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男子带8只狗猎捕2头野猪,肉没吃成还把自己搭了进去,咋回事?

仨男子带8只狗猎捕2头野猪,肉没吃成还把自己搭了进去,咋回事?

近日,广东东莞厚街镇三屯派出所的民警在下乡工作时,从村民的口中得知,最近有几个年轻人总是带着狗上山,虽然他们嘴上说是遛狗,但是这些狗都非常的凶猛,而且这几个每天都要上山。

听到这个情况后,民警觉得事有蹊跷,于是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这三位年轻人上山并不是遛狗,而是去捕杀野猪。了解情况后,民警联合林业部门在山上的一处偏僻的地方将三人堵了个正着。

在现场,民警发现了两头野猪的尸体,8条猎犬,两把长矛以及一口冒着热气的大铁锅,可见,如果民警晚赶到一会,野猪就下锅了。由于人赃并获,三人对偷猎野猪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三人交代,由于近些年野猪逐渐变多,损坏村民的庄稼,所以他们才去偷猎野猪,一方面能够减少“猪害”,一方面还能吃的“野味”。(下图为民警现场查获的还冒着热气的大铁锅)

但是,要知道目前野猪在我国依然是“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严谨个人私自猎杀、食用以及售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私自捕杀1只三有动物就是违法,捕杀20只/条即可构成刑事犯罪,捕杀50只/条以上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所以,等待三人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看到这里,许多小伙伴可能会问:野猪破坏庄稼,对人也有威胁,为何还要保护它们?如何才能实现真正的“人猪和谐”?下面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两个问题。

关于野猪

野猪是自然界中最常见的大型杂食性动物之一,它们的足迹遍布欧亚大陆,这才有了欧洲和亚洲野猪的说法,但其实野猪只有一种,它们的亚种多达21个,其中分布在欧洲的统称为欧洲野猪,生活在亚洲的统称为亚洲野猪。

当然,现在在北美洲也有“野猪”,但是它们不是真正的野猪,一是因为北美不是野猪的原产地,二是北美的野猪是家猪在野外后形成的,严格意义上说是野化猪,而非真正的野猪。(下图为美国的野化猪,其体型已经比真正的野猪大了不少)

野猪皮糙肉厚,体型庞大,普通的野猪体重平均在150公斤左右,在一些地区(俄罗斯),野猪的平均体重能够达到200公斤以上,个别的个体体重可达500公斤以上,比如2015年,俄罗斯的一位猎人就在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州的野外打死了一头体重550公斤的巨型野猪(分三次),当打死这头野猪后,猎人发现自己的皮卡车竟然装不下这头野猪。(如下图)

同时野猪还是一种具有极强攻击性的动物,在我国东北地区有着“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这个说法其实就是根据三种动物与人相遇的几率以及见到人后主动攻击性综合来排序的。

皮糙肉厚,奔跑速度快的野猪还是典型的群居动物,这让它们在自然界中,只有两个天敌:老虎和狼群。不过,在近百年了,人对狼“痛下杀手”使得狼的数量骤降,以至于现在一个超过10头狼的狼群都非常罕见了,再加上人把老虎当成“浑身是宝”的“摇钱树”,对其展开各种捕猎,最终使得野猪的天敌减少。

天敌的逐渐减少,让野猪的超强繁殖能力和适应能力得到了发挥,因此,在狼和老虎减少的同时野猪悄悄地开始泛滥成灾。

与此同时,人口的逐渐增加,对野生环境的开垦拉近了人与野猪的距离,逐渐的野猪破坏庄稼,甚至是进村袭人的事件开始发生。至此,人猪的冲突愈演愈烈。

既然野猪破坏力和危害如此之强,为何还是保护动物?

野猪在我国的“三有动物名录”中,而它被收入的时间在21世纪初,它们被列入保护动物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全国范围的捕杀。野猪曾经是全国许多地方主要捕猎的野生动物之一,一方面是因为野猪在许多人眼中是不可多得的“野味”,一方面是因为野猪会破坏庄稼。因此,这两个原因的驱动下,野猪实际上在21世纪以前的数量是下降的。

第二:野猪的作用。以前人们对自然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不强,正是因为这样生态才被人破坏得一塌糊涂,许多原始森林被砍伐,许多野生动物被猎杀,这导致了生态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随着人们对生态保护意识的提高,国家也对生态保护加大了力度,野猪的正面作用也逐渐地被人了解。首先,野猪在自然界中是狼群、老虎的主要猎物之一,保护它们有利于狼群和老虎种群的恢复。

其次,野猪是一种喜欢挖洞和拱土的动物,这种行为对于山林是有着重要作用的,比如拱土其实是一种松土行为,让地面不至于硬结,而挖洞的习性能够让它们找到老鼠的存粮之地,然后吃掉,这样也能抑制老鼠数量的增长。

而且野猪的食量很大,所以它们的排泄量也大,而野猪的粪便本身是许多生物的食物,而且也是植物生长的养料。

因此,如果不保护野猪,它们被人肆意地猎杀,如今可能已经在大部分地区消失了(事实上也是如此),而且一旦野猪消失,再想恢复与野猪相关的动物种群也会变得异常困难,并且野猪在生态中其实是起到积极作用的,所以种种这些原因,让野猪成为了三有动物。

如何实现“人猪和谐”?

由于对野猪的保护,天敌的缺失,野猪的局部泛滥已成定局。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生活着约100万头野猪,如今它们在我国许多地方呈泛滥的态势,而且如今的野生环境越来越少,这导致了人猪冲突愈演愈烈,而这也是2021年12月10日,国家林草局网站发布关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中拟将野猪从三有动物中删除的原因。

那么,如何实现“人猪和谐”呢?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

01 控制数量。在21世纪以前,猎人是个常见的职业,所以通过猎枪、陷阱才能让皮糙肉厚、繁殖能力强的野猪数量下降,所以,可以地区的组建一些具有经验的捕猎队,对泛滥地区的野猪进行定期定量的猎杀,猎杀的数量控制以野生环境的大小而定。这样能够有效地减少野猪毁坏庄稼的现象。(许多地区已经开始实施了,不过,专业的人、装备需要进一步的跟进)

02 恢复生态。野猪毁坏庄稼有两个原因:一是数量多,二是食物少,解决了数量多的问题后,还要恢复一定的生态,比如山林的恢复,给野猪足够的栖息空间,其实这也是在为以后其他动物野生种群的恢复做预备工作。同时也能减缓温室效应,这是一举多得的方法,也是最根本的方法。

03 补偿政策。解决野猪的问题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野猪泛滥地区必然还会出现野猪毁坏庄稼的现象,所以,想要解决人猪冲突,除了恢复生态和定期定量的猎杀外,落实相关的补偿政策也是非常关键的。

毕竟野猪泛滥的地区基本上是山林之地,这里的人们基本靠种植来生存,所以配套相关的补偿政策对于农民来说是最实际的。

总结

截止到目前,野猪依然在“三有保护”中,所以偷猎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虽然野猪会毁坏人们的财物,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人将野猪天敌屠杀殆尽以及人对它们生存环境的入侵,才加剧了这种冲突。

而面对“人猪冲突”,并不是说将野猪踢出三有动物就可以了,因为野猪这种皮糙肉厚且攻击性强的动物不是普通人能够猎杀的,所以对于野猪泛滥的地区,应该组织专业的捕猎队,还要注意生态的恢复以及补偿政策。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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