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注射死刑之前给犯人手臂酒精消毒有什么意义吗?

执行注射死刑之前给犯人手臂酒精消毒有什么意义吗?

给死刑犯注射的时候擦酒精消毒当然有意义了,在古代都还有断头酒喝呢,死刑犯也是人,虽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死罪,但是反正要死了,给他们擦酒精消毒后在注射又何妨呢,再说这也是注射的流程,本着人道立场,一样尊重他们的人权,不会随意执行的

注射死刑的法律法规

我国于1997年修订了《刑事诉讼法》,其中的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所以这也就说明注射死刑确立了它的合法性,但注射死刑也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他的软硬件要求比较高,投资也比较大,所以那个时候我国还是通常采用枪决的办法来执行死刑

注射死刑的含义

死刑注射在近几年,全世界各国都比较兴起,注射死刑,也就是从死刑犯的身体注射毒药或者致密性注射,使其导致能够致命性计量的药剂,(比如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氯化物)能够是被注射的对象瞬间死亡,主要用于死刑的执行,也就是成说的注射安乐死,刚开始有点像打麻醉的感觉,让被注射的对象先失去意识,就好像睡着了一样,然后在停止了呼吸和心跳,这样一来注射死刑就成功了

到2015年,世界上一共有55个国家还在实行死刑,通常执行死刑的方法有,枪决、斩首、绞刑、电刑、以及石刑,不过最常见的还是枪决

其实注射死刑的方案在1888年,美国医生朱利斯•布莱尔就已经提出来过,不过他的方案并未得到实施,1977年5月11日,美国验尸员杰伊查普曼又提出一种全新的人道的死刑方法,首先对死囚犯进行生理盐水的静脉滴注,然后在进行致命性的注射,然后这种方法就被立法机关通过了,到了2004年,美国有38和执行死刑的州,就有37个引进了该法案

注射死刑可以说是本着人道主义的立场,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不像枪决,有时候一枪可能不会毙命还要继续补枪,这样一来就会给这些死刑犯造成极大的痛苦,而我们中国1997年开始使用注射死刑的方法

注射死刑时,他们会被带入执行室,然后固定在注射的床上,法警要在一旁监视,注射医生连接好心率测量的仪器,接下来的步骤跟平时给病人注射针水一样,都是用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里,然后要观察电脑屏幕上的脑电波变成平行的直线,最后法医测量心跳和呼吸是否完全停止,最终证明注射成功

虽然身为死刑犯但是也给他们基本的权利,不会不尊重他们的,就像医生平时给病人打针,也是需要酒精消毒的,一方面是流程需要,又不费事,一方面容易找到血管,方便注射

况且现在出台这种政策,表明社会在进步,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毕竟他们也是一条人命,注射就是要让他们无痛苦的死去,相比枪决要文明了很多,但是不要以为注射,就可以任意妄为,犯下滔天罪行,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害人害己

执行注射死刑之前给犯人手臂酒精消毒有什么意义吗?

在2000年之前,对于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般都是用枪决的方式执行。记得有一年,在开过公判大会之后,我曾经乘坐司法局的汽车到过执行现场,亲眼目睹了对10多名犯罪分子执行枪决情况,那场面相当震撼。震撼得让我暗暗告诫:再怎么样也不能违法犯罪!

后来,《刑事诉讼法》对于执行死刑的方式做了相应的修改,即对于犯罪分子执行死刑的时候可以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那么,从此以后对待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大多数都是用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了。

对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用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这是法律人性化的表现,也是对于犯罪分子人道主义的表现。虽然他们罪该万死,但是也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给他们执行死刑。因此在执行注射死刑之前,都应当按照正常的注射程序进行,给犯人的手臂用酒精消毒,这样做不仅意义重大,而且还是一个必经程序,不可或缺。

对哪些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

我国法律的宗旨就是:惩罚、教育和改造罪犯,对于犯罪分子采取惩罚与改造相结合。对于犯罪分子,能改造的尽量予以改造,并且贯彻少杀、慎杀的方针。所以,对于一般的犯罪分子,都不会轻易判处死刑的。只有对那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才把他们判处死刑。

《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死刑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只能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适用。对于犯罪行为极其严重,但并非非杀不可的,对他们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这就是所说的死缓。

因此可以看出,对于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都是他们最大恶极,非杀不可了,所以才对他们立即执行。

对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处罚方法,对犯罪分子来说就是剥夺他们生命的法律武器,他们的罪恶人生之路就此终结。因此对于那也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说他们完了。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人群,无论他们犯有什么样的罪?都不能判处死刑。

按照法律的规定,下列三种情况不适用于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这就是说在作案的时候未满18周岁,这样的人犯罪不能判处死刑。至于说作案的时候不满18周岁,但是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了,那么同样也不得判处死刑。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无论该妇女犯有什么样的罪?只要给女子在审判的时候会有身孕,那么不适用死刑。这是对于妇女和胎儿的保护。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这是对于老年人的保护。

执行死刑的法律规定

以前对于犯罪分子执行死刑,一般都是采取枪决的方式执行死刑。后来,为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对于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可以采取枪决的方式执行,也可以采取注射的方式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这就是注射执行死刑的法律依据,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只能采取枪决或注射执行死刑的方式,并不允许用其他的方式执行死刑。

注射执行死刑有哪些程序?

首先,注射执行死刑应当选择在固定的刑场或者是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枪决可以选择在荒郊野外,但是对于注射执行死刑,一般都是选择在室内进行。

其次,在执行死刑之前,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犯罪分子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 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最后,执行人员在检察机关和法医等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对于犯罪分子采取注射的方式进行执行死刑。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前应不应该给犯罪分子的手臂用酒精消毒?

执行死刑是一项严肃的事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正常的注射程序进行。该消毒消毒,该打几针就打几针,一点都不能少。

有些人认为:反正犯罪分子就快要被处死了,对于他们的执行死刑还那么讲究干什么?似乎认为在执行死刑的时候给犯罪分子的 手臂消毒是多此一举。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对于犯罪分子采取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本身就是一种人性化的行为。犯罪分子虽然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是其人格尊严都应当受到尊重。在执行死刑的时候给犯罪分子的手臂进行酒精消毒,这不仅是一种必经程序,而且还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表现,科学、严谨、正义,彰显法律的尊严,因此意义重大。

综上所述

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采用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这是法治进步的表现。一方面可以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也可以震慑犯罪。生命只有一次,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执行死刑?对犯罪分子来说都是生命的终结。因此,一定要珍爱生命,千万不要犯罪。

执行注射死刑之前给犯人手臂酒精消毒有什么意义吗?

有意义!这是人的尊严问题,也是现代文明进步的象征!

在古代,那个野蛮的封建社会,犯人行刑前,还得给碗肉吃,让他做个饱死鬼:《水浒传》中,武松被张都监他们陷害,双方势不两立,但即便在押送路上,那帮杀手差役,还是默许武松吃了施恩送给他的烧鹅(武松吃了烧鹅后这么能打,谁也不知道,大意了,武松武松,不讲武德,偷袭!)。

可见连一群丧尽天良的坏人,都知道要给将死之人最后的方便,何况是物质与精神文明都极大飞跃的今天?

犯人做了坏事,依法审判就行,但犯人哪怕是被判了死刑,那也是人,也有基本的人身权益,酒精消毒不是浪费资源,而是对死刑犯的人身尊重,对人类文明的尊重!

其次,在行刑前给犯人擦酒精,是一种行为暗示,可以有效缓解行刑官的心理压力:在和平年代杀人,哪怕是按照法律处决罪犯,也是有很大心理负担的,毕竟是一条生命在自己手中消失。

刘汉被判死刑现场

这种压力,是局外人无法想象的!

而擦酒精这个动作,却是任何人打针前都必须要做的,通过这个常规动作,行刑官得到暗示,给死刑犯注射是照章执行,并非自己主观意志,心理负担就会小很多,可以接受自己的行为。

类似的,现在很多国家执行死刑时,往往使用多个开关,只有一个开关是有效的,而行刑官本人并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开关有效,这也是为了避免出现心理负担。

最后,还有一个不方便明说的原因,手臂擦酒精,可以让行刑官更好地找到血管,保证执行质量,不过这毕竟有点那个,所以一般不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近些年“圣母”影响,“废死论”沉渣泛起,许多人往往只重视犯罪者的权益,而忽视了受害者的权益。

这种矫枉过正非常危险,一旦形成气候,很可能对社会文明造成极大冲击,千万要引起警惕,不能听之任之!

执行注射死刑之前给犯人手臂酒精消毒有什么意义吗?

死刑犯也是一个人,不管好人还是坏人。在执行注射死刑前给其手臂注射部位消毒,是医生的常规操作,也是对人性的一种尊重。

Esther 分类: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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