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电影《唐山大地震》中的妈妈要选择救弟弟?

这个问题取决于一个“让”字,元妮把生存的权力让给了弟弟,就如同当初把西红柿让给弟弟一样,姐姐方登也想吃西红柿,但因她比弟弟多出生那么几秒,身为姐姐的她必须“让”着弟弟。

对于这个“让”字我相信很多人都感同身受,似乎作为大的就必须“让着”小的,这本来没有太大问题,但有时候就就会出现“公平”决断的失误。

古虽有“孔融让梨”,但这个“让”是建立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作出的选择,这个“让”具备主观能动性,也就不存在公平的说法。

而替别人做出决定的“让”就不存在主观能动性了,或多或少都会偏向其中一方,另外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失是必然的,这个自从做出“让”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的,没办法去改变。

就算错不在你也是如此,一碗水没办法端平的情况下怎么做水都会洒出去。

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元妮如何选择都必将受到内心的自责的煎熬,但自元妮决定救弟弟的那一刹那,内心的“公平天秤”还是倒向了弟弟一边。

就如同上面我说的,这取决于一个“让”字,元妮把生存的权力让给了弟弟。

在同等生存权力面前两个孩子应该是“平等”的,作为一个母亲来说救谁且只能救一个都是难以抉择的,但凡在当时的情况下有条件允许就两个我相信元妮也不会放弃姐姐,可为什么元妮最后选择救弟弟呢?

我想当时的元妮内心应该有着这些想法。

当初元妮让姐姐“让”着点弟弟,这西红柿就给弟弟吃了,西红柿是有富余的,并非只有一个,此时元妮给出来的理由是弟弟方达的身体稍虚弱一些,作为姐姐的应该体谅一下,把这个西红柿“让”给弟弟吃。

在这里只因弟弟身体虚弱就剥夺了姐姐吃西红柿的权力,如果西红柿只有一个到不好怎么分,可是西红柿并非只有一个,事先弟弟已经吃了一个了,在这里姐姐的份额缺需要“让”给弟弟。

这里的“让”为后面的选择埋下了伏笔铺垫。

弟弟方达的身体虚弱给了元妮一个恰似“合理”的借口,这样会让自己心安一点。

地震后面对姐弟俩的生存,元妮当时又是如何抉择的呢?

在当时地震刚刚结束没多久,弟弟与姐姐都同压在一条巨大的石板下,谁也不知道石板下面是什么情况,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是非常复杂的,随时都有可能有意外发生。

但根据救援人员的推测石板正处于“翘板夹角”的状态,如果选择就其中一人,那么另外一人有可能会受到“二次伤害”。

这个二次伤害是没办法预测的,有可能就此失去了生命。

当时的情况是姐姐方登与弟弟方达都活着,弟弟的位置在石板上段,姐姐的位置在下段,相对来说弟弟是比较好救援的,在救援队寻求确定位置时,弟弟方达能够明确说话,而姐姐方登只能用轻轻敲击石板。

以救援最优的条件来看弟弟方达是最容易救出来的,也是最容易存活下来的。

可这时元妮面临着最艰难的选择,一旦救了弟弟,姐姐就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有极大可能会因此失去生命,但如果选择救姐姐,弟弟方达的救援最优条件就会失去,甚至两人都会受到伤害。

当时元妮能够思考的时间也就只有几十秒的时间,救援人员的着急加上随时会发生的意外,都容不得元妮耽搁时间。

在这几十秒内元妮必须做出决定。

如果可能,我相信元妮也不会放弃如何一个,她想两个都一起救。

可现实条件是只能先救一个,如果两个都救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意外。

元妮权衡利弊之后痛苦地说救弟弟,把生存的权力“让”给弟弟。

元妮为什么会如此选择?

我想大概有以下几点:

1:当时方达的情况稍微要好一些,能够准确地确定救援位置,且救援难度小于姐姐,也就是说如果救弟弟存活下来的几率大,而如果选择先救姐姐有可能两个孩子都没了。

2:方达的身体条件要弱于姐姐,平时元妮对弟弟方达的照顾都要多余姐姐方登,这个时候元妮担心的是方达可能会坚持不了多久。

而姐姐身体条件相对好一些,或许救了弟弟,姐姐还能存活下来,两者取几率最大的那个元妮选择了弟弟。

3:这个电影的背景年代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在那个年代下这种“重男轻女”思想依旧还是有些严重。

虽然说方达、方登是双胞胎,但元妮很多时候对方达的照顾还是多于方登,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元妮心中的天秤也就侧重于弟弟了。

4:对丈夫的愧疚,元妮丈夫因救她而亡故,在元妮看来只有保留弟弟才对得起丈夫吧!这也是“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

在几种因素的影响下造就了元妮的选择,这是在短短几十秒之内就做出的决定,没有那么多时间让元妮去想,只能快刀斩乱麻了,这其实是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怎么选“都是错”的,也没有正确的选择。

作为一个母亲没有人能够不对此悔恨,选择谁都是内心的煎熬,以元妮当时的情况来看,事情过于紧急,她只是选择概率最大的那个罢了,如果选择姐姐有可能两个都没了,选择弟弟至少还能留一个。

当电影结尾时元妮给方登“下跪道歉”的那一刻,我相信这是元妮这些年来对自己当初选择的愧疚,当初无论怎么做都是错的,元妮所能够做的也只能如此了。

如果是你处在这种极端选择的情况下,你又会如何选择呢?

在我看来这没有答案!因为你无论怎么做都是错的,这件事无解,元妮只是遵循了内心的抉择,这个抉择也是多方面因素影响下的结果。

图:均来自网络

为什么电影《唐山大地震》中的妈妈要选择救弟弟?

电影《唐山大地震》是根据张翎的小说《余震》改编而成,由导演冯小刚执导。

电影描述1976年发生在中国唐山的7.8级大地震中,一位母亲只能选择救姐弟之一。

母亲最终选择救了弟弟,但姐姐却奇迹生还,后被解放军收养,32年后家人意外重逢,心中的裂痕等待他们去修补的悲感情节,再一次勾起了当代人们对那一段惨痛灾难的回忆。

不过看过电影的观众都会被徐帆在里面饰演的母亲对张静初饰演的女儿下跪一幕所震撼,但是也有不少人存在疑惑。

为什么母亲元妮选择救儿子方达而不是女儿方登呢?

手心手背都是肉?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伤害女儿的举动呢?

在我看来 ,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方登从小就比方达要活泼健康,身为一个母亲,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照顾体弱多病的儿子已经成为了她的一种习惯。

所以在丈夫已经死去,两个孩子被压楼板两边,只能自己一人救助这种二选一的情况下,选择儿子已经是她的本能习惯。

其次,唐山大地震是1976年发生的事情,当时社会的传统观念仍然是要传宗接代,家里的根能够传下去。

在丈夫方大强已经死去的情况下,方家的这一脉只能由儿子方登继续传下去,作为一个传统女性,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儿子也许是她的责任和义务。

否则,在地震结束以后,如何面对丈夫家亲友的指责和对于自己丈夫的愧疚,也许是元妮不愿意面对的事情。

最后,人其实也算是一种动物,在某些危机情况下,会凭借本能做出一些决定,以做到利益最大化,元妮的选择或许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的本能。

但是说到底,绝大部分的母亲都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在地震以后的几十年里,母亲元妮被自己的愧疚之情所折磨,才有多少年后的愧疚一跪,但是这么多年的伤痛又如何能够弥补了。

地震震的只是一时,天灾可以慢慢恢复。震动的人心又得怎么恢复呢。这或许就是冯导想要传达给我们的意思了。

(电影烂番茄编辑部:其十三)

为什么电影《唐山大地震》中的妈妈要选择救弟弟?

这是世界上最痛苦、最残酷的抉择,没有之一……

生而为人,谁都是很努力的活着。面临这种选择,最痛苦的必然还是妈妈,如果还有更好的选择,妈妈是绝对不会放弃任何一个的!

我相信妈妈绝对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选择救弟弟方达,而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根据各种状况做出了她认为最正确最适合她的选择!是的,对于方登来说太残酷,但是对于妈妈来说,那是真无奈!

第一,根据当时情况看,如果不能迅速下判断,方达和方登都会死!

时间就是生命,救援队任务紧迫,有大量的生命等着他们去救,他们不可能停留在这里耐心的救援方登和方达。当然,如果有选择,他们也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

第二,平常姐姐就活泼健康,弟弟体弱多病,妈妈照顾弟弟成自然

这是一种习惯性行为,并非重男轻女。如果真的重男轻女,那妈妈面临选择的时候就不会有任何犹豫!犹豫,就代表着妈妈的内心在煎熬!

第三,妈妈在呼唤的时候,只听见弟弟的回应,没听见姐姐的

所以,那时候其实妈妈已经觉得姐姐可能生存下来的机会已经很渺茫了,是的,任何人在当时如果面临这种情形也会做出这样的判断。而姐姐还活着这个事实,当时的妈妈是没有可能知道的!

根据以上情况综合而言,对于当时的妈妈来说,她只能救弟弟!为此,她内疚了一生,在那段日子里天天以泪洗面,天天洗番茄,因为妈妈永远记得,姐姐想吃番茄,而那天妈妈没有让她吃!

如果不是姐姐最终活着并且找到了,那么这种痛苦将会伴随妈妈一生!令人欣慰的是,姐姐最终原谅了妈妈!

为什么电影《唐山大地震》中的妈妈要选择救弟弟?

这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曾经我也认为是重男轻女的思想。但是,我十五岁的女儿告诉我,不是这个原因。因为徐帆亲眼目睹了儿子被压在下面的惨状,直观的感受到儿子的痛苦。如果徐帆看到是女儿惨状,也会选择救女儿。那个时候,没有机会和想什么“传宗接代”的问题。就是直观的视觉让她的情感偏移了,做了这个选择。

为什么电影《唐山大地震》中的妈妈要选择救弟弟?

只问悟空你若赶上这种事先救谁?你也肯定先救男孩!有男孩,家就在!女孩是别人家的人,没男孩父母不在了家就散啦!不是重男轻女而是杠杠滴的现实!姐妹有兄弟说话都硬气,只要有男孩,娘家永远在!否则就散啦!

熊二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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