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男子长期被妻子家暴,你怎么看男子被家暴这件事?

黑龙江男子长期被妻子家暴,你怎么看男子被家暴这件事?

家暴,可能很多人的脑海还会闪现出《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安家和的魔鬼记忆,好像早就习惯了男人家暴女人受害,然而看到这则新闻科长有点震惊了,了解了一些细节,听说这个30岁的男人,常年被媳妇家暴,而且从来不还手,或许就是这种纵容,让爱成了畸形,让亲情没了爱。

离家出走已经一周了,他没带身份证没带钱,带着11岁的女儿,确实挺揪心的,尤其是看到新闻中那张伤痕累累的照片,这个男人究竟经历了什么?这些年来,又是如何忍耐的,遭受过多少打骂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婚姻是自由的,女人受到法律保护,男人也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段婚姻成了互相折磨,可否选择放手?放手也是一种爱啊。

也许是为了孩子,看在孩子的份上忍受,但是确定父亲被家暴,女儿的童年就会是完整的阳光的吗?一味的将就,不会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婚姻建立在感情基础上,如果没有了就别互相折磨了。

不得不说,这老娘们也太ne了,咋就下得去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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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男子长期被妻子家暴,你怎么看男子被家暴这件事?

一提到家庭暴力,大多数人会想到受害方是妇女或儿童,可实际上,家暴的受害者不分男女,男性也有可能成为家暴的对象。

近日,有读者向我们求助,想寻找外甥王志东及其11岁的女儿。王志东是黑龙江双城人,与女儿于5月14日凌晨2点到3点之间在双城新兴镇离家出走,出走原因为长期受到妻子家暴。家属已经联系警方,警方调出附近监控,显示王先生和女儿最后出现在新兴镇新华村食杂店北面,之后不知去向。我只想说,在东北,老爷们遭遇家暴实属罕见!

无独有偶,前阵子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常州家暴事件,受害人也是男子。男子小朱常年遭受妻子家暴,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加,还曾因家庭琐事开车将小朱撞飞……事发当时路口的监控视频显示,当小朱从妻子何某驾驶的车上下来准备过马路时,何某立即调转车头,加大油门,直接将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小朱撞飞,并从他身上碾轧了过去。事故导致小朱头部血肿,右锁骨骨折,右大腿和小腿粉碎性骨折等,司法鉴定为轻伤等级。小朱说,自己常年遭受何某的家暴,不过这是多年来最出格的一次。何某情绪容易激动,两人的家庭关系一直很紧张,每次吵架都会升级成拳脚相加。小朱说,自己是个传统观念很强的人,觉得这只是夫妻间的矛盾,家丑不能外扬,忍忍就算了。可自己的忍耐换来的不是和解,而是何某加倍的暴力。何某曾操着酒瓶直接砸在小朱头上,打得他头破血流。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实施两年多,家庭暴力不再仅仅是传统观念上的“家务事”,但由于社会角色定型等原因,男性求助的比例比较少。专家提醒,家庭矛盾产生时,夫妻之间一定要多沟通,两人均要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否则当负面情绪积压到一定程度时,就有可能用极端的方式表达出来,进而演变为家庭暴力。最后再提醒一下,婚姻双方不论男女,一旦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图片来自网络)

黑龙江男子长期被妻子家暴,你怎么看男子被家暴这件事?

想不到世间竟有如此悍妇,家暴起丈夫来也是巾帼不让须眉,其心狠手辣绝程度比起男人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大家先来看看这位惨遭家暴的哥们儿的惨状!他的妻子真是下手不轻啊!

根据最新消息,这名男子不堪忍受妻子的长期家暴,现在已经带着11岁的女儿离家出走!!

看来他已经对妻子彻底心灰意冷了!

目前这名男子的舅舅担心他带着女儿走极端,已经报警并发起寻人启事。不过现在家暴已经入刑,男子不堪忍受完全可以选择报警啊,何必带着年幼女儿离家出走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希望这名男子和女儿一切平安吧,也希望他的妻子能够痛改前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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