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能合法化吗?

卖淫嫖娼能合法化吗?

有人呼吁“卖淫嫖娼”应该合法化,但合法化后产生的危害,远没有你想的简单,看完还敢叫嚣吗?

最近因为某位钢琴家的嫖娼行为,牵涉出了“卖淫嫖娼”应该合法化的问题,李某被抓后,有部分网民不但没有谴责他的这种行为,反而提出“卖淫嫖娼”应该合法化,理由是有些人一辈子娶不到老婆

就算是违法的,很多失足女也会私下从事这个行业,但是你知道合法化会产生多大的危害吗?

“卖淫”属于什么行为?

首先我们来说一说卖淫属于什么行为,到底是违法还是犯罪?

通常情况来说,卖淫并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单纯卖淫的人,会处于10到15日的行政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者可构成犯罪,比如容留卖淫者非法牟取暴利,或者提供场所,

根据《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以看出,卖淫嫖娼的行为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而且还重点打击那些组织卖淫非法牟取利益的组织者

卖淫为什么不能合法化?

01-败坏社会风气对家庭影响更大

卖淫嫖娼除了是违法行为,还败坏了社会风气,在道德层面也是会遭到严厉谴责的,如果卖淫都能合法化了,是不利于正确价值观的导向

合法化后如果丈夫经常去找失足女,这个理由还能成为被追究离婚的责任吗?对夫妻关系便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很可能导致家庭的破裂,谁愿意自己的丈夫天天寻花问柳呢?

还有那些呼吁合法化的男性,你愿意自己的妻子成为失足女吗?你的儿女又会如何看待?会给他们造成多大的阴影,谁又愿意自己的母亲是这样的人

如果合法化了,“妓女”一词是不是不再带有贬义了呢?人家见面就这样称呼你,你愿意吗?现在连“小姐”都成为了失足女的代名词,走在大街上,你叫别人小姐,人家都跟你急,就是因为这个行当让人所不齿啊!搞得现在都不敢使用这个词了,因此可以看出卖淫绝对是可耻的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人生变得毫无意义,失足女堕落在黑暗的深渊,还浑然不知,如果这是正常的职业,“卖淫女”被抓时,为何要低着头不敢见人呢?连她自己都觉得丢人,怕被亲戚朋友看见!

02-男女平等,解放被压迫的女性成了空话!

在古代的确有过合法的青楼,那是古时候对女性的压迫

如果现在又合法化了,是不是又要回到压迫女性时期了呢?很多提出合法化的人认为,男女双方你情我愿的,大家的身份也是平等的,其实不然

在非法性交易的过程中,女性基本上都是弱势群体,要是真的合法了,女性好像变成了被交易的商品一样,任何人都可以把你买来买去,这一点可是很可怕的,也违背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公然践踏女性的自尊和权利,把她们当作最底层人物来进行剥夺

说不定到时候还会被打被骂,他们会说:“反正是合法的,你必须听我的”,因此滋生出来的问题更多,可以参考古代,多少青楼女子被残忍剥削和压迫,甚至是毒打!

这跟买卖器官不能合法化也是一样的道理,那女性将会成为一些人敛财的工具,还会引发出大量的犯罪行为,现行法律规定如此,无论是谁违背了,当然要按照相关规定来处理

03-对经济发展造成危害,女性变得懒惰坐享其成,对社会创造力产生巨大危害!

有人说这都是你情我愿的,怎么就不能合法了呢?其实你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

卖淫嫖娼能够破坏社会发展和创新力,据说卖淫女子的收入很高,如果合法化了,大家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大部分从事创造业的女工都去卖淫了,那谁还来做工呢?

留在厂里面兢兢业业工作的女工,看见曾经的同事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心里肯定不平衡,于是国家的创造力将会受到严重的威胁

很多女性变得坐享其成,世风日下,自甘堕落,根本不会想着正常的工作,很多能够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岗位将会变得空虚

企业劳动力大幅下降,生产不出来那么多的商品,最终造成物价上涨,企业盈利的能力也下降,随之而来的就是整个国家的经济放缓,创新力降低

但是性交易,根本不能产生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04-人口下降得更快

许多女性都从事这个职业的话,很可能她们不愿意生孩子,甚至都不想结婚,哪怕合法了作为男性,你愿意自己的妻子是一名卖淫女吗?

最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卖淫合法化百害而无一利,除了上述讲到的,还会造成许多疾病的传播,而且很多性病是难以治愈的,我们应当洁身自好,远离风月场所,失足女也尽快回头是岸,不要在泥足深陷,如果合法了,更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说不定她们毕业后,就会来从事这个来钱更快的职业,那社会不就陷入畸形发展了吗?

卖淫嫖娼能合法化吗?

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产物。

卖淫嫖娼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恶俗,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严厉打击,派部队专门处理妓院,解散以卖淫为生的娼妇,对她们进行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让她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七十年代以前,是基本绝迹的。

过去之所以有这些场所,一是社会有钱人的需要,二是穷苦人家的女儿被生活所迫,不能生存啊!只有卖儿卖女,有送入大户为下人的,也有卖入妓院的,或被人收养,后来从事娼妇行业。

只是后期学习国外的经验时,这些不好的思想和流毒才流入我国,引进投资,必须优厚的环境条件,包括吃喝玩乐场所,就是所谓的“红灯区”。

有一个时期,某些地方(比如东莞)灯红酒绿,大街小巷兴起新型产业,“洗浴中心”不仅仅洗澡,“发廊”是不理发的,喝酒唱歌洗脚捶背按摩,嫖娼卖淫,类似于过去的妓院。

(青楼女子为了生存无奈)

国家法律明令禁止。

我国政府是严厉打击的。

妓院被国家关闭废止,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被警察抓住卖淫嫖娼的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和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轻微的出500元以下罚款;组织经营者是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胁迫容留未成年少女卖淫的会加重处罚。

卖淫嫖娼有那些危害?

我认为主要还是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

1.社会治安方面,因为有金钱交易,为男女双方服务,如果不满意,经常发生争吵纠纷,甚至大打出手,还有闹出人命的。

2.传染性疾。前三十年,我国只有淋病、梅毒、尖锐湿疣等,这些病都是能够治疗和控制的。

后来,国内有了艾滋病,是国外传入的,也可以说是绝症了。

我记得,我们荆州二十年前,只有四例在外打工者感染了艾滋病,它有两个感染源,一是输血,二是行为不检点与人发生性交。

武汉一个大学生谈了一个国外男朋友因此感染了艾滋病,她休学治疗期间,还专门写了一本知识性的书,详细介绍怎么感染、预防以及自身治疗感受。

有一个性工作者,感染艾滋病被查处理以后,不是去看病治疗,而是疯狂报复社会,先后与多名男性发生关系,致使这些寻花问柳的人也感染了艾滋病。

就在七月疫情爆发的时期,x门的一个疫情工作人员,白天做防御巡查,夜晚去嫖娼,原来他感染了新冠病毒,传染给妓女,妓女又传染多人。看看这名工作者害人吧!

3.破坏家庭和睦。有些男人就是心花,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到处寻花问柳,去外面嫖娼,被老婆查到,引发家庭矛盾,影响家庭和睦,为此事离婚的大有人在。我们镇就有一个女教师因为男的嫖娼被抓,她觉得自己也没脸见人,坚决与丈夫离婚了。

还有浪费家庭钱财,让女性产生不劳而获堕落思想,想过舒适生活。

我们当地有一个种田能手,搞多种养殖,一年十多亩田赚了十万元钱,记者报道采访他,他介绍完经验,风趣地说,我辛苦操劳,是赚了几万元,看看房子没有邻居家的好,那家有个打工的媳妇,一年就挣一二十万,房子修了,车也买了,嘿嘿,什么意思,你猜。

(打击卖淫嫖娼行为)

卖淫嫖娼能够合法化吗?

我国不能,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也不能,他们对卖淫嫖娼都是制止打击的。

最近钢琴家李云迪嫖娼被抓,凭他那么好的条件,怎么就不找老婆呢?还有导演王全安也嫖娼了,他那么美丽娇妻张雨绮还不满足,也完全可以潜规则女演员,普通人就是想不通,这是他们的想法和行为,但违反国家法令是要受到惩罚的。

我上面说了这么多理由,显然不能合法化的。

但是,我国有一个社会活动家叫李银桥的,就提出不同的观点,她根据新时期人们长期在外打工的特点,经过调查了解,建议允许组建临时夫妻,工作做自己的,钱用自己的,过年会各自的家,不会破坏双方家庭,主要解决性饥渴的问题。(这可是她的观点,实际上许多打工的男女也这样生活着)

国外,也只有少数国家和地区性开放,比如德国、荷兰等。

连日本这样声名狼藉的国度都有《卖春防止法》。

比如美国的也只有一个州卖淫嫖娼是合法的。

可见,卖淫嫖娼在全世界都是不被认可的,乱性对人类是不利的,是历史的倒退,对社会对家庭有百害而无一益。

卖淫嫖娼能合法化吗?

大哥,你是在做梦吗?

卖淫嫖娼怎么可能合法化?

我们是社会主义新中国,新中国刚成立初期,毛主席老人家就安排聂荣臻和罗瑞卿两位领导,部署扫黄扫黑工作,老人家指出,新中国绝对不允许黄黑现象存在!

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工作,聂荣臻和罗瑞卿两位领导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彻底扫清了首都北京的妓院和黑社会!并把经验向全国推广!

近日,针对李云迪嫖娼事件,有大V提出,所谓卖淫嫖娼合法化及男子可以三期四期问题,让人大跌眼镜!

一个老婆都搞不定,还三妻四妾!这个VV肯定是没结婚!不知道家里老虎的厉害!吃人是不吐骨头的!

三妻四妾,你要扛住多少压力啊!

不过,没结婚的人有的还是憧憬的,毕竟,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只有不结婚的人才会幻想三妻四妾,吃过婚姻苦的人就知道,母老虎不可以讲道理,你只需回答“是”就好了!

A. 分类: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