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那么生养女儿的父母该怎么办?

法律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那么生养女儿的父母该怎么办?

百善孝为先!父母养育了儿女,儿女需要回报父母,在他们无生活能力的时候,竭尽所能地去照顾父母、让父母安享晚年。大家请看清楚,这里我所说的是“儿女”,说明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所以,对于那么生养女儿的父母来说,她们的女儿虽然已经出嫁,但同样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这个责任和义务,不能因为出嫁能丧失,更不能因为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而不尽孝!

法律上确实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但同理,儿媳也没有赡养公婆的责任和义务!

所以,不管是女婿还是儿媳,在法律层面上来说,都没有赡养岳父母、公婆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法律是冷冰冰的,人是有七情六欲,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啊。

儿媳嫁入婆家,成为婆家的一员,在她需要人搭把手,困难的时候,公婆帮了她。那么,她肯定就要感恩公婆的付出。而不是冷酷无情的只享受公婆的恩惠和照顾,却不去回报公婆。

同样的,女婿娶了岳父母的女儿,就得感恩岳父母养育女儿的不易,感恩岳父母对他们这个小家庭的付出和帮助。在岳父母失去自理能力,需要照顾的时候,义无反顾的站出来,履行责任和义务。

所以,养女儿的家庭,根本无需担心自己老年之后,会陷入无人养老之地步。女儿虽然已经出嫁,但是出嫁之后,她自己还有劳动能力,她所加的男人也有劳动能力,她们所有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这笔财产,是需要拿出来一部分用作老人的赡养,给老人养老的。这里所说的老人,是包括需要子女赡养的男方、女方家的老人,并不是单一指一方老人。

传统观念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均不对,应该树立正确的观念:儿子女儿都一样,都是自己的孩子!

在过去,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很多人的传统观念就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尤其是那些农村没有受过教育的老人,这种思想观念更重。他们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情,与女儿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在遗产的继承、家庭财产的分割上,也都是只有儿子的份,女儿一分都没有。

所以,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有的女儿一旦出嫁之后,往往就认为自己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忽视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殊不知,这种观念和行为,是大错特错,需要受到严厉的谴责!

这种思想,是需要批判,是需要弃之的。

老辈传给我们的东西,我们需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正确的,积极的,有用的,我们继续发扬光大。不对的,消极的,害人的,我们就一定要弃之。

出嫁的女儿,同样是父母十月怀胎、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的,所以应平等地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以下是我家的真实故事,希望能够给所有养儿女的家庭一点点启发:

我,80后。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山区小县城。那时候,我们那边大部分人重男轻女思想很严重,认为养儿防老,女儿终究是要嫁出去的,只有儿子才是自己家的。所以,很多人都是一心只想生儿子。而我的父母,就生了我们姐妹三个。我本人,是最小的孩子,排行老三,幺女。超生的,84年,被罚款了600元。差点父母工作都保不住,被人告状直接告到省里。

不可否认,我父母也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也是因为想要男孩,才会冒险生下我。

但是,我父母虽然也有这个思想,但是生下我之后,他们接受现实,不再拼儿子了,一心培养女儿,对女儿是真好啊。

我们小时候,谁都不敢轻看我们,更不敢欺负我们。曾经有个人直接说我们丫头片子,说我们家没儿子的。我爸得知此事之后,直接到他家掀桌子的指着他骂:“我们家没儿子怎得了?你家有儿子,又能说明什么呢?我的女儿在我心里,比任何人都重要。你宝贝你的儿子,我同样宝贝我的女儿。要是让我再知道你敢欺负我女儿,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我爸平时护犊子就护的比较紧,容不得我们受任何欺负。这次,这个人让分到单位就敢瞧不起我们家,一次就让我爸收拾的再也不敢了。

感恩我父母对我们三姐妹的点滴呵护。我们小时候,没受过委屈,没挨过饿。

长大之后,我们三姐妹不能说混的特别好,但是三家日子都还过的还可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吧。

2017年,我妈因病住院。我们轮流在医院陪着我妈。别的病房的老人,只有老伴照顾,我妈身边,一天24小时候,全都有人陪着,我和姐姐们肯定有个人在旁边照顾。

我妈住院费、后世所有的开支,全都是我们三姐妹平摊的。

我妈走了之后,我爸陷入极大的悲伤之中。我们轮流把我爸接到各自的家中照顾。

我们三姐妹所嫁的男人,都还算可以。对待岳父母,心怀感恩之情。

确实,我们结婚的时候,我父母都没要男方的房子、车子、彩礼等,还陪嫁了不少。我们生了孩子之后,都是我爸妈出钱出力帮着的。

三家,谁家需要人,谁家需要钱,只要我父母有,他们肯定是用尽全力帮我们。以至于三个女婿都希望岳父母留在自己的家中。

我们亲戚、邻居,父母的同事们,都羡慕我爸妈生了三个女儿,晚年幸福。我二姑生的是一儿一女,儿子是从小惯坏的,长大之后,比较操心。所以,我二姑和二姑父多次说过:“你爸命好,有这么三个好女儿,都把他放在心尖上。我们以后老了,动不了,还不知道以后会怎么办呢。”

所以,我认为,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家庭的教育太重要了,父母对儿女的付出,对儿女的“孝道”的教育真的远比给儿女留下钱财更重要!

法律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那么生养女儿的父母该怎么办?

您好!

题主提问这个问题,似乎有这样一个背后的假设:养老都得靠男的。

只是开个玩笑,看到题主问题有这种感觉而已。其实,题主完全多虑了,子女本身就有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区分男女。所以,子女是男是女都一样,不要担心“女儿嫁出去就成了别人家的了”。

当然,我国也没有任何一项现行法律规定:女婿/儿媳具有对岳父母/公婆的赡养义务。

如果谈到“怎么办”的问题——这里给出的建议是:好好对待女儿,一定要公平的对待子女

为了便于阐述,我们以题主提到的“女婿”作为对象,从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女婿对岳父母赡养中的角色定位

首先肯定的是,女婿这个角色,没有对于岳父母的养老义务。

这类家庭角色关于养老方面的定位是:协助。拿女婿来说,就是“协助妻子对岳父母进行赡养”,不强制约束。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提醒是:小辈对长辈的赡养,不管是什么样的家庭关系,都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

举个例子:女婿入门,是因为与女儿之间的感情,与岳父母之间首先肯定是没感情的。那么,相处过程中,就要依赖于双方的付出——老人的付出和女婿的付出。“爸妈”只是形式上的一种叫法而已。

  • 从老人的角度,无非是多了个女婿,但是要求女婿无偿的、像对待他自己爸妈一样对待自己,是不现实的想法。所以,老人要懂得把女婿真正看做一家人,真像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

  • 从女婿的角度,是因为隔着妻子这层关系才多出来的“爸妈”,既然是自己爱人的父母,作为小辈和丈夫,要学会从妻子角度出发来对待自己的岳父母,这需要女婿的心理建设过程。或者再延展的大一点,即便没有任何关系的身边老人,哪怕是朋友的父母,是否也应当有所尊重?

老人对女儿这个角色,应当如何看待?

在现实中依然普遍存在类似的想法:女儿嫁出去,就变成别人家的人了。这就是几千年沿袭下来的思想:重男轻女。

可以很现实的告诉有这些思想的老人:很多家庭,女儿比儿子还孝顺老人。

所以,男女有别这件事,在关于养老的问题上,完全是老年人的偏见思想作祟。

在这里,需要提醒老年人的第二点是:如果对待女儿不公平,绝大多数情况下,也不要指望着女婿能“协助”做多少赡养的事儿,更何况还不能强制。

所以,对待子女公平,才是老年人能够保障自己晚年生活最重要的出发点——毕竟,目前我国的养老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做不到这一点,最终买单的人,一定是老人,切记。

橘颂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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