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行刑前夜,破罐子破摔,杀害狱友,第二天该怎么办?

死刑犯行刑前夜,破罐子破摔,杀害狱友,第二天该怎么办?

我堂哥已经被执行七年了,被执行前通知了我们家属见面,我也见了他最后一面,触目惊心的场景让人终生难忘。即便我们家属和他见面,也是一个一个地进去,每个人的会面时间是十五分钟,并且有两名狱警时刻监督着,也不能乱说话,即便是最后一面,堂哥也是戴着脚镣手拷,中间有栏杆和隔音的钢化玻璃挡着,和电视里面的剧情一模一样,我们只能用电话交谈。

堂哥没有出事之前,是一个精神饱满,人高马大的小伙子。虽然他性格强势,在村子里的名声不太好,但是他对家人还是特别孝顺的,特别是对爷爷奶奶,童年的记忆中,我经常跟着他跑着玩,自从他入狱后,中间一年半的时间我都没有见过他,突然通知见面,我内心还是特别复杂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见到他的那一刻,原本长发的他被剪了光头,面黄肌瘦,目光无神,也许是因为见到亲人了,堂哥哭得撕心裂肺,因为是夏天,隔着玻璃我能清晰的看到他被磨出痕迹的脚踝和手踝。全程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该如何劝他?毕竟这是人生中的最后一面了。只记得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害怕,我想回家”!之后我就被告知见面时间到了,就这样我们永别了。

很多人也许会说“反正自己被判了死刑,已经无法改变了,倒不如痛快一点,拉一个垫背的”,如果死刑犯前夜再次行凶该怎么处理呢?其实这种可能性是不会出现的,通过我堂哥的例子我就能深刻的感受出来,为什么会这样说呢?首先:我堂哥是因为帮老板看场子,有人喝酒后在场子里闹事,他冲锋在前,失手伤害了两条人命,毕竟是重大刑事案件,我堂哥被抓之后,我们曾经聘请过律师去探望。律师告诉我们,堂哥被关押在单间里面,他平常有专门的人看管,因为是死刑犯,平常是不用参加劳动改造的。我们见了最后一面之后,被狱警通知领取堂哥被捕前的私人物品,在和狱警的交谈中,我也发现对于这种死刑犯,特别是将要被执行的时候,看管会更加严格,基本上都是在单间里面待着,另外其他犯人在监狱里面有可能被打开手铐,但是死刑犯的最后几天里,即便在单间里面,时刻都要佩戴脚镣和手铐的,并且有专门的狱警换班一天二十四小时进行看管,就是害怕他失去理智做出一些危险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根本没有机会和其他犯人见面,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的狱友,自然也不可能伤害到其他人。

其次:我们接到相关部门的电话时,只是通知我们可以和犯人见面了,并且给我们发了一个地址。期间没有说任何关于堂哥被执行的话题,即便我们见面结束了,我还特意地询问了一下狱警“具体什么时候被执行”?狱警也不清楚。当时我们家属还议论:应该不会那么快被执行,执行前一定会再通知我们的。没想到,我们上午和犯人见个面,下午就通知我们再次过去领取犯人的私人物品了,本以为还要领取遗体,没想到告诉我们堂哥填写了无偿捐赠协议,就连遗体也已经被有关的医疗事业单位拉走了。

所以当死刑犯被执行的时候,出于安全考虑,是不会告诉家属具体执行时间的,即便是犯人自己,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为了避免犯人分子精神崩溃和恐惧,也不会告诉他具体的执行时间。而对于堂哥来说,肯定想要尽可能地好好表现,万一该判了呢?当时见面的时候,我还给他说“哥,好好地配合,说不定也有改判的可能”!他使劲地点了点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犯人不可能对其他狱友造成威胁,出于对活着的本能,对未来的希望,也是不会做傻事的。

第三:我们到处借钱聘请了律师,当时就想“即便永远在监狱里面,也希望能够保住他的生命,至少对于家属来说有一个活下去的盼头呀”,即便结果不尽人意,但是律师给我们传达了很多他在监狱里面看到堂哥的情景。律师说:对于死刑犯而言,在监狱里面是会受到特殊照顾的,他不用参加劳动,但是也不会每天都让你睡觉,而是接受各种思想教育,有专门的心理医生为了洗脑,让你时刻充满理智,让你明白生命的重要性,让你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并且甘心情愿为自己的行为接受处罚。

另外监狱里面的伙食也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好,对于死刑法来说也只有最后几天的伙食比较好一点,但是即便伙食很好,对于犯人来说怎么可能有心思吃得下去呢?所以和堂哥见面的时候,感觉他特别憔悴,说句难听的话,这个时候的堂哥就是一具行走的尸体,他已经没有了自己的思维,自然也不可能对其他狱友造成威胁。我相信不仅仅是堂哥一个人,但凡是死刑犯,最后的状态都是一样的。心理医生间接的已经让你接受了自己即将被执行的后果,会让你特别平静地去面对。

对于杀人犯来说,在执行前是完全没有机会和其他狱友面对面接触的,所以也不可能对狱友造成威胁。即便是家属探视,也是隔着钢化玻璃和栏杆才能见面的。但是并不代表着他对其他人没有威胁,为什么会这样说呢?第一:我们对于犯人的了解,很多都是通过电视栏目的方式,有一些媒体为了宣传法治建设,为了对社会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往往会深入监狱里面和死刑犯进行面对面的采访,了解犯罪分子被执行前的真实心理变化。其实这个时候就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我曾经看到过中央电视台的一个法制栏目,一名女记者对死刑犯进行采访时,死刑犯特别冷漠地说“我不想出手了,我一旦出手,估计你已经躺下了”,所以死刑犯对于相关的媒体记者确实有一定的威胁。

第二:犯人被宣判死刑之后,每天接触最多的除了狱警就是心理医生了,我堂哥之前就是这种情况,心理医生为了安抚死刑犯的精神状态,会满足很多犯人的合理要求。比如“让犯人抽支烟,让犯人吃一顿家乡的美食,给犯人看一看家乡的照片,父母亲人的照片”等,甚至很多心理医生为了让开导的效果最佳,会面对面的和犯人接触,像做朋友一样。如果这个时候的犯人有心机,先配合心理医生的工作,心理医生放松警惕之后,犯人突然发动攻击,其实这种情况,死刑犯对心理医生确实有一定威胁。但是现实中心理医生被犯人吐口水,语言侮辱等情况有可能发生,至于威胁生命还是比较罕见的。

第三:死刑犯在被执行之前,是有一系列繁琐流程的。还记得我堂哥那个时候,听狱警介绍,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狱警会为其准备最后的晚餐,犯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提要求,最后犯人还要被带走洗澡然后换洗一套干净的衣服等,也有专门的法医为其验明正身,这所有的流程,死刑犯都是有机会和相关人员面对面接触的。对于一些丧心病狂的犯人,或者是执行前被心理医生开导失败的犯人,有可能威胁到相关密切接触人员的安全。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犯人最后都是被戴上脚镣手铐的,虽然不至于威胁到他人的生命,但是有可能让其他人受伤。

因为堂哥的事情,我曾经有一段时间迷恋上了《法治档案》这期栏目,并且在大学里面也选修了法律学的课程,在国外的案件中确实出现过这种情况,那么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将会出现哪些后果呢?第一:根据我国刑法上的规定,我国最高的刑法就是死刑。但是死刑也分很多种,要么是立即执行,要么是缓期执行。一旦是缓期执行,表现好的话基本上就可以改判成无期徒刑了,而无期徒刑如果表现很好的话,就可以改判成有期徒刑了,还是有重见天日机会的。但是如果你在被执行前再一次伤人,属于性质特别恶劣,检察机关会重新审判整理你的罪行,如果你是死刑缓期执行,那么肯定会被立即执行的。本来就已经是立即执行了,现在会重新更新你的罪行,有一点好处是所有的程序都需要时间,你可能会被晚执行一段时间,但是难逃一死。严重者还有可能让家属承担一定的赔付责任。

第二:如果死刑犯在监狱里面伤害狱友,其实影响最大的并不是罪犯本人,毕竟他自己已经是死刑了,受影响最大的往往是监狱的有关责任人,这是他们工作的疏忽,肯定要被问责的,一旦出现这样的案例,相关的责任人肯定会被处理。四十年前,我国某个监狱曾经出现在这种案例,最后监狱长被免职,还承担了一定的工作失职责任,被监察机关起诉,最后也被判了几年。对于监狱而言,肯定不会允许出现这样的问题。就这案例就类似于“印钱厂的员工学会了技术,回家自己印钱了”,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第三:一旦有死刑犯在监狱里面伤人,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案例了,这是这个监狱系统存在的漏洞,不仅当事的监狱会被处理,全国所有的监狱都会受到影响,会重新研究监狱对于死刑犯的关押方式,甚至会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其实这种事情在现在发生的几率基本为零了,但是在上个世纪,各种制度还不是太完善的时候确实有可能出现。而监狱里面对于死刑犯的关押方式,也是在实践中一点一点地累积出来的。

每个人都有心理方面的弱点,死刑犯也不例外!心理医生会抓住你的弱点让你老实听话的,不会做出过激的行为。听律师说,我堂哥当年就是觉得亏欠父母,心理医生就是通过这个弱点一直让他很听话,直到最后被打针注射安乐执行。

死刑犯行刑前夜,破罐子破摔,杀害狱友,第二天该怎么办?

死刑犯行刑前夜,破罐子破摔,杀害狱友,第天该怎么办?

我以为你在讲“笑话”或是“天方夜谭”矣!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预审后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移送人民法院审判。

初审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是时,死刑犯已被脚镣手铐矣。内心已几乎崩溃烂泥一般。

终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死刑犯通过司法程序后,被吓得魂飞魄散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他(她)本身一般生活皆不自理。坐不起;站不稳,乃僵尸矣!

死刑犯其时已无所谓“破罐子破摔”矣,任何事情皆无能为力!至于“杀害狱友”的想法亦不可能有且乃痴心妄想!一具仿佛僵尸般脚镣手铐的死刑犯何惧之有!死刑犯其实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矣!

死刑犯行刑前夜,破罐子破摔,杀害狱友,第二天该怎么办?

别想了!确实有人但是轮班整夜不睡的看着!何况还带手铐脚镣!稍微有点儿风吹草动武警马上进去打镇定剂!我有一哥们就是武警行刑队的,具他说出发前大墨镜钢盔口罩一样不少,到了地点出去开完枪转身就离开…………

死刑犯行刑前夜,破罐子破摔,杀害狱友,第二天该怎么办?

现在,对于已经核准执行死刑的罪犯来说,每一天,都有可能是是执行前夜,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上路。

看守所不是学校寝室,尤其是对要执行死刑罪犯的,是有特殊关照的,基本上不会有狱友跟他一起住了。手铐,脚镣,全套儿招呼着,24小时专人值班看管,24小时无死角监控,连挠个痒都能看得见。

还有,就是人到了这个地步,基本上也就认命了,想破罐子破摔,他也早摔了,临执行的人,大都已经死了,念头死了。他们又不是傻瓜,杀了狱友又能怎么样呢,多关一阵,还是死路一条,不划算,再说,人到那个时候,对接近自己的活人是友好的,无冤无仇,何必呢?

假设啊,确实有人杀了狱友,第二天肯定是不能够再行刑了,就有了“未经公诉和审理的新案子了”,需要就他最新所犯的罪行,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再判刑,死刑是跑不了的,多活了一阵子而已。

死刑犯行刑前夜,破罐子破摔,杀害狱友,第二天该怎么办?

死刑犯行刑前夜,再送走一人,第二天如何处理,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首先,你的问题有点不现实,只能说假设成立,可以通过法律的角度来解答,但实践中基本上没有发生的可能。因为看守所对死刑犯的看押是非常严格的,在最高法批复下来后,有关人员需要向犯罪分子宣告,我记得好像是三天之内执行死刑,为了防止夜长梦多,一般都是当天宣布,第二天执行!

而这一夜就很关键了,就像你说的,反正自己也不能活了,就破罐子破摔,再送走一人,这个是没有可能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行刑前的24小时,是严防死守的时间,犯罪分子需要戴上手铐和脚镣等戒具,有监控无死角的监控,然后单独关押!

这样做,既防止犯罪自杀自残,然后家属将犯罪分子的自杀自残看成是执行机关的失职,以此要挟有关部门,防止出现被动。另外,也防止其对与自己平时有仇有怨的狱友实施报复,这都是看守人员的失职,要被追究责任的。

所以,我说你的问题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使实践中存在可能!如果真的发生有关问题,法院会停止执行,然后向最高法报告,狱政部门会进行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向驻所检察室移送审查起诉,然后法院宣判,数罪并罚,继续执行死刑!

有的人会说,既然都是执行死刑,那直接执行就完事了,为什么还要停止执行,还要再经过法院宣判。我国刑法是罪刑法定的原则,就是不经法庭审理,法院宣判,任何人不能判定他人有罪。另外,也是给被害人一个交代,特别是有关赔偿问题,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出发,也要通过法律判决的方式确保有关赔偿具有强制执行的依据!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陈许的什么愿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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