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镇后,还可以再迁回农村吗?

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镇后,还可以再迁回农村吗?

农村户口迁出容易迁入难,甚至可以说没多大希望,特别是闻到风声要搬迁的农村,谁也不同意你迁回去分他们一杯羹,人都是自私的,有些人明不说,但暗地里想,有更多的人户口往外迁更合他们的意,因为一但征收搬迁,每个人分到的搬迁费,土地征收费,那就是一扎扎百元大钞。

如今农村把户口迁到城市很容易,但是,迁了出来想迁回去,必须要经过小组村民三分之二的人同意签字,然后小组长签字盖章,有些人如果你和组长有矛盾,关系不是很好,却使超过三分之二的群众同意也没有用。

以前是城市户口吃香,托关系说情送礼,还要几千上万元的大红包,才能把户口迁出来,现在没要钱,如果不是贪图城市教育资源比农村好,没有谁想把户口迁到城市,现在,虽然农村户口说不上吃香,但是,任何人想迁到农村根本不可能。

农民一旦把户口迁了出去,农村的土地,林地,宅基地,以后的土地征收费,与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况且,从长远看,农村的发展前途无量,城市,总有一天会按下暂停键,毕竟,城市资源有限,它不像农村,土地辽阔,资源丰富。

现在很多人把户口迁到城市都后悔了,也包括自己,由于当时为了小孩在城市能够就读公立学校,况且没要借读费,所以,一时的欠考虑,把老婆和小孩的户口迁了出来,如今,农村户口簿上,却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

听说第二次土地调整即将到来,如果下次土地调整,他们的土地,林地就被收回去重新分配,从此变成无耕者,一辈子靠打工养活自己。

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镇后,还可以再迁回农村吗?

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镇后,还可以再迁回农村吗?

农民的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镇后,如果是整户迁出的,再想把户口签回到农村,这个难度就比较大。如果不是整户迁出,只有丈夫或者妻子、子女某个人迁岀,根据投妻、投夫或者未成家子女投靠父母的政策,是可以迁回到农村的。

农村经过产权制度改革以后,本村的农民已经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些经济组织成员,对本村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享有拥有权。也就是说,被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本村里的一切资产资源,包括荒山、荒地、江滩、池塘、丘陵、草原,以及村里的建筑设施等等,都归这些成员共同所有,这些资产、资源的收入,每个成员都有分配权。这种情况下,如果想把户口迁进来,农民肯定不会同意。没有本村农民三分之二的农民签字,村里也不会答应。

但是,如果这一家子在农村依然有农业人口,只是丈夫或者妻子、孩子某个人迁岀,想回农村就可以投靠对方,现在不分男女,都可以将户口迁到对方。这几年有很多年轻人结婚后,都要选择经济条件好的那一方落户,改变了过去那种男女结婚后必须要到男方落户的旧俗。从这一点上看,如果想迁回到农村,就只能走这个途径。

另外,如果农村还有年迈的老人在世,老人又无人照顾,以照顾老人的借口,和村里商量,让村干部做一下农民的思想工作,这样也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的。总之,农村的户口虽说不值钱,但农村的各项利益已经绑定了农民,想把户口迁出去,再迁回来的做法,已经成为历史。

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镇后,还可以再迁回农村吗?

2018年起,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需要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提交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必须有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或者本村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村民签名同意);如果是夫妻投靠,必须提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无业证明;如果是投靠父母,则需要提供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以及未婚证。

二、需要村小组或者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准备齐全;大中专或者技工学校毕业生回原籍的,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和毕业证;如果你是属于在农村分有宅基地和建好了房屋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派出所调查资料时,还要提供这些相关材料。

另外,如果当地村委会已挂牌为居委会,是一律不允许户口迁回的。

当然,地方不同,在一些实施细则上可能会有一些差异,最好提前到当地机关咨询。

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镇后,还可以再迁回农村吗?

可以迁回去的,我家08年在县城买的房子,全家户口从农村迁到县城里。没几年,县城的房子卖掉,全家户口又迁回本村,不过,农业户口迁出去,变成农转非,再迁回来,还是农转非。我家的承包地还在,因为村里从分土地从来没动过地。只要村委会同意接收,去派出所就可以迁了

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镇后,还可以再迁回农村吗?

户口迁出不等于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户籍是公法上的概念,其根据为《户籍管理条例》,国家制定该条例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户籍管理条例》是行政法规,根据我国的《立法法》规定,行政法规不能规定民事基本制度,而农村村民资格问题正是民事基本制度。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特别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则、程序等,由法律、法规规定。

从农村户口买的城镇户口的目的之一,可能是为了就业。“有偿就业”对于农村村民而言,本身就是不公平,不少地方已经允许他们符合一定条件迁回农村。但是,有些村民,以基层干部可能认为,迁回户口取得了成员资格,回来就要取得承包地,拆迁还要增加负担。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村民通过购买户口取得了工作,减少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压力,如果他们现在没有就业,或者就业不理想,让他们享受村民待遇又何妨呢?作者认为,第三轮承包开始后,集体经济组织如果做出购买户口的村民不享受土地承包权,村民可以行使撤销权。

法律根据为民法典的规定,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作者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张户口迁出的村民丧失村民资格非常困难,其理由为,目前尚没有法律、法规确认村民的资格。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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