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自首或被抓都是死刑,为什么不一直藏着或自杀,还要出来?

曾春亮自首或被抓都是死刑,为什么不一直藏着或自杀,还要出来?

自始至终,曾春亮都没有想过要自杀,第一次去康家偷东西被发现的时候,他就抛下一句话,报警,就会杀你们全家。这么想保全自己安危的人,不可能自杀。

如果第1次是有预谋的杀人,那么第2次就是为了逃跑不被抓住而杀人,如此有强烈的求生欲望,是绝对不可能自杀的。

从曾春亮被抓的视频来看,他日子应该过得很滋润,满脸红光,还特意刮了胡子,衣服和裤子都是干净的,说明他这5天的生活,过得一定不差,至少是吃好,喝好,睡好。

为什不能一直藏着?

个人推测有两种可能。

1.他隐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那边有吃有喝能维持好长时间,但是随着抓捕力度的推进和被发现的可能性的增加,那个地方迟早会有人去巡查。

老是呆在那个地方也不是办法,被抓是早晚的事情。还不如自己骑个摩托车出来闯一闯,说不定还能蒙混过关,还有一线生机,逃出升天。

2.他是留宿在认识的朋友家里面。有吃有喝,同样也是因为民警挨家挨户在排查和巡逻,他不想连累朋友,所以想出来闯一闯,看看有没有奇迹发生。

不管如何,曾春亮现在是被抓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现在身上背负着三条人命,可以说死罪难逃。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曾春亮自首或被抓都是死刑,为什么不一直藏着或自杀,还要出来?

曾春亮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自杀,他两次犯案都是有计划性的。他在8月8号首次作案,又在8月13号进行二次作案,两次作案的时间隔了五天,他这五天内是在哪里吃的饭,一直到现在警方都找不到线索。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在这五天内肯定是吃饱了饭。

8月16号也就是今天,在航桥村十字路口被民警抓获。从8月13号第二次作案到8月16号被抓获,这三天他肯定也是吃饱了饭的,要不然哪里还有力气出来。从他从头到尾都没有饿过肚子就可以知道,他有一个极为隐蔽的落脚点,压根就没有想过要自杀。

他之所以骑着摩托车跑出来外面自投罗网,是因为他知道警方的搜索力度太大了,他相当的清楚自己这个极为隐蔽的落脚点,在大量警力的排查下,迟早会被搜索出来,所以才会骑着摩托车,带着侥幸心理,想逃离当地,过上长时间的逃亡生活。

总之大概分为两点;第一点、他从来没想过自杀;第二点、从他两次作案都能迅速逃离现场,以及被抓时的那份冷静来看,他的头脑相当的清晰。应该是他躲在他的落脚点处,不断的看到民警、警车徘徊来徘徊去,心里感到慌,才想到骑上摩托车逃离当地。

但是他自己没想到,自己从踏上摩托车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掉入了天罗地网之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了命案还想逃跑,不可能。

曾春亮自首或被抓都是死刑,为什么不一直藏着或自杀,还要出来?

曾春亮自己骑摩托车出来,是最有可能逃脱成功的,也符合曾春亮信奉的″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一贯特征。为什么说8月16日曾春亮骑摩托车冲卡是最有可能逃胱成功的?

第一,因为曾春亮已被团团包围在一座山头上。而且警方把大量警力、人力调集过来围山,不停用大啦叭反复呼喊″曾春亮,你被包围了,请立刻出来自首″。困曽犹斗的曾春亮很清楚自己被包围,很清楚随着被困时间的延长,自己吃的、喝的消耗怠尽,只能束手就擒。

第二,此时公路上警力薄弱,适合他铤而走险。大量警力围山,不少路口的哨卡撤销。大白天″出洞″,大白天逃亡,估计任何人都没预料到。曾春亮7月24日睡在被害人家,8月8日杀2人,重伤一人;8月13日躲在村委会,又杀一人。可见,他信奉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第三,曾春亮经过乔装改扮,戴上了黑帽子,骑摩托车时,紧跟在一辆大卡车后面,想借助大卡车的掩护逃脱。最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曾春亮最终难逃法网。

曾春亮自首或被抓都是死刑,为什么不一直藏着或自杀,还要出来?

增春亮至始至终都没有想过要自杀,要是想过自杀在8月8日杀两人重伤一人之后就会当场自杀,而他没有那样做,反而是逃跑了。而逃跑之后选择的是驻村扶贫干部家,于8月13日又将其杀害。但是在8月16日他自己出来了,被警察抓住了,用他自己的话说“我要不不出来,你们还是抓不住我”。

那我们看看为什么会出来呢?

一、他自己规划的逃跑路线失败,想冲卡,但是失败了

据被害者家属康女士表示,7月22日曾春亮潜入她家行窃被发现。那天,康女士的母亲到三楼打扫卫生,发现曾春亮潜入家中三楼。一番搏斗后,曾春亮打伤了康女士的母亲和哥哥逃走。康女士说,哥哥曾告诉她,曾春亮在逃跑时威胁家人“敢报警,就杀人”。

事后,害怕的他们还是选择报警。

结果,第二次在2天后的7月24日康某的嫂子在打扫家中时发现曾春亮作案工具,包括手电筒、手套、螺丝刀等,于是再次报案,并在家里安装了4个摄像头,也做了报警处理。

然而前两次的报案都没引起警方的足够重视,以至于在8月8日曾春亮再次来后就是带着杀意而来。

其实在实施杀人计划之前,曾春亮应该已经想好了退路,包括后期杀驻村干部都是他在实施这起犯罪之前就计划好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曾春亮先后累计服刑15年,已经45岁了。

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盗窃罪在浙江省台州市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7年6月19日调至江西省服刑,2009年8月8日刑满释放。

2013年3月27日,曾春亮再犯盗窃罪,第二次被浙江省台州市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入浙江省金华监狱服刑。

2017年5月24日,获减刑七个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据说他刚出来想开石料厂因为条件不满足被拒绝,别人介绍他去工厂,他又嫌弃工资低,他肯定是想到了以前的老本行,偷盗。

而今年已经45岁的他在偷盗时被发现并确定已经被报警,他在监狱15年,肯定对《刑法》有关内容非常熟悉。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他这次不管偷盗数量多少、金额大小只要警察抓住就会从重判刑,等他从监狱中出来都已白发苍苍,所以,这时候他已经想好了走上一条不归路。

从时间我们可以看出7月22日他去偷盗被报警,7月24日受害者发现22日遗留工具,第二次报警。

警察肯定是处理了,而且处理结果不是很圆满,要不曾春亮怎么知道受害者报警了,肯定是警察在第一次接到报警电话之后,就联系增春亮并且警告过他了,在24号受害者家属发现作案工具后,再次报警,而这次曾春亮认为是受害者想把自己放入监狱,对他来说相当于死刑,其实受害者至始至终估计都不知道警察做了什么。

所以为什么是受害者第二次报警后,增春亮于8月8日杀人,这与警察第二次找他打电话或者直接找他的有关系。

在他确定要走上不归路后,其实已经想好了要杀谁,肯定他心中的仇人,第一个当然是偷盗未成功的报警者,第二个就是他申请低保却没有被通过的扶贫干部,都是有明确目的的。

春亮依托自己对周围环境的了解,想好了最后驾驶摩托车逃跑路线。但是沿线都是搜捕人员,最后只能进入大山,而最后大家都锁定他就在那个山中,这些都是他能看到的,他知道如果自己只要活着在森林中,一定会被找到,出去逃跑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所以,他出现在路口,但是被搜寻人员及时发现,后在第二个关口被堵住。

二、山中没有多少食物,4天饥饿难耐

一般人在家中都很少准备熟食,曾春亮在8月8日杀人后,相当于就没有吃的,因为那天就已经发布通告,没有人会给他提供食物,在商店更不可能,而唯一补充食物就是8月13那天,而从那天至8月16日,要4天时间,一般人的家中不会有那么多的吃的,所以我敢肯定他拿的吃的不是很多,加上山中潮湿,逃跑耗体力,他必须补充食物,而这次出来就是为了找吃的,要不是被抓住可能还会出现命案。

三、警察用喇叭喊话触动了他

一般喊话都是向人的最脆弱处进行,我想内容肯定涉及到他的亲人对他来说,可能自己一辈子也就这样,可是对活着的人来说,影响很大,造成的伤害更大,这些都可以让他防线破裂。

所以,他明知道自己是死刑,也出来了,而且还自豪的说我要是不出来,你们根本住不到这样的话。

凹凸小鱼干 分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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