有话说:

虽然齐萍萍当时只有18岁,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虽然她作案时,心智可能不成熟;虽然家人都希望她能活着,可是又如何去告慰她父母的在 天之 灵?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场家庭悲剧,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值得我们深思:

齐萍萍的父母家庭贫困,因生活琐事频繁吵架,这样不和谐的家庭让齐萍萍思想出现了扭曲。

世间万事均有因果,一切均有轮 回,愿我们从始至终做一个善良的人,不论贫困富贵,都能做一个热爱生活的人!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一名女工为了委身于渣男,百般讨好迁就,有求必应,最后联手祸害了同室的女舍友。这个女工曾经是我们下属单位储运基地的一名巡检工,名叫袁丽。储运基地当时建在一个山坳子里,由于远离生活区,为了方便职工休息,这里建有倒班宿舍,基本上都是两人一间。袁丽就和一名姓陈的姑娘住在一起。袁丽这名女工说起来有点爱虚荣,而且爱穿爱玩爱热闹,比较喜欢时髦的东西。但她的那点工资根本无法满足她的物质需求,于是她比较热衷于傍大款这样的事。后来,袁丽还真傍上了一个男人,虽说这个人不是什么大款,但是手里还是有些钱的。这个男人姓罗,是个包工程的小老板。罗老板按现在的话来讲是个渣男,他的老家是外省一个非常贫穷的小山村,后来,他随着打工潮走出山沟,来到我们这里打工,但罗老板这个人非常精明,能说会道,而且还长相英俊,后来,他成了包工头,有了一点钱,就按捺不住内心的骚动,有点跃跃欲试了。当时,歌舞厅、洗头屋这样的场所很多,罗老板就经常出入这些娱乐场地,有点忘乎所以了。但罗老板心中清楚,这些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在他的内心深处,他还是想正正规规找一个当地姑娘成家立业,彻底脱离那个穷山沟。正在这时,袁丽走进了罗老板的视野。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以后,罗老板发现袁丽是个没有主见的人,是那种表面光鲜,胸中点墨全无的人,只要供袁丽穿好玩好,哄她开心,可以说,袁丽对罗老板的各种要求都不会拒绝。就这样,两人交往了不长时间,袁丽就怀孕了。但罗老板对袁丽的新鲜感也已经过去了,他不想要这个孩子,就让袁丽把孩子打掉。如果换作其他的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扼杀在肚子里,多多少少会有些不舍,但袁丽的表现却超乎人们甚至是罗老板的想像。她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愿意,而是一口答应,并随着罗老板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谁知,这么一来,罗老板从心里更加对袁丽有点不满意,认为她没有爱心和不善良。袁丽做完手术后,就在罗老板租住的房里休养,与她住同一宿舍的小陈姑娘就来探望她。恰巧罗老板当时也在场,罗老板看到小陈姑娘后,眼前一亮。小陈与袁丽是截然相反的两种性格,她质朴文静,而且天生丽质。自见到小陈姑娘后,罗老板对袁丽就越来越冷淡,越看越不顺眼。袁丽虽然没有主见,但她也不是傻子,她感觉到了罗老板的变化。于是,她就百般依顺罗老板,处处看着罗老板的眼色行事,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但是,袁丽越这样,罗老板就越变本加厉,他就认为袁丽更加软弱好欺,离不开自己。他故意把外边的女人带回到出租屋内,当着袁丽的面打闹调笑,往往这个时候,袁丽就会知趣地出门办事去了。终于有一天,罗老板对袁丽说:咱们分手吧。袁丽虽然心中早有准备,但她仍苦苦哀求罗老板不要抛弃自己。罗老板对她说:他喜欢上小陈姑娘了。袁丽怎么也没有想到,罗老板会喜欢上她的舍友,那个整天穿着工作服,只知道埋头工作的女人。突然间,女人的妒忌心在她的心中升腾,她知道,像罗老板这样的人,只不过是个图一时之快的风流男人,于是一条恶毒的计策在她的脑海中形成。有一天晚上,在储运基地的倒班宿舍里发生了一起女工被侵害案,受害人就是小陈姑娘。但让人奇怪的是,那间宿舍里门锁完好,而且小陈姑娘还是在睡梦中被人侵害的,后来,破案人员在小陈的水杯里检测出安眠药的成分。案情大白后,让所有人大吃一惊,是袁丽为了讨得罗老板的欢心,她利用便利条件,亲手给小陈下了药,而且还在深更半夜,亲自用钥匙打开了宿舍的门,把罗老板送进了宿舍,而她就躲在门外的角落里为罗老板望风,让小陈姑娘无缘无故地遭受了摧残。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婚内出轨,被丈夫发现后不但没忏悔反而扬言要杀了丈夫。

情人因害怕要与她一刀两断,没想到她却怀恨在心。为了报复情人,竟将浓硫酸泼在情人妻子与女儿的头上!

很难想象干出此等恶行的,却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教师。

杨玉霞,1968年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母的文化程度不高,但脾气比较暴躁,经常骂杨玉霞,因此她成长过程中性格变得有些内向孤僻。

高中毕业后,她考入了一所师范院校,毕业后她顺利被分配到杨浦区开鲁路第一小学教书。虽然杨玉霞不怎么爱说话,但她对待工作还是很认真负责的,有时候为学生补课也不求任何回报,在家长的眼里,杨玉霞算得上一名好老师。

但工作勤恳优秀的杨玉霞,感情方面却如同一个小学生般懵懂无知,甚至可以说是一团糟。

在那个年代,小学教师也算是一份稳定而又不错的工作,杨玉霞的父母开始张罗着女儿的婚姻大事了,而杨玉霞本人也渴望着一份感情的到来。

于是她坎坷的感情路开始了。

01.

在工作的第一年,杨玉霞结识了一个姓马的男子,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的关系,情窦初开的杨玉霞非常珍惜与初恋男友的感情。杨玉霞心中的“真爱”在男友眼里却只是玩玩,身为情场老手的马某很快就厌倦了杨玉霞,另寻新欢。

杨玉霞很快发现了男友的花心行为,她没有说什么。

马某很是得意,认为杨玉霞就是个软柿子,任由自己拿捏。然而当他回到家时就傻眼了:他家的电视冰箱等电器已经被砸得稀巴烂,沙发也被烧焦,正冒着黑烟。

而杨玉霞正手拿铁锤,一言不发地盯着他。

马某毛骨悚然,这时候他才知道,女友看起来老实,但极易走极端。他跪下来求女友原谅,当杨玉霞表示要分手时,马某毫不犹豫地点头,小心翼翼地把杨玉霞送了出去。

02.

1991年,杨玉霞23岁了。

在那个年代,杨玉霞已经要步入“大龄剩女”的行列了,眼见女儿自从上次分手就再也没找过对象,杨玉霞的父母急了,开始频繁给杨玉霞安排相亲。

父母的不断催婚已经影响到了杨玉霞的工作,为了不让自己被这种事困扰,她随意挑选了一个条件差不多的相亲对象便确立了关系。

李春生是一个公司的普通职员,他的目的也是想尽快成家生子,于是在认识杨玉霞不到半年时,二人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前脆弱的感情基础注定很难让婚后生活维持幸福。

很快两人的生活便陷入了无尽的争吵之中,尤其是在女儿出生后,夫妻间的争吵更是升级一步:杨玉霞认为丈夫重男轻女,对女儿毫不关心。这让杨玉霞十分生气,为此她经常抱着女儿回娘家居住。

两人从此聚少离多。

03.

1995年的某天,杨玉霞与丈夫再一次爆发了争吵,与往常一样,她跑回娘家去住了。

邻居们早就知道杨玉霞与丈夫感情不和,也曾有不少邻居上门劝解过杨玉霞,而这其中有一个人来得最频繁,他就是余国超。

余国超已经40岁了,比杨玉霞大了整整13岁。

杨玉霞的父母没什么文化,每次她回家,母亲只会让她老老实实回去过日子。

而余国超每次与杨玉霞聊天时,句句都能说到她的心坎里,这让杨玉霞的心里有了许多温暖。时间一久杨玉霞发现,眼前这个大了自己一旬的男人才是这世上最了解体贴自己的人。

可杨玉霞知道,这个男人早已有了家室。

但余国超接下来的倾诉,却让杨玉霞砰然心动:原来余国超与妻子的感情也是名存实亡,只是看在女儿的份上勉强维持而已。

同病相怜,二人惺惺相惜,在互相倾吐间他们发现,原来他俩才是真正天造地设的一对。

很快二人便突破了道德底线,发展为了不正当的关系。

04.

1996年,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愈发肆无忌惮。

为了寻求刺激,杨玉霞甚至问学生的家长借了一间空屋,作为两人的秘密“爱巢”。

如此疯狂的偷情,自然很快被丈夫李春生发觉,他没有给妻子留面子,直接把这件事告诉了杨玉霞的父母,父母狠狠的批评了杨玉霞一顿。

然而杨玉霞非但没有反悔,反而怀恨在心,将丈夫视为阻拦自己追求真爱的“眼中钉”。

杨玉霞曾多次向同事领导透露出离婚的意愿,她甚至请了律师咨询,但她对自己出轨一事却绝口不提。

得知妻子有离婚的意向,李春生坚决不同意。而杨玉霞为了刺激李春生与她离婚,干脆搬出家门,跟余国超公然住到了一起。可李春生依然不肯离婚,他求妻子看在女儿的份上与余国超断了联系。

丈夫的苦苦挽留并没有换回杨玉霞的心,她更加记恨丈夫。

如果没有丈夫,她早就能跟真爱在一起了。这是杨玉霞的想法。而更可怕的是,她居然起了杀心。

“我要弄断他(李春生)的手脚,不,我要弄死他!”

在一次私会时,杨玉霞咬牙切齿的对情人余国超说道。

05.

看着杨玉霞一脸凶相,余国超害怕了:眼前的女人恐怕不是看上去那般知书达理,她心中住着一个恶魔。

如果自己将来离了婚,带着女儿跟这个女人生活,女儿会受到什么待遇?

余国超犹豫了,他不打算再将这段畸形的感情继续下去了,他开始渐渐疏远杨玉霞。

感受到冷淡的杨玉霞开始怀疑余国超是否变心,她不想再拖下去了。1996年8月,杨玉霞再一次向余国超提出结婚,这一次她带着威胁的语气:

“如果你不愿意,我就把这事告诉你老婆!告诉你单位!让你身败名裂!”

如此强硬的态度让余国超更加反感,他正式向杨玉霞提出了分手。与此同时,余国超决定回归家庭,他将自己出轨一事向妻子坦白了,妻子最终原谅了他。

余国超的一位朋友是杨玉霞的同事,为了彻底与杨玉霞断绝关系,余国超请这位朋友做中间人,再次联系到了杨玉霞。

余国超拿了5000元钱交给杨玉霞,想要以此作为分手的补偿费。然而他没想到这一举动却彻底激怒了杨玉霞:

“你把我当成出来卖的吗?咱俩的事情没完,我半年之内还要找你的,总要把这事情给解决掉!”

说完杨玉霞头也不回地走了。

06.

1996年9月5日。杨玉霞前往余国超家敲门,余国超闭门不出,杨玉霞直接用石头砸烂他家窗户,扬长而去。

第二天,杨玉霞直接找到余国超妻子,将二人私事告知其妻子。原本杨玉霞洋洋得意,想看余国超妻子惊讶愤怒的表情,然而没想到其妻子毫不理会,反而大骂道:“你个狐狸精,赶紧给我滚蛋!”

杨玉霞怒了,两人拉扯起来,后来民警上门调解才不欢而散。

9月8日,不堪其扰的余国超携带袖珍录音笔找到杨玉霞谈判,依然无果。从他后来提供的录音显示,余国超曾求杨玉霞“有事冲我来,不要对我老婆女儿下手。”

而杨玉霞的回答却闪烁其词:“我不会带凶器到你家里去。事情还没有发生,你担心什么?”

余国超预感不妙,他叮嘱朋友在学校多照顾一下他的女儿, 不要让女儿落单。并且找校领导反应了此事。校领导安慰道:杨老师是受过教育,有理智的,不会干出出格的事。

9月9日,校领导找到杨玉霞谈话,严肃批评了她,让她整改生活作风。这让杨玉霞愤怒至极:本来都是余国超的错,现在反而把矛头都对准了她。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报复。

07.

9月9日下午,杨玉霞以家中厕所堵住为由,问学生家长要了一瓶500ml的95%浓度硫酸,回家后被她一分为二装好。

1996年9月10日,教师节,也是杨玉霞的生日。对于一个老师来说,这是一个双喜临门的好日子,杨玉霞带着学生们的贺卡回到家,与丈夫女儿一起读完后共进晚餐,一家人难得的一次其乐融融。

9月11日中午,杨玉霞写好了一封遗书,内容大致如下:

春生哥,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的称呼您吧,我知道,我根本就没有资格这样讲,因为我欠您的太多太多,这一辈子都无法补偿,如有来生,定当做牛做马报答。你打我,骂我吧。这是我咎由自取,我无法原谅自己,我要报复。我害苦了你,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孩子,我无法再面对你们。我要向那个色狼、野兽、欺骗和玩弄我感情的人讨回一个公道。让他这一辈子永远受到道德和良心上的谴责。再见了,我的春生哥,勇敢地坚强地生活下去吧,去面对现实,无论我在哪里,我都会为你和孩子祝福,好人一生平安。我现在好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妥善地处理好我俩的关系,为什么就不能彼此多一份谦让,多一份理解,在我开庭审判的时候,别让孩子来,孩子幼小,受不了的……”

20分钟后,是小学放学的时间。杨玉霞截住正要回家的余国超的女儿,晶晶。以她教师的身份,顺利将晶晶骗到了附近的一处工地上,这是她精心挑选了好几天的最佳作案地点。

“你头发脏了,阿姨来帮你洗洗。”杨玉霞笑着说。

随后一瓶液体对着晶晶当头浇下,正是杨玉霞准备好的那瓶浓硫酸!

女孩当场发出凄惨的哀嚎,杨玉霞却笑了,她十分得意,悠哉地跨上自行车便离开了现场。

她的报复行动并未结束,几分钟后,她出现在了余国超家门口,与正要出门的妻子装了个正着。妻子看到杨玉霞,正要发怒,但很快她便惨叫着倒在地上:杨玉霞毫不犹豫地将剩下的一瓶硫酸泼在了她的脸上!

做完这一切后,杨玉霞终于回家了,她跪在婆婆面前,恳求道:“我犯了大错,以后孩子就托给您照料了。”

此时她的手也已严重烫伤,在到医院简单包扎后,杨玉霞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08.

经检查,晶晶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双目失明;颜面、躯干、四肢及会阴等部位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21%,其中深二度烧伤为7%、三度烧伤为14%。

余国超妻子的颜面、双上臂、背、膝等部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7%,其中深二度烧伤为4%,三度烧伤为3%,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

1996年10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杨玉霞毁容案

杨玉霞身着碎花衬衫和白鞋,戴一副黑框眼镜出席了庭审。

她曾抱怨家人送来的白鞋太过晦气。但她不知道的是,在开庭前4天的时候,她托付重任的婆婆,因不堪巨大的压力突发脑溢血死于家中,送白鞋给她,有穿孝之意。

庭审现场,杨玉霞被问及几个问题:

1,为什么要伤害无辜的女孩?

答:“因为我知道他(余国超)什么都不在乎,只关心他的女儿。”

2,为什么伤害女孩后没有收手?

答:“因为我想,余国超这个人也太坏了,所以我还想教训余国超。”

3,母女伤势过重,你打算怎么赔偿?

答:“我可以出2000元给她们治病。”

“可是医药费要四十万啊!”

听到这杨玉霞傻眼了,她愣了半天随即嚎啕大哭:“我可以把身上的器官捐掉。”

当余国超的妻子裹满绷带被推上法庭,当法庭上播出晶晶现在的惨状时,杨玉霞彻底崩溃了:

我真的没想到硫酸这么大威力,给她们带来这么大伤害,现在我知错了,但为时已晚,我实在太对不起两位无辜者,尤其是余晶晶小朋友,在她面前我永远感到无地自容,我欠她太多,她天真无邪,她是无辜的,当我想到孩子今后承受的痛苦,我的心碎了,我的心在战栗、在滴血。我思过、悔过、哭过。我恨我自己,我恨不得能替孩子受这份罪……余晶晶,阿姨对不起你呀!

此时此刻,再多的忏悔已经无用,她的恶行终究无法通过三言两语的道歉而抹去。

杨玉霞要付出她应得的代价。

1996年10月24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杨玉霞不服上诉。

1996年12月10日上午9时55分,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以伤害无辜、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等驳回杨玉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

当日10时50分,杨玉霞被依法枪决。

后记

1997年,晶晶出院,虽然经过多次手术,她的右眼还是永久失明,左眼只能微弱感光。

与此同时,余国超备受外界压力,有传言说他在出事后就抛妻弃女,独自逃走。

但在2000年一次采访时,余国超出面辟谣,说自己在事发后被单位辞退,四处找工作也总被拒绝,如今只得靠跑出租车维持生计。

而女儿也表示自己原谅了父亲:

“毕竟我是他的孩子,我是他的女儿,如果你的世界中有恨的话,爱总要比恨好吧,我希望我的世界是充满爱的。”

2020年,有网友爆料,杨玉霞的丈夫已经瘫痪,而她的女儿则疯疯癫癫,没有嫁人,也没有工作,一个家庭就这么彻底地毁掉了。

最后

在审判杨玉霞时,曾有过不小的风波。

·有的人认为,杨玉霞没有致人死亡,而且有主动自首行为,法庭之上又真心忏悔,罪不至死,死刑的判决过于重了。

·而有的人则认为,杨玉霞性格阴暗不止一次走极端,而且伤害无辜的孩子,危害极大。况且她作案时年仅20多岁,如果无期,很可能服刑十几年就出来,继续对受害者进行报复,后果不堪设想。

·我个人觉得

当杨玉霞把手伸向无辜的孩子时,她就已经不是单纯的情感报复了。而是满足她内心施暴的快感,这样的人社会危害极大,即使她忏悔了,也无法根除内心深处的阴暗,将来极有可能做出更加极端的事情,判她死刑是非常必要的。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一位女人的一起强奸案改写了一个国家的法律!典型案例的法制推进作用。

法律、法制的推进,不是依靠专家们凭空想象,而是依据于一个又一个的现实案例。通过对特殊案例的侦查、审理、判决来合理解决法律的空白。推动法律的完善与完美。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法律明文规定:女性单独无法构成强奸罪。

但是韩国不同。韩国任何人都能够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原本韩国也是跟我国一样。但是经过接下来要讲的该典型案例的审判后,法律由此改写!女性单独也可以作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接下来我们详细讲述发生在韩国的一起特殊强奸案。

该案例女子权某,今年45岁,4年前她在自行车停靠会上和一个男子相识,这个男人51岁,密切交往后,很快两个人就发展到了情人的关系,女子是离了婚的人,而男子没有离婚。

婚外情的关系维持一段时间后,男子提出要结束情人关系,而女子就不甘心,说希望能见最后一面。男子便相信了权某的话。她把男子骗到自己的家里,在聊天过程中,权某在男子的饮料里面放了一粒安眠药,喝完之后一会,男子喝下的安眠药药力发作后就睡着了。

趁着男性熟睡期间,权某把男子的衣物脱光并把男子手脚都捆在了床上,企图与男子发生性关系。男子惊醒之后,就要逃跑。权某就在男子身后用钝器把男子的头部砸伤了。于是该男子就将权某状告到法院,状告权某强奸罪。

最终,权某被判处监禁22年!

(韩国女性强奸第一例案发现场警戒的警察)

也不是我调侃该男子:50岁了还不安守本分;居然连还手逃跑机会都把握不了!也是被剽悍的权某吓破了胆!自己做的孽自己受!

那韩国的法律对强奸是怎样定义的呢?

之前韩国法律对强奸罪是说“鉴于男性对女性的性侵犯或者是性暴力属于强奸”。与我国法律类似。

在2003年的时候,此案发生审理后,韩国特意立法改变了强奸罪,把法条中的“男性”改成“凡是人对人的这种性方面的强迫和性暴力”,把受害者从女性来扩展到人的范围。

如果按照以前的受害者是女性的情况之下,女性对男性的性侵犯甚至对于同性恋者的性侵犯,该行为便不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因此不能够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但是法律改变了之后,无论是任何人对任何人,只要是实施了性侵犯,不管是你是男的还是女的,都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对该典型案例的发生以及审理,韩国民众是什么反应呢?

因为这是韩国的第一例女性强奸罪,因此使很多人都觉得非常的震惊。据网民们反映说,女性强奸男性的这种情况,只是很多男性羞于把这个事情曝光于众,或者是告到法庭上。

实际上这种事情在社会当中也并不是很少见,尤其比如说一些上了年纪的大妈,或者是比较有钱的大妈们,还有在企业里现在很多女性都在做高管,而男性反而在她们的手下工作。在这种职位高低的这种情况下,强权的女性,利用自身的权利胁迫,往往也会发生女性对男性的性侵。

另外在韩国的学校里面,现在女教授特别的多,她手下的硕士或者是博士生毕业的话,是特别依赖女教授,这类人也是属于弱者。以前这种事情没有被曝光于众,即使有这种事情,这些女性也是只受到一些轻微的惩罚。

而现在她们已经无法免除被判处强奸罪的法律制裁了。今后法庭在判强奸罪的问题上,女性是弱者要受到法律保护的偏见基本上是被消除了。

我国相关的法律推进改变:

目前为止,我国仍然明确规定:女性不能单独构成强奸罪。但是可以是强奸罪的共犯,但是可以单独构成强制猥亵罪!

典型案例:骗女孩供夫奸淫后杀害,只求“心理平衡”罪犯谭蓓蓓与罪犯白云江恋爱期间曾与多名男子有两性关系。在白云江的质问下谭蓓蓓承认确有此事,二人感情出现裂痕。谭蓓蓓出于愧疚心理,产生给白云江往家骗小女孩实施奸淫,寻求心理平衡之念。2013年6月25日(中考第一天),白云江女儿白某某将居住乡下的同学苏某某(16周岁)带回家留宿。白云江、谭蓓蓓便将掺有安定成分药物的酸奶给白某某、苏某某喝下。待两人昏迷后,白云江将女儿抱到另一个卧室,意欲奸淫苏某某,但最终放弃奸淫行为。 同年7月24日,被告人谭蓓蓓外出寻找作案目标,谎称肚子痛需要帮助,将被害人胡某某(16周岁)骗至家中,和被告人白云江用兑入含安定成分药物的“酸奶”将胡某某迷晕。白云江欲对胡实施奸淫,见她正值生理期,加之其自身原因,奸淫行为未能得逞。二被告人因惧怕罪行败露,将胡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行李箱埋于桦南县郊外。

(犯罪嫌疑人谭蓓蓓诱骗女孩子回家路上)7月28日,警方将二人抓获。谭蓓蓓因怀孕被警方监视居住。8月6日,谭蓓蓓产下一男婴。因双方及亲属均放弃抚养权和监护权,孩子被送往福利院。2014年6月16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白云江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谭蓓蓓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受审的谭蓓蓓)

该案中,罪犯白云江犯强奸罪中,罪犯谭蓓蓓是直接协助者,且是强奸犯罪得逞的第一助力!若无谭蓓蓓的协助,奸杀的犯罪行为很难发生!谭蓓蓓的协助行为直接导致奸杀案件的成功!所以认定谭蓓蓓犯强奸罪毫无悬念!

此案中,因谭蓓蓓被抓获后是有孕在身。且在判决时属于孕妇。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因此,谭蓓蓓侥幸免于一死。否则死刑是谭蓓蓓的唯一出路!

(受审的犯罪嫌疑人白云江、谭蓓蓓)

有关强制猥亵罪: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对我们男同胞们来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次刑法修正案!因为男同胞们也可以拿起武器保护自己了!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保护了!那就是强制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未成年人从重处罚!

2015年之前刑法规定中的他人是妇女!意思受害人只能是女性!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他人一词的改动,直接将范围扩展为无限大。

简而言之,只要是人就行!我们男同胞们就理所应当的被安全圈入了法律的保护圈!

我国虽然没有像韩国一样,直接立法改变法律。但是刑法修正案有关对于强制猥亵的更改。也是有针对性的对于男性被性侵害的保护。效果与意义相等。

写在最后:

女性是柔弱,温柔的化身。但是有一部分女性丧失理智的时候,也是冷血、冷酷无情!总的来说,女性恶性犯罪的平均水平是远低于男性!但是不排除有极端个例,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法律是滞后于现实。是现实中权利的救济!现实生活中复杂多变的法律问题需要秩序规则来维护。

法律不针对任何特定的某一个人,某一类人,但是所有人又是法律监管的对象,也是法律救济、保护的对象。这就是法律公平正义的根本宗旨!

全文完。感谢阅读。欢迎留言谈论交流,一起学习进步。学法守法用法。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什么?

1996年9月11日中午,一年轻女子拉着一个小姑娘来到杨浦区某建筑工地,女人拿出一瓶东西,温柔和善的对小丫头说“君君乖,你头发脏了,阿姨来帮你洗洗”。说完,女人将浓度为95%的硫酸对小姑娘当头淋下,女孩撕心裂肺的惨叫没有让她起一丝一毫的恻隐之心,她快马加鞭骑上自行车奔向一户人家,当着男主人的面把剩余的浓硫酸兜头就泼向女主人,对里面女人的哭喊和男人的怒骂她置若罔闻,回到家,噗通就给婆婆跪下,求她看顾好自己孩子,而后,不慌不忙梳洗打扮一番,穿上平时舍不得穿的漂亮裙子,来到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杨玉霞生于1968年,属猴,如果她还活着,也不过53,还有大把好时光可以挥霍,杨玉霞并不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女人,她毕业于某师范大学,也算是受过高等教育,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她性格偏执,完美主义者,遇事从来不从自身找原因,从来就是追究别人的过错,这样的缺陷性格给她的悲剧人生早就埋下了伏笔。

初恋失败 偏执性格小荷初露尖尖角

杨玉霞出生于上海一户工人家庭,不算原生家庭的她,顺风顺水从学校毕业后于被分配到了杨浦区开鲁路第一小学任教,杨玉霞容貌平平,矮小瘦弱,平日沉默寡言,含蓄内敛,总是戴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杨玉霞为人谦虚谨慎,对待工作也很认真负责,同事们对她印象都不错,实际上杨玉霞极端偏执的性格早就在第一次恋情之时初露端倪,只不过是没有引起她足够的重视罢了。

杨玉霞参加工作不久认识了一小伙子小马。小马长相帅气,又是杨玉霞的初恋,从来没有涉足情感的杨玉霞十分珍惜这段感情,然而,小马注定要让她失望了,因为小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花心大萝卜,就在两个人的热恋期,小马却到处撩骚,虽然小马掩饰得好,但这件事最终还是被杨玉霞给知道了。杨玉霞原本的性格就有极端的一面,被这件事刺激后,她越愤怒就越冷静,她直接跑到小马家,把他家满屋家电用锤子砸得烂巴烂,诸如砸不烂的沙发之类,她则点火焚烧,搁现在,杨玉霞妥妥的吃牢饭,但小马因为有错在先,也就吃了这个哑巴亏,两个人自然是分道扬镳了。

草草结婚 偏执性格更上一层楼

到了1991年,23岁的杨玉霞在家里人看来已经是妥妥的大龄剩女了,父母不停催婚,到处托人说媒,因为第一段的情伤还没有修复,杨玉霞迟迟找不到感觉,后来,杨玉霞被父母逼急了,随便找了一个叫阿春的小伙子结了婚,阿春是个大学生,认识半年后,两个人走进了婚姻殿堂,草率的婚姻,感情基础一点并不牢固,鸡毛蒜皮的事也会扩展到很大,两个人从来都不沟通,谁也不服谁,而杨玉霞还有一个弊病,每次一吵架打架就会跑回娘家去哭诉,时间一长,左邻右舍都知道了他们的事情,对此议论纷纷。

虽然两人的关系并不怎么样,但也没耽误生孩子,婚后两年,两个人的女儿出生,女儿的出生并没有缓解两人的关系,杨玉霞主观臆断丈夫肯定重男轻女,对此她意见颇大,夫妻之间吵得比平时更凶了,在此期间她回娘家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

邂逅第三者 红杏出墙

1995年的某天,杨玉霞又一次和丈夫大吵一架回到娘家,好巧不巧的居然遇到了一邻居,这个邻居叫徐国初,时年40岁,徐国初并没有什么显眼之处,因为徐国初不帅,而且年纪比杨玉霞大了13岁,虽然很早就认识,但他并没有入杨玉霞的法眼,家庭的不幸福让杨玉霞有了对人倾述的欲望,徐国初好奇的追问下,杨玉霞竹筒倒豆子把一腔苦水全都吐了出来。徐国初年长,劝她想开点,然后他说,自己的家庭也不尽如人意。一瞬间,让两个人有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徐国初有一个女儿,刚上三年级,叫小丽君。

1996年初,正式确立情人关系的两个人,时常幽会。杨玉霞还曾找学生家长借空房子去和徐国初偷情。不久,东窗事发,结发丈夫阿春没有给杨玉霞留一点面子,直接去找丈母娘评理,对于丈夫的绝情,杨玉霞干脆一气之下从家里搬了出去,而且在外一住就是几个月。虽然杨玉霞和徐国初约会很方便,但阿春就是不愿意离婚,即使知道杨玉霞红杏出墙,他依然为了女儿和家庭完整不签字,对此,杨玉霞恨死阿春了,多次在徐国初面前表示:“早晚要做掉他。”

推己及人,徐国初被杨玉霞狰狞面目惊呆了,这个看似文弱的女人,竟然也有这样歹毒的一面,他又联想到如果他真的离了婚,杨玉霞肯定会欺负女儿,思来想去,他决定离杨玉霞远点。但是花粉已经沾染,哪能轻轻一拍就消散,敏感多思的杨玉霞发现了徐国初的不同寻常,又一次被骗的感觉如附骨之蛆挥之不去,她又开始和他大吵大闹,并威胁要将两人的关系告诉徐国初的老婆小顾。徐国初决定破釜沉舟,他把自己出轨的事情给小顾坦白了,小顾原谅了丈夫。

红杏出墙的恶果①

1996年8月初,为了和杨玉霞断得更彻底,徐国初决定来个釜底抽薪,他找到女儿班主任燕子,燕子曾经和杨玉霞是的同事,徐国初说好话让燕子牵头出面和平解决,在燕子家,徐国初开门见山表示自己已经不愿意和她有瓜葛了,并提出拿5000块钱作为补偿。杨玉霞对徐国初想掏钱的行为勃然大怒,她咆哮着说:“我又不是出来卖的,要你钱干嘛?咱俩的事情没完,我半年之内还要找你的,总要把这事情给解决掉。”

一个月后的1996年9月5日,杨玉霞来到徐国初家,徐国初一听是她,就不愿意开门,杨玉霞愤怒的拿起砖头就砸玻璃,万般无奈之下,徐国初打开门。杨玉霞这次不是冲他来的,而是把矛头对准了他的老婆小顾,她本以为把两人的事情告诉给小顾后,小顾肯定会大发雷霆,实际上小顾不但没骂丈夫,反而转过来骂她是到处勾引男人的狐狸精,不要脸的贱人。杨玉霞临走前阴森森的说了一句,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徐国初坐不住了,他又通过燕子,想搞清楚这个女人究竟要干啥,是不是要害自己女儿,他说:“杨玉霞,你不要对小丽君来,你有本事朝我来,我两个肩胛挑得起。”杨玉霞冷笑着:“我怎么斗得过你?我不会带凶器去你家里。八字没一撇,你担心啥?”在发现杨玉霞油盐不进之后,徐国初只有求助杨玉霞单位领导帮忙了。1996年9月9日,他直接去了杨玉霞任教的小学,向学校的书记坦白了两人的婚外情。书记事后批评了她一顿。此时的杨玉霞对徐国初的恨已经到达了前所未有的顶点。被批评的杨玉霞转身就去找了一学生家长,她以家里厕所不通为由,向学生家长索取了一瓶重500ml,浓度为95%的硫酸。杨玉霞将其一分为二。

红杏出墙的恶果

小丽君被路人送到医院。经医生检查,小丽君双眼上下睑和眼角膜被严重烧伤,从此双目失明,除了眼睛之外,小丽君的脸、躯干、四肢也多处烧伤,烧伤面积占体表皮肤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徐国初妻子小顾的受伤面积要比女儿好一点,她的脸、双臂、背、膝等部位有被烧伤,烧伤面积占体表皮肤面积的百分之七。

实际上杨玉霞手上也被硫酸灼伤,她心心念念托付的婆婆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舆论压力,在其入狱一个月后猝死。徐国初的家里也不遑多让,小顾母女两人的手术费就要四十多万,四十多万在九零年代是一笔巨款,案发后不久,徐国初被单位开除。1996年12月10日上午9时55分,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以伤害无辜、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等驳回杨玉霞上诉,维持原判,立即执行。10时50分,杨玉霞被依法执行枪决。在那个网络极不发达的年代,流传不广,庭审时电视台曾经直播。

自古奸情出人命,万恶淫为首,古人诚不欺我。

虽然杨玉霞被执行了死刑,但也不是没有一点争议:

第一,杨玉霞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一审辩护人提出杨性格偏激,可能精神状态不正常。为慎重起见,法庭曾委托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委员会对杨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无精神病,对作案行为有完全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第二、杨玉霞是否怀孕

案发后,社会上曾广为流传杨已怀孕,经查杨和其夫及徐国初发生性时,均采取了避孕措施。

第三、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手段残忍,但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可以免她一死,同时他们还认为,徐国初也应受到处罚。杨玉霞与徐国初发生通奸关系后,由于徐将其两人之间不光彩的隐私公开曝光,将杨逼到一种非常难堪的地步,才使杨产生了强烈报复徐的念头,这才是酿成本案悲剧的关键,故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另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不可以从轻处罚。杨玉霞辩称其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这显然系杨在抵赖。

这起悲剧告诉我们,没有收拾残局的能力,就不要放纵自己的情绪,否则最终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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