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个老祖宗,DNA鉴定结果对我们后代健康有没有参考的价值?

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个老祖宗,DNA鉴定结果对我们后代健康有没有参考的价值?

我是医者良言,是一名住院医师,专为普及医学知识造福人类健康,若想了解更多,请关注我,有疑问可留言,必回应!
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个老祖宗,DNA鉴定结果对我们后代健康有没有参考的价值?

说起近亲结婚估计很多人都听过吧,这种情况确实容易造成后代的缺陷,今天我来分享一下相关的知识。

1.同姓结婚如果三代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是可以结婚的,而且DNA鉴定没有什么意义:

目前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个说的直系血亲就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父母和子女、外祖母和外孙子女等。旁系亲属就是指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比如自己的父母是第一代,自己是第二代,自己的孩子是第三代,超出了三代就可以结婚的。

现实中有很多同姓的人结婚,但是因为他们三代以内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所以结婚后对于后代不会有什么危害。

2.国家为何要禁止近亲结婚?
  • 其实在古代,是有不少近亲结婚的,而且有一些统治者认为,只有皇室同族的人结婚才能保持血统的纯洁,因此他们是比较提倡近亲结婚的。但是这种近亲结婚也给他们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生出了很多智力障碍的儿童,他们用自己的行动给世人证明了近亲结婚的危害。
  • 有人做过一些调查,发现表亲结婚,痴呆儿的发生率比远亲结婚高100多倍,胎儿的死亡率也比正常结婚的人群高3倍多。其实近亲结婚的危害也是有科学依据的,每个人都携带有6个左右的隐性致病基因,在正常的结婚的时候,双方携带相同致病基因的机会少,但是如果是近亲结婚,因为他们的血缘关系比较近,那携带相同的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所以生出有问题孩子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 说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不太懂,这样说吧,如果近亲结婚,男子的基因是Aa,女子的基因也很有可能也是Aa,这个a就是致病基因,因为A的影响力更大,所以基因是Aa的并不会患病,如果这两个结婚,则生出有病孩子aa的可能性是1/4。如果是AA和Aa的人结婚,就不会生出有问题的孩子。
最后小结:如果不是三代近亲,那DNA鉴定对你们没有什么大的意义。以上是我对该问题的解答,纯属手打,实属不易,若觉得写的还可以就赏个赞呗,如有疑问可在下方留言……

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个老祖宗,DNA鉴定结果对我们后代健康有没有参考的价值?

居然遇到同款夫妻!我和我妻子也是同姓,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双方家长谈起大型宗亲会发现我们是同根同源。但与题主不同的是,我们双方的父母那是开心得不了了啊,简直相见恨晚...现在我们孩子都两个了,也是非常健康的宝宝。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明显的题主与女朋友的关系早已超出三代。

题主的父母出现这样的思维,只是错误的理解了近亲繁衍的概念,要反驳他们的思维,光靠概念的科普作用甚微,或许他们会固执的认为“概率问题”。

用事实来反驳,最好的就是“村子”。在一个村里面,大家都是同一老祖宗,同姓甚至同名的都有,如果按照题主父母的认知,那么在国内大大小小的村子,只要是涉及同村结合的夫妻都得去做DNA鉴定。

其实我的岳父岳母也是同姓,还是同一个村的,我们家大舅子、小舅子还有妻子都非常健康,并没有什么“近亲疾病”。

那么,其实我想告诉题主的是,是不是父母在用这种荒谬的无理取闹来表达对你们恋情的不满,也就是说,所谓同宗族只是一个幌子。

认真思考一下,是不是与父母沟通出问题了?或者父母对女朋友的认知有误会?乃至,其实只是你盲目认为女朋友好...

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个老祖宗,DNA鉴定结果对我们后代健康有没有参考的价值?

你和女朋友同姓,只要符合婚姻法结婚的条件,对后代健康不会影响在我国不足万人比如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等几个少数民族,由于他们所处地域与交往的局限性,同姓的血缘关系会更近些。而汉族流传这么一句话,同姓"500年前是一家"。过去也有人主张同姓不通婚。据说现有3000万人打光棍,如果同姓都不准结婚,那会是什么局面呢。那光棍不是3000万了,恐怕达到上亿了。可以说同姓不通婚,好可怕,不现实,是不可能的。为了优生优育,尽量避免同姓近亲结婚。《婚姻》,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对同姓并没有不可结婚的规定,"法不禁止的就可行"。但这两个法律都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你和女朋友同姓,只要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就可以结婚。现在婚前检查已不作为硬性规定,但我还是建议你俩做婚前检查。只要不是禁止结婚的疾病,都不妨碍结婚,也就是对后代的健康不会影响。至于DNA鉴定,尽管我不是医生,我想也不会影响的。

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个老祖宗,DNA鉴定结果对我们后代健康有没有参考的价值?

我们村有表兄妹结婚的。女孩出生后就抱养出去了,长大后在外面打工认识了表哥并发展成了恋人关系。两人都不知情,准备结婚两边认亲才清楚这层关系。刚开始也不同意他们结婚,出于对女孩的愧疚加上拗不过他们还是让他们结婚了。从结婚后她家里面就很担心生出来个脑瘫,残脚跛手的小孩。

万幸。现在他们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小孩,都很健康没有一点毛病。

能像他们这样幸运的人不多。还有一个也是表兄妹近亲结婚。他们生的儿子都没有养大,长到几个月就没了,生的女儿没事很健康。但是他们的女儿出嫁后生的第一个孩子都在生下来几天或是几个月夭折了,并且男孩的夭折率比女孩高。

要是祖宗和你们隔的远,没什么问题,离得寄建议做基因染色体检测。

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个老祖宗,DNA鉴定结果对我们后代健康有没有参考的价值?

谢邀!

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个老祖宗,DNA鉴定结果对我们后代健康有没有参考的价值?

没有价值,也没有必要。

因为,题主所遭遇的并非有关近亲结婚的生物学禁忌、国家法律禁止,而是文化宗族禁忌。

近亲结婚禁忌的遗传学根源

我们经常说,看谁家的孩子,眉眼之间多么得像爸爸或妈妈。这些因为“眉眼之间”这些性状是由来自爸爸或者妈妈的基因控制的。

我们知道,子女的染色体分别有一半来自爸爸,一半来自妈妈。这是因为,精子和卵子作为生殖细胞在成熟分裂的某个阶段,经过连续两次分裂,一个细胞变成四个细胞,期间染色体却指复制一次,这种分裂叫减数分裂,结果是形成的精子和卵子只含有正常细胞一般数量的染色体,即从每个细胞含有23对染色体变成仅有23条染色体。

当精子和卵子受精结合成为一个受精卵时,才会恢复到23对染色体。

而控制身体性状的是染色体上的一个片段,即所谓基因。

分别来自父母的染色体上形同序列位置的基因控制着同一种遗传性状,比如说,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这两个基因片段称为等位基因。

但是,等位基因间的“地位”并不一定完全相等,有的可以表达,处于优势地位,称显性基因,常用大写字母表示,比如A;有的则通常不能表达为隐性基因,用小写字母标识为a。

这也就是一个人的一个眼皮既可以随父亲的单眼皮又同时随母亲的双眼皮的原理,只能随一个;前提是两个等位基因分别表达单双眼皮。

如果单纯像单双眼皮这样的性状遗传,尽管可以影响相貌,但是,并“无伤大雅”。问题是,有一些疾病,即被称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遗传控制也是遵从这个规律。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一个人的基因型是AA,称为基因型正常的纯合子,表现出来性状也是正常的,后代中也不可能遗传上这种疾病的可能;

如果基因型是Aa或aA,称为杂合子,虽然表现是正常的,但是后代则有可能遗传上这种疾病,因而也称携带者;

如果基因型是aa,则为表达疾病的纯合子,也就是患者。

由于只要有A存在时,a就不会表达,因此称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这样,AA的后代完全没有被遗传的顾虑。跟任何基因型的人,即使是跟aa型的人结婚,后代最多也就是携带者,不会表现为疾病。

另一方面,aa患者已知异常,自然不会找同样是患者的aa型的人结婚,否则,后代必然都是患者。

aa型还应该通过遗传咨询尽可能避开Aa型的人,否则后代也有可能是aa型患者。

最麻烦的是两个Aa型,即两个表现正常的携带者,如果结婚,那么,子代的基因型就有四种等几率的可能,分别是25%可能是AA型,50%机会是携带者(Aa和aA各25%),以及25%机会的aa型患者。

如上所述,子女分别继承父母50%的基因,到第二代继承(外)祖父母25%的基因,第三代继承(外)曾祖父母12.5%的基因,其他以此类推。

在一个存在某种隐性遗传性疾病的家族内,血缘关系越近的两个亲属之间两个等位基因完全相同,即同为携带者的机会越大。

一旦出现两个携带者结婚的情况,子女中就按照上述几率来随机分配健康者、携带者和患者的风险。

如果涉及的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疾病,比如,精神病或者智障,不要说25%的风险,就是明确知道的1%的风险也是不可容忍,不能被接受的。

正是近亲结婚曾经出现过这类悲剧,促成了世界范围内人们对近亲结婚的警惕,在很多文化和宗教中形成了严格的近亲结婚禁忌。

法律禁止

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有立法禁止极端近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7条就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内结婚。

真系血亲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孙代之间;(外) 曾祖父母与曾孙代之间。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姑舅姨与侄甥之间。

也就是说,不论不同代之间的乱伦,我国法律不禁止像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之间结婚。

在有些国家,法律禁止二代以内极端近亲结婚。

文化、宗教禁忌

我们知道,文化、宗教习俗是最顽固的,因为它们根本不跟你讲理。

因为,文化和宗教习俗或者禁忌本质上是一体的,其中的众多条款是祖宗(传统)遗留下来的,是神圣不可改变的——所谓祖宗之法不可变。

因为,各个条款之间往往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只要出现松动,就意味着卫道士们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那么,其他的所有条款都是可以改变的。

因此,传统文化和宗教的禁忌,很大程度上维护的不是禁忌本身,而是禁忌的权威性,除非有强大的外部势力,不可能让它做出让步。

题主所遭遇的正是这种困境。

在我国农村地区,绝大多数自然村都是由同宗同姓同家族繁衍开来的,往往都有把近亲结婚禁忌泛化为同姓不婚的宗族禁忌,直到现在,在宗族观念很强的地区仍难以撼动。

如果不是农村这种同村或者邻村的同姓,不同地区的同姓即使1000年前也未必是一个祖宗。因为,姓氏的来源原本就具有多样性。

即便如此,把所有道理都讲10万遍,在某些地区也撼动不了同姓不婚的宗族禁忌。

进行DNA鉴定也不会增加你的话语权;即使从遗传学上讲也没有意义。

近亲结婚的遗传缺陷是一个几率问题,实际风险很低

即使毫无血缘关系的两个社会人之间结婚,后代也存在出现某些出现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风险。

就某种具体的病症而言,这种几率很低。

原因是,人群中这种基因的存在几率原本很低——长期进化过程中被淘汰,仅有极少的机会以携带者的形式在人群中播散。

近亲结婚额外增加多高的风险呢?

虽然说血缘关系越近风险越高,但绝对风险实际上不高。

这也是各国法律仅仅禁止三(二)代以内近亲结婚的原因。

近亲结婚带来的风险主要集中的同一大的家族集团之间多代的近亲结婚,这在历史上通常见于大的权贵集团不愿意与外人分享权利和资源的情况。

这也是历史上很多权贵集团,比如我国历史上北周、隋唐“一家亲”的陇右集团内部的反复近亲联姻的原因。

即使像红楼梦描述的“四大家族”的婚姻也往往仅限于集团内部。

世界历史上,最典型的这类悲剧当属西班牙国王查理二世。

他,空有“纯粹”的“高贵”血统,自幼孱弱不堪,终生各种顽疾缠身,最终死于39岁“高”龄。

先后于18岁和29岁两次结婚,没有生出一男半女;更被第一任王妃指为早泄,第二任王妃抱怨性无能。

而遗传学分析发现,西班牙王室成员内95.3%的基因可追溯到只有五个祖先。

实际上,我国最后一个王朝,越是往后的皇帝往往越是子嗣稀疏,与八旗内部数百年的反复近亲联姻或不无关系。

题主意欲的“DNA鉴定”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

而在一般社群,只要不是家族内部长期反复联姻,在避免法律禁止的极端近亲结婚,实际上的遗传风险并不比一般人群高多少。

因此,从遗传学角度来说,题主根本没有必要进行DNA鉴定。

而且这种鉴定也毫无用处。

因为,我们常说的各种基因鉴定是使用经过设计的简易方法比对某个或某段染色体序列来进行某种遗传性状的鉴定,以确定或排除某种遗传关系。

而题主所说的“DNA鉴定”莫不是要对二人进行全染色体测序?然后比对所有各种可能的遗传风险的大小?

诚如是,是一个相当繁巨的工作,仅费用就不是题主所能承受的;最终很大可能是毫无发现。

Anna_Liu 分类:健康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