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牌照给了朋友用,现在朋友不归还牌照了,一查该车辆所有人还是我,怎样要回牌照?

北京牌照给了朋友用,现在朋友不归还牌照了,一查该车辆所有人还是我,怎样要回牌照?

如果车是你的,牌照自然也是你的。一般来说,不会存在牌照给了朋友用,朋友不归还的问题。如果车牌和车你是送给别人了按照法律程序该怎样走就怎样走。但是如果仅仅牌照是在你名下,别人出钱买车使用你的名字上的牌照,你的情况应该就是所谓的背户。

以前,北京市外地户口的人是不能拥有北京汽车和牌照的。因此,许多没有北京户口的人都找亲戚朋友借用身份证办理汽车牌照。(所谓的背户)

后来,北京市放松管制,有暂住证就可以上牌了,或者牌照挂在北京的一些公司名下也是可以的,有人还专门成立公司让人挂牌在其名下,从中收取管理费。但是还是有许多用别人名字上牌照的人没有及时更名过户。

再后来,北京市实行机动车严厉的管制,牌照就成了稀缺资源。现在,地下交易,一张牌照的价格在10~20万,租借牌照的价格应该在每月2千左右甚至更多。在严格的管控措施和巨大的利益面前你想撕破脸皮,不讲友情和亲情,要回法律上名义上属于你的牌照,我个人觉得其行为有待商榷。

首先,你摸着良心说,这个牌照真的是你的?是你好心借给别人用的吗?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想你的朋友太不厚道,因此你也不用客气,起诉要回就是。

其次你如果是背户,就未必你想要回就能要回的。既然大家撕破脸皮了,不讲情面了,对方就是不给你,你又能如何。你可以起诉,大不了让牌照作废,大家都不用。(北京市规定背户行为一经查实,牌照收回)。

我个人觉得,既然替人背户,就要讲点素质和人情。做人要厚道。随便上牌照的时候你可以替人背户,牌照紧张了,想各种理由和办法想白要一个牌照,太不厚道了。

我一个校友,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国内卖彩票(摸奖)发了财(应该有2千万左右)。后来,害怕财路不正在国内惹事就移民加拿大。走之前,把他借用亲戚的名义买的京牌汽车,通过我卖给我亲戚。当时讲好了,车和牌照一起走。现在牌照值钱了,紧张了,就厚着脸皮要要回牌照,被我说了一顿。就算这样,还是厚着脸皮不通过我把牌照要走了。(我亲戚也是有钱人,没有和他计较)。我觉得这样的人就是自私无耻的小人。

我一个北京同学,借用同学名义买车(背户),同学的同学倒是挺仗义。但是,同学的同学的老婆就不厚道了,想要牌照又不眀说。于是就想尽办法骚扰我同学甚至家人,目的就一个,要回牌照,给她妹妹用(不是她家自己没有牌照用)。她自己家里已经有两台车。

给人背户,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的确背户者承担了一定风险和责任,借用身份者应该感谢背户者。背户者和被背户者应该相互理解,甚至可以协商。背户者不要老想着白捡一个牌照用用。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牌照还真就不是你的。法律上你有理,但是实际上你有充足的理由吗?

北京牌照给了朋友用,现在朋友不归还牌照了,一查该车辆所有人还是我,怎样要回牌照?

我最近刚接手一个类似的案件,但是比较特殊,汽车是两个人共同出资购买的。委托人也想拿回牌照。我给委托人两个方案,可以从两个方向入手。

第一个方向,起诉租赁/买卖车牌合同无效。

从北京市的历史判例来看,起诉合同无效,绝大多数法院都会支持的。但是,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车辆,而是由买车人实际占有。车牌照,或者说小汽车指标,是一种行政审批,不能交易。但是车牌并不是物权凭证,汽车是动产,物权凭证仍然以买卖和占有为标准。判决买卖/租赁车牌合同无效,但是汽车的所有权仍然是实际买车人的。

法院判定租赁/买卖车牌合同无效后,买车人实际上应该过户车辆,将指标腾退给指标所有人。但是买车人不配合,法院也不能强制执行。

第二个方向,起诉占有返还。

我告诉委托人,还可以以车牌登记和买车证据,证明车辆是委托人个人所有的,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车辆。

一个小知识点:

如果起诉租赁/买卖车牌合同无效,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可以在北京起诉。如果起诉占有返还,被告户口是外地的,那么还要向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

因为管辖法院的问题,我们选择了起诉租赁/买卖车牌合同无效。

北京牌照给了朋友用,现在朋友不归还牌照了,一查该车辆所有人还是我,怎样要回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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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先和对方沟通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充分评估诉讼风险。

针对您的问题具体回答如下:

一、“北京牌照”的法律性质

你说的“北京牌照”也就是是法律意义上的“小客车配置(更新)指标”,是政府为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实行的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购车指标,这属于一种“许可资格”。

二、单就购车指标无法通过法律进行处理

1、购车指标因其“许可资格”的法律性质,不属于物权保护意义上的物。

2、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31条之规定“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指标或者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实务中,如果单就“北京号牌”诉讼,存在驳回起诉和收回购车指标的风险。

三、法律上对“原物返还”的处理

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对机动车的物权取得方式采取交付生效、登记对抗主义。

如果车辆为您本人购买他人使用,可根据“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本”根据物权法定原则,通过“原物返还”诉讼进行处理。

北京牌照给了朋友用,现在朋友不归还牌照了,一查该车辆所有人还是我,怎样要回牌照?

行驶证,发票和绿本在不在手里,没在就先挂失补办一个,之后有一种操作叫无车报废,就是只看手续不看车,报废后给更新指标,就可以自己买车了

ღ.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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