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走出民政局,妻子晕倒丈夫却扬长而去,你见过这样薄情郎吗?

离婚走出民政局,妻子晕倒丈夫却扬长而去,你见过这样薄情郎吗?

虽然没有见过,但这样无情的男人早离早好,刚离婚走出民政局,妻子伤心欲泪晕倒,丈夫却扬长而去,这种没有同情心的男人,之前真的嫁错了,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她再不好,自己也曾经爱过,她也同样带给过男人快乐,别说是前妻,就算是不认识的人,也应该上前扶一扶,或者打120急救车。

也许,这个曾经的妻子,对他的伤害太大了,要不然,人心都是肉做的,不会见她晕倒,依然扬长而去,其实,这种处境应该分开两方面看,怨恨和良心不应该混为一谈,更不是对前妻见死不救的理由。

一个缺失了同情心的男人,他的事业也不会有多大的成就,因为不会为自己的员工考虑,也不关心他们的苦,过去曾说,水可载舟,也能覆舟,老板和员工,丈夫和妻子,本来是连在一起的,彼此互相利用,因此,做人想要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自己先尊重别人。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一个女人遇到这种没有同情心的老公,这是自己的命不好,也是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造成两个人过不下去离婚的悲惨局面,两个人都有责任,一个巴掌拍不响,只是看看谁的责任更大。

爱是相互的,需要彼此的付出,夫妻日常中,难免磕磕碰碰,有矛盾争吵,只要理性对待,各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这辈子就不会离婚。

离婚走出民政局,妻子晕倒丈夫却扬长而去,你见过这样薄情郎吗?

怎么说呢?前提条件是为什么离婚,当走出民政局后,就不能说是妻子了,法律上讲男子没有义务去管女子的死活,但道德上还是应该管一下的。还有薄情郎的定义,如果是男子抛妻弃子,这样说他是薄情郎,没问题!如果是女方抛夫弃子呢?你说男方是薄情郎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两个人从相爱到离婚,一定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才会离婚,要不没有人会选择离婚的,要记住爱之深,恨之切啊!

离婚走出民政局,妻子晕倒丈夫却扬长而去,你见过这样薄情郎吗?

这个看怎么说吧,如果二个人有感情,不会去离婚的,即使离婚了,人家有权力选择不管,平良心吧!哎,夫妻吧,过是夫妻,不过就是冤家了……

离婚走出民政局,妻子晕倒丈夫却扬长而去,你见过这样薄情郎吗?

这么无情啊

虽然感情完全破裂离婚了,走出民政局大门,已是前妻的她突然晕倒,看到一个视频,前夫如铁石心肠般扬长而去,我为之一惊。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数年夫妻似海深。离婚了,以往的感情被风吹的一干二净了?离婚了,不讲感情了。

听到前妻扑通一声摔倒,哪怕回头看上一眼,走上前扶她起来,问她需不要上医院,做个有良心的男人,都会这样做。

可是他不闻不问,不管她的死活。是的,离婚了,从法律上解除了夫妻关系,没有了《民法典》夫妻互相关爱,互相扶养的义务。但也不能冷如冰霜,如同陌生人呀。

是什么原因离婚,是什么原因置前妻跌倒而不顾,我们不得而知。

做为一个平凡的普通路人,看到一人不慎摔倒,还要前去关心的问上一句,根据情况或者应其需要,帮她一把,将她扶起呢。

何况是狂热追求,轰轰烈烈恋爱,海誓山盟婚礼曾经是一对夫妻呢,怎么说断就断,断的这么干脆?

不能做夫妻,也不做朋友,连普通的认识人也不做了,甚至成了仇人,何必呢。有什么大不了的深仇大恨。如果没有,就是心胸狭窄的小心眼。

你这一幕在网上流传,你已找好的下家和你告吹,别人给你介绍的对象一见是你,马上说“再见”。为什么?因为你是薄情郎,她们担心害怕。

豪美-蔡道锋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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