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留下口头遗嘱,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父亲留下口头遗嘱,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你父亲有口头遗嘱,要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你母亲同意。两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了,你母亲可以分得一套房子,剩下的一套由你母亲和你,你姐三人平分。让你母亲把她的那一套房子过户给孙子不就行了。剩下的那一套房,在你母亲去世以后你和你姐再平分。

父亲留下口头遗嘱,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一个是立遗嘱的时候是否要征得所有继承人的同意?另外一个就是,口头遗嘱的效力问题?

第一,立遗嘱人是否要经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才能立遗嘱?对于这个问题,稍微懂一点法律的人肯定都是知道的,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不需要其他人的配合,立遗嘱人完全可以自行操作,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不需要征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所以只要立遗嘱人订立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当立遗嘱人去世的时候,遗产只能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处分,即便其他继承人对此不认可或者不同意,也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才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但是如果遗嘱,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则只能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处分。

第二,就是关于口头遗嘱的效力问题。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确实是存在口头遗嘱的这种形式。但是订立口头遗嘱是要有一些特殊条件的。只有立遗嘱人存在危急时刻时才能够订立口头遗嘱,否则只能订立书面遗嘱。这种危机的时刻,一般是立遗嘱人存在生命危险。比如,已经病危,如果再不订立口头遗嘱也没有书写能力或者也没有时间再去书写,这种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但是口头遗嘱订立之后,如果立遗嘱人又恢复了身体健康,或者又有能力订立书面遗嘱,则应当马上补订书面遗嘱,否则口头遗嘱将视为无效。

所以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女儿对父亲的口头遗嘱不同意,那么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由法院来确定口头遗嘱的效力。如果口头遗嘱被认定无效,则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分遗产,如果被认定为有效则只能按照遗嘱处分财产。

父亲留下口头遗嘱,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父亲留下了这个口头遗嘱,并没有啥用,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父亲没有立其他遗嘱的话,房子还是要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首先,继承法确实有规定“口头遗嘱”这一类型遗嘱,但是,想要口头遗嘱发生法律效力,立遗嘱的时候,立遗嘱人必须处于危险的情况下,比如说快要死去或者生命受到重大威胁,必须通过立口头遗嘱才能解决问题。否则,一般情况下即使立了口头遗嘱,也不会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因此即使你父亲可以立口头遗嘱,但是由于仅仅有你母亲一个见证人在场,她属于继承人,你母亲不能作为见证人见证,你父亲立的口头遗嘱也是没有效力的。

最后,你父亲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他没有再订立其他遗嘱的情况下,在你父亲离世后,这两套房子就会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也就是说,由你母亲、你父亲的父母以及女儿继承。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房子。

父亲留下口头遗嘱,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这个问题要分开讲,首先遗嘱要符合条件,象这种口头遗嘱要有录音,最主要是要有在场证人。如今讲当时口头遗嘱时只有母亲在场,这就必须要母亲还原当时立遗嘱时具体情况,即是要证明当时立遗嘱是真实的,不是母亲编造的。所以要对口头遗嘱真伪达成共识。現在最好是形成文字,让母亲作为证人在上面签字。

其二要确定口头遗嘱的合法性。就是要看房子是否是父亲的私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也行,反正母亲己同意口头遗嘱),是父亲私有财产即合法。如果是家庭共同财产,即是说房子也有你和姐姐的份,那么你父亲就不能自己立遗嘱了,遗嘱要争得你母亲、你姐和你的同意,否则口头遗嘱还无效。

如今你姐对父亲的口头遗嘱有异议,也许你家的房子还真是家庭共有财产,也许你姐在建房时也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这样的话,你父亲的遗产只是房子的1/4,而这1/4的第一继承人是你母、你姐和你。(你父亲只有这1/4的权力留遗嘱)。现在可以说你家的房子,你母、你姐和你各占1/3,唯独沒有孙子的份。按这种情况说,你姐不同意口头遗嘱是有理的。

农村风俗法与情是并存的,法律讲的再好,都挡不住当事人握手言和。象你家这种事,多与你姐勾通吧。

父亲留下口头遗嘱,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父亲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必须在以下3种情形连贯起来看才有效,否则无效。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可以。非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2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你父亲口头遗嘱时,说给你妈妈听无效,因为你妈妈不是合格的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你妈妈是你爸爸的继承人,她尽管在场是见证了,但做为见证人身份不合格,因此她听到了白听,不能证明你爸爸的口头遗嘱。

你爸爸的口头遗嘱已经无效了,做为你母亲同意你爸爸的遗愿,由你母亲立遗赠,可以把小的一套房赠与她的孙子。

这小的一套房是你妈妈和你爸爸的共同财产。你爸爸死后,这套小房是你妈妈的个人财产。

她有权立遗嘱给你们兄弟姐妹继承人中任何一人。也有权立遗赠赠与继承人以外的孙子。

孙子是不是爷爷,奶奶的继承人?

不是。不妨查一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没有把孙子列为继承人。孙子不是继承人,但立遗赠是合法的。

遗赠与遗嘱形式相同: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也可公证。《民法典》实行后,公证与其他形式效力相同,不再享有最高效力,公证不再是强调的选项。

女儿不同意把这套小房给她的侄子怎么办?

这套小房的产权是女儿的吗?如果不是,她无权干涉。你妈妈是这套小房的产权人,所有权人对自已的不动产〈房子),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父亲留下口头遗嘱,把两套房子中的一套留给孙子,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你的提问中的女儿和你两人都是一个父亲的子女的话,其中的孙子大概就是你儿子了。如果是这种关係,孙子还小,两套房都归儿子了,女儿就什么也没有了,是这样吗?如果是这种情况说明你父亲的遗嘱是不公平的。我们国家的合同,遗嘱虽然受法律保护,但必须确认他的公平性,明显不公平的合同,遗嘱国家并不认账。

中国的继承法明确规定,儿子,女儿对父母的遗产有同等继承权,所以女儿不同意是有法律依据的。法律并规定,儿子,女儿,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就不承在有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孙子就不存在继承了,但可以赠予。

老人在临终时的遗嘱可能牵涉到以前的什么约定,父母一般都是能公平对待子女的,希望一家人在一起商讨一下,怎么说的就怎么为,为钱财而丧失亲人情感是最划不来的事情。

C19H28O2.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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