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令人看到了凶手的残忍与变态?

哪些案件令人看到了凶手的残忍与变态?

一起女性连环杀人案。该女子从十八岁的时候就开始杀人,而且作案手段稳准狠,毫不拖泥带水。

一个独居的年轻女子被发现死在了自己的出租屋里。过了几天,法医的尸检报告也出来了,死者下体内有jing液,生前有过X行为,chu女膜陈旧性破裂。令人疑惑的是死者当时处于生理期,民警到了现场,报案人是死亡女子的邻居,发现该女子屋门开了一条缝,于是站在外面呼叫该女子,没有反应,然后叫来了物业一起进门查看,发现尸体后随即报案。

  • 经勘查这是一间单身公寓,门锁没有撬动的痕迹,应该是熟人作案或者死者是被骗开的门。屋内没有打斗痕迹,但是死者的手机、手表、笔记本电脑不见了,钱包里的钱没了但证件还在、女士奢侈品坤包都在。从证件上很快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杨某,女,年龄22岁,是一名刚步入社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不是本地人,在一个跨国外贸公司从事文员工作,刚刚结束实习期。

死者头西南、脚东北,仰面躺在床上,上身的小背心被掀到ru房以上,下身赤裸,双腿成八字形。脖子上缠绕着死者的肉色连裤袜,裤袜已经深深地勒入了脖颈的皮肉。死者脸色呈酱紫色,双眼充血,瞳孔已散大,口鼻处有少量分泌物流出,小便失禁,双手呈向上推举状,这明显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尸体保持了死前挣扎的姿势~这是典型的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

  1. 检查完尸体之后民警又勘察了现场,基本确认女孩的屋子就是第一案发现场。民警注意到衣柜中的名牌包包,对于一个刚步入社会的女大学生来说,依靠自己的收入是不可能买得起这么多奢侈品包包的,凶手虽然拿了死者的财物但是没有拿更值钱的奢侈品包,证明凶手是个不识货的人。
  2. 也正是这个思路导致民警破案走了弯路,差点就进入了死胡同变成无头案。案情分析会上还有另外一点被指出,那就是死者没有穿胸罩,只是单薄的内衣~也就是那件被掀起来的小背心,要是知道很多女性在家都是不穿胸罩的,但是如果要见外人的话,即便是朋友亲戚也不可能只穿一个小背心,毕竟谁也不想被看到露点的尴尬。

刑警之前经手的大部分性侵案件一般施暴者发现受害人在生理期的话都会放弃x侵,这种在受害人生理期依旧能完成x侵的案例比较少见。

联系到死者父母之后得知其女儿没有男朋友或者是仇人,该女孩性格温和,积极上进,面相姣好,从死者屋里摆放的照片也能看出生前是个美女。死者学校确认了死者在其大学里确实没有什么男朋友,在学校里的风评也很好。

但是询问死者实习单位的时候民警发现了问题,据死者同事(也是同期来实习的一名应届女大学生)说公司里传闻该女生(死者)跟公司高层有不正当关系,因为该公司是一个很有实力的外贸公司,很多学生在这里实习,但是能留下来的很少,能留下来的都是非常优秀的人才。

  • 然而这一批实习的学生还没结束实习期的时候,杨某就已经被公司内定为留用名单的人了。而且据其他同事说杨某虽然人很低调、人很有亲和力,但是最近一个月开始带各种奢侈品来上班。实习期是半年,之前的五个月杨某都是不显山不露水的感觉,当留用名单出来之后她仿佛一下子换了个人,明显变得靓丽了许多,精致了许多。
经调查,公司内部一个高层领导王某确实跟受害人杨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王某自己也承认杨某住所里那些奢侈品包,包括苹果电脑、名牌手表等全是其所购买。但是法医部门尸检时提取到死者体内的jing液却不是王某的。

王某说当天自己开车把杨某送回家之后并没有进屋,只是把车停在了楼下,看杨某进了单元门之后就走了,小区保安亭的摄像头也证实了他的话,他没有作案时间。尸体从死亡到被发现时间很短,才不足三个小时,以至于刑警到现场之后尸体还有余温。

案件侦破进入了死胡同,因为凶手除了jing液什么都没留下,看似是有经验的老手,但是又是个不认货的盗窃老手,这明显矛盾。直到法医的一句话让案件峰回路转。法医提出了疑问:第一,受害者在生理期依旧被x侵,不符合常理。第二,就是死者没有戴胸罩。那凶手会不会是个女的,至少在她给凶手开门前没遇到男性。

因为只有女人遇见女人才不会那么拘谨,才会穿得那么清凉。但是又解释不了死者体内有jing液的事实。民警又重新排查了小区门口的监控,在案发时段还真注意到之前漏掉的一个可疑女子,因为之前排查对象是男性。

  • 该女子不是小区住户,近一周一直频繁进出该小区,但是自案发之后监控里就再也没见过她。靠着强大的天眼系统,最后锁定了这个女子~时年30岁的李某。随着李某的归案,案件终于真相大白了。
  • 原来李某和公司高层王某已经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十二年了,李某从18岁起就一直被王某包养。期间还给王某生了一个儿子,案发时10岁。(王某一直都有正妻,并于正妻育有一个女儿,巧合的是王某与正妻的女儿年龄和本案被害人杨某同岁)。

然而近几个月王某开始不怎么与李某联系了,虽然还给他们母子俩生活费,但是李某明显感觉王某在外面又有新欢了。于是跟踪王某,发现王某和公司新来实习的杨某建立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和王某的正妻不一样,李某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李某为了让王某回心转意,决定杀掉杨某。

于是经过一周的踩点之后,在案发当天等杨某回家之后把杨某家的门骗开,因为同是女性,而且李某也是面相很年轻漂亮,以产品推销员的身份敲开杨某公寓的门,杨某没有戒心的开了门。

进屋后,李某趁杨某不备从身后将杨某用乙醚迷晕,然后将杨某拖到床上,脱下裤子和内裤,又把上衣脱掉,把里面贴身的小背心掀起来,伪造成入室强奸现场,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液体注射管(有点类似于医院打针的针管,但是没有注射针头)把里面的jing液注射进杨某的下体。

这种作案手法就连民警也是闻所未闻,就问她注射管里的jing液是哪里来的,她说是通过地下渠道买到的,冷冻的,用的时候放到常温下半个小时就可以了。这就是为什么民警根据jing液的DNA在数据库里根本找不到任何匹配的人。也解释了为什么受害者在生理期依旧被“xing侵”。

李某说在这期间,杨某可能是因为下身不适感,醒了过来,李某本来也没想过留活口,就随手拿过一条搭在床边上的肉色连裤袜绕在杨某脖子上,足足勒了五分钟,在确认杨某再也不挣扎了后才松开。然后把尸体摆成警察发现时的样子。拿走了屋内的钱财,伪装成劫财。

刑警问她拿注射管的时候知不知道杨某在生理期,她说知道,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没办法,只要这个小狐狸精不死,他们娘俩将来就没生活保障了。但是李某为了自己和儿子的生活保障残忍地杀害了一个22岁的年轻生命。这个刚步入社会的女孩都不知道是谁杀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杀。

这个案子算是成功的结案了,但是在审讯中我们发现李某作案精细、缜密,不像是初次犯案,一般初次犯案都是漏洞百出,第一次作案就这么缜密且直接下死手杀人,还用这种手段误导警察侦查方向,明显是个有经验的罪犯。经不断审讯,她终于交代了在12年前(2000年前后)还杀过两个人,那一年也是李某刚开始被包养的时候。

其实王某当年还是个公司里的小领导,一开始看上的并不是李某,而是看上李某的闺蜜吴某。吴某被王某看中之后在李某面前炫耀,使得李某心生嫉妒,遂将吴某骗至一处河塘将其溺死,然后将尸体绑上石头沉尸河塘。之后以吴某闺蜜的身份协助王某寻找吴某,由此接近王某。

审案的民警可是听出了一身冷汗,那时候她刚18岁就这么心狠手辣。警察带她去指认当年抛尸的荷塘,时光荏苒,沧海桑田,那里早已经盖起了高楼大厦,开发商说什么也不肯承认当年施工的时候有挖到过尸体。

她又交代她杀的第二个人,就是吴某的姐姐,吴某失踪之后她姐姐从外省过来找吴某,因为李某是其妹妹的闺蜜,在吴某姐姐与其交谈过程中吴某姐姐发现李某说话前后不一致,怀疑到了李某,于是李某先下手为强将其姐姐勒死,然后用电动车将其尸体拉至郊区一处垃圾掩埋场。

至于这第二起案子更是无从查起,因为从垃圾掩埋场里找到一具十年前抛进去的尸体是不可能的。那垃圾掩埋场早就被埋到地下了。李某后面交代的两个案子都找不到尸体。就连吴某的具体身份都确认不了,那时候还没有第二代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都是手写然后压膜塑封的,造假成本极低。

而且那时候旅馆住宿也不需要身份证,居民户籍信息也没有录入电脑联网,更没有什么天眼系统,这种找不到尸体也没人报案的案子根本无从查起。

李某肯定就是被判死刑了,但是最后是死缓,考虑到其有未成年的儿子,而且认罪态度良好。呵呵,所以说女性杀人犯一点都不比男性杀人犯好,人性的险恶跟性别无关。

哪些案件令人看到了凶手的残忍与变态?

2007年12月21日下午6点左右,家住抚州的罗坤华和赵合娟夫妇干完农活回家,却没有发现自家的女儿罗新巧。像往常的时候,10岁的罗新巧这个点都是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很少出去。

刚开始的时候,两人也只是以为罗新巧跑到别人家串门了,并没有多想。于是,两人便在家做晚饭,准备等罗新巧回来吃饭。但让两人没想到的是,罗坤华和赵合娟一直在家等,等到了天黑了也不见女儿回来。

这下子,两人坐不住了,纷纷出门四处寻找。周边的邻居听到找人后,也加入了寻找队伍。但是,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罗新巧,几乎所有人都说没有见到她。

就在罗坤华夫妇焦急之际,一个叫张立毅的村民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说在一个公厕的粪坑里发现了罗新巧的尸体。

听到这话,夫妇俩宛如晴天霹雳,一时间难以消化这个消息。最后,还说在旁人的帮扶下,才脸色苍白的来到了张立毅所说的公厕。两人抬眼望去,便见到了自家女儿的尸体,其身上不着片缕。

见此,两人的泪珠子不禁往下流,顿时哭出声来。周边的人叫到后,也立即打电话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在确认了死者就是罗新巧后,便将尸体运回去尸检,同时对现场进行勘查。

经过法医的勘验,死者的死亡时间为当天下午4点左右,头部没有明显的外伤和抵抗伤;但其眼睑结膜出血,颈部有淤青和表皮脱落;而颈部肌肉出血明显,舌骨、甲状软骨均骨折;心肺部有淤血。

更为重要的是,死者的CN膜破裂,髋部有淤血,Y道有撕裂伤。而在检验中,还发现了男性的J液的成分。除此之外,在对死者胃内容物的检验中,发现了三唑仑的存在。

警方综合这些信息推断,死者在死前遭遇了暴力性QJ,而死因则是被扼颈所导致的机械系窒息。而一般情况下,受害者在遭遇暴力性QJ时,都会进行强烈的抵抗,一定程度上会存在抵抗伤。

罗新巧的身上没有发现抵抗伤,则有可能是双方力量过于悬殊,导致无力反抗;亦或者是被完全控制。而结合三唑仑的情况来看,警方认为是凶手事先诱导受害者喝下了含有三唑仑的饮料,随后再进行犯罪的。

在接下来的调查和走访中,警方发现罗新巧的家的门窗完好,没有发现可疑的痕迹。而赵合娟告诉警方,女儿很乖巧听话,一般在家都是在看电视,不会随便乱跑的。

那么,凶手敢在下午16点这样的时间段里诱杀一个小女孩,且门窗无损的情况下,这是否说明凶手是和平入室,而且死者对凶手没有太大的防备呢?

考虑到是熟人作案,警方立即对村里和罗坤华夫妇相熟的相关人员进行排查,最终锁定了八名重点嫌疑人。但是,最后在进行DNA检验时,却发现八名嫌疑人的DNA和凶手遗留的DNA分型结果均不符合。

但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警方在细心的对比分型后,发现其中一个叫范迁的男子在15个STR基因座中,至少有八个基因座和凶手遗留的相同,五个半相同,只有两个不同。于是,警方认为凶手有可能和范迁有一定的血缘关系。

所以,警方接下来又对和范迁有血缘关系的人进行排查和取血送检。最终,范迁的的同胞弟弟范海阳的DNA分型和凶手遗留的完全一致。随后,警方立即展开对范海阳的抓捕。

面对警方的审问,以及铁打的证据,范海阳最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范海阳和范迁是同胞兄弟,平时都是住在城里,很少回村。范海阳患有严重的恋T癖,常对小女孩有不正常的冲动想法。12月21日前,范海阳回村看望自己的父母,在一次偶然的散步中,他看到了10岁的罗新巧。

一见到她,范海阳的内心就有了不该有的想法。于是,他在案发前一周就托制定了严密的计划。他先是托自己的老同学帮忙买足量的三唑仑,随后便三唑仑放进饮料中。在12月21日下午15点左右,他带着饮料敲响了罗新巧的家门,说有事要找她的父母。

因为范海阳和范迁长得相似,而范迁平时又会到罗坤华的家里串门。所以,罗新巧在看到了范海阳后,把他当作是范迁,所以没有起疑心的去开门了。随后,在听到范海阳找自己发父母有事后,也没有过多防备的邀请他进来家里做。

期间,罗新巧想和范海阳玩游戏,趁着这个机会,范海阳提出玩游戏输的人要和饮料。也正是因为如此,罗新巧喝下了含有三唑仑的饮料,晕倒在自己的家里。而后,范海阳带着罗新巧走小道进竹林,在将其QJ杀害后,又丢弃在村里公厕的粪坑里。事情大白后,范海阳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恋T癖所造成的后果实在是太可怕了,而孩子也太无辜了,她们在花一般的年纪,却要经历如此磨难,实在令人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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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成为现实吧,湖南16岁少女被囚禁地洞24天!

案件内容回顾

2019年3月15日,凤凰县公安局依法向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龙某和,龙某和为满足性侵欲望,通过在自家房屋地下挖洞进行囚禁的手段以期达到长期霸占她人的目的,心机丑恶,手段卑劣,影响恶劣。

案件经过如下:

犯罪嫌疑人龙某和系凤凰县山江镇人,年过五十仍为单身,平时靠跑面的车拉客维持简单生计。因长期单身形成观看不良碟片的嗜好,心理逐渐扭曲、变态,遂产生囚禁强奸她人的犯罪动机,并为实施犯罪行为做了精心准备,在网上购买了铁环、铁链、电棍、人皮面具和女性假发等作案工具。2016年初,龙某和因跑车略有富余便盖起了新房,房子建好之后龙某和便着手在房屋地下挖开一个地洞,作为囚禁的场所。该地下室空气潮湿,不见阳光,地面放置一块木板和一个塑料马桶,墙面嵌着铁环,铁环上链接5米长的铁链,铁链上扣有5把铁锁,其余再无他物。

该地下室挖好之后,龙某和便伺机寻找年轻女性作为囚禁目标。2019年2月13日15时许,龙某和从山江镇古塘村开车去山江镇街上跑车拉客,途径山江镇“新农村”时,看见被害人龙某某(在校学生,16周岁)在马路边招手搭车,龙某和见龙某某年轻漂亮,随即心生歹意,便以“搭顺风车”为幌子将被害人龙某某骗至车上。途径山江镇建业村时,龙某和谎称借用手机趁机拿走了龙某某的手机,龙某某见状况不对便跳车逃走,龙某和下车追赶并对其进行殴打。随后龙某和用鞋带捆住手腕、用透明胶带封住嘴巴、用尼龙麻袋套住上半身,将龙某某绑到地下室,然后用铁链子缠住龙某某的脖子并用五把铁锁牢牢锁住,期间多次进行了性侵。

龙某某失踪后,其家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时隔24天之后龙某某被凤凰县公安局民警解救。

庭审现场

`2020年3月19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龙喜和强奸、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龙喜和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龙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729.6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13日至3月9日,龙喜和驾车搭乘路边等车的被害人龙某某,在其上车后产生囚禁强奸歹念,遂采取捆绑、封口、麻袋蒙面等手段予以暴力控制,将其锁上铁链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期间以枪杀、电击等方式进行恐吓,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喜和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龙某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枪一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龙喜和强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十分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龙喜和到案后虽认罪,但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不足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龙喜和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哪些案件令人看到了凶手的残忍与变态?

老家邻村最近发生了一件命案,一个六十五岁退休女教师,被一个禽兽不如的人杀害了,而且是残忍的奸杀致死!

退休教师姓张,人们都叫她张老师,有一个女儿嫁到了山东,老伴前几年去世了,一个人生活,女儿想接她去山东居住,她说故土难离,没同意,没想到,这么大岁数了,到头来,竟然遭受到了残忍的厄运!

对她实施犯罪的,是村里一个四十多岁的光棍,这个光棍叫刘伟,是个养羊的,一辈子游手好闲,父母双亡,在他父母在世的时候,也给他张罗着娶媳妇,但是人家一到他家,看到他家穷的叮当响,就没人同意,后来父母去世后,更没人愿意跟着他了!

事情发生当天,刘伟正在村头放羊哪,张老师没事出来溜达,看到刘伟后,就跟他聊了几句,张老师一辈子没风吹雨淋过,虽然六十多岁了,由于保养的好,咋一看,也就四五十岁的样子,刘伟看着侃侃而谈的张老师,再加上张老师说话的柔声细语,他心里就产生了一个卑鄙无耻恶毒的想法!

刘伟问张老师,你家有关于养殖的书籍吗?我想来年加大养羊的数量,但是自己没文化,想看看相关书籍,作为一个老师,虽然退休了,看到有虚心好学的人,让张老师仿佛又回到了自己上课时的情景!

她毫无防备的告诉刘伟,我回家找找,如果有,你就去我家取,说完很客气的跟刘伟道了别,刘伟看着张老师的背影,不怀好意的笑了,善良的张老师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片好心,等待她的,竟然是自己的灭顶之灾!

晚上八点多,刘伟故意躲着大路上的行人,悄悄的来到了张老师家,一看张老师家大门没关,悄悄来到了窗户底下,看到屋里就张老师一人,又回去反锁了大门!

来到了屋里后,不知道灾难来临的张老师,给刘伟拿出了几本关于养殖的书籍,刘伟哪有心思看书啊,这个禽兽不如的牲口,对张老师实施了惨无人道的犯罪行为!

他那晚上没回家,在张老师家待到了下半夜,多次对可怜的张老师进行了侵害,毕竟六七十岁的老人了,那受的了这份折磨啊!

下半夜时,刘伟看张老师已经没有生命特征了,跳墙逃跑了,这也许是天意,就该让他早日被绳之以法,就因为他的跳墙,惊到了邻居,在他逃跑时,被邻居一个大哥,上厕所时发现了,虽然不敢确定是刘伟,但他可以断定,张老师出事了!

没有丝毫犹豫,邻居大哥当即办了警,等警察来到,把张老师送到医院后,很遗憾,善良的张老师已经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了,据说她死时都没闭上眼,眼里好像有太多的惊恐和无奈,只有她女儿来到后,这才安心的闭上了眼!

警察根据现场提取的证据,再加上邻居大哥的协助,包括刘伟的鞋印,还有放羊人身上独有的气味,很快就把刘伟抓捕归案了!

现在刘伟被羁押在了看守所里,大哥说他活不了几天了,听说年前就得被执行死刑,要我说,活该,死的越快越好,这种牲口一样的人,死了就太平了!

刘伟死了是罪有应得,但是张老师的离去太让人伤心了,直到大哥提醒,我才想起来,好像张老师还给我们上过课,可惜年头太多,实在想不起来她的样子了!

在这里,愿张老师一路走好,愿天堂没有伤害,没有痛苦!

哪些案件令人看到了凶手的残忍与变态?

某县发生一起由婚外情引发碎尸案,凶手的残忍与变态程度惊动整个县城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某一天早上,有个男人到镇派出所报案,称他妻子两天前当晚八点多钟出门至今未归,到处寻找未见其人,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寻找。

公安部门接警后十分重视,出动警力协助家属寻找,又派出专业警员与多个部门取得联糸,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很快就锁定犯罪嫌疑人XX川。

ⅩX川系县某中学体育老师,当警察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就知道自己所犯罪行无法逃避了,这也是他意料中的事。

警察出示有关证据后,XX川对自己所犯罪行彻底坦白交待:

原来那个失踪的女人也是个教师,在县里某小学任教,与XX川通奸已有一段时间了,他们为方便于俩人鬼混,在县城周边租间屋子,只要那女教师打个电话,XX川马上赶去。

由于那女人性欲太旺盛,几乎天天想跟XX川相见,就这样,XX川被搞得精疲力尽,时间久了他开始对那女人反感,他也有家庭也要上班,身体被掏空了,承受不起那女人的纠缠,就想尽早结束俩人的地下情。

可那女人无论他怎样说就是不同意,XX川为摆脱那女人,想尽办法还是无果,最后他觉得活得太累了,竟然想出一了百了的恶毒、变态的方案:就是把那女人杀了!

那天晚上,当那女人打电话要他去出租屋时,XX川早已做好准备,提前带上一把砍刀赶去,到出租屋时先把砍刀放置床下,坐等那女人到来。

俩人温存过后,XⅩ川再次提起俩人不要再这样了,分手吧!可那女人还是不同意。

就这样,ⅩX川深感绝望,看着那淫妇,恶向胆边生,乘其不注意,双手紧紧掐住女人脖子,女人挣扎不一会儿就断气了。

望着眼前曾经相爱的女人,他当时的心情崩溃了,但他最后想的是如何处理那女人的尸体,沉思一会儿,伸手拿出那把砍刀(碎尸过程太过恐怖不宜细述)……。

案件告破了,那个杀人凶手也伏法了;但留下的是两个让人同情的、破损不堪的家庭。

那个女教师家原是我父亲住处邻居,案件发生后轰动整个县城。

哪些案件令人看到了凶手的残忍与变态?

讲一个曾经参与审理的案件。

身高一米八,长相俊朗阳光的大男孩,985大学学生,父亲是律师行当中某一专业的翘楚,母亲是某大学的中层领导。这样的自身条件和家庭背景,谁也很难将他与“残忍”、“变态”的字眼联系在一起。但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大概在2012年年初,有家长报案称自己的女儿已经很长时间不与家里联系了,怀疑有危险。经查,报案人的女儿时年19岁,从老家到此地务工。后在网上发布招嫖信息,同时在一小区承租房屋作为其卖淫场所,一般称其行业为“楼凤”。经过调取相关记录发现,一网友与该女子联系频繁,并且是最后一位与女子联系的人员,聊天内容还反映出该网友与女子约定好时间到该小区出租房见面交易。侦查员遂将该网友列为重大嫌疑对象。

下一步,侦查员围绕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开展走访并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发现了重大线索。通过女子租住的单元门视频反映,在双方约定时间即将到来的时候,一个男子拉着一个行李箱进入单元门并上了电梯到达女子所在楼层。大概半个多小时后,该男子再次拉着同样的行李箱返回电梯下到一层,离开单元门。就在此时此刻一个微小的动作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怀疑。男子来的时候,进入单元门前需要上两个台阶,男子是手提着行李箱的拉杆直接上了台阶,感觉箱子不沉甚至是空的。可当男子走出单元门下台阶时,则是一只手扶着箱子,另一只手攥着箱子上的把手抬下台阶的,感觉箱子变沉了,里面似乎装着什么。难道是那个失踪的女子?!

发现重大线索后,领导组织刑侦和我们预审部门在一起就前期侦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同时进行了侦查实验。找了一个与失踪女子体型、体重差不多的女孩子,又找了一个监控上反映出的类似的拉杆行李箱,实验能否将女孩子装入行李箱拉走。实验结果更加坚定了我们的信心。随后,侦查员追根溯源圈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并立即实施了抓捕。

在进行审讯前,通过前期的材料汇总对嫌疑人大致有了一个印象。即使是这样,当我真正面对嫌疑人时仍然不敢相信,这起听着就令人发指、变态的案件竟然是他所为。出示提讯手续没有多久,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的身影从筒号里走了出来,伴随着的是沉重的“哗啦哗啦”脚镣声音,估计看守所已经知道了其涉嫌的罪名,为了避免出现安全问题已经给他增加了戒具。步子挪到提讯人员面前后,他朝我们弯身鞠躬,同时声音响亮地说了句:警察叔叔好!我是几筒几号的某某!说完抬起头时显露出俊郎的脸庞。来到审讯室后,他没有马上坐在审讯椅子上,而是站在椅子旁边用眼光等候我们的意思。我用手指了一下椅子示意可以坐下,他才用手拽动沉重的脚镣步子挪到椅子前面坐下。

当审讯开始之时,眼前这个外表阳光,举手投足仍不失规矩的大男孩即将变成残忍、变态的凶手。

他在外地上一所985大学,临近毕业前利用实习的机会返回到家中。因为刚刚失恋,情绪低落,且父母忙于事业很少交流沟通,一个人住在几百平米的别墅里反而让他感到郁闷和烦躁。通过网络结识了上面所说的失踪女子,几天的交流,让双方真是无所不聊。甚至女子的身高、体重、三围……都熟记在胸。双方约定好了时间见面。可谁能想到他在实施一个残忍的计划。拉着事先准备的大号拉杆箱,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见面地点。进屋后,他趁女子不备,将其扑倒在床上,用手死死扼住女子脖颈直至对方身亡。之后,他连忙将女子尸体装入拉杆箱内若无其事地离开了现场。

此时,他的计划仅仅实施了一半。他将尸体拉回了居住的别墅。发现父母没有在家,于是将拉杆箱抬到楼上自己的屋子内。从箱子里抱出女子将其平放在自己的床上,又拿起相机从不同角度进行拍摄。到了深夜,他也上床搂着女子继续用相机合照。随后,就与这具冰冷的尸体一起进入梦乡……。第二天,他又将女子抱到了别墅顶层的一间屋子,这间屋子被其称为自己的“化验室”,是家长为了其学习的化学专业花重金打造的,具体里面的设施就不在此赘述了。在“化验室”内,他将女子身体肢解,并将过程逐一拍照下来……。随后,将尸块分别装入几个垃圾袋内,拿到别墅后面的花园挖坑埋掉。处理完一切事情后,他把这几天所拍的照片打印出来,按照顺序标上了数字进行翻阅。

“你为什么要这样干?”

“当时失恋没多久,心里烦躁,就感觉尸体能听自己的话……所以就这么干了。”

“你这样干不担心家里人发现?!”

“我父母早就离婚了,为了不影响我考大学一直没对我说,还住在一起。其实我早就知道了。等我考上大学后,我父亲搬出去了很少回来。我母亲也很忙,回家的时间也少。”

“你拍照还一起睡觉难道不害怕吗?!”

“没觉得,当时还感觉死人听话,比跟活人交流轻松。”

审讯完毕后,领导立即组织各部门带嫌疑人指认现场、寻找尸块下落。我还记得,当一队警车驶入别墅区依次停在他的住处门外时,从里面走出来两个人,一男一女。嫌疑人小声对我们说这两个人就是他的父母。我们办案人员下车开始与其进行交涉。起初,作为律师的父亲可能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也有可能出于职业的习惯,情绪比较激动也提出诸多法律条文,试图阻止我们开展工作。看到沟通无果,办案人员随即出示了相关法律手续,不容父母再有什么异意立即带嫌疑人下车指认现场!随着从花园地下起获出一包一包装有尸块的塑料袋,随着从嫌疑人电脑中找到的一张一张有关作案过程的照片,随着嫌疑人面对摄像机指认现场叙述作案的细节……,我看见刚才激动的父母瘫坐在门口台阶上,目光呆滞,任由办案人员在身边擦身而过。

之后我们返回羁押场所,稍作休整继续开展讯问工作。因为,我们感到嫌疑人在交待过程中,显得极其自然和平静。为此,我们感觉却有一丝不安,总觉得他还有事情隐藏着。随着审讯的深入,嫌疑人沉思了半天,抬起头轻轻说了句:我还做了一件,跟这个一样……。

沈君/. 分类: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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