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女儿回娘家分家产有什么看法?

大家对女儿回娘家分家产有什么看法?

我们村里有个老太太去年去世的,享年八十八岁,她有三个女儿三个儿子。三个女儿是她与前边的丈夫生的。丈夫死后她带着三个女儿改嫁到我们村又生了三个儿子。

老头死后,她就是三个儿子家轮流养老,第一批五七工的时候,老儿子给拿钱交的养老保险,养老金也由老儿子给保管。老俩口的土地也分给三个儿子种着。今年传出消息说土地要被征用了,会给补偿50万块钱。三个女儿动心了,要回来分钱。又去村里打招呼,说分钱必须有她们的份,要不然就不签字,去法院起诉。

三个弟弟,大弟去年得了脑梗,恢复的还行,生活能自理,但是干不了活,媳妇儿还指望着能分点钱呢!一听说三个姐姐回来抢家产,立马就抑郁了。二弟前几年胰腺癌晚期没有做手术去世了,只剩下弟媳妇和儿子一起生活。老三家两口子都很能干,日子过得还不错。

大家都说姐仨又没侍候老人,丧葬费也没用她们拿,不应该回来分钱,还有人说法律规定男女平等,人人有份的。想想也是,50万6个人一个人能得8万块钱,谁能舍得放弃呀!

不管分不分钱,反正亲情肯定是没有了。

大家对女儿回娘家分家产有什么看法?

家和万事兴,信不信由你!女儿回娘家掺和娘家的事,两败俱伤。嫁出去的女儿,听娘家父母安排就行了,千万不要有非分之想.......

父母安排嫁出去的女儿分家产,那肯定是在摆平儿子的前提下,没有哪个父母,愿意把家庭搞得鸡飞狗跳,四分五裂,多败具伤。

老人最在意的是香火,明智的父母,都会把香火摆在第一位,为什么很多老人把家产给孙子呢?最看重的还是香火问题。老人一般都比较迷信,想到老了,有人能在坟前烧纸,就不枉此生。

我妈妈是个老师,也逃不出老思想,我爸爸去世了,我妈妈经常说,女儿上坟到五七,就没有姑娘的事了,如果姑娘再掺和,就会败娘家人。

作为女儿,最好是理解父母的这些老思想,给就好,不给千万别惦记。将来你老了的时候,就会体会老人的这些老思想了。很多法律之外的老思想延续至今,不无道理。比如,子女随父姓;男方出彩礼、房子办酒席把女方娶回家。既然你认可这些老规矩,嫁到婆婆家,你愿意跟大姑姐平分家产吗?既然你在婆婆家名正言顺地得了一份家产了,还想两头都占吗?老天从来不会满足贪心的人!不然老实人怎么活?人类怎么延续至今?

所以,在我看来:女儿回不回娘家分家产,完全要看娘家父母的意愿:给就要,不给就不要。我这个人有点迷信,我认为,如果不是名正言顺得来的东西,你也抱不住,这里得了那里损。东西不是争来的,得之吾幸,不得我命。与其费劲巴力争东西,提心吊胆地怕失去,还不如不争。

我的父母非常重男轻女,不但不给家产,女儿什么都跟儿子不一样。过年过节女儿往家拿东西,儿子不必拿,因为儿子是自家人,女儿给的才是额外得的,不要白不要。

平时赶上吃饺子,临走的时候,给剩饺子,个数也不一样,儿子的肯定比女儿得多。我看到过好几次了,每次吃完了饺子,剩下的,我妈妈就装在食品袋里,准备让儿子拿走,如果女儿也在,把饺子分成两份很不情愿。经常是从这个袋子里拿到那个袋子里几个,待会再从那个袋子里,拿到这个袋子里几个。一次,我跟我小弟媳妇都在场,我说:你看看把咱妈难为的,给女儿一点东西就这么不情愿吗?我小弟媳妇笑了。

我妈妈的生日,因为是本命年,我给我妈妈买了一套红颜色的,宜而爽的内衣。我妈妈打开看了一下,直接把上衣递给我小弟媳妇说:我不喜欢穿套头的,你穿了吧。我妈妈明明对着我,直接对我说,上衣你穿了吧,我不喜欢套头的;她却要舍近求远地把上衣给了我小弟媳妇。明明知道父母重男轻女,还回娘家争家产,这不是缺心眼吗?

我儿子上大学的时候,我爸爸给了2000;我侄子上大学的时候是两万。我儿子结婚的时候是6600,我爸爸说是图个吉利:六六大顺;我侄子刚有了对象,我爸爸说结婚的时候给五万,不知道是个啥说道。我爸爸去世了,最终没实现,我侄子结婚的时候,我妈妈给了他三万。我爸爸退休金8000多,我妈妈4000多,挣钱的大头在我爸爸那里。我妈妈能给我侄子三万,那也是虎口拔牙,因为我爸爸生前说过,家产、存款都给我大弟弟,因为我大弟弟是长子,他要跟长子养老。我妈妈能要钱出来,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我妈妈还给我要出来一万。

你说说,我娘家从来都重男轻女这么严重,作为女儿要是再回去争家产,那也脸皮太厚了吧。

我爸爸在世的时候,我妹妹在北京买房子,回家借钱,我爸爸给了她三万。我前脚回去借,我爸爸不借给我,这个我理解,我妹妹往家拿的东西多比我多。我老公经常说,咱不跟你妹妹攀比,尽到孝心就行了,你父母也不需要。我爸爸每月退休金8000多,我妈妈每月退休金4000多,我妹妹家是女儿,总比男孩压力小。

我爸爸去世了,存款都给我大弟弟了,我妈妈硬让我大弟弟提出来一万元给我。我妈妈也是弥补我很多年一直过年过节给家里钱和东西,一点不弥补,好像过意不去吧。因为我的两个弟弟沾家里的光是天经地义的,我除了这一万元,其他没沾过娘家的光。我也往家拿钱,我妹妹也往家拿钱,已经给了我妹妹三万了,给我一万也算是有毛不算秃吧。

但是,我并不认为女儿不分家产,就没义务养娘家父母。我老公经常说,时刻准备着:当父母掉了地下的时候,随时准备接住。就是说,在谁都不养父母的时候,不讲条件,坚决不能让父母走投无路。

我妈妈在我大弟弟家很受罪的时候,我老公多次说:把咱妈接到咱家,咱照顾吧,咱又不是养不起。养不起父母的人,甚至为养父母斤斤计较的人是最无能的人。想想人家那些慈善家,能有那么多的剩余价值捐给社会,一个人一辈子的剩余价值,连父母也养不起,真是白来世上走一遭。

听说违背老人的遗愿,东边得了西边损,别看老人不在了,他的遗愿绝对不能违背。我为什么不敢回娘家争家产呢?我怕遭报应,以这篇文章为记,看看女儿回娘家争家产灵验不灵验,我想:娘家愿意给的,拿的可以心安理得的,比如我妈妈给我一万元,并且是从我大弟弟那里要的,如果是我硬要的话,会感到不安的。

现在,有很多家庭是给女儿家产的,但是女儿借着法律的由头,回娘家争个头破血流,你死我活,即便是法律支持了你,不知道老天会谴责你呢?有时,道义比法律还有能量,希望打算回娘家争家产的女儿们斟酌:娘家愿意给就拿着,不给也别争。

还是我老公说的那句话:与其争,不如自己挣。不就是挨点累吗?挣来的比争来得更踏实!我感觉冥冥之中还是有一种法律之外的力量存在的——家和万事兴!

有认同我的观点的吗?

大家对女儿回娘家分家产有什么看法?

女儿回娘家分家产,合理合法也合情。

从法律角度说,儿子和女儿都有责任赡养自己的父母,同时也都有权利分父母分家产,所以不要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分家产的时候不给女人,认为女儿是外人,赡养父母的时候女儿就是亲人了,就有责任和义务,这样对女儿公平吗?

既然认为女儿是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不给女儿分家产,那么赡养父母的时候,儿子和媳妇就尽职尽责,不要把赡养的责任和义务推到女儿的身上。

虽然说赡养老人跟财产没有关系,但是老人一碗水端不平,把财产全给儿子,然后让女儿来赡养,这明显就是在欺负女儿。

媒体上有个视频,老人拆迁两套房子和几十万的补偿款全都给了儿子,认为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一点没给不说,女儿患上很严重的病,为了保女儿的命,女婿上门问岳母借钱,岳母都没给。可是儿子败光了家产后,媳妇跟儿子离婚,气死了老头,剩下老太太一个人的时候,非要住在女儿家养老。

女婿答应每月给几百元的生活费,岳母都不答应,跪求女婿,要住在女儿的家里,你这个老太太值得同情吗?

女儿回娘家分家产没有错,不管是嫂子还是弟妹,你没有权利阻止大姑姐或者小姑子回家分家产。因为你也可以回你的娘家分家产,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合理合法,也合情。

大家对女儿回娘家分家产有什么看法?

三间小平房还是连在一起的,而为了这三间小平房,走上法庭打官司的姐姐和两个弟弟已经四分五裂,断了亲情,从此不再往来。

老关就是回娘家争家产的女儿,父亲留下的三间房,口头遗嘱,留给大弟弟了,就在父亲刚刚过了头七,就要和大弟弟争父亲三间平房,小弟弟条件特别好,不想和大哥争这一间房,可是老关非要二弟弟也参与,二弟弟这一间给谁也把另一个人得罪了,让老关也拉进来了,争夺继承权,一人分一间。

大弟弟说:父亲一直和他一起生活,早就当着咱们的面说过,这三间房子就留给他了。给孙子结婚用。怎么父亲刚刚去世,当姐姐的就反悔了,这也太过分了,再说了,父亲的退休金存折一直就你拿着,老二当初接爸爸的班,你还要回娘家来争这一间房子,你有何理由,有何脸面回家来争。

已经是孩子姥姥的老关,一看大弟弟态度强硬,就一纸诉状,把大弟弟告上法庭,这下可热闹了,父亲的三七,亲戚们都来了,姐三个忙着打官司了。

大弟弟就把这件事当着所有亲戚的面说了。所有亲戚都指着老关的鼻子,指责她:太没有当姐姐的材料了,你不听你父亲的话,你不怕你父亲地下有知,找你算账来。你爸就留下这三间房子,这要是钱多,你还不人脑袋打出狗脑袋来呀。老关当时也真是鬼迷心窍了,就是不松口,也不撤诉。

老关有两个弟弟,母亲去世早,两个弟弟都特别尊敬她,大弟弟人比较憨厚,娶媳妇也是当村的,弟媳妇比较善良,二弟弟接父亲班,在北京安家了,也经常帮助老关,姐三个一直走得特别近,大弟弟家一个儿子,小弟弟家一个女儿,老关是一个女儿。女儿远嫁到云南。

只有大弟弟家儿子结婚需要房子,如果不打官司,侄子就顺利结婚了,这下只有一间房子,对象黄了,侄子发誓再也不会和姑姑来往。二弟弟也想不到,姐姐要和大哥争这一间房,因为这件事村里人对他也有看法了,当初只有大哥一家人陪伴父亲,二弟觉得这事做得过分了,怎么姐姐就钻钱眼里了。他也不和姐姐来往了。

当初就是听有人说,村里要拆迁了,老关就迫不及待的回娘家争这一间房了。

官司是打赢了,一人一间,亲情没了,现在那三间房还在那里戳着呢,谁也不会去住,也不能单独出租,已经破烂不堪了,就像这破裂的关系一样,千疮百孔的。三间房连在一起是一个家。当初姐弟三人在这三间房长大。如果都拆分开来,真的啥也不是。拆迁遥遥无期,已经过去8年了。

现在一到过年,家里就只有两口人,大眼瞪小眼的,年前侄女侄子都不来串门了。这一间房没有拆迁,这8年日子不是一样过吗?自从打官司以后,就从来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老关现在肠子都悔青了,也无法挽回了。

就为了回娘家争这一间房,愧对弟弟的信任,弟弟没有让父亲写遗嘱,愧对父亲,失去了仁孝之心,没有听父亲的话,对不起侄子,失去了亲情。这件事女儿也一直埋怨她。

其实生活不只有金钱,即使这间房子真的拆迁了,钱也总有花完的时候,但是钱是买不来亲情的,把下一代的仇恨也结下了。我觉得千不该万不该,老关当初就不应该回娘家争这一间房子。

大家对女儿回娘家分家产有什么看法?

在我地区根本沒有女儿回娘家分家产的,除非没有儿子,家产给女儿,招女婿入贅,方可将家产给女儿,哪个儿女招女婿家产给哪个,也不由女儿平分。

大家对女儿回娘家分家产有什么看法?

如果老人有什么事情都不要找女儿,那不分也说的过去,如果儿子只拿好处,老人有事情的时侯就往女儿那推,女儿就应该分。

𝓢𝓾𝓹𝓹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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