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矫正性强奸“?为什么有些国家会不惩罚施暴者?

2015年1月~3月,印度古吉拉特邦的一个家庭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这个家庭为了不让有“同性恋”倾向的儿子去坐牢,胁迫母亲对其进行“矫正性强 奸”,以“挽救”儿子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过去的印度,同性恋是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

2018年9月6日,印度《刑法》第377条关于“同性恋”犯罪的条例被最高法院所否定,从此推翻第377条有关于所有对“同性恋”的规定,至此之后,印度“同性恋”被合法化,它不在披着犯罪的外衣,也不会再有“十年监禁”的标准。

当这个决议被公布之后,印度的许多的“同性恋”者可以说是喜极而泣,这意味着他们将可以从容面对自己的家庭,更多的是不会在受到“矫正性强 奸”的困扰,对于旁人来说“矫正性强 奸”是救治他们脱离苦海的“良药”,但对于“同性恋”者来说这就是来自地 狱的惩罚。

很多人可能不懂得什么是“矫正性强 奸”,这也并非什么新名词,这个词早已存在,它的诞生伴随着冠冕堂皇的借口,也伴随着无数人的苦难。

在过去的印度,现在的南非、乌干达等地,矫正性强 奸依旧是“同性恋”者噩梦。

什么是“矫正性强 奸”?

“Corrective rape、Curative rape”。

这一串英文就是其原始意思,翻译过来就是矫正异性的“强 奸行为”,意指同性恋违背了自然选择,需要进行强制矫正的一种“治疗”。

这个词语最开始出现在南非,历史也蛮久的,如果说在印度发生的“矫正性强 奸“是害怕坐牢,那在南非这种行为就是一种“仇恨报复”。

很多人或许难以理解,也难以置信。

但事实就是如此,一般来说就是异性恋中的男性对“同性恋”的一种侵犯,以改变对方的性别认知偏差或性别喜好为主,对其中的女性进行修改性强 奸的行为,以达到她或他改变想法,抛弃“同性恋”成为异性恋。

所以在想法上来说,这其实就是一种仇恨式的报复心理,借着“治疗”的理由进行的犯罪行为。

这就是“矫正性强 奸”,如此说来可能有部分朋友不太理解,那么接下来我用三个案例来简单的说明一下。

案例一:来自南非的珍.玛琳被母亲朋友强制进行“矫正性强 奸”,说是为了女儿好

这是一个让人悲愤的事,珍.玛琳从来没想到,自己会被自己母亲如此对待,起因只是因为自己看起来像一个男孩子。

在珍.玛琳15岁这一年,按理来说她应该学会打扮自己,有了女孩子应该有的特征与爱好,但珍.玛琳与同龄人确有些区别,她虽然说是女孩子,但她的外貌看起来更像一个“假小子”,甚至就连脾气、喜好都与男孩子无异,她不喜欢与同龄男孩子一起玩,更多的是想与女孩子一起玩,她的这一表现没多久就被其母亲发觉了,这让她母亲心惊的同时,也在图谋着该怎么办。

因为种族的原因,在南非“同性恋”与“异性恋”一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在南非的宪法里是允许同性婚姻的,并且也禁止歧视别人的性取向问题,但神奇的是在普通人的想法里,这又与宪法规定的有所不同,这种不犯罪的“矫正性强 奸”让南非的强奸罪一直居高不下,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在珍.玛琳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母亲玛丽安从当地教堂里带回来了一个男人,并且强制性把珍.玛琳给锁进房间里,珍.玛琳不知道母亲要做什么,但接下来她就遇见了她人生中最可悲的一面,老男人见房门被锁之后就对珍.玛琳动手动脚,在此期间珍.玛琳尝试着求救。

她知道母亲就在门外,可换来的确是母亲的呵斥,珍.玛琳绝望了,她反抗的力量如何是强壮有力的老男人对手?

就这样,珍.玛琳受到了侵犯,第二天老男人离开后,珍.玛琳的母亲依旧面无表情的打开房门,似乎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更加让珍.玛琳崩溃的是,她母亲竟然让这个老男人搬进了家里,从此,珍.玛琳的噩梦开始了,她再也没有被允许去求学,甚至出去工作都不行,她算是变相的嫁给了这个老男人。

在珍.玛琳的母亲看来,同性恋就是一种“疾病”,医治这种疾病没别的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她成为真正的女人,从而记住自己是女人的身份,这种观念在南非、斯威士兰、乌干达等多个国家认知度非常的高,甚至已经达到了“病态”的程度。

无独有偶,在乌干达一个叫做娜莎洛的女孩也有有此遭遇。

案例二:短暂的人生,来自乌干达的娜莎洛

相比于娜莎洛,珍.玛琳的人生则要“幸运”得多。

娜莎洛是一个“女同性恋”者,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多,碍于周围人对同性恋者的敌意,娜莎洛始终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她的日常生活表现得与同龄人异性恋无异,这倒也没引起其他人的怀疑,亦或者一些“极端异性恋”的报复。

可就在娜莎洛24岁这一年,她的人生就此结束,娜莎洛忍耐不住内心的渴望,她还是悄悄离开家去寻自己仰慕已久的女孩,没有人会想到,娜莎洛这一去让她丢掉了性命,甚至还会是如此的凄惨模样。

娜莎洛消失了三天,这期间无人联系上她,家里的父母虽然焦急万分,但也无可奈何,也无处寻找,只能先给当地警 察报失踪处理,三天后的一个下午,在附近一个小镇下水道污水沟里面,有人发现了一具“无名女 尸”,经过警 察的辨别处理,最终与被报失踪的娜莎洛完全吻合。

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娜莎洛不仅被强 奸了,犯罪分子手段极其残忍,其遗体多处有伤痕(只能说手段极其残忍,不好描述,此处略过,感兴趣的可以去了解相关资料)。

这件事被报道之后,引起的轰动也是极大的,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摸索,最终认定娜莎洛是因为见同性恋朋友而被“矫正性强 奸”致死,通过法医鉴定,娜莎洛在死前有挣扎反抗的过程,犯罪分子恼羞成怒做出此等罪恶。

娜莎洛这件事不是个例,类似娜莎洛此等暴力性 侵犯罪的在南非等地层出不穷,表面是异性恋人的极端想法,背地里却是对一些同性恋者生命的恶意践踏与蔑视。

案例三:不想儿子坐牢,印度母亲对儿子进行“矫正性强 奸”

这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如果我说它发生在印度呢?

在印度这个国家,由于种姓制度的根深蒂固,女性的地位是相当底下的。

在印度,女性出嫁是需要带着丰厚的嫁妆给夫家的,要不然不仅没有人娶,甚至还会被看不起,带多少嫁妆就意味着你会得到多少的尊重。

对于同性恋者也是如此,惩罚那是相当的严重,被发现为同性恋者,最终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左右,一些害怕坐牢的人就会做出让人费解的事儿,就比如标题所示。

正因为如此,许多的印度父母都希望自己儿女有着“正常的性取向”,从而保证不会被法律处罚,对于印度的高种姓来说,“同性恋”甚至是姓氏的耻辱,它的出现就与最低种姓一样,是不被人所接受的。

只有被人发现是同性恋,不仅一个家族会抬不起头来,甚至还会被其他种姓氏耻笑。

因此,只要发现了同性恋,都会被强制性矫正,矫正对象通常是其母亲、兄弟姐妹、甚至还会是亲朋好友,并且也是完完全全的被家族胁迫的,这是对子女是同性恋的处罚。

2015年,根据《英国镜报》所记载的一例“矫正性强 奸”案例,在印度古吉拉特邦,一个刹帝利种姓家族出现了一个男同性恋者,这让这个家族在当地彻底没了脸面,如果不证明其是正常的异性恋,他势必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为了不让家族丢脸,也为了证明其不是同性恋者,该男子母亲竟然“强 奸”了自己的儿子,只为让其脱离牢狱之灾,这个想法在我们看来是如此的荒唐与不可思议,但在印度,这却不是唯一。

为何在印度人们如此害怕“十年监禁”呢?

主要原因如下:

1、同性恋者法律上不允许,直到2018年印度才废除了这个条例,但在民间依旧矛盾重重。

2、印度监狱非常的残酷,尤其是对待同性恋者,进入十年犹如被判死刑。

3、对于“女同性恋”来说更是灾难,印度监狱没有男女之分,都是混住。

4、种族制度下的歧视,高种姓婆罗门与刹帝利不允许这种情况的出现。

5、文化风俗的冲突,观念难以改变。

印度是文化与种姓制度下的“矫正性强 奸”,南非与乌干达等国家是仇恨式的矫正,在这种文化风俗、社会矛盾的干预下,南非、乌干达等地的“强 奸案”一直居高不下。

这种处于“灰色强 奸”界面的犯罪分子甚至还得不到处罚,他们会以“治疗”、“矫正”等名义居之,站在道德的最高处。

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甚至亲人、朋友还会助纣为虐,受害者是有苦说不出。

从某种程度来说,南非、印度等地强奸案一直居高不下,其实也有部分人默许的原因,更多的犯罪分子甚至想以此来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以“同性恋”强加给受害者,到最后还会给自己安一个“为你好”的美名。

这听起来让人觉得怪怪的,因为在我们的认知里面,“强 奸”就是犯罪。

列如根据我国《刑法》236条所规定,在女性(妇女)不同意性 行为的情况下,以威胁、暴力或者其他手段达成的性侵犯行为,都可以“强 奸罪”论处,此条例主要以女性为主,毕竟在大部分人主观印象里,受害者往往都是以女性为主。

男性在此类犯罪中往往会“强 奸罪”定罪,不过怪事年年有,有时候也会出现“女性强奸男性”的事情出现,虽然此种案例不多,但也并非唯一。

一般来说女性如果“强 奸男性”,通常会以故意伤害罪与猥亵罪判处,根据《刑法》第236条所规定来看,因为男性不属于“妇女”之列,所以女性也不存在“强 奸罪”之说。

从这里面我们可以知道,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侵犯了别人”,都可以被定罪处罚的,只是量刑的名义与标准有所区别罢了。

这里面没有独立区分“同性恋”,所以哪怕对方是同性恋,如果受到了侵犯,也是可以被定罪处罚的。

在这一点上,我国《刑法》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有让犯罪分子有开脱的可能。

可在世界上一些偏僻的角落,“矫正性强 奸”依旧层出不穷,在乌干达、南非、几年前的印度,以及非洲南方部分国家,这种行为依旧被默许,不仅不会受到处罚,甚至还有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以此来遮盖自己的罪行。

甚至在这些地方还有人始终认为自己是对的,因为他们秉行着“我是在用强 奸”教他们做人”的理念。

最后:

一直以来,“同性恋”在很多人的印象里都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同时也是不被所有人所接受的,但犯罪依旧是犯罪,一个“矫正性强 奸”并不能掩盖所有的犯罪事实。

“矫正性强 奸”在南非、印度等地是一个模棱两可的灰色地带,你也可以认为是“灰色强 奸”的一种,为什么不会受到惩罚?这与他们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系,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但在我们这里,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的,都可被认定为强 奸罪,无论是胁迫、暴力,还是其他手段,这里的其他手段已经囊括了所有情况。

所以!遵纪守法,人人有责,法律法规,人人平等,做守法人,别走歪路,走正道才是正确的。

什么是“矫正性强奸“?为什么有些国家会不惩罚施暴者?

世人只知道强 让人很害怕,却不知道矫正性强 奸比强 奸更可怕,因为它不仅不用受到任何惩罚,还可以在指定的范围内挑选侵害的对象。

一提起强 奸可以说就很多人都害怕,特别是女性,不过相对现在来说,这种事情发生的机率还是非常小的,毕竟现在各方面治安还是非常不错的。但是大家只知道强 奸是什么意思,也知道一旦发生这种事情会受到什么样伤害,但却不知道矫正性强奸是什么意思。

在这我们先来看一下 的解释以及会受到的惩罚:

强 奸又叫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意愿的行为,

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这个解释当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一个是违背被害人意愿,一个是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可以说这两个特点都是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对强 奸定罪最关健的作用。

那什么是“矫正性强奸“?

矫正性强 奸通俗一点讲就是为了改变同性恋的性取向问题,这个词语的来源地就是南非。

标准解释就是:它是指因其性取向或身份认同问题而被当做目标的受害者,罪犯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将受害者变成异性恋。

这种情况发生在南非居多,一般在印度,乌干达,牙买加有类似情况,据Vyjayanti Mogli组织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0-2014年曾发生过15起矫正性强 奸。

在印度一个偏僻的小村庄中,一名母亲为了治愈好自己女儿的同性恋取向,不惜从外面找了一个男人与自己的女儿发生矫正性强 奸。

当时年仅15岁的女孩Pearl,随着身体发育的越来越成熟,她自己发现对女性特别喜欢,有一种特别的情感,自己整个行为包括言语之间都有着男人的模样和行为。每天都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假小子。

就这个时候她的妈妈发现她的性取向有问题,而这时候也正是Pearl恶耗来临之际。

大概隔了三个月之后,有一天晚上Pearl的妈妈不知道从哪带来一个男人,简单和男人沟通两句之后,就告诉Pearl这是你未来的老公,今晚你和他睡一起。

当时Pearl害怕极了,想着去拒绝,但她妈妈以没有饭给她吃为由去威胁,如果不照做还会遭到毒打,听到这两个条件之后,Pearl再拒绝也没有用了。

此时男人走进了Pearl的房间,把门关上并反锁,这个时候就强制与Pearl发生了关系,不管Pearl怎么叫,怎么喊都没有用。

这个时候Pearl只能是接受这名男人的矫正性强 奸。而第二天一大早,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妈妈,得到的是一句话,没有关系,他是为了治好你的病。

Pearl也想过报警,但是她的妈妈告诉她,没有用的,因为我不会去当你的证人,反而会告诉警察你是自愿的(在印度矫正性强 奸是不受法律保护,更没有相关的规定)

听到这句话之后,Pearl几乎崩溃了。这样的日子基本每天都在重复着,男人每天晚上都会与Pear发生关系。而这时间持续三年,在这三年虽然并没有每天都发生这样的事情,但隔三差五就会出现。

而她的母亲则认为这样才能治好Pear的病,也只有这样才能让Pearl当一回真正的女人。

三年之后Pear不幸怀孕了,等她生完小孩之后,这个男人要再次与她发生关系,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她有同性恋的倾向。同时她的母亲也不准她去给自己的小孩子喂奶。

因为母亲认为,一旦喝了Pear的母乳之后,会变成同性恋。可以说Pear这一生是非常不幸的,也是非常痛苦的,最终郁郁而终。

这就是所谓的矫正性强 奸,可以说在南非发生是最多的,主要也都是发生在同性恋之中。

在印度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情况,一名主持人去采访印度人,问他们怎么看待同性恋的事情。

一名男人回答说:想要结束男同 、女同这些荒谬的事,他们就必须被矫正性强 奸,这样就可以男人是男人,女人是女人,整个社会平安安定。

而一旁另一男子回应到:只要他们多被矫正性强 奸几次,自然就不会去想同性恋的事情了。

从这就可以看出来,印度人对同性恋非常的排斥,所以矫正性强 奸在印度是常常被人提起的。

所以矫正性强 奸,又可以简称为奸改,

它是一种性犯罪与仇恨犯罪,一般由异性恋以"改正对方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为由对女同性恋者或跨性别者进行强奸。目的就是为了将受害者变成正常的男女恋爱的方式。

为什么印度这些国家会出现矫正性强 奸

因为在印度同性恋是违法的,一旦发现最高可以判15年监禁,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家长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未来会成为一名同性恋人。如果发现了也会对其进行强制性的矫正性强 奸。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治愈好同性恋。

正常来说矫正性强 奸都是自己父母选择的,可能发生在自己的兄妹之间也可能发生在表兄弟之间,更有可能发生在父母之间。

同样在印度,有一个母亲为了治愈自己儿子的同性恋,不惜矫正性强 奸了自己的儿子,当时发现的时候以为是自己母亲有问题,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为了治愈自己儿子的同性恋病。

这件事情当时可以说是非常轰动,但在印度她是不会受到法律惩罚的,因为这是一项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很多时候大家都是选择沉默不语。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其目的就是为了治愈好同性恋,但其实他们不知道这种方法是没有用的。

发生矫正性强 为什么有些国家不会惩罚施暴者?

看到这么多很多人就会问,为什么有些国家不会惩罚施暴者?那是因为国情不同,你要是放在我们国家分分钟就给你带走了,而且情节严重的话那受到的惩罚也是非常高的。而至于其他国家为什么不会惩罚施暴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所处的环境不同

在南非这个地方很多国家都是禁止同性恋的,所以一旦发现自己的小孩有这个倾向马上就会去制止,不管是用什么方法。这就所处的环境是相关。

很多时候这些国家都是默认的,只要不是很出格的事情,基本是不会过多的去管理,所以就造成了施暴者并不会受到惩罚。

第二:人们盲目的认知

处在社会底层的人认为矫正性强 奸是一种非常好的治愈同性恋的方法,而这一认知就会造成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治愈方法,既然是治病的那自然就不会受到惩罚。

第三:只发生在特定的人群范围中

矫正性强 奸并不是说发生在所有人群中,如果是这样那整个国家都会出现混乱,人人都会感到自危,那自然是不会被允许,之所以不会受到惩罚,就是因为他只是发生在特定的人群范围中而已。

最后:

矫正性强 奸可以说是一项败坏社会风气和道德的事情,这种事情还是需要禁止的,当然各个国家国情不同也只能是适可而止,但不管怎么样,任何人都应该拥有最基本的人性权力,不应该被盲目的贱踏。

什么是“矫正性强奸“?为什么有些国家会不惩罚施暴者?

什么叫矫正性强奸?说白了就是对同性恋的一种歧视和欺负,比如说对女同性恋以及男同性恋,通过强行和他(她)们发生关系的行为,想要试图干涉或者改变对方的身份认同以及性取向。

矫正性强奸这一个词儿最少出现在南非,目前出现数量较多的是在印度。比如在印度的泰伦加纳南部,在当地同性恋就是一种禁忌,因为和当地的一些传统信仰有冲突,因此同性恋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违法,甚至会被判处10年左右的监禁。

所以,当地甚至就出现了这样一种奇葩的现象:当一些青年男女被认定为有同性恋倾向的时候,家族的一些长辈,就会打着“治疗”的幌子,说是为了家族的荣耀,以及为了避免他(她)进去坐牢,从而对他们进行强奸。甚至出现了,一家人强迫母亲强奸自己儿子的现象,可以说简直奇葩到家了。

当然,幸好在咱们中国,咱们是法治社会,“矫正性强奸”这种现象是坚决被法律所禁止的,也是不被社会基本道德和底线所容忍的。因此,在中国基本上不会出现这种状况!因为,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只要有人敢打着幌子践踏法律的体系和尊严,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什么是“矫正性强奸“?为什么有些国家会不惩罚施暴者?

矫正强奸,简称奸改,是一种性罪行与仇恨犯罪,一般由异性恋顺性别男性以"改正对方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为由对女同性恋者或跨性别者进行强奸。"矫正性强奸"这一词语最先在南非被创造出来,它指因其性取向或身份认同问题而被当做目标的受害者,罪犯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将受害者变成异性恋。印度泰伦加纳南部地区一个自称LGBT群体的组织在过去五年内就曾备案过15起"矫正性强奸"。

什么是“矫正性强奸“?为什么有些国家会不惩罚施暴者?

许多人都听过强奸,实际上,在强奸当中,还有一种更可怕的行为是矫正性强奸。

它的可怕之处在于,一时间法律还没有办法制裁,更恐怖的是犯罪人还能够挑选侵害的人。

虽然说现在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强奸的案例也是越来越少,这并不表示这样的现象不存在。

女性一旦听到强奸这样的事情,内心都充满了恐惧,毕竟这对于女性来说,不仅仅会有身体上的伤害,内心也会受到一定的创伤。

所以很多关于强奸的案例都会受到格外的关注,很多女性为了自我保护,也会随身购买一些防“狼”物品,其目的的话,就是防止自己受到伤害。

那么,到底什么是强奸呢?强奸又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这里我来系统能和大家分析一下。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强奸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制度,因此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我国相关的法律对这样的行为也做出了一定的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所以说,对于强奸的惩罚还是非常严重的。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也是希望那些居心不良的人能够引起重视,停止自己不法的思想和行为,也从法律源头上对于女性进行保护。

当然了,很多人对于强奸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了解的,但是,对于“矫正性强奸”或许是一概不知。

那到底什么是矫正性强奸呢?

其实简单的来概括,它指的是强奸行为当中改变同性恋的性取向问题。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是在我国就有,而是源于南非。

或许难以想象,为什么会有人做出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在南非这样的情况还是蛮多的,比如说像印度,乌干达每年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尤其是印度,这样的事情可谓是见惯不怪。

根据相关的新闻报道,曾经在印度一个偏僻的小村庄中就发生了这样的一起“矫正性强奸”案例。

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中,有一个小女孩到了15岁的时候,身体方面发育的已经差不多了,原本她像其他的女孩一样正常的生活着。

随着青春期的渗入,这个小女孩却发现了自己和他人有个不一样的地方,相比于对于对于男孩的好感,自己更喜欢和女孩子在一起,而且对于女孩子的感情不像普通的朋友,隐隐约约有种男女的感觉。

而她在这样的情感当中无法自拔,渐渐地也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假小子的状态,甚至在平时的穿着打扮当中,都像个男孩子。

而她这样的行为引起了自己妈妈的注意,她的妈妈开始怀疑她性取向有问题,为了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她妈妈想出了一个极端的方式,也自此将这个小女孩彻底毁掉了。

原来,她的妈妈为了矫正这个小女孩的性取向问题,后来有一天晚上,她的妈妈领回来了一个男人,将这个男人推到小女孩的房间里,并且告诉小女孩,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她未来的老公。

小女孩当时两眼蒙圈,更是无法接受这个男人。但她的妈妈曾多次威胁她,如果不好好同这个男人生活在一起,那么在家没有饭吃,还会受到挨打。

在妈妈的逼迫之下,这个小女孩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个男人欺负着自己,甚至是这个男人强迫自己发生性关系。

小女孩非常的痛苦,曾多次向妈妈求救。她的妈妈一直告诉她,自己是为她好,希望这样能治好她的病。

就这样,小女孩的妈妈以为自己的行为可以让小女孩的性取向恢复,于是在她们生活期间,她曾多次让这个男人侵犯这个小女孩。

后来这个小女孩怀孕了,生下了孩子,她的妈妈始终不让她自己喂孩子,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女儿性取向有问题,或许会遗传给孩子,如果喂奶的话,那么这样的情况会更糟糕。

毕竟是自己的妈妈,小女孩也没有报警,最终一生都生活在痛苦当中,最后在纠结中了却了自己的生命。

其实这样的现象就是矫正性强奸,带给人的伤害是一生的,是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的。

毕竟矫正性强奸,是一种活生生地对于人的虐待,虽然说很多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让受害者恢复正常的性取向问题,但这样的做法有违人性。

虽然说这样的情况比较恶劣,但是在印度这样的地方,施暴者并不一定会受到惩罚,因为每个国家的国情不一样,所以处理的结果也不一样。

当然了,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国家,或许早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在别的国家,为什么会发生矫正性强奸这样的事情呢?

1.人们的无知,是最大的原因

因为很多人从内心里面并不一定能够接受男同或者女同这样的情况,而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是便想到了强硬的方式,采取了这样极端的矫正性强奸方式,觉得可以治疗性取向的问题。

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对于受害者来说,不仅没有起到任何的帮助,反倒会让他们造成一生的伤害。

2.很多人觉得这只是个例,并非是大面积的情况

相比于强奸案例而言,矫正性强奸发生的概率要小一些。因此很多地方并没有引起重视,有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导致施暴者的行为在法律之外,没有办法受到惩罚。

3.每个地方的生活情况不一样

在一些落后的地区,面对性取向的问题,很多父母觉得这是非常不光彩的,并没有想到去尊重孩子,只根据自己的一些经验,采取了这样极端的方式。

可以说,矫正性强奸是要比强奸更可怕的行为,是泯灭人性的行为,是伤害人尊严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毕竟人权是放在第一位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包括性取向的问题。

夏天吃鸡上火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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